研究生毕业后,国丽在一家考研培训机构当老师。刚刚上班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由于考研有一定的时段性,因此,每年的暑假后到寒假前的这段时间是她们最忙的。
从上班的那一天起,国丽就没有按时下班过。在她的印象中,从来没有加班一说,因为公司从来不会给她们加班费。最可恶的是,别的公司都双休,只有她们一周休一天。
按照这样的工作强度,按理说国丽应该拿着很高的工资。事实却并非如此,每个月到手的钱只比平均工资高那么一点点。不仅如此,单位连保险、公积金都没给她上,理由是档案不在单位,不符合公司规定,无法上保险。
每当想起自己起早贪黑的,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国丽就想离开公司。但是,领导对她非常好,几次离开都被领导请了回来,碍于情面,国丽只能继续坚持。
然而,每当听说某某同学不仅福利待遇好,还可以休年假的时候,就暗自慨叹自己命苦。
“闺房私语”
第一,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每周从事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超过40小时,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要付三倍的工资。
第二,单位有责任为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都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第三,如果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员工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
有很多女性为了保住饭碗,即使在单位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致使用人单位更加嚣张。姐妹们应该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正当诉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