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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飞月银梭

什么也没有。

苍茫沙漠,空无一物。

只有落日凄凉地挂在天边,俯视这片了无生机的大地。

哥舒唱望着这无垠的沙漠,偶尔有红荆斜刺出沙层,它们挣扎着生存。

“难怪月氏总是扰我大晏边疆,被击败过多少次都不思悔改,原来这就是他们的家园。”军师上官策感慨,“这样的土地,什么都种不出来,不去掠夺别人,他们怎么生存?”

“那要看他们掠夺谁。”哥舒唱淡淡地说,“想掠夺大晏的东西,那便是自取灭亡——传令下去,今夜在阳背山下扎营。”

将令在军中传开,个个安下营寨,伙头军已经开灶煮饭,夜幕也已降临,白天还热得像三伏天的沙漠,到了夜间居然一下子从盛夏进入寒冬。

“多亏齐叔提醒,不然光是应付月氏的天气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哥舒唱说着,替坐在躺椅中的一位老者盛了一碗热汤,“齐叔暖暖身子。”

齐叔全名上官齐,是哥舒唱的父亲哥舒翎的随行军师。哥舒上官,一武一文,曾经是大晏边疆筑界的金字招牌。数十年过去,哥舒翎告老返乡,哥舒唱世袭护国将军位,老将军不放心自己的儿子,嘱托上官齐随军前行。

这不是哥舒唱的第一仗,自十六岁起,他就跟着父亲南征北战,然而这却是他第一次统帅三军——这一次,他不再是先锋或者副将,而是元帅。

世袭了爵位以后的第一场大仗,每个人都对这位少年英雄抱以许胜不许败的期望。也正是为此,年近六旬的上官齐亲自随军提点少帅,同时历练自己的儿子上官策。

“月氏的气候变化无常,不在这里住上十年,恐怕难以预知沙漠的变化。十二年前,我随同老将军来过这里一次,第一仗就中了明月阿隆的诡计,大堆人马,差点全埋进了沙漠。”说罢有点感叹,“明月阿隆,真是个可怕的敌手。”

上官策道:“明月阿隆已经死在老将军刀下,月氏为此元气大伤,十二年来不敢有所动静。想来,国中再无良将吧?”

“他们敢挑衅大晏边城,便是有备而来。”哥舒唱道,“眼下是我们深入敌腹地,他们占尽天时地利,尽管我们在兵力上有优势,仍不可轻敌。”

上官齐目中有赞叹之意,“我当初就说,将军的几个儿子里,唯有少帅最像将军。”

哥舒唱有片刻默然,道:“哥哥们都是英雄。”

“生为将士,死得其所,岂有憾哉!”上官齐道,“若是我这把老骨头死在这里,老将军也会替我高兴咧。”

“父亲!”上官策有些恻然,“您不要说这样的话。”

“策儿,你真是一点都不像我。”上官齐道,“这样的妇人之仁,怎么能辅佐少帅成为一代名将?”

说得上官策低下头去。他面色白皙,斯文瘦弱,的确不适合军旅生涯。但上官齐就这么一个儿子,“玉笔军师”的御赐名号,还想让他继承下去。因此明知儿子偏懦弱,还是把他带了出来,希望战争可以令他变得刚强一些。

三人再商议了一会儿军务,便各自回到营帐。

帐外的风声很响,带着奇异的尖啸,来自大晏的年轻将士们都没有听过这种风声,长途跋涉的劳累很快涌上来,再怪的异声也不能将他们从梦中惊醒。

风沙就是在这个时候来的,许多人半夜醒来,发现帐篷在动。

兵士跳了起来,奔到门口,外面的情景叫他瞪大了眼睛,口里只道:“啊,啊啊,看,看,那——”

是的,风沙来了。它狂怒地发着脾气,卷走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所有的,被子、衣服、一些小帐篷……火堆被吹得漫天飞舞,落在地上,沾上什么烧什么。

风沙遮住了天空,遮住了星光,一切都在灰蒙混沌的世界里浮荡,风、沙、火、血、惨叫、尖叫,大晏军营被地狱般的惨相淹没。

足有小半个时辰,这风沙才由南往北席卷而去,远远仍有啸声传来,初到月氏的大晏将士人挨了结结实实的迎头一棒,能站起来的人已经不多。

每个人都颤抖起来。

副将报告所剩的人数,那数目让上官策的脸色白极了,颤声向哥舒唱道:“元、元帅,我们,我们折损了七成人马……眼下……只剩三成,还、还有伤残,万一月氏人来袭营,可、可怎么是好?”

哥舒唱遍身戎装,手握长剑,眉毛压得极低,淡淡道:“没有万一,他们已经来了。”

上官策脸上的血色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军兵荒马乱,对他们来说,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何况月氏人久居大漠,对这里的风沙一定熟悉得很。风沙一过,他们立刻便会来袭营。”哥舒唱的声音低沉却坚毅,仿佛每字落下都有千斤,“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纠集残部,背水一战。”

长年在刀口上磨砺的人,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勇气与杀气,身上的伤痛和处境的绝望反而更能激发他们的斗志,军中顿时有人振臂高呼——

“背水一战!”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哥舒唱一挥手,沸腾的军士们安静下来。

冷月森森,高高挂在天边。

西边隐隐传来滚雷般的声响,大地似乎在轻轻颤抖。

那是,月氏的铁骑。

哥舒唱握紧了剑。

他的剑,不同于平常的三尺青锋,剑身长达五尺,剑身也比寻常的剑厚重许多。

单纯是剑太轻薄,不适合这样的铁血杀伐,枪的攻击能力又只有枪头——而这把剑,在拥有剑的双刃及锋利的同时,又具备了枪的重量和力道,这是哥舒唱在几年的征战生涯里悟出的、适合自己的最佳兵器。

专门求娑定城铸剑大师百里无双铸成,名唤“重罗”。

这是重罗剑第一次出鞘,剑身黑沉沉,仿佛遮蔽了月光。

哥舒唱握着它,手掌坚定稳固,充满了力量。

冷月下,月氏铁骑已然出现,遥遥看见大晏的残兵剩将,他们兴奋地呼喝起来,来势更加凶猛。

哥舒唱深深吸了一口气——

去吧!重罗!用名扬天下的月氏铁骑之血为你开锋,为你千秋万世的名将之刃留下第一笔战绩!

霎时仿佛天地无光,月氏骑兵一刻也没有停顿,甚至也没有像惯常的战争那样两将通名。他们踩着风沙的尾声而来,迅猛的速度仿佛是另一卷风沙。他们挥着刀冲进大晏的阵营,两股军队立刻交缠在一起。

死神与杀戮共同降临,厮杀是伴着鲜血一起的。新入伍的战士第一次看到身边有人倒下,恐惧几乎令他握不住手中的刀。然而如果不握紧自己的刀,如果不砍倒面前的敌人,下一个倒下的,将会是他自己。

这是每个战士在鲜血与死亡中得来的真理:一上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重罗剑上已染上了斑斑血迹,哥舒唱挥舞着它,夺取无数月氏骑兵的性命。混乱的杀戮中,有一双眼睛锁定了他和他的剑,一匹快马穿过人群向他冲出来。

鲜血染红了冰冷的沙漠,这人穿过厮杀的人群,就像穿过院子里的小径。他手中有一抹银光,倏忽脱手而出,每一次收回,都带起一串血珠,没有人可以阻挡他的道路。

哥舒唱注意到他身后有两名将士紧紧跟随,助他排众前来。

——这样的仗势,必定是月氏的首要将领!

重罗剑发出雾沉沉的光芒。

来人刹那已到面前,月光冷淡瞧不清面目,只有一双眼睛乌碧沉沉,正是月氏贵族才有的碧眸,他问:“你可是哥舒翎的儿子哥舒唱?”声音有几分慵懒,仿佛漫不经心。

“正是。”

来人低低一笑,“很好。”

一个“好”字尚未落地,他手中的银光忽地飞来。原来是一杆银枪,枪尖五寸处有抹新月状的飞刃,比寻常长枪稍细稍短,枪尾连着细链。

哥舒唱硬接他这一枪,重罗剑光芒大盛,银枪与之轻轻一碰即被弹开,在空中不可思议地转了个弯,链子仿佛可以伸长,银枪已绕到哥舒唱的肩后。

哥舒唱用剑去削却已来不及,侧身避开了要害,那银枪自上而下划了一道斜弧,枪口上的月弧形飞刃在哥舒唱身上拉了一道口子——若不是避得快,一整条胳膊就要被这出奇不意的一招卸下来。

这兵器当真诡异至极!

来人手肘一收,银月枪回到他手中,碧绿眼眸中有丝冷笑。

就在这时,蓦地有一道尖利的哨声划破长空,阳背山后出现大队人马,将混战中的月氏团团包围。

这大批人马,旌旗猎猎,胄甲闪着寒光,分明是早该葬身在风沙中的大晏另七成人马。

碧眼将领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大喝一声:“撤!”

他见机极快,有些月氏骑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心道正杀得起兴,胜利就在眼前——这片刻的犹豫,大晏军队的包围圈已经涌了上来,彻底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回到营帐,哥舒唱眉头微皱,“齐叔为什么这么早吹哨?我还没有把他们带到山背。”

——这是一早就制定的计划。从向导口中得知晚上可能会有风沙的时候,哥舒唱便和上官齐想出这引蛇出洞之计,先装着被风沙所袭,再佯败逃入山背。而山背,已经布好伏兵,就等月氏人追来,好一网打尽。

可上官齐却过早地吹响了长哨,令伏兵赶出山背围攻月氏。

在包围圈没有集成之前,碧眼将领已经见机逃走。

明明已经到手一半的猎物居然失手,哥舒唱的恼怒即使门外的小卒也感觉得到。

上官齐不说话,只是揭开哥舒唱的胄甲,察看那道伤口,只见鲜血将内袍染红一片,他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毒。”随即吩咐人包扎少帅的伤口,一面道:“少帅息怒。我在后方看到少帅受伤,以为那人也同明月阿隆一样,在兵器上抹毒药。从前老将军着过这样的道儿,右腿的伤口至今仍时常发作,痛苦难当。”

哥舒唱没有答话,静了静,平息内心的恼怒,方开口道:“就算是中了毒,我也不至于立刻毙命,仍有时间把他引入埋伏。”

“要是少帅真中了毒,能从飞月银梭下逃开吗?”

哥舒唱一怔,不错,那可怕的、诡异的兵器,即使他没有受伤也应付得艰难,“他的枪,叫飞月银梭?”

“那是明月阿隆的兵器……”说到这位死去的敌人上官齐的神情仍然十分郑重,“这兵器精妙,近可当枪,远可当箭,收发自如,最可怕的是它的锁链可长可短,银梭飞刃能以不同斜弧伤人……明月阿隆和他的儿子都在十二年前那一战中死去,真没想到月氏还有人会使这种兵器……”

“他劈面便问我是不是哥舒翎的儿子……”哥舒唱道,“我想,他应当是明月阿隆的后人,找我为明月阿隆报仇。”

上官齐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他既然要报仇,无论是公是私,都非要置少帅于死地不可。让他逃脱固然是损失,可三军不或无帅,我以为,保住少帅便是保住了大晏,所以才擅自做主,提前召出人马,趁他下杀手前包围他们。”

哥舒唱轻轻一叹:“我错怪齐叔了。”

“是我没有想到明月阿隆还有后人在世上,没有告诉少帅飞月银梭的厉害,至令少帅受伤……”

说着,上官齐抱拳施礼,哥舒唱连忙托起他,“齐叔要折煞我吗?”

营帐里最委屈的却是上官策,见两人说完了正事,终于忍不住问道:“有这样的战策,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好歹我也是军师啊,害我白担心一场。”

哥舒唱没有说话,上官齐已道:“告诉了你,你便不怕了吗?你不想自己为何想不出这样的计策,反而埋怨别人没有告诉你——我问你,就算告诉了你,除了让你安了心之外,能有什么用处?沙场本就腥风血雨,脑袋本来就是提在手里的,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最最无能的莫过于只知道害怕的人。”

哥舒唱知道上官齐是见到自己儿子在风沙来临时面无人色的模样,对儿子伤心失望,所以话说得极重。然而上官策分明是个文弱书生,只知舞文弄墨,兵书虽然读了几本,却没有半点军事才干。让他当军师,完全是冲上官齐的面子——半个多月的行军下来,几乎人人都知道真正的军师其实是上官齐。

上官策听到这些话,脑袋低下去,血气却涌上来,蓦地,他跪下来,道:“上官策请令去追月氏逃兵,请少帅恩准!”

哥舒唱道:“程将军已经追去了。”

上官策直挺挺跪在地上,起不是,跪下去又不是。他是独子,在家里受尽祖母和母亲的宠爱,人人都夸他才华横溢,文采风流,哪知到了军中,做什么都不对,说什么都要挨训。心里又羞又怒,到了今天终于忍耐不住,他大声向上官齐道:“既然我这么没用,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带我出来!我一点也不想打仗,什么军师,你以为我愿意当——”

“啪!”

一记耳光落在上官策的脸上,将他的脸打得偏到一旁,嘴角渗出血丝。

上官齐已气得脸色发白,出手打人的是哥舒唱。

“征战沙场是男儿的骄傲,畏惧战争的都是懦夫。”哥舒唱的声音低沉,眼神也沉沉的,“你要是别人,要做懦夫我也由你。可你是玉笔军师上官齐的儿子,你身上流着上官齐的血!你应该听说过护国将军哥舒翎与玉笔军师上官齐的沙场神话,要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要以有这样的父亲为荣!我已决定用一身哥舒氏的血肉去将哥舒翎踏出来的路走下去,而你——你也要走下去!”

上官策抚着脸,呆呆地看着浑身散发着强烈气势的少帅,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既然已经出来,不打胜仗就不能回去!你要是这样回去,就是逃兵。历来对付逃兵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无赦。”哥舒唱沉沉地望着他,“要么胜,要么死,这是战士的天命。”

说着,他伸手把上官策从地上拉起来,叹了口气,声音已经柔和了许多,道:“我要成为我父亲那样的人,你也应该成为你父亲那样的人。作为男人,就是要像他们一样建功立业,千秋万代被后人赞颂。默默无闻或许能保平安一生,但那样庸碌的一生又有什么用?上官兄弟,我们一起努力。”

上官策仍旧怔怔地,听到最后一句,忽然眼眶一热,“哇”的一声哭出来。

上官齐长长叹息。老将军,您的儿子智勇双全,已经胜过了当年的您,而我的儿子,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天亮以后,检点行装,晏军折损五十名兵卒、两名百夫长、一名将领,另有两百多人带伤。

哥舒唱仔细查看死者的伤口,那位阵亡将军和两名千夫长都伤在胸膛,利刃透胸而入,血肉模糊。

飞月银梭。

只有那样可怕的兵器才能造成这样可怕的伤口。

哥舒唱沉默地合上他们圆睁的眼睛,良久起身,吩咐拔营前行。

昨夜追击月氏的程将军无功而返,这在哥舒唱与上官齐的意料之中。月氏人熟悉大漠,加上铁骑脚速名扬天下,想在沙漠里追上他们,比登天还难。

月氏是游牧民族,大部分居民都是住帐篷,并且随四季迁移,居无定所,这样漂泊的生活方式很难形成城镇,全国能形成规模的城市不过三五处。

而昌都城,就是其中最繁华的一座。

没有到昌都城之前,谁也没办法想象荒凉的沙漠居然可以有城镇,然而城镇就耸立在他们面前,城廓高耸,月氏的弓箭手在城头上严阵以待。

两国和平相处的时候,昌都城是一处兴旺的商市,大晏人在这里出售大米、茶叶、瓷器和丝绸,换取月氏的宝石和马匹。

但是自从哈克王登上单于宝座后,月氏人不再满足于这样的交换,他们想要更多。更多。

月氏人骁勇,男女皆善骑猎,在单于的许可下,部分民众开始抢夺大晏人的财物,甚至侵扰大晏边境的几座城池。

他们总是如一阵风沙般来袭,卷走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然后烧掉一切卷不走的东西。守城军士不是对手,当大队人马赶到时他们又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凤晏为当今大国,天下小国无不臣服依附,唯有月氏时附时反,反复多年,到了此事一起,朝廷终于被激怒,派十万大军前来讨伐。

历经四天的行军,剿灭几个小批部落的反击,大晏三军在昌都城外安营扎寨,月氏人马闭门不出,坚守城池。

哥舒唱与上官齐在商议攻城战略,上官策在一旁认真地倾听——自从挨了哥舒唱一耳光后,他比从前认真许多。虽然还不见有什么进步,但这态度令上官齐十分安慰。

攻城之前,照例要发一封劝降书上去。上官策自动请缨撰写劝降书,果然有几分文采,挥毫落笔,片刻而就。

哥舒唱一看,微微笑。上官齐命人抄好绑在箭上射到城墙上去。

上官策很高兴自己能做了点事,正要说话,忽听帐外一阵喧哗,有人大叫道:“哥舒唱,给我出来!”

竟然有人在帐前生事,哥舒唱走出帐来,只见兵士们已将一人团团围住,那人浓眉大眼,一双眼睛异常明亮,腰上拴着只大葫芦,手里握着一把长刀。这长刀十分厉害,没有一个兵士能近得他的身,好在这人并无恶意,只是用刀背拍开众人,但千军万马,人多势众,再怎么工夫高强,也不能逼到帅帐前。

哥舒唱看他好像有几分面熟,挥了挥手,兵士都让开一条路来,那人看见他,眼中闪过明亮光芒,奔到面前,抱拳道:“莫行南拜见哥舒师兄!”

他随随便便的衣摆上有一只亮翅的仙鹤,这是问武院的标志,而且口称“师兄”,自然是问武院的师弟无疑。哥舒唱微一点头,道:“莫行南……我听岑夫子提过你的名字。”

莫行南大喜,“原来你听过我的名字!那再好不过啦,来,我们来比试一场吧!”

哥舒唱以为他找到这边疆,是师门出了什么事,但问武院统领江湖,能出什么事?哪知他居然冒出这句话来,最后一个字尚未落地,他手里的刀一挥,已摆开架势,道:“师兄,亮兵器吧!”

哥舒唱皱眉道:“是谁让你来的?”

莫行南答:“我自己来的!”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月氏啊!”

“这是两军对垒的战场!”哥舒唱沉沉地看着他,熟悉少帅的人们已经知道这种低沉的眼神代表着少帅已经生气了。

“我知道啊!”莫行南却像没有丝毫感觉,再自然不过地道,“但你们不是还没有开始打吗?师兄你就抽空给我比一场吧!”

“看在你我同门的分上,我不计较你的无理取闹,你走吧。”说着哥舒唱回身便走,扔下一句,“不要逼我赶你走。”

莫行南见他不肯,收了刀,从他背后扑上去,大声道:“看拳!”

拳风凌冽,武功不弱,哥舒唱接了他一拳,旋即被他缠住,两人拳脚往来,顷刻便对了几十招。哥舒唱武功略胜他一筹,可是左臂伤势未愈,伤口被不断扯动,疼痛难忍。心上腾起一股怒气,哥舒唱一把抽出架在一旁的重罗剑,这一手极快,长剑搁到莫行南颈边,怒道:“你闹够了没有?!”

“哥舒师兄果然不愧是哥舒师兄!”莫行南脸上又是兴奋又是惊异,“这剑也超帅!”

他反手去拔刀,想在兵器上跟哥舒唱较量一下,重罗剑一压,在他的脖颈上划出一线血痕,只听哥舒唱沉声道:“在问武院你我是同门,但在这疆场,我是主帅,你是闲人,你要是再捣乱,不要怪我手下无情。”

他的声音低低的,却隐含金石般的力量,莫行南终于感觉到了他的怒气,抓抓头,“我只是想跟你比试一下——夫子们说身刃状元中,只有你的功力高过我,我想试试你到底有多高,看我们之中到底哪个才是少年第一高手——反正你现在也是闲着……”

一语未了,脖颈上的伤痕又重了几分。

“来人。”哥舒唱道,“把他绑起来,扔出去。”

莫行南挣扎,然而最终还是被捆成粽子扔到了营帐外,军医关心元帅的伤口,仔细检查了一下,好在没有裂开,仍重新给哥舒唱包扎好。

入夜,准备攻城,火把将这边城照得光如白昼。

军鼓三响,正是只待主帅一声令下便要架梯攻城的时候,昌都城沉重的大门忽然慢慢打开,一队人马从里面冲了出来,月氏终于迎战。

为首的将领黑衣黑甲,火光下,肌肤雪白,眼眸碧绿,双唇如女子一般艳红,正是当日袭败走的月氏将领。

他的马极快,人未至,一道银芒已伴着奇异的尖啸声迫面而来,正是那诡异的兵器——飞月银梭。

飞月银梭带起一抹流光,从几名小卒身上划过,直指哥舒唱。

重罗剑出鞘,一剑荡开飞梭,斜刺里忽然飞出来一道人影,卷起刀光,一刀砍在飞月银梭银链处,银梭受到震荡,倒折回来,碧眼将领接住银梭,眸子里激起一片寒光,右臂贯力,飞月银梭往那人身上掷去。

啸声尖利,无论准头与气势,都是必杀的一击。

那人浓眉大眼,赫然竟是被扔出帐外的莫行南,他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刀面封住枪尖,蹬蹬倒退数步,跌在地上,旁边立刻有月氏人的砍上来。

“谁也不许打扰我杀哥舒翎的儿子。”碧眸将领说道,飞月银梭已经收回,梭尖指向哥舒唱,“——把你的人头交给我。”

飞月银梭飞向那人的一刹,是哥舒唱极好的机会,重罗剑已经挥出,却见莫行南倒地,这千军万马,不被杀死也要被踏死,哥舒唱一咬牙,身无他物,唯有摘下头盔,掷过去撞开那把刀,莫行南已跃了起来。

这一下牵动左臂伤势,更兼分了右手的攻势,重罗剑挥到碧眼将领面前的时候,碧眼将领已经收回了飞月银梭。这一剑含着巨大内力,劲气扑面而来,碧眼将领不敢硬接,身子往后一折,飞月银梭已然出手,在空中划了一道诡异的半弧,枪尖绕到哥舒唱后脑,尖啸着落下来!

哥舒唱唯有回身自救,两人各自退开一步,哥舒唱问道:“你的父亲是明月阿隆?”

“不错!”碧眼将领傲然答,雪肤碧眼,这个月氏男子有着奇异的美貌,他道,“我就是鬼将军明月阿隆的儿子,明月苍!”

明月苍和哥舒唱一过招,莫行南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失手给哥舒唱添了麻烦。哥舒唱挥出去的那一招,是须夫子最得意的剑招,名叫“日月生寒”,若不是因为掷盔给自己,那一剑早已削下了明月苍的头颅。

莫行南怎么能当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他一声大吼,砍倒一名月氏骑兵,夺过马匹,挥刀向明月苍冲去,大声道:“哥舒师兄,你去攻城,把这家伙交给我!”

早些打完这场仗,哥舒唱就没有理由拒绝跟他比武!

明月苍就是仗着兵器诡异,招式上其实没有多少内劲,功力显然不强,莫行南满怀信心地冲上去就是一刀。

这是他最得意的一招,凌空破月,挡者披靡。

飞月银梭在空中带起一抹银光,避过了他的刀锋,袭向他的后背。莫行南凌空跃起,再落回马背上,大吃一惊。

这兵器可真不容易对付。

莫行南这一跃,哥舒唱才看出这位师弟的轻功胜过自己许多,而轻功,正是克制这神出鬼没飞月银梭的唯一途径。

只要身法比银梭快,明月苍就没有办法伤他。

哥舒唱放心地把明月苍留给他,重罗剑凌空一指,带领大军冲杀进去。

昌都城的攻克,是不出意料的事。

只是攻下城池后,才发现莫行南跟着明月苍一起失去了踪迹。

“莫少侠被月氏人捉走了。”兵士还交上来半幅衣袖,颜色质地,明显是莫行南的,只见上面蘸血写了几个大字:临都明月将军府。

临都,已经是月氏的京都。

这几个字的目的,是让哥舒唱去明月将军府?

上官策见哥舒唱的神色竟有几分郑重,忍不住道:“少帅不是真想去明月将军府吧?”

哥舒唱没有说话。

上官齐道:“只身去明月将军府,那无疑自寻死路。我们唯有先攻下临都城,再进将军府救人。”

哥舒唱皱眉,“如果攻城,莫行南便会死在明月苍手里。”

“要夺取城池,总是有死伤的。”这道理连上官策都懂得。

“将士们为战争献出性命,那是死得其所。可莫行南只是普通百姓,不能让他送死。”哥舒唱吐出一口长气,“再说,若不是他缠住明月苍,我们要拿下昌都城,恐怕还要费许多工夫。”

是的,不能让这位同门师弟死在明月苍手里,可是,怎么救人?

大军到达临都已是十天后。这十天的行军速度非常缓慢,补充军需,将伤员留下养伤,然而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上官齐和几位心腹将领知道,那就是主帅暂时离开了军中。

哥舒唱去了临都。

他穿着月氏男子最普通的衣衫,戴着月氏男子必戴的钟形帽子,带了一名向导,悄悄潜入了临都城。

临都城的繁华丰茂非昌都可比,月氏的帝都,有种富丽的丰娆。各式的店铺货摊把长街排得热闹非凡,除去城墙上密集的箭羽和城内突然增多的士兵,这座城市仿佛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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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妙手医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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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成为个废材庶女不可悲,成为弃妇才可悲。偏偏这王爷太作,行!本姑娘不仅医毒拿手,更是治作小能手!【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以阴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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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魔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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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游、日行、百里、统帅、一世之尊、三生三世、千古流传、万世先河!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头恶魔。越强大,越怯懦;越闪耀,越卑微。夏野算不上一个好人,但却不想让小火苗崇拜和信仰的家伙成为一个坏人!所以他坑杀命官、调侃使臣、秒斩天骄、声呛域主。城外英山一剑封神,拜月祭典狂临诸生;开疆拓土盖压三代,衣锦还乡灭绝千城!当崇拜成为一种信仰,我想做个好人!【签约作品,必入精品】ps: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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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分人性的得失、真与美、虚荣之心、细节之失、贫富与强弱之辨、自尊与自重、自制之力、宽容之心、勇气的价值、自信与信息、朋友与敌人等41辑。
  • 欲魔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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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天阶,触魔通,切通变,阴阳鸳,落星辰,隐子承,”神天尊途处处为厄,直到面临它的那一瞬间,只有苦笑的缓缓走过,成功者?临置仙陆,失败者?无人在乎。“看星极,破烟尘,过天路,通魔神,奏仙羽,魔欲三道沦”仙人一途修炼为主,看遍魔神,唯武独尊。暗黑修炼的代价,神兽灵道的沉沦,邪神殿前的发誓,我本就一生与大众不同,那狼梦云的喃喃教诲,连日月都不动星辰。------新书求推荐
  • 锤石传:灵魂的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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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锤石说:“不是遇到的每一个灵魂,都可以收下。”从昏迷中醒来的锤石发现自己竟身处阴暗潮湿的下水道,脑中一片空白,身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到底意味着什么……诺克萨斯、均衡教派……瓦洛兰大陆上一个又一个的组织城邦接二连三发生异变,暗影岛的可怕传闻仿佛瘟疫席卷,在探寻自己记忆和真实身份的同时,锤石似乎发现自己才是这场异变的中心,不断出现的各方角色,究竟是敌是友,瓦洛兰大陆到底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呢?最熟悉的角色,最巧妙的构思,最意想不到的伏笔,这是一部读起来就停不下来的小说,跟随锤石的脚步,走遍瓦洛兰大陆,在正邪交战恩怨情仇之间,探寻灵魂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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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魔头穿成侯门千金转个性子当大家闺秀这一世不要杀戮却尽惹风波王爷世子无事献殷勤姐有斩仙剑傍身,又有神功护体不要你们这些小白脸
  • 票号鼻祖雷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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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履泰(1770-1849)山西平遥人,中国票号创始人。出身经商世家的雷履泰,虽遭家道衰落,但一颗高傲而永不言败的心始终在苦苦追寻着某种希冀,虽然不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然朱陶公的经商之道也可孜孜追求,无奈在“有钱方为贵”的世界里实难施展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