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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翁先生的葬礼(4)

正浩很突兀地抓住了阎喜的手:“我梦见老翁了,他还是好好的。在文渊路淘文物呢。他穿着灰呢子大衣,倒背着手。我还看到他在看一个鱼纹陶碗,和他原来跟我提过的一模一样!”

他的手非常用力,不像抓着一只手,倒像落水者抓住一根稻草。阎喜分明地感到手背被攥疼了。他比她的病人看上去还要恐惧无着。阎喜柔声说:“你做梦了。”

正浩转动身子四下看看,窗帘,衣橱,床头的陶瓷偶人,俄罗斯套娃。穿着蓝碎花褶皱睡衣的阎喜,此刻正用另一只手拍着他的手背。他知道,翁先生是没了。从他的生活里,他的视野里,乃至这个城市里,消失了,永远消失了。不像他原来出游一样,呆个数月半载总要回来。在这个城市里,正浩除了他的父母,和翁先生一家走动得算多的了,最短一周、最长一月他们总要聚一次,有时候是到餐馆里聊天,有时候呢,则到翁先生家里尝尝翁太太烤制的中国式比萨和小甜点。翁先生喜欢吃甜,也乐意和朋友分享,有一次正浩拿着他百般赞美的一个酒酿巧克力点心,犹豫半天放进嘴里,他非但没觉出丝毫令翁先生如痴如醉欲罢不能的美味,反而觉得舌头被甜得发麻,发木,像个木汤匙掉进稠粥里面一样调不动勺柄。阎喜在这点上倒是翁先生的同好,分享了小点心后,翁先生就跟他们谈他的画,翁太太呢,则将翁先生的话题围追堵截,最后扯到最新时尚快报和城市花边绯闻上。翁先生的一批朋友是书法家、画家,还有书画商乃至政界商界一些知名不知名人士,他这个圈子说大不大,大多是爱好文艺的,有过文学艺术发烧症的青春经历;说小也不小,囊括了各个行业部门,几乎能呼风唤雨了,他们大多都有些不大不小的权力,请吃饭请唱歌的机会比比皆是,并且他们都以和翁先生结交为一风雅事。但是和这帮子人在一起,翁先生倒是很少谈画的,虽然他们竭尽所能将话题往画上引,但是往往都被翁先生看似谦虚厚道实则狡猾地引开了。他们会谈论足球、汽车、女人,当然这些也都是让他们血脉贲张的,这是大家的共同爱好,说着说着就容易兴奋而忘了最初的动机。翁先生这样一个人,装糊涂是最容易也是最拿手的了。可是和正浩阎喜在一起,翁先生就毫无防范心理了,他们都不太懂画,也从来没有觊觎过他的画,相反,倒是他送给他们的那幅五牛图,明明是他的得意之作,两人还分不出多少好歹来。翁先生越是见惯世面,通晓人情,倒越喜欢和他们闲聊,聊着聊着,也就聊到了他的画上。最初翁太太掺和小两口的嘴头官司,翁先生特别看不惯:新媳妇上了床,媒人靠西墙。人家小日子都过开了,你还瞎掺和什么?可是后来他比谁都乐得掺和,几天不见小两口,就唠叨:那俩孩子最近怎么没来玩啊?他们见面常常是这样的,最开始翁先生同正浩讲时事,翁太太和阎喜交流购物心得,后来就渐渐转成了这样的格局:阎喜在听翁先生讲他的画,翁太太呢,则在跟正浩控诉翁先生的罪状。时间一长,阎喜对翁先生的画可以说出一番子丑寅卯,而正浩对翁先生了解得更彻底,或者说更片面了。在正浩心里,翁先生是这么一个角色,比父亲更平易近人,比画家更通俗入世,比一个好丈夫更多缺点,比一个好朋友更多阅历和经验。翁先生口头禅是:嗨,有什么大不了啊。有一次他跟阎喜说:“只要听翁先生说上一会话,你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除了他的画。”正浩很少说这么幽默的话,阎喜回味过来哈哈大笑,使劲摁着他的肩膀捶了半天。

可是翁先生死了。也就是永远不在了。正浩八岁那年,爷爷死了。他问奶奶,我爷爷什么时候睡醒过来?奶奶说,爷爷去了另一个地方了。正浩又问,那什么时候回来?奶奶撩起灰大襟擦擦眼睛,说,你爷爷去了,就不来了,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来一回。正浩不相信,一直等着爷爷阔步进门的脚步声,直到他忘了等待这件事,后来他终于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永远不来了。永远,不来了。后来他听到医生告诉他,孩子死了。他脑海中再次想起这句话,心脏部位一阵揪痛,大家都跟他说要做爸爸了,要做爸爸了,一个新的生命要降临他的家,为了迎接这个新生命,他妈妈专程来照顾阎喜的饮食起居,并天天为这个小生命的降临做种种准备。阎喜呢,照镜子时不再看描眉画眼,而是更多地看她的肚子了,可是就在一瞬间,全家为之忙活的一个小生命化为乌有,医生让他看看他的孩子,那是个俊美婴儿,双眼皮的眼睛紧紧闭着,小拳头紧紧攥着,小嘴巴紧抿着,只看一眼,他就受不了了,跑到走廊深处蹲下了。这是他的孩子,不错,可是他见到的时候他已经死去了,他更多的是为他母亲为阎喜为他们周家的不幸而难过,他不像阎喜经历过怀孕,感同身受的痛苦。而翁先生,是和他们来往密切息息相关,他熟知翁先生作画的动作,熟知他们夫妻二人的拌嘴缘由,熟知翁先生的种种习惯爱好,闭上眼睛,翁先生的言谈举止就像在眼前一般,这些个记忆和躺在菊花丛中,脸比菊花还干还黄的影像打架。翁先生笑起来弯兜兜的嘴和那个老太太一般窝着的嘴张成的黑洞在打架,正浩受到了严重的刺激。翁先生已经不在了,那个躺在那里的身体,是他褪下的一个壳子而已。生死就在一线间,可是一线两边天差地别。

正浩转动脑袋,最后眼光落到阎喜脸上,她头发没梳,脸上油光闪闪,浮动着一层非常久违的柔情,好久以来,她的眼光都是刀子一样的,嘴巴也是夹枪带棍的,一来二去,两人不是说出了最寒心的话,就是互不搭理。他抽出手,有些后悔和害羞似的,叹口气:是啊,翁先生是死了,真像一场梦一样。说完话,他们不约而同望向窗外,一层雾漫上来,就像从地底下生起一般,将即将大白的拂晓遮盖起来。

一周后,他们又去看望了翁太太。

房间里布置没有更换,只是墙上多了一张放大的照片,是翁先生和翁太太在西子湖畔照的,翁先生穿了格子衬衣,大红毛呢背心,翁太太则着长穗羊毛披肩,穿一件苏格兰裙子,翁太太此刻正披着那件披肩,她给二人泡茶。正浩把茶壶抢过去,给四只茶碗都倒了半杯,是西湖龙井。翁先生爱喝的。翁太太说,你们有空多过来,陪老翁喝茶。她说,这房间还是按原来样子布置的,我担心老翁回来不认得了。

翁太太动作有些迟缓,原来入鬓的长眼睛也下垂了,茶色眼袋显出来了。三个人喝着茶,外面有风,树叶子哗啦哗啦的。“一场秋雨一场凉,俗话真是不错的。”正浩阎喜答应着。

翁太太又说,老翁愿意住到这里,秋天院子里落满杨树子,黄灿灿的,他也不让扫。我只嫌他懒,地上铺满黄树叶子是挺好看的。二人望出去,确实别有一番风味。他们来时还误以为翁太太身体不舒服,没精神打扫呢。她想如果老翁回来,一定会到这所他生前喜欢的老房子里,所以她不动里面的摆设,给老翁泡上他喜欢的龙井茶。

翁太太说,我盼着梦到老翁,可是他不来。有一次,我梦到老翁在水边坐着,我赶过去,老翁在看一个本子,我低下头,认得是他平时记东西用的,可是一个字都看不清……后来我找到了那个本子……

翁太太说着,拉开抽屉,取出了那个黑皮笔记本。上面写着老翁的蝇头小楷,是一些关于作画做人的笔记。其中一节是关于画牛的心得:世间生灵中,牛最倔强,也最温顺。认准之事,脚踏实地;遇不平事,也宽容为怀。有执著心和慈悲怀。画牛形易得,气难求。凡世间男女,身上有牛的习气者,皆属上品,何出此言?所求甚少,一坯干草也能咀嚼出万千滋味;所奉甚多,周身血肉毛皮,无不献出。用牛的心态干事,无不成就,用牛的操守做人,无不圆满。牛眼看事,世间无事不可包容。常听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这句话听着实在,其实虚无,今生把握不住,何谈来生?谨愿世间人常存牛精神经……

正浩阎喜方才悟出翁先生送五牛图的苦心。正浩在那里继续翻阅,翁太太和阎喜一边拉话。翁太太说:“老翁走后,我去厨房,倒油时,油壶空了—原来都是老翁将桶装的油给我倒进油壶里。有一次我好不容易睡踏实了,被风吹醒了,门窗开着呢,原来睡觉前都是老翁检查门窗的……老翁走了,可是他哪里都在啊。

“我听到你出事那天赶去医院,正浩那孩子正蹲在病房走廊里哭泣呢,两人别怄气了。孩子没有了可以再要一个,你们还年轻呐。我那时候天天抱怨老翁,我自己也以为恨他,他走了后,这屋子空荡荡的,我才知道,我那时嫌他整天只有他的画,不肯陪我,老翁后来画得最多的是牛,他一辈子吃苦受累牛筋巴力的,没为自己舒坦过啊,我还只是跟他怄气。可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走了。

“有一次老翁托梦给我,说他好好的,我醒来,也不觉得是梦。那时正是半夜,人都睡得悄悄的,我就说,老翁,如果真的是你,你就响一下。就响一下。这时候一个木头印章咕咚一声歪在了书桌上。不是风刮的,小阎,如果是风的话,那个贝壳风铃也会响的,我爬起来,拖鞋也没穿,扑到那个图章面前,掉眼泪,小阎啊,你知道一个身边人永远都见不到了是什么滋味吗?”阎喜浑身打个冷战,眼泪也掉下来了,她知道,她当然知道,八个月的孩子,离开了她,她都感到自己生命被带走了一部分。翁先生跟翁太太,他们已经过了二十四年,还有一年就银婚了啊。她又想到正浩,她不止一次想跟他分开,那么她希望他死去吗?不,她要他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着。

下楼梯的时候,正浩在头里,阎喜看着他勾着头,向下看着,想象他蹲在走廊里哭泣的情景,他的头一定也是这么勾着,或者用两只手托着头发,狠狠地压着头,恨不得将所有的不快压回去。就像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可是怎么可能呢,也许正因为这一切,他们才发现内心深处的眷顾吧。失去孩子,正浩背着她偷偷哭泣,是啊,他是孩子的父亲啊。正浩在前面一言不发地走着,他的背宽宽的,但是哭泣的时候也应该和她在病房里看到的那些男人一样肩背伛偻下去吧。她记得一个魁梧的男人在老婆难产时,蹲在洗手间门口,双手抱头,在他周围有几个烟蒂,卫生员上前指责他的时候,他抬起的头,满面泪水,垂着双肩,看上去整个人缩小了一圈。阎喜忽然心头发软,眼睛里又有了酸涩感,下台阶时,路灯坏掉了,又下起小雨来,正浩歪过身子,回头伸手遮挡了一下,他走的地方有一个坑洼。他们让翁太太回房间歇息,雨雾浓密起来,这场雨落在这个城市,落在家家户户房顶,当然也落在那些拥有亲人和失去亲人的人们心上。每场雨都会落下,然后都会蒸腾为云,就像每个人都会来到人间,然后死去,或者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死去,他们在天国注视着这个尘世,提醒着人们迟早都要离去,都是过客。来早来晚而已,走早走晚罢了。

离开翁太太的家,大约半个小时的路程,阎喜却觉得走了好久。他们上楼,掏钥匙,正浩走在头里,摸黑打开房门,楼道上的感应灯反应迟钝。阎喜跺了一下脚,灯像被惊醒似的,一道光线射进黑暗的房间里,就像一把雪亮的刀切开了混沌。正浩没有急于打开房间里的灯,而是伸出那只没有拿钥匙的手,阎喜把手递过去,他们拉手顺着那道光线进门,随着一声闭门的响声,楼道灯再次被惊醒了,光亮照彻了整个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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