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11月28日:熟人来推销《黄岗密卷》一书。每套回扣1元。全乡共推销出去6500套,得回扣6500元。
十四、12月10日: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教师计算机等级技术培训,答应每人次交260元,给我返还60元。共计组织教师103名参加,得回扣6000元(另180元被迫请了客)。
十五、12月30日:组织全乡师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到外地组织试卷。按每套试卷0。5元提成,我共计得到4200元现金。
十六、2005年1月19日:从县教研室拉回期末考试卷价值6500元,得回扣1600元。
十七、1月24日:组织慰问离退休教师物品。白糖、苹果和饼干共得回扣1000元。
十八、1月26日:为各个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准备过春节物品,包括油、酒、肉、瓜子、糖果、对联、鞭炮等,总价值32000元,得回扣5000元。
十九、2月8日:各个学校领导班子来我家拜年,每个学校送礼金300元,共计收到4500元。
二十、2月25日:春节期间,来我家拜年的教师总计有60人次,烟酒不计,共得到礼金4000元。另我儿子收到压岁钱2500元。
二十一、3月5日:教育局配发的学校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和办公用品到位,总计价值7万余元。按百分之十回扣率,共计得7000元。新华书店为感谢配合他们推销了两种教辅资料,按之前说好的百分之十五的回扣率,毛经理送来8000元现金。
二十二、3月8日:熟人来推销“妇女节”卫生纸,共计推销169袋,得回扣1200元。
二十三、3月20日:组织教师报考几个函授专科学校和本科学校,每人次回扣200元,共组织成功33人参加,得回扣6600元。
二十四、4月25日:期中考试,县里统一印刷试卷,我乡购买总价值为6200元,回扣为百分之二十五,共计得款1550元。
二十五、5月1日: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到开封旅游,共计60人的旅游团。旅行社按每人次80元回扣,共送来5000元现金。
二十六、6月28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共有7人来我家送礼,要求给予照顾,得礼金3000元。
二十七、7月5日:从县教研室拉回期末考试卷价值6500元,得回扣1600元。
二十八、7月19日:组织教师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课件制作培训。共组织75人参加,每人次交300元,回扣50元,共计得3750元。
二十九、7月25日:共计有18人次来找,要求调整职务,送礼金10000元。共计有20人次教师来我家找,要求调动工作或者帮助进入领导班子,送礼金共计10000余元。
三十、8月1日:共计有5位包工头托熟人来找,要求承包学校的建筑活,送礼金共计6000元。
三十一、一年来,为保险公司推销学生人身伤害保险,每份20元,回扣1元,共计得到回扣8000元;为医院推销防疫针得到回扣2300元;在几个固定的饭馆就餐,老板为表示感谢,共送来回扣5000元……原载《花边文摘》2007年10月6日
“多次批示”说明什么?
孙焕英
中国时兴“批示”。“批示”是中国特色。“批示”是一门学问,可以称为“批示学”。而对一个问题领导者作出“多次批示”,可谓特色中的特色、学问上的学问了。
但是,如果你对“多次批示”来一点逆向思维,甚至哪怕是来一点换位思考,那么,你就会有新的发现。这发现,用一句时髦的语式表达就是:问题多多。
“多次批示”,表面上看起来,是领导者对所批示问题的重视。而实际上,则是对所批示问题的轻视、漠视甚至无视。你想一想:如果领导者真的对他所批示问题重视的话,他能够这样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停留在纸面上来个纸上谈兵么?“多次批示”,表面上看起来,是领导者要解决问题,而实际上,则是对问题的推诿,敷衍了事。你想一想:如果领导者真的要解决问题的话,他能够来一通批示就万事大吉了么?“多次批示”者,表面上看起来,是官员勤政,而实际上,则是官员懒政惰政懈政怠政。试想:一个勤政的官员,对于一个问题的解决,怎么可能停留在只动笔不动腿的层面上呢?“多次批示”者,表面上看起来,是责任心强,很强,非常强,而实际上,是责任心弱,很弱,非常弱。
动机和效果统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领导者应该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把问题悬浮在“批示”上,这能够说明他们责任心强么?好了。不再继续说这类表象和实际如何如何了,一言以蔽之曰:官员对一个问题作“多次批示”,是一种批示秀,是一种政治秀,是另类“形象工程”。
“多次批示”,会产生一种“狼来了”效应。“大家都行动起来,解决问题啦!”批示者高喊,群众跟着起来了,可问题没有解决。“大家都行动起来,解决问题啦!”批示者再高喊,群众跟着再起来,可问题还是不见解决。“大家都行动起来,解决问题啦!”批示者又高喊,然而,群众再也不会相信这种高喊了,当然再也不会跟着行动起来了。
中国有不少成语,说的是为人说话要有信誉、有分量、有价值、有作用,如“说一不二”、“一言九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老百姓尚且如此,作为领导者决策人,更应该如此。“多次批示”,说明批示者的话不值钱了没人听了成废话了,说明批示者的人没信义了没权威了没影响了。“多次批示”者,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逢人唠叨阿毛,到处遭到冷眼。“多次批示”者自我感觉良好,一次一次地“批示”,认为是一次一次地出头露面显现威风,实际上呢?是一次一次地掉价一次一次地尴尬,实在是可怜。
“多次批示”者,实在是不懂得工作方法。说深一点,是不懂战术。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一鼓作气”、“再衰三竭”。他们还不懂辩证法,不懂事物会向自己反面转化的哲学:对一个问题,“批示”越多,作用越小,效果越差,甚至还会走向自己的反面——那些问题的制造者,看到你的“批示”不灵验了,反而会变本加厉,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越复杂。对于病虫害,如果药效不当而又乱施,不但不能杀死害虫,反而会使害虫产生耐药性,积累抗体。“多次批示”,亦是如此。
……
将一个领导者对一个问题的“多次批示”来一番逆向思维换位思考,原来竟是这般!明乎此,那些热衷“多次批示”的官员,应当改弦更张了。这是说官员。对于群众来说,如果以一个领导者的“批示”多少来作为衡量考核其人的标准指标的话,那就是进入误区啦!
原载《上海法制报》2007年12月7日
评职称为何不让抓阄
王东京
刚过去评职称的季节,一年一回。不难想象,多数参评人由于成败难料,近一段会心神不宁、寝食难安;评委虽大权在握,但也不一定轻松,不是说要应付各种游说,而是评委都是过来人,知道职称对每个教师利害攸关,要对众多参评人作取舍,个中难处局外人怕是难有体会。
于是突发奇想,评职称为何不让当事人抓阄?评委只审核参评人资格,若著作与论文达标,教课量够数,那么就可参与抓阄。听天由命,抓中了就当教授,抓不中只怪运气不济,与旁人无关。这个办法,显然规避了评委与参评人的矛盾,而且每人成功率相等,可问题是那个最优者,若投票,他成功概率更高,改为抓阄,概率要降低,因此他会认为不公平。
曾说过多次,公平是价值判断,文化背景、利益取向、收入状况,都会影响人们的公平观。经济学研究资源争用,通行的规则是出价,出价高者先得。而且,若产权明晰,按出价规则分配资源可避免租值耗散,减少浪费。但这样做公平吗?不一定。我钱多,你钱少,若用出价多少决定我俩谁升职,显然对你不公平。
是的,出价规则强调的是效率,富人之间争用资源,看出价高低也许公平;但贫富之间却非如此。所以为照顾公平,某些时候投票与抓阄也会成为竞争规则。尤其非经济资源的分配,由投票或抓阄决定的例子随处可见。不过,现实生活中哪些竞争应投票决定,而哪些竞争可以抓阄呢?
以我的观察,职位竞争大多是投票。纵观历史,晋升职位的规则五花八门,有上方委任的,有科举取士的,也有投票民选的,但却没有哪个国家什么时候靠抓阄决定过人们的升迁。进入现代社会,民主诉求越高,政治越开明,投票选举也就越普遍。十多年前,中国还只是村委会主任开始民选;而现在的县长、市长、省长,一直到总理,都得经由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投票的例子多,抓阄的例子也不少。亲眼所见,当年在老家宅基地的分配就抓过阄。位置最好的宅基地,人人都想得到,若投票决定,每户一票,大家当然会把票投给自己,结果自然投不出。若由村委会指定,又难以服众,意见会一大堆。故唯有抓阄,让村民自己碰运气,不管谁抓中,彼此都心服口服,不会有矛盾。
我亲历的另一件事,是读大学时宿舍做清洁。寝室住六位同学,周一至周六,每人一天,周日由谁负责,投票没法定。抓阄决定,一月抓一次,抓中的同学每周多干一天活,如此四年下来,秩序井然,大家相安无事。
由此看,一件事情如果有外部效应,会对公众产生影响,那么就应该投票;反之,若某件事情没有外部效应,不伤害别人的利益,抓阄则未尝不可。上面的例子,职位竞争所以投票,是因为官员握有公权;而宅基地分配与周日清洁,不论结果如何,皆不伤及公众利益,故抓阄也无妨。
要指出的是,投票是集体选择;抓阄是个人选择。集体选择是奉行多数原则,多数通过的投票结果,大家都得服从,这样投票势必要限制少数人的自由。相反,抓阄尊重个人自由,但很多公共事务的决断,又不可抓阄。自古难两全,投票有美中不足,抓阄也有局限,所以选用投票还是抓阄,关键就看所决断的事项是否有外部性。
回头再说评职称。不错,升教授是个人的事,似可抓阄。但对校方来说,让谁当教授却事关学校前途。一流的大学,要有一流的教授。教师授业解惑,对学生的影响举足轻重,外部性强。也正因如此,评职称一定要投票。而且依我看,评职称不仅要由专家投票,还得要有学生参与,教师的服务对象是学生,不符合学生的选择,投票也就背离了初衷。
也许有人问,国外的教授由校长聘,为何不投票?表面看,他们的确没投票,但仔细想,背后其实也是投票决定的。不过参加投票的不是专家,而是学生,或者准确说,是学生家长在用货币投票。国外的大学多数私立,私立大学若无一批真才实料的教授,家长怎会掏钱把孩子送进去?设想一下,假若你是校长,想通过招生筹措经费,那么聘教授岂能不顾学生的意愿?
原载《中国青年》2008年第1期
“领导别墅”何以层出不穷
唐昊华
日前,江西省景德镇市民政局以建某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安置房名义,报批并自筹资金建造了30套豪华别墅,市价百万以上的别墅,每套只售20多万元。这是继河南省信阳市“最牛官员别墅”事件后,又一官员福利性集体腐败事件曝光。
关于官员别墅的事件,这段时间以来好像在扎堆曝光:河南信阳市国土局以3000万元收购黄金地块建成该局“处级领导别墅群”,每套只售20万元;此前河南濮阳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纷纷搬进数百平米的漂亮别墅;陕西西安市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家属院内建有9栋独体三层“低矮建筑”。此外,前几年媒体和网民还揭露出江西庐山莲花洞风景区内干部违规建私人别墅等等,类似事件几乎每年都有曝光。
这种以官员福利为名所行的集体腐败,实际上是个人腐败的自然延伸。和个人腐败一样,这种以福利为名的集体腐败也源自集体的特权,其本质同样是“特权腐败”。即在对行政权力缺乏法律和舆论监督的情况下,整个行政机构都趋向于用权力谋取利益,并且不受制约。即使个别机构成员有异议,往往也无法左右大局,甚至成为破坏大家共同“福利”的异类。这种挟持了整个机构共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因为牵涉过大,处理起来就更加困难。同时福利性集体腐败处于腐败和违纪的边缘地带,看起来没有个人腐败那样严重,所以对于机构领导来说,其腐败的代价更小些,大不了是个行政错误,一般情况下不会被严厉处分,更没有人因此被移交司法机关。今年7月11日,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信阳市国土局的违规行为就定性为“超面积集资建房”,并出台处罚决定:停办手续、补齐房款,相关领导写出“深刻检查”。这样无关痛痒的处罚无形中也鼓励了越来越多的官员投身于这种“利益均沾”的集体腐败。
福利性集体腐败虽然不如个人腐败那样中饱私囊,但事实上集体腐败的后果比个人的腐败还要严重:尽管国有财富没有进入某个人的腰包,却进了某个小团体的“小金库”,或者变成了住房等实物,这在更大的范围内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公共资源的侵占,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社会整体的公平性。同时,由于这种腐败大多是公开或半公开的集体腐败,也就更能够引发人们的愤怒,从而不但损害了个别官员的声誉,更从根本上损害了整个政府的权威。
其实,谁都知道腐败行为的危害,不止一任的国家领导人说过:腐败处理不好,是要亡党亡国的。但问题是,为什么明知会有这样的结果,腐败行为还是前“腐”后继、层出不穷呢?也许,一些高级一点的贪污腐败分子已经为自己铺好了后路,但绝大多数人还是要留在这个国家的。既然如此,就需要他们学会如何与这个社会和平共处。问题是,在这种简单的问题上缺乏清醒头脑的人还少吗?景德镇别墅事件曝光并被纪委调查后,官员们还在百般掩饰,甚至其下属单位还向上级领导写了一封神秘的担责信,声称该局的领导并不知道这件事情,是被动地拥有了别墅——看来,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什么都没有学到!
原载《南方都市报》2008年7月27日
登报有奖: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葛剑雄
《现代金报》昨天报道,浙江某高校为提高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宣传力度,专门设立奖金,只要被报纸报道就能得奖。从地方到中央不同等级的报纸明码标价,如当地的《现代金报》300字可获3000元,而《人民日报》200字可获4000元。虽然报道没有提及字数与奖金的关系,或者这些只是获奖的最低指标,但可以肯定,如能在报纸上得到长篇报道,一定会按字数或篇幅另发大笔奖金。而这还是该校评选“十佳团队”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要是没有报道,评选中就可能名落孙山。而一旦得到报道,不仅评佳有望,还可获得数目不菲的奖金。怪不得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不仅主动向报社提供新闻稿,还打电话催问,或者亲自向记者编辑做公关。而该报记者办公室接待的要求报道的学生已不下十次,其他报社、电视台等媒体都有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