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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寻访霍克

城西有一家不大的书店,看上去二十平米的样子,我在那里买到过几本自认是很有价值——而国营新华书店营业员听后摇头的书。由于近几年城市大规模东扩,原本并不热闹的城西就更显得颓败了。我之所以有兴致骑上半个钟头的自行车,去光顾一家不起眼的书店,全是因为我的一位吉它手朋友王品的大力推荐。

在一次朋友之间的小型聚会中,我见到了王品,顺便向他表示了谢意,我的意思是,在这个物欲横流无羁拜金日益猖獗的社会里,能够得到一本影响你心灵的读物,你必然会对和读物有关联的人产生敬意,至少是谢意吧。王品在明白了我的意思之后,连连摆首(因此而扬起了一头长发),表示不敢当。然后他就和我提到了霍克,他问我有没有见到霍克,他说霍克是那家小书店的老板,一个有点神经质的人。霍克这个名字我很耳熟,好多年前就听人说起过,但一直未曾有幸谋面,我已经记不起是哪个朋友和我谈到过他,只依稀记得说他研究易经,对占卜颇有造诣,怀里始终揣着几枚锃亮的古钱币。我一向对文化狂热者抱有好感,因为自己无法效仿,而对他们存有某种超脱的亲切感,就像一个五音不全者欣赏自己喜欢的歌手一样,总是乐意多给他们一点掌声。

那天晚上我和王品的话题自然而然就转移到了霍克身上。首先从他的相貌谈起,因为我无法确认我去购书的时候,霍克是否到过书店,当时书店里只有一个站店的小姑娘,她不时地和进来的客人打着招呼,也许我和霍克已经照过面,只是由于互不认识才错过了交流的机会。但根据王品的描述,我的脑海里无法拼凑出霍克完整的形象,我甚至连他是个胖子还是瘦子都不知道。身高呢,王品先说他比自己矮,又改口说他比自己高,大概在1米65到1米75之间吧。王品的语焉不详,像诱饵一样吊起了我的胃口。我说难道他就没有一点特征吗?比如说衣着打扮什么的。我耐心启发着对方。王品想了想说:霍克戴着副与众不同的眼镜,样式很古老,是黑色塑料边框的,上面缠着一截橡皮膏。我也见过戴着类似眼镜的人。我们单位打更的老头就戴过这样一副眼镜,有一天我下班迟,天已经大黑了,下楼梯时在拐弯口猛地撞见他,着实被吓了一大跳。

王品告诉我霍克之所以不肯换一副贴近时代的眼镜,是因为它记载着霍克最辉煌的人生经历和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我点头示意王品说下去。王品说:眼镜是霍克十多年前用参加地区小报征文获奖的奖金买的,那截橡皮膏呢,是他为捍卫自由和粗鲁的车间主任进行肉搏留下的痕迹。听王品这么一说:我真是猜想不出霍克属于哪种类型的人,他好像有点书生气,有点我行我素,对了,还应该有那么一点孤傲。我说不清,他的性格和他的相貌一样,像一团迷雾。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王品随同他的“巅峰”乐队去南方云游演出,关于霍克的讯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飘飘忽忽地在我的脑海边缘萦绕。像这样渴望了解一个陌生人的情况,对于我来说已经是很多年未曾发生过的事,况且这个人似乎与我既有的生活毫无关联。我只能把这一现象归结为自己对霍克生存方式的迷恋,因为我的生存方式过于简单化了,以至于需要借助稀奇古怪的读物来打发冗长而枯寂的时光。

我弄不清周围的人们的快乐源自于何方(或许快乐根本就不需要理由),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场合毫不犹豫地发出爽快的笑声,他们真的很快乐吗?这样的疑问有点太过分了,但我还是抑制不住这么去想,并陷入了苦苦的冥想之中。真是太可笑了。

我作出了一个决定,在一瞬间作出的决定:寻访霍克。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相信我已经将霍克纳入了我的生活之中。他迟早会浮出水面的。在骑车去往霍克书店的途中,我这么想。

我的想法很快就遇到了预料之外的障碍。进入西区之后,我发现这片原本死气沉沉的地方突然忙乱了起来,满街奔跑着拉运建筑材料的各式交通工具,它们沿途滴滴拉拉的遗落着砖头、石子、黄沙等物,在路面上行成极不规则的路障。沿街虽看不见摧枯拉朽的破败场面,天空中却笼罩着灰雾似的尘埃。我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们大多脸色灰暗、头发蓬松零乱,他们旁若无人地在各种交通工具的缝隙中挤来挤去,并没有觉得混乱不堪的街道给他们带来了多少不便。即将到达霍克书店的时候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不知从哪里开始,路边与人行道接壤的地方出现了一道一米多宽的鸿沟,从地下挖上来的潮湿的泥土堆在人行道上,形成了一道山丘,这道高高低低的山丘途经霍克书店的门口一路向下延伸着,看不到尽头。

我与霍克书店隔“沟”相望,一时没有了主张。

马路本来就不够宽阔,加上一道鸿沟,我推着自行车几乎站在了街当中。我的行为立即遭到了几个卡车司机的白眼,有一辆卡车干脆戛然而止于我的身旁,副驾驶位置上伸出一个中年妇女睡眼惺松的脑袋,她居然连说了三遍粗话,意思是要操我。我只好夹着尾巴溜到了马路这一边的人行道上。

差不多在我冲上人行道的同时,迎面的一扇玻璃拉门打开了。一个长着雀斑脸的青年女子笑嘻嘻地站在门口望着我,她说:你来啦,我等你好久了。我四处张望一下,身边并无他人,那女子当然是在冲我说话,不过,我不明白她说“等你好久了”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来找另外一个人。她说:你找过那人还是要来找我的,不如你先到我这坐一会儿。我抬头看一眼,玻璃门上有一块牌匾,写着“明珠饭店”。我想她一定误以为我是个过路客,这是他们截留客人的惯用伎俩。我回头看看尘土背后模糊不清的霍克书店,跟着她进了那扇玻璃门。

雀斑脸为我泡好一杯茶,还拿来一盒香烟放在我面前。我说我不抽烟。她于是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干你们这行的哪有不抽烟的?你是不是拿架子啊?我说我的确不抽烟,这跟干哪行没太大关系。她还是不相信,拆开香烟盒封条,抽出一根塞到我手上。我说你刚才说我是干这行的,你看出我是干哪行的?她长满斑点的脸挤出媚笑,说:你们所长昨天刚来过,就是那个大胖子,他说今天要派个征管员来的。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来了劲,说:噢,你说那个大胖子呀,狗屁所长,他根本不是什么所长,连个正式工都不是,他是不是在这儿吃了喝了,临走了还要摸你……雀斑脸上居然泛起了红晕。她说:你不要瞎说:怪难听的。我有点得意地跷起二郎腿,拖长了腔调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这—事—你—看—怎—么—办—呢?雀斑脸神色慌张地问,什么事啊?我放下二郎腿,说:连什么事都不知道,你好好想想吧。我抬腿要走。雀斑脸没搭我的茬,她在一边嘤嘤的哭起来,还用脚踢了我一下,没有踢痛我,有点痒,她使出的力气恰如其分。

我还是走了,出门时礼貌地转过身来替她关好了门。我刚刚往前走了两步,就听见身后的玻璃门咔嚓一声打开了,我头也不回地朝马跑路中央跑。我听见雀斑脸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像是叫她已故的丈夫似的:死鬼哎,死鬼——你……我只顾往前冲,她的叫喊声很快被欢快奔驰的汽车噪音淹没了。

出门时我就做好了打算——我要一步跨越鸿沟,直奔霍克书店。当我的身体飞跃在半空中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不可能跃过鸿沟。即使勉强跃上对岸的土丘,也会很快滑下来,因为山丘土质松软,而且泥土是稀湿的,根本承受不住我的体重,何况我是冲过去的,力量一定不会小。

果然,我像一部拙劣的喜剧片中的某个小角色一样,以快动作冲过去,犹豫不决地完成了跳跃,然后以慢动作从土丘上滑下来,最后扑通一声,我可笑地掉落在了泥沟中。

我的脸被土丘中的石块硌了一下,火辣辣地痛,一只脚在落地时崴着了,很不争气地蜷曲在一边。我叫唤了好几声,随即放弃了别人来救助的念头。我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摸摸脸,才知道脸被划了一道口子。我挣扎着站起来,向马路上攀越,充满激情地舞动两只脚,终于摆脱了泥沟。当时,我的容貌一定挺吓人的,要不然,在我一瘸一拐地去打开自行车的瞬间,怎么会听到一声响亮的耳光呢!雀斑脸怒气冲冲地望着自己的手,她一定感到奇怪:这个偷车贼的脸怎么像石头般地坚硬。

一想到西区坎坷不平的道路,霍克书店便在我的意念之中变得模糊起来,对它的经营状况自然也就充满了担忧。霍克书店得以存在,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谜。冬季将至,我决定改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再去寻访霍克,我不希望面对肃杀的场景和他交谈,那样的话,很难进行实质性的交流。天气多少会影响人的情绪。然而,我却意外获得了新的消息。

王品在和他的“巅峰”乐队回来修整时和我取得了联系。他在电话里告诉我,巡回演出的任务还没有结束,休息两天,换上冬装,我们还要出发,农民朋友正盼着我们呢!我问他前一阵收获怎么样。他说还不错。我们又闲扯了几句,我告诉他我去找过一次霍克。我不想复述那次倒霉的经历,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王品到现在我还没见着霍克。王品突然叫了起来,他说:你要不提霍克我倒差点忘了,前几天我看见他啦,当时乐队正在一座县城演出,我在台上看见他站在剧场的角落里,我和他招手,他也向我致意,我以为他会在场外等我呢,演出一结束我就去找他,不知为什么他却走开了。我莫名其妙地问王品,他还戴着黑框眼镜吗?王品说没错,他还是以前那个模样。我说:他既然不在本市,看样子我见不到他喽。王品说:对了,你可以去找他的女朋友嘛,她是中百二店的营业员,在妇女用品专柜卖女性内衣裤,好像姓童……

这是个让我喜忧参半的消息。如果我想尽早见到霍克,就必须在女性内衣裤丛中呆上几分钟(商店里实行开架销售),可想而知,我的举动一定会招至很多女性鄙夷的目光。

经过一天的思想斗争,我终于说服自己去试一试。我选择了离商店打烊前半个小时的空隙找到了霍克的女朋友。当时商店里顾客人流进入了低潮,妇女用品柜台前只剩下二三个顾客,这无疑是最佳时机,我不由暗自庆幸。我先是在隔壁柜台向一位营业员打听“一位姓童的小姐”。那位营业员很是热情,她不仅指给我看,还向那个方向叫了一声:童蕾!随着叫声,一个女青年转过身来朝这边看,她正是我要找的人——霍克的女朋友。

我于是向她招招手,童蕾带着疑问的表情走过来,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看一眼她的工作场所,看得出来她是个挺认真负责的营业员。

我向童蕾自我介绍说:我是霍克一位朋友的朋友,去过几次城西书店,我很想见一见霍克……。

女营业员童蕾没有忘记她的职责,她建议我在商店门口稍等一会儿,不用多久商店就要打烊了,我当然认为这是个合理的建议,因为这样一来便免除了我站在妇女用品专柜前的尴尬。离开楼层前,我在楼梯拐角处观察了童蕾几分钟,这个身材瘦小,稍显文弱的女孩留给我一个不错的印象。她属于那种普普通通,一点也不张扬,一旦进入人流就难觅踪迹的女孩,如果我不是刻意多看她几眼,很可能在商店下班的一群女孩中无法将她辨认出来。

我似乎打算要和童蕾做一次长谈,因为我邀请她去一家相对宁静的茶社,而这个举动得到对方认可,足以证明我们之间存在共识,就是说:我们不宜在路边巷口进行交流,那样太随意了。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的话语飘忽而自由,我首先谈了对她的印象,同时加上了临场发挥,“看上去你好像年纪很小嘛,霍克大概跟我相仿,有三十五六岁了吧?”童蕾很爽快地证实了我的猜测,她说她今年二十三岁,霍克比她大十三岁。我试探着问道,听说霍克出门了,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两天会回来吗?童蕾的回答令我大吃一惊,但她并未表现出任何的不安。她说:霍克出去三四个月了,他还没有回来的打算。我有点张口结舌,问不出下面的话来。好一会儿我才想到恰当的言词,我说:那么霍克书店怎么办呢?他不在家,谁来管呢?童蕾笑了,说:霍克从未去过他的书店,从一年前书店开张那天起,他就不再去那里了。房子是他花六万元买下的,确切的讲,是他用一套晚清红木家具换来的,当然还包括书店里价值四万元的图书。

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这个叫霍克的人开了书店,自己又不去经营,他在干什么呢?疑问明白无误地写在我的脸上。童蕾是个聪明的姑娘,她用不着我开口,就知道了我的问题。她接着说:因为霍克爱书,他爱书胜过一切,但他不能待在有书的屋子里,他看见书就要翻看,一刻也停不下来。他很久前就患上了失眠症,在家不停地翻书,其实一页也看不进去,后来开了书店,他让人将家里的书全部搬过来,失眠症居然不治而愈。

我的心突然被什么东西撼动了一下。

童蕾很快觉察到我表情的细微变化,但是她并没有说出来,她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中,她知道我仍在等待。她说:我一直希望有人能够耐心地听我谈谈霍克,哪怕是装出来的耐心,今天终于有你这位朋友出现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她说这话的时候,双目闪烁着动人的光晕,与商店里那个恪尽职守的营业员判若两人。我被她吸引住了,不知好歹地问道,你和霍克年龄差距很大,你们谈得来吗?童蕾的回答充满了诗意,她说他们大部分是通过心灵交流,一直沟通得很好,“现在他虽然不在我身边,我仍然能感受到他传递给我的源源不断的信息。”这似乎已经不仅仅是和爱情相关的现象,好像还涉及到了生命中不可知的部分、神秘的部分,只能体会不可言传,我试着如此去理解童蕾的弦外之音。

但是,我仍然固执地认为霍克书店的存在与霍克有着某种特殊的关联,它是霍克表现自

己的一种方式。

童蕾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她说:你说得很对,霍克的确是想通过书店让别人来了解他,而不是通过交谈,他不喜欢交谈,他喜欢行走,一个人默默地行走,脑子里想些东西,口中念念有词。

他难道毫不关心书店的情况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道。

童蕾说:当然不是。他对书店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但是对书的来源把关极严。一直以来,他每隔半个月给我下达一次进书单,由我到省城的图书批销中心去进书,即使他目前不在本市,也还是通过信函下达进书清单,并且一再强调,必须严格按照他的要求进书,这怎么能说他不关心书店呢?

有机会我想去看看霍克居住的地方,他不是出游去了么?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我竟然大胆地说了出来。但是话一出口我不免有些后悔,这种做法通常是用来缅怀一位已故老友的,就我和霍克之间的关系而言,显然很不恰当。

童蕾毫无责备我的意思,她眉头微蹙,欲言又止。我以为一定是我的要求过分了,便嘿嘿笑着,说了几句道歉的话,希望不至于引起对方的不满。但童蕾摆了摆手,说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样,“他那里现在住着另外一个人。这样一来你非但见不到霍克,反倒认识了另外一个人。”童蕾担心违背了我的意愿,因此有点犹豫。我说这不是挺好的吗,我很想见见霍克的这位朋友。我想,这并不是个坏主意,既然霍克同意他住在那里,足见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我为何放弃认识这个人的机会呢?他也许正是我想见的人,那样的话我将会对霍克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童蕾说:你可以见他,但他算不上霍克的朋友,他不过是个无家可归者,霍克正在帮助他治疗一种奇怪的疾病,他过去无法在一间屋子里呆上半个钟头,现在呢,他已经可以整天不离开住处了,即使你请他上馆子吃一顿上好的酒席他也未必动心。

这倒是挺有意思的。我说。

童蕾说:你真想见他?她似乎怀疑我的决定。我说当然想,如果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话。

童蕾和茶社老板要了纸和笔,给我写了地址。她指着纸条告诉我,这地方挺好找的,你直接去就是了。我没想到事情会如此简单,只是在茶社里轻轻松松喝了两杯茶,几乎已经走进了霍克的生活。据此我充分相信接下来的事情也会同样顺利,跟着感觉走,一扇扇门将会自动打开,故事的核心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花,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等待着约定中的人去采摘。

这天晚上我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兴奋,在床上翻来复去无法入眠,捱到下半夜两点,干脆披了件衣服半躺在床上读书。枕边有一套在城西霍克书店买来的大卫的《耶稣传》,刚刚读完第一卷的第一部分,我正好接着往下读。但是不行,那些笔锋犀利流畅,原本读来津津有味的句子,此刻味同嚼蜡,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我下了床,打开通往阳台的门,一股寒气迅速钻进屋里,钻进我的鼻翼,我立即报以两声响亮的喷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冬季的第一场雪正漫天飞舞着,我赶紧过去关上阳台的窗户。在寒意的刺激下,我的脑子异常清晰,它闪来闪去地捕捉着一些毫无关联的信息,终于渐渐形成聚焦:黑暗、雪花和远行者的背影。我仿佛看到了夜色中身披雪花的跋涉者,那个人正是霍克,漫漫长夜,他要走向何方呢?

一夜失眠并没有使我精神萎靡,倒像是给我的身体里添了一把火,我在早晨八点钟出门时,冲着银妆素裹的街道伸了个懒腰,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冷。我兴致勃勃地上了路,搭乘去往霍克住处的公共汽车。噢,对了,我在汽车上还遇见了一个叫不出名字的熟人,他热情地和我打招呼,问我去哪里,我告诉他去一个朋友家。他让我有时间到他那里去玩,我笑着点头答应。谁知道我怎么想的,谁知道我是在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见一个陌生人,并且试图通过他了解另一个陌生人。这就是我一夜未眠,一大早兴趣盎然去做的事情,我真要感谢自己忽然之间对生活有了激情。很久以来(记不清有多久了),我几乎感觉不到自己是在生活,内心的钟早就停摆了,齿轮生了锈。我厌倦工作,厌倦吃饭,厌倦接听异性的电话,整天像截瘫病患者一样坐在电视机前靠不停的换频道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偶尔看看顶级碟片和色情小说:然后就是打盹。我到处打盹,在会议室、出租车、洗手间、写字楼、甚至在人声鼎沸的商场里也会不由自主地打盹。事实上并没有谁伤害过我,我的身上从未发生过任何有趣的故事,喜剧的或者悲剧的,从未发生过。我体会不到快乐与悲伤,好像血管里的血都他妈的快要凝固了似的,我不得不去找点什么来启动自己的精神和肉体(它们惊人地合二为一),可悲的是,我连一丁点值得一提的事都没有干成,不仅如此,我还在不断丢失某些东西,我能叫得出名字的朋友越来越少(他们各自投身于火热的生活之中)。我在关闭自己的同时,也抛弃了自己。我毫无理由地活着。

而霍克呢,他是如何生活的?他模糊不清的面孔和神秘不现的身影就像一枚子弹击中了我昏睡的胸膛,我终于流血啦,我嗷嗷叫着捕捉那枚无形的锐器,我不知道它下一次会射向我身体的哪个部位。我会不会一命呜呼!

公共汽车停靠在目的地站头的时候,我惊讶自己竟然能够如此平静,要知道,这是一个知己知彼的双重间谍才能具备的心理素质。我开始对自己有了一点点信任感。

霍克的住处住着一个忧郁的年轻人,二十出头的样子,头发却是花白的,大概是所谓的少白头吧。他把我让进屋里时口头默念着词句,速度极快,声音呢喃,因此我根本分辨不出他是在对我说话还是自言自语。我向他自我介绍,说我是霍克的一个未曾谋面的朋友,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尽快见到霍克本人,因为我对他的去向一无所知。年轻人停止了呢喃,把原本藏在身后的双手挪到自己胸前,他告诉我霍克去了乡下,至少半年以后才能回来。年轻人放在胸前的两只手扭结在一起,这是两只肮脏的手,上面沾满了泥巴。他让我叫他小杜。小杜笑起来有点腼腆,双目大而无神,目光涣散。我指着他的双手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指他手上的泥巴)。他告诉我他正在捏泥塑,随即把我领进了他的工作室。

八九平米的一间小屋,地面摆放着高高低低大小不一的泥塑,我试着抬脚跨进屋里的泥塑群中,看了半天,只看出两样东西来,一样是一个青年女子不同造型的塑像,还有一样是牛。我拿起一只青年女子的人头像,仔细欣赏,我发现塑像有着忧郁的神态,嘴角挂着嘲讽。我称赞小杜泥塑捏得挺艺术的,还问他哪里学来的这门技艺。他说这是他的家传。

这个头像捏的是谁呢?我问小杜。

小杜说:是我姐姐,她属牛。

原来捏牛是这个目的。我说:你姐姐也是捏泥塑的罗。

小杜说:她不肯呆在乡下捏,她想上城来补习文化,然后考师范学院美术专业。

那她现在干吗?我问。

小杜说:她死了。

死了?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死了呢?

她自杀了。小杜说:死了快三年了。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毕竟不是眼前的事情,悲伤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渐渐淡化,而成为记忆里凄楚的风景。比如小杜的姐姐,留给人们记忆的将永远是一张青春勃发的脸,她的自杀却被忽视了。

她为什么要自杀呢?好奇心迫使我不愿意转移话题。

小杜说:姐姐第一年没能考上,后来就不想再考了,她好像对泥塑失去了兴趣,开始学习油画。她边在城里打工边学画,不知为什么就患上了忧郁症。认识霍克以后,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但姐姐的病始终不见好转,霍克就劝姐姐回乡下去养病,姐姐回到乡下不到一个月就自杀了。

你姐姐没有和你谈起过霍克?我警觉地问。

小杜说:从来没有。姐姐自杀前给霍克写过一封信,没能寄出去。她在信里告诉霍克她不打算再回城里去,城里的生活不适合她,她还让霍克别来找她。我这才知道有霍克这个人。不过姐姐在信中毫无责备他的意思,好像还感谢他帮助自己重新认识了生活。但是她还是自杀了……

那么你为什么来找霍克呢?我问。

小杜说:我不想在乡下捏泥塑了,干这活不挣钱,没出路,我想到城里找份工作。于是,我就想到了霍克,我翻出了姐姐写的那封信,顺着地址就找来了。刚来的时候一点也不适应,我闻不到泥土的香味了,心里慌得不行,在屋子里坐不住,一天跑出去几十趟,有时候夜里也会跑出去,直到霍克帮我弄来了一堆捏泥塑的土,我才安下心来。

我好像找到了线索,说:霍克会不会到你老家去了?

小杜说:我不知道他去哪里。霍克不相信姐姐自杀,他说这是不可能的事,他要去找姐姐,一定要把她找回来。他给我留了张纸条就走了,他让我放心,说他顺着泥土的味道(也就是姐姐身上的味道)就会找到的。

你相信他说的话吗?我的话仿佛一枚暗器击中了对方。

小杜的身体立即松软下来,战抖的嘴唇不停呢喃着,这回我从他的口型猜出了他说的话。他似乎是在重复一句话,毫无意义的话:不得时间不得时间不得时间不得时间不得时间不得时间……

我倏然觉得混身一紧,打了个寒颤,手中的泥塑头像扑地一声跌落在地上,碎了。

门铃声响了起来,我离开小屋去开门。是个邮差来送挂号信,我接过信在邮差的回执上签了名。邮差是个毛头小伙子,他朝我古怪地笑了笑,说:你收到了一封怪信,它只有收件地址却没有收件人。我看了看信封,发现果然如他所说:并且信封上也没发件人的姓名,发件邮局的邮戳是模糊的,辨认不清字迹。

我拆开信封。有两张信纸。是一篇没有标题的短文——

在到达我的家,正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我出了门。我非常好奇,决定跟踪我。这位陌生人——我深思熟虑地写下这个词——下了楼房的台阶,穿过大门,到了大街上。我想赶上他。但是他也加快了步伐,其加快的节奏和我加快步伐的节奏完全一样,使得我们之间一直保持同样的距离。走了一会儿,他在一个小酒吧门口停下来,穿过它的红门走了进去。几秒钟后,我已经站到了酒吧柜台旁他的身边。我随便要了一杯酒,同时斜眼查看了一下陈列在橱窗里的一排排瓶子,镜子,陈旧的壁毯,黄色的小桌子,一对低声交谈的男女。突然,我转过身来,久久地盯着他看。他脸红了,有些慌乱。我一边看着他,一边在想(我敢肯定他一定听得见我的思想):“不,您没有这个权利。您来得晚了点,我在你前面来的。您不要从相像中找借口,这不是相像不相像的问题,而是替换问题。但是,我希望你自己能明白……”

我后来再也没有去寻找过霍克,不过我收藏了那封信,并且把它打印出来压在办公桌玻璃台板下,我觉得这是一篇不错的文章。后来这篇文章吸引住了一个来推广杂志的文学编辑,他一口咬定在某本书里读过这篇文章,但记不得作者是谁了。我对他说:如果你能回忆起文章的作者是谁,我个人一定订一本贵刊拜读。三天之后,这位编辑打给我一个电话,告诉我查到了那篇文章的作者,是一个叫奥克塔维奥·帕斯的诗人,1990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文章的题目叫《相遇》,我办公桌台板下的文字是文章开头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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