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邵力子到了复旦,向学生们报告了北京学生示威游行,和北洋政府的镇压经过。最后,邵力子呼吁学生:“我们校里的同学对国事比较关心,现在北京的同学,已有这种壮烈举动,我相信本校同学必有所表示以响应北京同学。”会场上群情激愤,当场通过两项决议:一、联合上海各学校通电全国营救北京的被捕学生;二、从速组织上海学生联合会。当晚,上海三十多所学校联合致电北洋政府:
山东问题外交失败,噩耗传来,举国震骇!吾民当戮力同心,为政府后援,力争至最后之一日而后已。北京各校学生激于公愤,发生示威运动,凡我国民,咸表同情,若政府弁髦民意,滥肆权威,则吾人为保全全国青年神圣计,义不独生,誓当前仆后继以昭正义。上海各学校学生全体公电。朱仲华《五四运动在上海》。《五四运动回忆录》(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5月7日,上海响应国民外交协会的号召,在公共体育场召开国民大会。大会由复旦学生代表何葆仁担任主席,全场一致支持北京学生的爱国运动,要求严惩卖国贼、不得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要求日本归还青岛和撤走胶济铁路沿线军队、废除“二十一条”。
在上海陪同杜威的胡适,也大汗淋漓地挤在与会的人群之中,他说:“我要听听上海一班演说家,故挤到台前,身上已是汗流遍体。我脱下马褂,听完演说,跟着大队去游街,从西门一直走到大东门,走得我一身衣服从里衣湿透到夹袍子。”胡适《我对于丧礼的改革》。《新青年》第6卷第6号,1919年11月1日。
胡适曾慨然表示:“在变态的社会国家里面,政府太卑鄙腐败了,国民又没有正式的纠正机关(如代表民意的国会之类),那时候干预政治的运动,一定是从青年的学生界发生的。”胡适、蒋梦麟《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晨报副刊》1920年5月4日。中国的学生界,有着东汉末年太学生、两宋太学生、明末东林和复社、几社的传统。然而,胡适却没有料到,对青岛问题的抗议活动,不仅迅速扩大为一次全国性的学生运动,而且导致民族主义的迅猛高涨,最终演变成一场社会革命。
商界与学界几乎同时行动。从5月9日起,上海洋货业宣布一律停售日货。商帮协会、纸业公会、钱业公会、北货业、糖业、商业公团、南市商铺、米业商会、烟酒业联合会、面粉公会、押店公会、杂粮公会、报关公会等纷纷召开同业大会,致函同业、报馆和政府,呼吁抵制日货,提倡国货。
上海学界很快就成立了学生联合会,作为学运的统一指挥机关。关于上海学生联合会成立的时间,有多种说法。李玉阶说,5月5日下午,五十余所大学、中学的代表,假座复旦大学,召开筹备会议,决定各学校组织学生分会,推出代表组成上海学生联合会。5月7日上午10时,上海学生联合会在公共租界静安寺路寰球学生会举行成立大会。但这个时间,正是国民大会召开之时,大部分学生领袖都参加国民大会去了,李氏的回忆显然有误。据《青岛潮》一书记载,是5月11日成立。
5月18日以后,上海学生与市民发起了一个以抵制日货为宗旨的“抢帽运动”,从路人头上抢走日产草帽并踏毁。当时日产草帽是相当普遍的一种日用品。其后,抵制日货的行动,变成抵制日本人,黄包车夫拒绝日人乘车,游乐场拒绝日人进场。
5月19日,上海学生会举行紧急会议,提出三项要求:一、政府收回批准傅增湘辞职的成命;二、就留日学生被日方粗暴镇压事,罢免驻日代理公使庄景珂,并对日本进行严重交涉;三、不得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决定从5月22日开始全上海总罢课,非得学生会正式上课的通告,不得私自上课。经过蒋梦麟等教育界人士的斡旋,改为5月26日总罢课。
然而,罢课潮已经在全国蔓延开了。
北京的学生到达上海。经过商议后,北京学生会代表方豪、天津学生会代表杨兴亚和上海学生会代表何葆仁,风尘仆仆,联袂南下,到南中国最大的城市广州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到了广州,”方豪在回忆文章中写道,“召开了四次群众大会,吸引了听众10余万人,所以不出三天,非但全体青年学生一致响应,连广大的工商界也一致实行罢市、罢工。于是就以京、津、沪、粤四大都市为基干,向北京的反动统治者,提出罢免曹、章、陆等卖国贼及拒签巴黎和约的群众要求。”方豪《回忆在北京参加五四运动》。《金华(市)文史资料》第2辑,1986年版。
5月20日,九江学生罢课;5月23日,天津学生联合会宣布全体罢课,以援助北京学生;同日,济南罢课;24日,唐山、保定罢课;26日,太原罢课。这天,上海公私立中等以上男女学校学生二万余人,在西门公共体育场集合,举行宣誓仪式。学生们向飘扬的国旗致敬,齐声庄严地朗读誓词:“民国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男女各校学生二万余人,谨在中华民国国旗之下宣誓曰:吾人期合全国国民之能力,挽救危亡,死生以之,义不返顾,谨誓。”在一片惊天动地的“中华民国万岁”、“学生联合会万岁”口号声中,上海学生总罢课开始了。
5月28日,苏州罢课;29日,杭州、南京罢课;30日,福州罢课;31日,安庆、开封、宁波、无锡罢课;6月1日,武汉罢课;3日,南通、长沙罢课;5日,漳州罢课;6日,镇江、武进罢课;9日,徐州罢课……这些都是实行总罢课的城市,还有许多地方是学校各自罢课的。短短半个月内,罢课潮席卷了全国两百多个城市。
5月31日,上海82所学校,共十万学生,在公共体育场开追悼郭钦光烈士大会。北大的代表杨健、许德珩、陈宝锷,以及天津学生代表张扬先、南京学生代表郎宝鎏、留日学生代表凌炳,均到会演说。气氛悲壮而激越。6月1日,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学生代表,齐集上海学生联合会,举行非正式会议,提出成立全国学生联合会的议题。
至此,局势的发展,已到了罗家伦所说的,可以相机发难的时候了。
从5月底开始,北京学生纷纷组织演讲团,走上街头,向市民演讲,推销国货。每天至少有两三千人上街。6月1日,政府颁布两道命令,一道称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任职期间,各能尽维持补救之力,国人不明真相,始有误会。另一道指学生纠众滋事,纵火伤人,扰及公安,应即日上课,不得借端旷废,致荒本业。这两道命令,实际上是政府准备采取大规模镇压的先声。
由于军警加紧防范,驱赶和阻止学生演讲,街头的学生活动,一度几近绝迹。大部分支持学生的报纸都被查禁了,露天演讲也停止了,学生们只在公园、茶馆等地,推销牙粉、肥皂、手巾、香水、纸烟之类的国货,为学生会筹款。《每周评论》说:“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几几乎‘石沉大海’似的。”
然而,徐世昌的命令,把逐渐缓和的形势,再次推向激化。6月2日,在东安市场推销国货的七名学生,突被军警包围逮捕。其中一人是北大学生会讲演部长张国焘,据他说,这七人是因讲演而被捕,并非因推销国货。
当晚,学生会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从6月3日起恢复街头演讲,但只说提倡国货的话,不说抵制日货的话,以免授人以柄。每次派50人去演讲,如果这50人被捕,就再派50人去,如官厅逮捕其中一人,其他人就一起到官厅自首,听候发落。如果今日遭逮捕,次日则加倍派人,直到所有学生被捕尽为止。
6月3日,农历五月初六,星期二。
根据鲁迅日记记录,这天北京的天气,“晴,下午昙,晚大风一阵后小雨”。然而,在陈独秀的笔下,“民国八年6月3日,就是端午节的后一日,离学生的五四运动刚满一个月,政府里因为学生团又上街演说,下令派军警严拿多人。这时候陡打大雷刮大风,黑云遮天,灰尘满目,对面不见人,是何等阴惨暗淡!”陈独秀《六月三日的北京》。《每周评论》第25号,1919年6月8日。《晨报》也有类似记载:“北京的天气,忽然间大变起来,狂风怒号,阴云密布,继之以打雷,闪电,下雨,一时天地如晦。”《晨报》1919年6月5日。
就在这神怒人愤,天呈异象之际,官厅缇骑四出,一发现学生演讲,马上逮捕。当天被捕学生人数,有说46人(方豪说),有说178人(北京学生会通电说),也有说多达四百多人(尹明德说)。被捕者之一的方豪说:
在1919年的6月3日,就发生了北京第二次大规模逮捕青年学生的血腥事件。一共逮捕了46名所谓各大专学校的激烈分子,而以北大的我、工专的夏君秀峰和法专的何君其伟三人为“主犯”,——彼时我担任北京学联会的主席,夏、何二君是工专和法专的出席代表。——于1919年6月3日下午在北大第一院举行学联会议散会时,在沙滩东口一齐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其他各校代表40人。被捕后我和夏、何分别隔离,关在首都卫戍司令部;其余各校的代表们,则混合分禁在三个大统间。我就这样被关了七个月零八天,至1920年2月初旬才被释放。方豪《回忆在北京参加五四运动》。《金华(市)文史资料》第2辑,1986年版。
后来的史家,恒将5月4日的逮捕行动,与6月3日的大逮捕,相提并论,视同一律,其实两者大有分别。5月4日在赵家楼是因纵火伤人的刑事罪而捕人,6月3日(包括4日)是以街头演说、抗议示威、罢课等罪名,也就是言论罪、思想罪、表达罪、行使宪法权利罪,抓捕学生。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白色恐怖终于来了。
然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到了第二天,迎着军警的刺刀,走上北京街头演说的学生,愈来愈多,他们抱定“田横五百人同死”的决心,携囊负橐,做好了入狱的准备。古老的帝国上空,到处回荡着“牺牲自由和身体来救国的时间到了”的悲壮声音。
[《每周评论》记述]4日上午10点钟时候,各学生怀里藏着白旗,上写某校某队讲演团字样,或五六人或十几人不等,静悄悄的出去,走到行人多的地方,就从怀中摸出白旗子,大声疾呼的演说。这个时候街心的警察比平常增加好几倍,又有穿灰衣的马队,背着枪,骑着马,四处乱跑。遇到有人讲演,不问他人多人少,放马过去左冲右突也不知道踏伤了几多人。把听的人冲散之后,便让游缉队、保安队把演说的学生两人夹一人,送到北河沿法科大学里边监禁起来。《每周评论》第25号,1919年6月8日。
被捕学生沿途大呼“抵制日货”、“惩办国贼”的口号,也有的学生号召“大家起来革命!”路边的学生与市民流着眼泪,冲他们喊:“你们先去呀!”“我们就来呀!”气氛凝重而凄婉。“真个把北京城圈里闹了成一个鬼哭神号的世界”(匡日休语)。
大学校舍竟然成了临时监狱,大门贴上“第一学生拘留所”的字条。当晚,被捕学生多达1150人。法科校舍人满为患,又把马神庙的理科校舍改作第二拘留所。北京学生会向全国通电:“北京大学法科已被军警占据,作为临时拘留所,拘囚被捕学生于内。校外驻扎兵棚二十,断绝交通。军警长官,对于学生,任意侮辱。手持国旗,军警夺而毁之。讲演校旗亦被撕掷。其坚持国旗与校旗者,多遭枪殴。受重伤者二人。”詧盦《学界风潮纪》。《五四爱国运动》(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