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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安静的勇气(9)

带一本《情人》去旅行

旅是颠簸,伴是慰藉。手上搁了一本《情人》,仿佛身边坐着一位漂亮女乘友,真真有种依香偎玉的感觉。

情节像公路一样向前铺开。杜拉斯的句子颠来倒去的,像是一种呓语,不经意间,袒露出内心的隐秘。“车厢大得就象一个小房间似的”,在读到这个好句子之后,我心里兀地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满车厢里多是男女赤发刘唐,就是没有一个少女戴着男式呢帽。那个戴着男式呢帽和穿镶金条带的高跟鞋的少女,正沉溺在爱情里,她几乎天天坐着一辆黑色利穆斯小轿车,往返于西贡的学校和情人的公寓之间。“那汽车真叫人舒服得要命,像一个客厅”,晚年的杜拉斯依然对此津津乐道,不知我老了,还能不能有这样的语气。

阿城去威尼斯时,随手抓了一本《教坊记》,闲时解闷,唐人崔令钦的闲来几笔,在作家目光的浸泡之下,茶叶般慢慢舒展开来。我很得意我浪漫的举动。汽车在大地上奔驰,我在文字中缓慢行走。遥远的西贡的景致,通过我的眼睛水一样流进我的心里,寂无声息,“如同血液在人体里周流”(杜拉斯《情人》)。抬眼看看窗外,绿野平畴一铺千里,让人直直觉得这列车像极了一艘渡船,我的臂肘支在船舷上,不是孤零零一个人,还有一本三十二开的旅伴。法国少女和她的中国情人在湄公河畔遭遇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忽然对这次旅行充满了憧憬。想象自己羁留在一个陌生的小站,用一首隔夜的诗稿换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炸酱面,店主女儿的那双小手看起来比面条还要洁白还要柔软。或者在你准备一头扎进大山之时,从那边路上忽然走来一个拖着行李的女孩。在山顶,你一脸狡黠地和她说,那个法国少女十八岁时回到巴黎就老了。她于是追着你,要抢走那本《情人》。

也许,只有在列车上,而且是心里存着某种期待,才会真正领略到行走的诗意。自己从狭窄逼仄的空间里挣出来,眼瞅着世界在迅速变大,遥远的湄公河水泛起的波浪,爬上了书页的白沙滩,而自己刚刚仍掉了鞋子,还有一些些其他的累赘。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很放松,像一朵云飘来荡去,无拘无束。手上的书变得可有可无。

“先生,您看书的姿势真有风度。您在看什么书?”

是芳香纯正的女中音。一位新上的乘友。

我想我的脸上是漾起了笑容。

泪湿红笺

在朦朦胧胧的年龄,我就喜欢上了薛涛。理由非常简单,就因为她的深红色的松花小笺。

那时我想,薛涛一定是个极聪慧极风雅极多情的女孩,一定给她的情人写过好多好多的诗。信笺红红地诉说着幽怨,那是一种让人看了顷刻熔化的感觉啊。我傻傻地想,当一回她的情人真好,让我在红笺暖暖的沐浴里英俊地死去。

在校园寂寞的黄昏,读薛涛的诗歌:“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摇曳多姿的语言,春天的花一样芬芳,秋天的树叶一般灿烂。这就是诗歌?猛然间我跌入了桃源仙境。柏拉图说:“当爱神拍你肩膀时,就连平日不知诗歌为何物的人,也会在突然之间变成一个诗人。”漫步在薛涛窄窄的二十八字间,我觉得千年也不过是这短短的瞬间,瞬间的聚散悲欢。

这位万里桥边女校书,诗写得很好,人长得也漂亮。读了诗人王建写给她的诗,“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不难想象,她的才貌是如何为当时所倾倒。假如我生活在大唐,假如我是唐代的一个翩翩少年郎,我的诗歌,会不会滋养她的秋波?

生活中的很多情形,是不能想象的。有一位作家做过一份调查,说现代社会只有4.2%的女人寄情于诗。深红的松花小笺,连同水晶般透明、玫瑰般芬芳的情感,已经在世俗的漂洗中无可奈何地褪色。这些年,自己展转了几个地方,无论如何,积下了一点点浅薄的阅历。少年时读薛涛的诗,似清空一气,觉得她不事藻绘,短语长事。而今,吟咏久之,便觉短幅中有无限蕴藉,藏无数曲折。正如浣花的溪水,澄碧而不浮浅,轻轻流淌间,拒绝了喧嚣与烦乱。

竹叶随风吟,燕子来筑巢。浣花溪畔,是一个诗的家园。距杜甫草堂不远的成都近郊,至今还耸立着一座薛涛“吟诗楼”,点缀着锦江玉垒的秀美风光。微雨夜来过,不知春草生。晚年的薛涛曾在这里品味着生活的安闲与宁静,早年的风花雪月不过是窗外的一丝落红。薛涛人长得好,歌唱得也不错。若是现在的女子,早把笔换成了口红,还写什么酸诗,早唱红所有的荧屏,成了天后或者三栖明星,年龄再大也要在镜头下演演二十岁妙龄。薛涛的可贵之处,就在于经历越坎坷心灵越宁静,世间越嘈杂诗歌越优雅。浣花的溪水,在潺潺流淌中越来越透明;吟诗的小楼,在栉风沐雨中越来越高耸。多么清新明净。多么质朴从容。想一想都让人心旌摇荡。

那应该是一个静静的月夜,绕过翠柳,便是小楼。鸟声清冷,露珠澄明。拂开满地的枇杷与薄薄的月色,我赶赴着一个千年的约会。站在吟诗楼前,聆听着自己的心跳,我感觉着时光的停驻,不让我回到尘世,也不让我老去。这时,薛涛发现了我,浣花溪流下了两行泪水,我和她却是一脸的平静。把姓名和身世都留在红尘,从此青灯黄卷,从此粗茶淡饭。不语还应彼此知。我们当然要侍弄文字操练诗歌。因为诗歌,是我们最初和最终的家园。

也许,她会悄悄地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无言。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更多的解释,就好象诗是诗的意思。

暗恋朱淑贞

如果这世上果真有什么缘分的话,我想,那就是我和宋朝诗人朱淑贞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条长长的隧道,那诗歌就是隧道深处闪烁的灯火。

那是一个秋日的下午,阳光薄薄的,初恋把我一个人扔在乡村校园的空旷里,走到千呼万唤也追不上的地方。当时我并不孤独,有忧伤伴着我,我硬是让泪水倒流回去,不让它冲淡我浓浓的思念。我清楚记得那是怎样的一个瞬间:踽踽独行在西湖边的朱淑贞一脸的愁怨,她轻轻的足音在我心中溅起了万千波澜。“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那时,我真的相信了一见钟情。在一滴冷冷的水珠里,我和朱淑贞初初相遇。

爱情是一种死亡般的大痛与大美。纪伯伦说:“它虽栽培你,它也刈剪你。”爱情是天堂也是地狱,使人销魂,也令人断肠。朱淑贞在热恋之时,放纵恣情,“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入怀”,娇媚痴绝。只是如此活泼轻灵的诗句,在朱诗中寥若晨星,她一生明媚的春光,短暂得像我失去的爱情。“东君不与花为主,何似休生连理枝”,朱淑贞直面人生的惨痛,用诗歌表现着身世的忧怨,却获得了艺术和情感的永恒。在那年提前到来的冬天里,围着炉火,我和她的诗歌相拥而坐,窗外大雪飞舞,我不知道,那雪花是落在了宋时的钱塘还是我的窗前。

只要时间允许,伤口处总会开出一朵凄美的小花,但是不停地去揭它,只能深刻痛苦的记忆。朱淑贞投水而死时,那伤疤还是活的,它也是一种生命。喜欢朱淑贞,是因为她生活在真实里而不是在面具中。有个叫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外国女人很会用文字表演爱情,她的自传体小说《情人》名噪一时,“这种表演性的内因,武断地说,系缘于她爱情经历的苍白与乖蹇”(凸凹《杜拉斯:文本的表演》)。“我手写我心”,我不知道,八百年后朦胧诗人手中挥舞的是不是朱淑贞的一方手帕。

对于朱淑贞,我想说,不幸、痛苦会和我们作不必相约的见面,是一种无法推开的存在。而诗歌,则是一种心灵的选择,它静静地等待,只要一声召唤,便来陪你走过风霜雨雪。

读朱淑贞的诗歌,仿佛看美人鱼在刃尖上赤足舞蹈,是一种惨痛而美丽的感觉。所以,和她做情人实在太累。两行泪水,可以被一双温柔或者粗糙的手擦干,四行泪却要流成海洋了。现在想来,和她做同桌挺不错。设想在一间低矮的教室里,我和她认真完成着困厄布置的课堂作业,应该是一篇体裁不限的命题作文。当然,我和她都会写成诗歌。我偷偷地看她如何开头如何结尾。情窦初开的我,被她的哀婉和细腻所着迷,于是,开始悄悄地递她一些小纸条,说自己如何如何寂寞如何如何伤感。甚至用她的诗句做成精致的书签,“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对她说,这句我最喜欢,因为她悲伤着我的悲伤。然后,就去拾几枚飘落的红叶,和她凝视大地的泪珠,听她幽幽吟出“红叶成诗梦到秋”的诗句。

既然是同桌,就免不了分别,我和她一别就是几十年几百年。偶然的一天,我轻轻翻阅那段日子的诗歌,我感觉到我目光的柔和,那些直白的诗句尽管骨韵不高,却也有翩翩之致。这些年,我说不清自己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但我庆幸拥有一件弥足珍贵的往事,关于诗歌关于爱情关于朱淑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我庆幸没有去抄袭她的情感,尽管我曾经非常非常地喜欢。

曾经有过的痛苦和失落,使我终于懂得,拥抱真实的生活,倾听阳光温热的诉说,远远胜过蘸着泪水,写一些忧伤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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