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大概二十分钟,我的手机响了。我知道另一个世界在召唤我,于是我捅捅依然在发呆的小林,然后我们一同从教堂走了出来。
电话是大林打来的。大林问我在哪里?小林又在哪里?他现在就在我的楼下,刚才上楼敲了半天门,房子里头却没有反应——可把他吓得不轻,他以为我去上班了,可小林呢?小林的脚只要一跨出门,他的头发都会直立起来;小林再也不能惹事了,也惹不起事了。
走进小区的院子,我看到李甜甜的小轿车就停在楼下。大林站在车旁,焦急地朝大门口张望着。大林看见我们,跑了过来,对我的微笑视而不见,却一把搂住了小林的肩膀。他问小林怎么样?身体比前些日子恢复得好一点了吧?吃饭怎样?睡觉怎样?……他每问一句,小林都在重复着同样回答:可以!
李甜甜从车里走了下来。她一身洁白的连衣裙,亭亭玉立,脚上红色的高跟鞋,如同红色的小鸟。李甜甜微笑着,在阳光的照耀下,她脸上的疤痕越发显得别扭。李甜甜说大哥让你费心了,说小林不是省油的灯,他把一个排的人都整得不得安宁,都在为他奔波。李甜甜说着,又把头转向了小林,她说小林这回应该吸取教训了吧?说如果没有我的帮忙,你现在还在劳改场里,能在这里享受自由吗?说小林呀小林,你年龄不小了,应该懂得这个社会了;社会是一辆飞驰的列车,你明知道自己是一个微弱的肉体,却硬要与它相撞,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制造车祸吗?李甜甜说这些的时候,嘴抽扭着,显然是以功臣自居。
小林木然地发着呆,没有什么反应。大林就让小林上车,然后对我说他要把小林送回村里去。三妈等不及了,一天给大林打一个电话;一打电话就哭,搞得大林的心里一天到晚都乱糟糟的。我说送就送回去吧,小林现在急需要的是散心,也许乡村的田野更适合他。
大林他们走后,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正是社会上的人将要下班之际;可报社和社会不一样,报社的下班时间是晚上十二点钟。我有必要去一趟报社。步入报社,我直接去了薛雨露的办公室,我要把自己调查劳改场虐待犯人的事讲给薛雨露听。没有薛雨露的事先同意,我即使调查得再彻底,也没有用。发稿权在薛雨露手里,她想毙掉某篇稿子,比处死一只蚊子还要简单。
出乎意料的是,薛雨露对我的行为非常支持,这是她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以来,很罕见的一次爽快。我过去不论向她请示什么样的采访选题,遭遇的都是那么地磕磕碰碰,丝丝蔓蔓,给我的感觉就是她在找茬。可今天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我,倒使我觉得有点儿不习惯。她的笑容,总让我感到蹊跷和怪异。
从薛雨露办公室出来,在楼道里遇到了项文化。项文化正在吃一根火腿肠,吃得很专注,很是津津有味。我说文化你最近忙什么?项文化瞪瞪我,觉得挺好奇。项文化虽然和我一个部门,但几乎没怎么说过话,他好奇也是情理之中的。项文化懒洋洋地说,能忙什么,还不是这些烂事?我说我想单独和你聊聊。项文化说啥时候?我说晚上怎么样?项文化说晚上不行,薛力含约他晚上去歌厅。项文化问我有很多话给他说吗?我说那倒没有,只有几句话。项文化就说那咱们去报社的会客厅里吧,我有门上的钥匙。
呵呵,项文化果然是报社的特殊人物,他竟然有会客厅的钥匙。在我们这些记者的眼里,那间装修得金碧辉煌的会客厅宛若皇宫,不是谁都可以随便出入的。项文化开了会客厅的门,又把我领到一个套间的门口,一脚踢开门,手指着里面,说这是报社专门给他安排的用于休息的地方,他经常在这里一睡就是一个下午。
我朝套间里望了望,发现里面的配置一应俱全:席梦思床、沙发、影碟机、电脑、高尔夫球杆等等。令人称奇的是,里面还有一些女人的用品,诸如香水卫生巾之类。没等我探问究竟,项文化却发起了感慨,抱怨说虽然名义上这个套间是专门给他配备的,但经常是他瞌睡得一个呵欠连着一个呵欠,却进不了套间的门;孙社长挺令人讨厌的,他动不动就要占用这个套间,用了还不知道把该收拾的东西收拾掉。有一回,项文化进去睡觉,竟然发现满地脏淋淋的东西,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差点没让他呕吐出来。我问项文化薛雨露来不来这里?项文化向四周扫了一眼,压低声音说,怎么不来?孙社长来,她自然也就来嘛!项文化觉得自己失了言,于是叮咛我别把这些说出去:孙社长和薛主任对他都很关照,他也得为他们保密!
坐在会客厅软软的沙发上,我先对项文化进行了一番赞美,我说小项我们尽管接触不多,但我发现你是一个挺不错的小伙子,闲话少,不介入是非,也不势利;尽管是高官的儿子,却不骄横,很难得呀!项文化说他本来早就出国了,他妹妹在加拿大,老鼓动他过去,说那边的空气好,人在好空气里生活可以长寿;妹妹在加拿大经商,比较有钱,专门为他买了一套公寓;公寓现在却闲置在那儿,没有人居住;为了不使房子里的家具被虫子吞噬,又雇用了一个白人做看护;加拿大的人力成本是很昂贵的,那个白人,每月就得付给他一万多元人民币;当然,雇用当地的华人要便宜一些,但他们全家都坚决反对雇用华人,说最不放心的就是华人:华人手脚不干净,嘴巴也不牢靠。
我说那你直接移民过去多好啊!不论怎么说,加拿大是发达国家,我们才是发展中国家,不论哪个方面,还都是有差距的。项文化的眉头皱了起来,叹息谁不想去啊,但他却总是学不好英语;他已经参加了数不清的英语培训班,但装进脑子里的单词不超过二十个;也不知道谁发明了英语,把它发明得那么乱七八糟;唧唧呱呱,呜里哇拉,简直像鸟叫!项文化学不会,即使使出吃奶的劲,依然是学不会!语言不通,他到那个国家不就成了瞎子和哑巴?但他最终会移民的,凡有本事的人,有几个还在国内混呀?
我转移了话题。我问有个采访不知道小项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项文化张了张嘴,说别提工作,一提工作他就瞌睡;采访,写稿等等,是世界上最乏味的事了,这个倒霉的事怎么就让他摊上了?他爸也是的,那么多的工作不给他挑选,就给他弄个记者让他当,还说是要提高他的写作能力。真是的,鸭子上鸡架,竹竿当栋梁,这不是胡整吗?
不过,项文化还是询问了是一个什么样的采访?我把小林在劳改场阴囊被搞伤的事讲给他听。项文化听得眼睛瞪得好大,他一脸的惊讶,质问我该不是虚构的吧?我说没有确凿的证据,我敢冤枉劳改场,难道我不想活了?项文化好像是激动,又好像是兴奋,他搓着手,说那咱们就去吧,去采访,去把那些狗日的害人精灭了!
项文化问什么时候去?他的意思是,尽快去!他说他平时总是找不到可写的素材,没有办法,只有搬来人家报纸上的内容往上套;嘻嘻嘻,嘿嘿嘿,想起来就想笑,一个人的阴囊竟然被搞坏了——这个题材太离奇,也太好玩了!写出来,说不定能轰动天下!弄不好,还会获个什么奖呢!当然,项文化也声明了,稿子由我写,署名我在前他在后;他不参与写稿,稿费也看不上;他只是跟着我,全当是我的保镖!对了,还有一点是他爸爸特别强调的,那就是即使走到天涯海角,都不能说他是谁谁谁的儿子。
我同意项文化所说的一切。我说小项为了咱们合作愉快,我请你喝茶吧。项文化看了看表,说他得赶快走了,薛力含恐怕都等不及了。我说你听大哥一句话好吗?别和薛力含贴得太近,他是个街道里的混混,可别让他害了你!项文化站起来,伸伸懒腰,说这你就不懂了,混混才能成大器!你没看到原来的好多混混,现在都人模狗样的?社会社会,就是混嘛,大家都在混嘛!大哥啊,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是个死脑筋呀?
我说行了行了,咱们不说这些了;说好了,明天出发。
项文化说没问题。接着他又问路途远不远,远的话他叫辆车。
我说你方便的话就叫辆车吧!我又叮咛项文化,和我一同出去采访的事,暂时没有必要让薛雨露知道。
项文化一边往外走一边满不在乎地说她知道又咋啦?她还能拦着不让我去?
与项文化握手再见,我就骑上自行车往回走。一想到有项文化陪同,我就对小林讨回公道有了信心。项文化蛮有自知之明的,他给自己的定位是做我的保镖,他难道猜透了我的心思?我拉他入伙,还不是这个原因?有项文化撑腰,一路都会是绿灯闪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