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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精英的小辫子(3)

当然,作为晚清的名臣,干了大事、救下来大清的大功臣,曾国藩也的确有“挺”的功夫。在湘军大营,每天天一亮就起身,跟幕僚一起吃饭,尽管有些很有用也很有资历的幕僚,如李鸿章,老大的不乐意,但也该坚持就坚持。打了败仗,一般也不自杀,自杀也肯定有人相救。制定战略,定下来对付从武汉到南京摆开一字长蛇阵的太平天国,就是从上游向下游打,先打武汉,然后九江,再安庆,最后南京。太平军的李秀成和谭绍光部,却于战略进行当口,进军苏南和浙江,把清朝的财赋之地一窝端了。朝廷只有湘军可用,接二连三下令要曾国藩去救,但曾国藩就是不为所动,坚持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实在被逼急了,就派李鸿章带上他的人马去应付一下。最后,这个牛角尖还真就是让他给钻通了。安庆失守之后,太平军全面被动,尽管有苏南浙江,钱粮不少,还是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眼睁睁看着最后南京被围,大势已去。

只是曾国藩晚年办理天津教案之后,有点没挺住。虽说今天看来,他并无过错,而且替朝廷分忧,解决了大难题,但在当时,却朝野人人唾骂,声望从天上直落地下。一向以他为荣的湖南同乡,竟有嚷嚷开除他省籍的。虽说他的确是因病而死的,但铺天盖地的嘲骂,也是一个致死的缘由。人到老年,百病缠身,挺的功夫不够了。

这一点,他的弟子李鸿章比他要强些。中日甲午战争,中国一败涂地,作为战区的指挥官,李鸿章当然要受处分,拔去双眼花翎,剥掉黄马褂,实职的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都让给了别人。虽说因马关谈判的缘故,花翎和马褂都还了,但实缺却都没了。当时,朝中好些人特盼着李鸿章就此告老还乡,连头上的大学士帽子也一并摘了。可是,李鸿章就是不走,偏要在北京待着。北京没有房产,就住在贤良寺。没有公务,不走;没人搭理,不走;没人送钱,也不走。有人奉命前来劝退,不理。糯米团子吃得,猪肉肘子啃得。清朝的大学士和协办大学士是有定额的,六个大学士,六个协办大学士,空缺出来,后面的人才能补上。大学士在明代属于内阁成员,近似于宰相,人称阁老,位高权重。但到了清朝,内阁已经没有用了,所谓大学士,只是朝廷给特别有名望的大臣的一种名誉,实权则在军机处那儿。但是,在朝臣的习惯里,还是把大学士和协办大学士称为“相”。这样的荣誉,人人想要。看见李鸿章失势,有人就打他那顶帽子的主意。可是,李鸿章老是老了,挺劲儿十足,硬是不让,偏不叫他不喜欢的人得意。能挺的李鸿章,最后在庚子惹祸之后,朝廷需要跟洋人谈判议和之际,再次有了机会挺朝廷。最后挺完,自己也翘了辫子。但是一直到死,他都是一根硬棍。医生让他节食,硬是不肯,到死都要吃硬菜。

当然,曾国藩和李鸿章能挺,也得有资本和条件。太平天国兴起,漫天烽火,大清朝眼看就完了,八旗兵不行,绿营兵不行,连总预备队的蒙古骑兵也不行了。是曾、左、李他们练民团,把个朝廷救了。这样的救命之恩,别人不清楚,西太后清楚。恰好这个西太后没受过正规教育,只喜欢看戏,中了一脑门子知恩报恩的毒,凡是她觉得有恩于她的人,一律高看一眼。中兴之后,对别的臣子,西太后可以耍性子、摆威风,说撤差就撤差,说发配就发配,说砍头也就砍头了。但唯独对于这些中兴名臣,却从来都不使性子,无论怎样,都得给人留面子。所以,不管有多少人挤对,多少奏章弹劾,李鸿章的大学士帽子都岿然不动。后来闹义和团,多少顽固派大臣要杀李鸿章,说他是大汉奸,儿子做了东洋人的驸马,西太后却放他去了广东做两广总督,给了他一条生路。这一番君臣机遇,还真的不一般。当然,反过来,曾国藩也好,李鸿章也好,甚至左宗棠也罢,所有的中兴名臣,对于这个当家的女人,也就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如果真有挺经的话,他们也无非是先自己挺着,然后挺太后、挺朝廷。

窝囊的礼部首长们

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干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罢免礼部六堂官,即将礼部两个尚书外加四个侍郎统统免职。鼓励士民上书言事,是新政的重头举措,一般老百姓由都察院代递,而官员由所属衙门长官代递。等于是在旧制度的模糊地带,开了一个言路的口子。因此光绪十分重视,来自民间的那些不讲格式、荒诞不经的奏章,他都亲自读阅,生怕漏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来自官员和士大夫的奏章,他就更重视了。可是就在这时,礼部主事王照上书言事。所言三事:一、要求皇帝明确宣示,中国已经面临瓜分危机;二、请皇帝奉皇太后之命巡幸中外;三、建议设立教部,以西人敬教之法,尊孔子之教,以西人兴学之法,兴中国之学。结果礼部尚书怀塔布和许应骥拒绝代递,然而这个王照足够强项,不肯就范,马上上书弹劾堂官阻遏上书,同时声言,如果不代递,他就直接到都察院亲递。无奈,礼部两位尚书只好答应代递,却同时递上弹章,弹劾王照“咆哮堂署,藉端挟制”,要皇帝出国巡幸,是陷皇帝于险境云云。

晚清的尚书,虽然按体制只是从一品,但实际上都已经是头品顶戴,一品大员跟七品主事之间等级悬殊,而且现官现管,如果在平时,王照等于找死。但是,礼部堂官的这一举动却犯了光绪的大忌,锐意变法的他,愁的怒的,就是当道大臣阻扰变法,怀塔布和许应骥自己跳出来,焉有不办之理?所以,光绪龙颜大怒,一下子把礼部六堂官全部免职,赏给王照三品顶戴,以四品京堂候补,连升三级。其实,罪魁不过是作为尚书的怀塔布和许应骙,四位侍郎只是跟着吃挂捞。虽然说当时的体制,尚书侍郎跟现在的部长副部长不一样,侍郎并非尚书的副手,尚书不代递,他们可以单独代递,但一般来说,很少有侍郎吃饱了撑的,会为一个小小的主事得罪尚书的。

为一个主事而丢了官,又不是什么贪赃之类的大事,礼部六堂官多少有点冤。但是在变法之前,怀塔布和许应骙这两个宝贝,就已经吃过一回下属的瘪。清朝的惯例,凡是在内务府当差的人,只要中了进士,就得分发六部。当年有一位文延照先生,就原本在内务府干得不错,中了进士,改到礼部做郎中,按资格排在前面,为领办司员。可是,此公在内务府当大爷当惯了,加上一口很重的鸦片烟瘾,根本起不了早。而领办司员又得经常与堂官打交道,堂官们往往坐着等到天黑也不见他的踪影,很生气,要开他的缺儿。丢饭碗的事儿都是天大的事儿,不过,文延照没有托人求情,而是找了一天,天不亮就跑到怀塔布的家里,要求晋见。门子说,大人还没起呢。文延照大怒,在门庭咆哮,你说我迟到,今天我来了,你还没起,到底谁迟到!如此不公的堂官,早晚有人参你。如此这般,大骂而去。

骂完之后,你还别说,怀塔布和许应骥还真就没敢上奏开了此人的缺儿,经人说和,仅仅去掉了他的领办司员,依旧做他的郎中,还在某司掌印。当年六部的规矩,掌印者权重,但无需干活。这样的安排,正中文延照的下怀。当时的官场就是这样,有来头的下属,即使上司也惹不大起。碰上怕事的,也只好息事宁人。

以往的史家,论及礼部六堂官事件,都以为怀塔布和许应骥是顽固派。其实,他们只是因循保守而已,说白了,无非是俩混日子的高官,多少还有点怕事。这样的官员,在当时满朝皆是。不肯代递王照的奏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真的视王照要求皇帝出国考察的言论过于“狂妄”,那个年代,皇帝怎么能出国访问呢?出了国,尤其是到“敌国”日本,不就是陷君父于险境吗?这样狂妄的言论从他们部里出来,万一皇上不高兴了,他们不也连带着麻烦?对他们来说,跟违抗皇帝旨意比起来,效忠更重要,或者说不犯原则性的错误、不冒风险更重要。不错,他们这样的官僚,对于变法的确充满了疑虑。但这种疑虑与其说是出于顽固,倒不如说是出于本能。在他们看来,宦海沉浮年头多了,怕的就是变化,不变,自己后面的路很清楚,该怎样做也很清楚,但变了之后,就一定有许多不定因素,说不定会危及自己的仕途。为了自己的乌纱帽,下属咆哮,完全可以忍,可以妥协,但是这样的咆哮如果是为了变法,而且是充满风险的变法建议,就难免要阻扰一下。他们这官做到一定份上,大体就是混日子,任何一点风险都经受不起。没想到的是,前一个郎中的事儿平息了,后一个主事的事儿却栽了。

好在戊戌变法很快就结束了,礼部六堂官也官复原职,整个朝廷又继续因循下去,直到混到八国联军入侵,他们才混不下去了。

刺马案的人工迷雾

张文祥刺马,是清末四大案之一,也是四案中最为扑朔迷离的一桩疑案。张文祥就是张文祥,一个干过捻军,也干过太平军的刺客。而所刺杀的马,是当年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马新贻在校场阅操完毕,在返回衙署途中,为埋伏在路旁的张文祥所刺杀。此案震动朝野,朝廷调动了曾国藩在内的多名大员审讯勘察,折腾了半年,才算结案。然而,朝野不服,文人笔记,言人人殊,民间则编出了京剧、弹词、评话、文明戏来演绎,越说离结案的结论越远。死后被朝廷立了专祠祭奠的马新贻,在民间的口碑,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卑劣的白鼻子小丑,忘恩负义,贪生怕死,还因好色而谋害结拜兄弟,霸占了结拜兄弟的妻子。

有清一朝,地方大员自太平天国造反以来,折损的倒是不少,但在革命党人没有崛起之前,和平年景遇刺身亡者,还真是少见。两江总督又是跟直隶总督一般分量的最为重要的地方大员,大员突然遇刺,引人关注倒不奇怪。但是,此案从晚清哄传到民国,长盛不衰,跟这个案件自身的特点不无关系。一方面,刺客手法高超,一把锋利的匕首用毒药喂过,行刺过程干净利落,在重兵护卫之中,如天而降,一刀毙命。完事又不逃走,束手就擒。在审理过程中倔强不屈,无论怎么动刑都面不改色,直至最后凌迟处死,一声不吭,绝对是一条汉子。这样的汉子,按情理,不是职业杀手,就是英雄好汉。在人们的期待中,无论如何,此案必有蹊跷,即使没有主使之人,也必有重大冤情。即使如曾国藩这样的老江湖、老宦场,在接到重返两江总督任上审理此案的任命,在跟西太后说起此案时,也认为此案“甚奇”。然而,审理结案的结论却跟人们的期待大相径庭,没有找到主使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曲折案情,不过是一点私人恩怨。那个时候,朝廷的政治又是黑箱,审讯不公开,结论也无从讨论。所以结案之后,人们更是议论纷纷,传言四起,相关的演义事业自然就更发达了。当时又已经有了租界,在别的地方演恶心马新贻的戏可能被禁,但在租界里演,谁也没办法。

此案的结论,从最初江宁将军魁玉和漕运总督张之万,到后来的曾国藩,基本上是一致的。据《清实录》和曾国藩的奏稿,结论就是,张文祥刺杀马新贻,动机很平常,无非是那么点私人恩怨。曾为发逆(太平军)后通海盗的张文祥,因马新贻剿海盗,杀戮同伙甚多,没了落脚之处,老婆又被人拐走,拦驾告状,马又不理,开小押(赌场),又被马新贻禁止,于是走投无路,遂起念杀马,马新贻也就真的让他给杀了。

显然,这样平淡无奇的结论,实在是太不过瘾,也太像是有意隐瞒了。别说民间,就是对于此案发生即疑诼纷起的官场,也难以服人。于是,一时间传言四起。有传是丁日昌因马新贻查办他的儿子,托请不入,因而雇人报复的。也有传其实跟曾国藩被遣散的旧部有关,他们没看上跟湘军没关系的马新贻做两江总督,涉及朝廷的权力之争。也有人传是因为马新贻是回民,他的死,跟回汉争斗大有关联。

日前在《文史资料选辑》上看到一篇文字,写的人名叫陈功懋,祖父当年在给马新贻做刑名师爷,马新贻被刺之后,一直参与审理。陈功懋根据祖父留下的笔记,整理出刺马案全貌。据他讲,其实刺马案的结论,在魁玉和张之万的审理中就已经做出了。朝廷加派曾国藩来重审,审了好长时间,却并没推翻原议,不是曾国藩有意徇私,不想让同僚难堪,而是在当时,就算曾国藩清廉公正,也大概只能这样结案。这样结案,跟主要事实并无太大的出入。

但是,结案的结论的确跟审出来的事实有所不同,几位朝廷重臣,或多或少有意隐瞒了一些事情。比如,马新贻在太平天国乱时担任庐州知府,出城追击叛军中伏被俘,俘虏马的,就是时为捻军头目的张文祥。只是当时马新贻化装了,张文祥并没有认出来这家伙原来是个朝廷命官,反而因马新贻的亲兵时金彪是同乡,用乡音聊起来,动了怜悯之心,连他们两人一并放了。这个事实,结案时根本就没提。另外,结案结论提到了张文祥的妻子,被原来海盗的同伙拐走,但却没有明说张的妻子其实已经归了马新贻做三姨太。而这个三姨太,就是传说中张文祥的把兄弟曹二虎美貌的妻子。传说的故事里,张文祥和曹二虎还有马新贻,都是结拜兄弟。后来张文祥看出马新贻不是个东西,先行离开了,但曹二虎不肯,要留下来共享富贵。曹二虎的妻子因十分美丽,被马看上,从而马借故害死了曹二虎,霸占了他的妻子。而张文祥刺马,就是为了给兄弟报仇。其实,张文祥在妻子被拐后,曾经打探到了妻子的下落,说是在马新贻家做佣人。当时身为马新贻亲随的时金彪,也设法把张的意愿告诉了他原来的妻子,但人家根本就不想跟他走,拒绝相见。这挺正常,有哪个女人放着大官的姨太太不做,乐意跟一个四处漂泊的人漂泊呢?一直到张文祥刺死了马新贻,他都不知道妻子已经是人家的三姨太了(马新贻的三姨太,在马死之后自尽)。张马之间的仇怨,其实还是此前马新贻剿匪以及毁了他生意造成的。如果放在别人身上,这点事情也许不至于让人跟一个这么大的官同归于尽,但张文祥就能做到。我们不得不说,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一些具有特别性格的人,就是可以做出出乎人意料的非常之事。

当然,这样两处的隐瞒,对审案者来说,其实只是出于对死者的善意。毕竟这两件事都是马新贻的某种污点,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对于后者,马新贻虽未必知情,但毕竟是纳匪人之妻为妾,于官声有碍,好说不好听。都老爷(御史)如果知道了,参上一本,也可能会丢官。前者问题就更大,做地方官的被“贼人”俘虏,丢了城池,却没有死节,细究起来,按清朝的法律是要杀头的。马新贻蒙混过关,此时已经混到两江总督了,就算不死,同僚只要没有深仇大恨,该瞒也得替他瞒,何况人已经死了,何必再揭人短?为尊者隐,是当时官场审案的惯例,更何况这么大的官儿,大家彼此平时还多少有些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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