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邦扬起苍白的脸,看了一眼孟欣。
这个一直让孟欣看成谜一样的男人,此时像一只受伤的小兔。只是,他的眼睛还是镇定的,看不出慌乱。
萧邦忍着巨痛,微张发紫的嘴唇,对孟欣说:“本来,我以为你会晚些时候回来……”
孟欣蹲下身去,扶住了他,“赶快去医院吧,你这样挺下去,要出事的!”孟欣说这句话时,明显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就要蹦出来。这次,她是真心的。
萧邦咬紧了牙,递给她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去药店,照着这上面的东西买。尽快回来吧。”说完,他无力地靠在马桶上,微闭双眼。
孟欣再没说一句话。她拿上纸条,将门关死,上街买药去了。
15分钟后,孟欣娇喘着回来。萧邦仍然保持刚才的姿式,只是双眼紧闭,似乎睡着了。
“萧大哥!”孟欣叫了他一声,过去摇他。
萧邦才睁开眼,居然微微一笑,“辛苦了。没事的,受了点枪伤,在左肩上。你会手术吗?”
“会一点儿。”孟欣说,“为什么不去医院呢?”
“我要让我的对手知道,我已经死了!”萧邦说,“我死了,有利于案情的进展。因此,我不能留下痕迹。”
孟欣没有多问,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到我的床上去吧。”孟欣看了他一眼,“你还能走吗?”
“我不但能走,还能够爬窗户。”萧邦还挺嘴硬,“不然,我怎么进得来?”
孟欣没继续跟他说话。她麻利地将药物拿进卧室,将床罩掀了起来,铺了几个大号的黑色垃圾袋。准备停当,萧邦就很乖地趴在上面。
孟欣用剪刀剪开了他潮湿且被血凝结了的衣衫。孟欣惊诧地发现,看上去很瘦的萧邦,扒开衣服后,身上居然很结实,到处都是隆起的肌肉疙瘩,只是皮肤稍微黑了一些。
子弹是从左肩胛骨左侧贴骨擦过,射入萧邦的岗下肌。萧邦递给孟欣一把寒芒四射的匕首。“你知道怎么弄吗?”他问。
“知道。”孟欣接过,将精酒倒在刃上,用火机烧了一下。接着,她递给萧邦一块被浸湿后叠起的新毛巾,萧邦将它含在嘴里。
伤口还浸着血。孟欣消了毒,手握匕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此时必须保持镇静。她知道这种疼痛是常人无法忍受的,必须一次成功。
匕首深深剜入。萧邦的肩膀抖动了一下。孟欣一用力,终于感到刀尖碰到了弹头。她轻轻地转动了一下刀尖,一用力,弹头弹了出来,鲜血随之迸射而出。萧邦的身体强烈地震动了一下,又
恢复了平静。
孟欣熟练地洒上了云南白药,然后用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整个过程,不过五分钟。
孟欣将萧邦扶了起来,开始整理床铺。“我这里可没有男人的衣服,要不待会儿我去买吧。”
“不用了。”萧邦满头大汗,长吁了一口气,“你屋里这么热,衣服很快就干了。”
收拾完,孟欣回头对萧邦说:“萧大哥,你被弄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要到我这里来?你不怕我……”
萧邦用毛巾擦了一把汗,认真地说:“我想来想去,大港虽大,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所以我只有来找你。”
“你不怕我出卖你?”孟欣突然盯着他。
“我信任你!”萧邦说。
一种从未有过的暖流突然在孟欣的心里涌起。她避开他的目光,感到鼻子发酸!
她一直活在欺诈的世界里。她的工作使她不敢相信任何人,她也知道任何人其实都不相信她,就连她的亲叔叔也一样。可是,一个仍然有些陌生的男人,在最危急的时候突然来找她,并且信
任她!她无法不激动!同时她也非常清楚,以萧邦的能量,他不可能真的“无处可去”!
她说了句“我去收拾洗手间”,便出了卧室。
她进了洗手间,将门碰上,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龙泉洗浴中心几乎没有客人。
孟中华跨进包房时,靳峰已躺在床上,半眯着眼。
孟中华做出了个请安的姿式。靳峰一摆手,让他躺到左侧的那张床上去。
“我去了萧邦被杀的现场。”靳峰开门见山,“情况有点复杂,现场留下的线索不多,凶手是作案老手。”
“大约是什么时候的事?”孟中华小心地问。
“看样子是九点到十点左右吧。”靳峰说,“从现场看,应该是三个人。当然萧邦算一个,还有一个瘸子和一个穿皮鞋的人。从脚印上来看,穿皮鞋的这个人,并没有与萧邦进行肉搏,倒是
那个瘸子,似乎有些功夫。”
“什么?”孟中华露出惊讶的表情,“靳局是说,现场还有打斗痕迹?”
“有,”靳峰说,“我还是简单向你介绍一下吧。从现场看,萧邦一开始并不知道除了瘸子之外这个穿皮鞋的人。萧邦本人也穿皮鞋,他的脚印很浅。看得出,萧邦到现在还在练功,不得了
啊。但另外这个穿皮鞋的人,鞋码比萧邦的要大一号,估计身材要壮一些。”
“可是,以萧邦的精明,怎么会不知道有人藏在暗处?”孟中华不解。
“刚开始我也纳闷。”靳峰顿了一下,继续分析,“后来我看了车轮的印迹,发现这辆车的后轮印迹很深,估计这个穿皮鞋的人,就藏在汽车的后备箱里。”
“这是辆什么车?”孟中华问。
“从印迹上看,好像是辆索纳塔。”靳峰皱了一下眉头,“自从去年,大港市交通部门规范出租车后,多数出租车都是这种索纳塔。这种车的后备箱比较宽,躺进去一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
“靳局是说,这个穿皮鞋的人躲在汽车的后备箱里,向萧邦发起了攻击?”孟中华问。
“不是。”靳峰肯定地说,“整个过程,看起来时间并不短。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可能一开始,那个瘸子与萧邦恶战了一场,瘸腿人不敌萧邦,穿皮鞋的人才出来动用了手枪。手枪曾有掉在
地上的痕迹,离汽车只有四步的距离,证明穿皮鞋的人是从车里爬出来,向前追了几步。我猜想,萧邦一见到这个穿皮鞋的人,就开始向海边跑。萧邦逃跑的脚步很凌乱,其间还配合着军队
正规的战术动作。这证明,萧邦意识到穿皮鞋的人枪法很厉害,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但即使如此,萧邦还是中弹了。我仔细搜索过现场,没有发现弹壳。瘸子和穿皮鞋的人收拾得很干净。但
我也在现场发现了一丝血迹。这丝血迹离汽车停泊的地方并不远,肯定不是萧邦的。我想有可能是穿皮鞋的人的。”
“靳局是说,穿皮鞋的人也受了伤?”孟中华睁圆了牛眼。
“一开始我也怀疑,因为穿皮鞋的人对萧邦实施的是突袭,不大可能会受伤。”靳峰又皱了一下眉,“但后来我顺着足迹追到海边,我发现了这个。”他将一块布条拿出来,交给孟中华。
孟中华接过这块米粉色的布条,见上面用血写着个“王”字,似乎又是“玉”或“主”字。血迹呈黑色,已变得模糊。
“靳局是说,这块布条有文章?”孟中华分析道,“萧邦没有时间包扎自己的伤,而穿皮鞋的人却有。从整个过程来看,瘸子实际上不可能是主使人。那么,受伤的一定是这个穿皮鞋的人。
”
靳峰点点头:“是这样。不过你的看法好像有些武断。你怎么知道瘸子不可能是主使人?穿皮鞋的人受伤,是怎么受的伤?是谁留下这块布?留下来干什么?想暗示什么?”
孟中华用左手摸了一下额头,讷讷地说:“靳局,我是瞎猜。现场我也没去过,不清楚,只是瞎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