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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犬子(5)

但这一刻,他没有揉捏我的骨头,而是在我脸上捏下来一层皮,很快就是全身,方先生你看过蛇蜕皮吗?没有吗?没关系,我也没有。

但我看过自己蜕皮,一片片,一块块,就这么捏捏撕撕就下来了,奇怪地是,一点也不痛,也不出血。我看着自己的血管就这么暴露在鲜红的肌肉上,只是觉得奇怪。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十八)

“忽然团长从口袋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下子割断了狼狗的喉管,麻利地活剥下了狗皮,那只狼狗好像也提前被灌了药,一点反抗都没有,狗眼呆呆地盯着我看。

我看到它的眼睛湿润了,湿润的狗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

你看,就是我现在这样的眼睛,你看哪。”

方进顺狗眼看去,似乎看到里面燃烧着两股蓝蓝的火焰,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却移不开自己的目光。

狼狗盯着方进的眼睛:“再然后,那个老人像在配合团主的动作,飞快地在我身上抹一种难闻的药膏,一抹完,团长就将才扒下的血淋淋的狗皮套在了我身上,老人接着掏出针线缝合。

缝完了,我就是这狗样了,你看,从人到狗就这么简单。就是我不愿意也没用,那个老人会催眠术,很快我自己也把自己当一条狗了。”

狼狗又喘息着笑了起来,声音很像一个沧桑的老人。

狼狗突然掉转了话题:“方先生,你看过马戏表演吗?”

方进看着狼狗的眼睛,点了点头。

狼狗说:“那有没有注意过小狗做算术,小狗钻火圈的节目?”

方进摇摇头。

狼狗叹息着说:“可惜,不然没准儿我们以前见过面呢。如果你见到一个像小华一样的男孩拿着鞭子站在狼狗旁边,那个男孩就是我弟弟,他现在在我爸爸的怀抱里,而那条狗就是我了。”

“不过就是经常见面又怎么样,团长他们天天见我,最高估计也就把面前这条狗的智商当个孩子。

可是对他们来说,不幸的是,我的智商发育和他们不一样,虽然我活不过14岁,但我的智商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但他们谁也不知道。

于是我反过来学会了那个老人的催眠,一把火烧了马戏团,和我弟弟一人一狗流浪在这个世界上。

但我们不会再流浪太久了,我们心里都知道,我们兄弟最多只能再活一年了,在这一年里,我们都想得到自己最大的愿望。

我弟弟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份父爱,但是,他太懦弱,太善良了,不会争取,也不会表达,我很可怜他,就和他做了一个交易。

他主动接受我的催眠,我帮他找到父爱,但有个附加条件。”

狼狗再次笑了起来:“方先生,你知道我这辈子最恨谁?不,不是我父母,也不是马戏团里的人。而是我那可怜的兄弟,只是他自己不知道。你要问为什么,我告诉你。”

狼狗厉笑起来:“很简单,为什么当时团主选择了我做狗而不是他?要知道我们可是双胞胎,选谁都一样的,可为什么是我不是他?你知道吗?每次表演他拿着鞭子像个白痴一样站在我身边,我都想一下扑过去咬死他。

可他是我唯一的兄弟,我不能!

但现在我们都活不久了,我可以满足他的愿望,但他必须帮助我的愿望。

首先,我用催眠帮助他变得坚强残忍,催眠后的他为了证明他的坚强,毫不犹豫地去惩罚了那个欺负过我们母亲的坏人李大唯。看到他的表现,我放心了,于是我带他去找了欧阳洵。

底下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多么完美的父子情深啊!”

狼狗朝方进挤了挤眼睛,方进呆呆地点了点头。

狼狗继续说:“我帮助了他,他当然也要回报我。底下,就要说到我的愿望了。

不,我不是要母爱,黄兰就是我推下水的,也是为了我小小的愿望,花这么大的力气来对付你,更是为了我的愿望。

那么我的愿望是什么?很简单。我想有个儿子,一个真正依赖我,心里真正把我当父亲看待的儿子!

合适的对象就是方小华。所以我杀了黄兰,却不能再杀了你,否则小华就要被送到孤儿院,我也见不到他了。

但也不能让你们见面,我已经领略你们的父子之情了,说实话,本来我已经催眠了方小华,让他感觉你不是他的父亲,而是别人伪装的,但我那个笨兄弟做得太过火了,反而刺激方小华清醒了过来。

不过没关系,我本来就准备把你送走的,只要体内有狂犬病毒,你一辈子都靠不近你儿子,他最后还是要靠我。哪怕只有一年。”

△(十九)

“方先生你放心,一年后,我如果还能好好地活着,我会继续对小华好的;当然,如果一年内我的病不允许我再活下去,你也放心,我不会让他留在世上受人欺负的——我会带走他的!”

方进迷蒙的眼神中突然闪过一丝亮光,狼狗见了,轻轻地对他汪了一声,方进的眼神又迷茫起来。

狼狗摇了摇头:“本来我真的不想在小华活着的时候就让你死去,只是不想你和小华再联系了。不过昨天我看到这个警官来和看护小华的警察嘀咕,眼神对我不利,我就知道你已经察觉到了什么。于是我先下手催眠了他,让他先杀了看护我们的警察,又设计让他把你引到这里来。”

等我说完,他会开枪打死你,然后这位警官会查看你的尸体,不幸的是他也会中一枪。

这一枪是小华打的,当然是我催眠他打的,用的手枪,自然是死去的那个警察的手枪,也是这位警官拿来打死那个警察的枪。

枪上会有小华的指纹。

故事的解释是:你凭自己身上有狂犬病毒,用诡计劫持了警官来看自己的儿子,然而警员发现不对,不让你看。

你就夺下了他的枪打死了他,当你见到你儿子,激动的时候警官乘机反击,又打死了你。

然后在警官检查你尸体的时候,小华拿起来你手里的枪,替自己的父亲报了仇。

最后,当然就是我想要的,小华杀了警察,只有我能依靠,我和小华一人一狗浪迹天涯,相依为命。一切阻碍我们父子相处的障碍都消失了。

虽然我只能活一年左右,但我会珍惜这一年的时间的。

长话短说了,方先生,你知道我为什么想有个儿子?因为我怕孤独,做狗不可怕,狗一样的孤独才可怕,你总不能让我真的去找条母狗生个狗崽子吧?”

狼狗笑着吠了一声。

“何况,小华是和我有血缘的孩子,毕竟他体内有我母亲的血,想到这儿我就有快感,报复的快感。

对不起方先生,我这几天单独和小华在一起,真正深深地感觉到被人需要的快乐,作为人之父母的快乐,很好,非常好,正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的愿望实现了,我不会让任何人再破坏我得到的这一切。

我真奇怪你以前怎么会愿意放弃和儿子相处的时光,不过不要紧,我以后会帮你珍惜的,起码在这一年里。”狼狗再次舔了舔方小华:“至于你,我猜小华很快就会忘记你的。”

狼狗小跑着拱开了窗户,回头低声召唤方进。方进一步步走了过去,站在窗边。

狼狗跑回陈明身边,冷冷地吩咐:“开枪吧!”

枪声响了。

子弹正中狗腿上,狼狗一声惨吠,趴了下去。死死盯着冷冷看着它的陈明。

同样带着几分怜悯看着它的还有站在窗口的方进。

狼狗舔了舔伤口,惨惨一笑:“你们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陈明持枪退后几步:“那你得问老方,我是在上楼梯的时候被他打醒的,既然我醒了,我们就都有了防备,再强的催眠术对心有提防的人也是无效的。”

方进苦笑着说:“很简单,进门灯没亮,我都被警员的尸体绊了一跤,而陈警官却没有。只能说明他早知道那里有尸体。

于是上楼的时候我关了灯,操起准备好的花瓶就砸了下去,没想到把他砸醒了,和我分析清楚后我们布置好了一切然后才进了房间。

要不是你一直在小华旁边,我们早就动手了。不过现在你离开了小华,就像离开了护身符,事实上,不是他需要你,而是你需要他。

就像一个庇护在父亲羽翼下的孩子,说实话,我们听了你的话都很可怜你,虽然你的思想邪恶到令人恐怖,但你内心还是个渴望父爱的孩子。

你以为能把所有人玩弄在鼓掌间,但真正始终被玩弄的,只有你自己。

你看不起的不是你兄弟,最恨的也不是你兄弟,而是你自己。你报复的最后目标,其实就是你自己,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在真正的父爱面前,你那种扭曲的愿望不堪一击,孩子,真正的父爱,是为了子女而包容、智慧、勇敢,绝对不是你这样充满了自私、阴谋、暗算的行为。你不要乱动!”

狼狗看着方进,突然像狼一样嚎了起来,陈明立刻将枪对准了它的头,但一个人挡住了枪口。

是方小华,他的目光不再混沌,看着陈明露出乞求,眼泪流了出来。陈明愣住了,和方进同时叫道:“小华快让开。”

方小华摇了摇头,一动不动。他身后的狼狗借机咆哮了一声,对着窗口的方进扑了过去。

方进连忙闪身让开,巨大的狗影擦着他的鼻子带着一阵腥风冲出了窗外。陈明急得一跺脚,追到窗口见狼狗一瘸一拐正在草地上逃命,甩手就是两枪。

狼狗对着月亮一声长嘶,倒在地上。陈明和方进对望一眼,直觉头晕目眩,差点栽倒。

身后的方小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二十)

方进躺在病床上,见陈明推门走了进来,奇怪地问:“陈警官,你的脸色怎么了?”

陈明没说话,把手上一堆资料甩在床头柜上:“你看看狼狗的解剖报告。真是太奇怪了?”

方进问:“又怎么了?”

陈明捡起一张纸:“狗皮下当然是个人,但绝对不是欧阳洵的儿子。你看,这副骨格的报告,明明是个六十以上的老年人。而我们都知道欧阳兄弟俩只是脑下垂体发育过快,造成思想超前发育,而身体发育还是正常的。”

方进一惊:“要么是因为他的身体长期在狗皮下,产生变异了吧?”

陈明摇摇头:“绝对不可能,我们把狗皮下的人体和火场里那个男孩的尸体组织做了基因对比,绝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方进看着陈明,陈明也看着方进,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犬吠,两个人同时打了个寒噤。

△篇外:犬子的真伪

谈谈这篇残忍的犬子。

大家觉得我在胡话,我也希望自己在发烧。

怎奈事实不同意。

历史也不同意。

唐朝有部《独异志》,是怪谈小说,上面讲了一个人的悲惨遭遇,这个人落在了他得罪过的人手上,这个他得罪过的人曰:“吾望子久矣,岂虞于此获雪小耻!”乃令左右,拽入一室。室中有大坑,深三丈余,坑中唯贮酒糟十斛。剥去其衣,推云于中。饥食其糟,渴饮其汁,于是昏昏几一月,乃缚出之。使人蹙■鼻额,援捩支体,其手指肩髀,皆改旧形。提出风中,倏然凝定。至于声韵亦改。遂以贱隶蓄之,为乌延驿中杂役。累岁,会其弟为御史,出按灵州狱。云以前事密疏示之。其弟言于观察使李铭,由是发卒讨寻,尽得奸宄,乃复灭其党。临刑亦无隐匿,云:“前后如此变改人者,数世矣!”

我解释一下:这个他得罪过的人说:“我等你很久了,今天抓住你可以报仇了。”于是把他(可怜人)剥光了衣服,推入一个9米深的大坑里,坑里面装的都是酒糟。

于是这个人(可怜人)天天被熏得爬不起来,饿了渴了也只能吃酒糟(软骨散),快一个月的时候,坏人把他捞出来。找人给他从头到脚进行揉捏,当然可以肯定不是按摩,有点类似于骨骼重整。

可以想象这个时候他(可怜人)的骨头一定是软的,所以都被捏变形了,变成了什么样子呢?不知道。反正肯定没变帅。更值得怀疑的是还是不是人形。

但手术改造还没结束,最后一步,把变形的人拎到风里去吹,一吹骨头就硬,这样就定型了。

同时他的声调也变了,不像人的声调。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个人还有人的头脑,因为他虽然被糟蹋,他的人改造成了怪物当奴隶用,但他还是在一个机会里,把他的遭遇告诉了他的兄弟(当官的)。

他的兄弟立刻把这事情告诉了更大的官,于是发兵讨伐,抓了坏人。

最恐怖的事情在这时候发生,因为手段残忍,坏人要被砍头颅,死前说真话,这句话很恐怖:“前后如此变改人者,数世矣!”

就是说:我这改造人的手艺是祖传,流传了好几辈了,不知害了多少人了!

就像现在常说的:“有科技,无人性!”

我小时候家里有很多杂书,后来搬家都丢了,但我看过的还隐约记得。奇怪的是这些书里的资料后来网上都找不到了。

还记得一个故事是外国的,挺真。讲的是外国一个落难水手,在岛上生活了10几年后,被另一艘船救起。

这是好事,好事后面是坏事。船长打起了他的主意,给他缝上了猩猩皮,哑了他喉咙,把他卖到动物园里去了。

我记得最动人心弦的一段是他在动物园的笼子里看到了自己的未婚妻来参观猩猩。

外国的很遥远,说说民国时我们江苏的一段县志:讲的是一对失去孩子的夫妇,在街头耍猴戏的地方,突然一只小猴死抱住妻子的腿不放,奇怪的是耍猴的不但不来抓猴,反而拔腿就跑。这下大家怀疑了,抓了他去见官,正好又遇一清官。

答案当然大家都知道了:猴皮下是个小孩。扒了小孩皮,蒙上才扒的猴皮,小孩子生长能力强,运气好的话就能愈合。

所以我在报纸上看到抓到拐卖妇女儿童的被审判,常常想:什么个鸟拐卖罪,不是有种反人类罪吗。我觉得比拐卖罪适用。

应该采用明太祖朱元璋的几大酷刑,扒皮,抽筋,碎剐,你没人性我也可以没人性,以暴制暴。

不然如何打击日益猖獗的拐卖活动,凭什么万家愁一人笑,凭什么失去亲人的家属悲伤地活着而罪犯痛快地死去。

狗日的人贩子都该扒皮!

把人变成狗,变成驴,自古有之。

《聊斋志异》里有一句话:“有变人为畜者,名曰‘造畜’。”此术江北犹少,河以南辄有之。

这种手法,叫造畜,就是把人变成畜生。

《聊斋志异》是清朝的书,而这种手法还可以往前推,推多远?到春秋。春秋有几个皇帝,他不爱美女美男,爱什么?爱动物!

爱鹤啊,马啊,什么什么的,当时想得宠,你不但得懂畜生,你最好也像畜生。

但我没看到具体怎么说,我就记得小时候一本书里说:“春秋有之,然后就跳到汉朝,再跳到三国,最后把华佗给绕进去了,讲他好心发明了一种软骨用的药膏,用来结合碎骨,结果给小人用到媚主(讨皇帝欢心)上去了。”

怎么媚,就是改造人形,主要是改造小孩子。因为小孩子骨骼软,易生长,比较容易愈合,这种手法比汉前蒙兽皮的手法要高多了。

那这些变成畜生的小孩子皇帝是怎么评价的?三个字:皆可喜。

意思就是说:“都很讨人喜欢哪!”

……

我靠他妈的皆可喜。

后来这种手法一直流传到江湖里去,成为江湖八大术之一,叫:畸(正确的字应该是病字头下面加奇,怎么念我不知道)术,流毒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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