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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把家庭折腾得妻离子散(2)

陛下春秋鼎盛,精神强固,头晕眼黑等症,皆非今日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伤圣母之心,下骇臣工之听。不知陛下之心何以自安。然而。据臣所闻情况并非如此。早在二十六日传旨免朝时,即闻人言籍籍,说陛下是由于自己骑马伤额,恐为臣子见到,故引疾自讳。果如人言,则以一时驰骋之乐,而疏于周身之防,其为害犹浅。果如圣谕所言,则似日夜纵饮作乐所致,忘记了保身之术,其为害就深了。陛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身居九重。外廷就什么都不知道。陛下平日遇到歌功颂德的必多喜,碰到劝谏的必多怨。一涉及宫廷的事,立即严厉谴责。谁肯直言以触及讳忌,以生不测之祸。群臣如此谨慎小心,敢怒不敢言,并非主上之福。望陛下以宗社为重,不要文过饰非,掩人耳目。”

卢洪春这样胆大的劝谏,自然触到了万历皇帝的痛处。万历帝一接到奏疏,就暴跳如雷,急忙传谕内阁,洋洋百余言、极力解释自己遣官代祭太庙的原因,切责卢洪春悖逆狂妄,令内阁拟旨重治。阁臣拟为革职,免于廷杖。万历皇帝不同意。命令改拟,非从重处治不可。最后将拟旨的内容改为:

“庙享崇重、联每次亲行。偶因动火失调,恐不成礼,故遣官暂代。且念联躬为祖宗委托,圣母属倚。若有疾不慎,或贻后忧,是孝还是不孝?卢洪春这厮肆言沽名,诬上惑众,好生悖逆狂妄,着锦衣卫拿在御前,着实打六十棍,革了职,为民当差。永不叙用。”

旨下后,大臣们纷纷为卢洪春求情,万历皇帝都不准。生性耿直、极富责任感的卢洪春带着一身伤痛,回到浙江东阳老家,终生不受召用,忧郁而死。直到二十多年后才恢复名誉,赠大仆少卿。大家应该明白,社会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所谓的儒家道德不过是摆设和欺骗臣民的工具。

万历皇帝朱翊钧在玩弄女色的同时,还玩弄小太监。当时宫中有10个长得很俊的太监,就专门“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号称“十俊”。明朝的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记述说:“今上壬午、癸未以后,选垂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馀曹,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内廷皆目之为十俊。”

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曾上疏朱翊钧,疏中批评他沉迷于酒、色、财、气,并献“四箴”。雒于仁说:“臣备官岁余,仅朝见陛下者三。此外惟闻圣体违和,一切传免。郊祀庙享遣官代行,政事不亲,讲筵久辍。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臣闻嗜酒则腐肠,恋色则伐性,贪财则丧志,尚气则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觞酌是耽,卜昼不足,继以长夜。此其病在嗜酒也。宠“十俊”以启幸门,溺郑妃,靡言不听。忠谋摈斥,储位久虚。此其病在恋色也。传索帑金,括取币帛。甚且掠问宦官,有献则已,无则谴怒。李沂之疮痍未平,而张鲸之赀贿复入。此其病在贪财也。今日榜宫女,明日抶中官,罪状未明,立毙杖下。又宿怨藏怒于直臣,如范俊、姜应麟、孙如法辈,皆一诎不申,赐环无日。此其病在尚气也。四者之病,胶绕身心,岂药石所可治?今陛下春秋鼎盛,犹经年不朝,过此以往,更当何如?”朱翊钧看后暴跳如雷,大怒不止,从此奏章留中不发。

李进忠(即魏忠贤)正是于这一年进宫。可以想象,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宫廷氛围会对李进忠及其他后宫妃嫔、宦官、宫女产生怎样的影响,会对读圣贤书的朝臣们产生怎样的影响,会对整个社会道德产生怎样的影响。

荒淫享乐必须有财政基础。朱翊钧为了敛财先后查抄冯保、张居正的家产,完全归自己支配;还以采木、烧造、织造、采办为名搜刮民财,万历十九年(1591年),仅景德镇御窑厂烧造的瓷器就达23万多件;为了更多地掠夺钱财,他不放心税吏,多次派遣宦官为矿监税使,四处搜刮人民,当时征税的名目千奇百怪,无物不税,无地不税,使百姓怨声载道。

有皇帝在上面做榜样,朝臣和基层官吏们还会被儒家宣扬的圣贤道德和高调的理学约束住吗?

正应了那句话,“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魏忠贤出身于这样的无赖精神占主导的封建时代,他和周围人的无赖行径,与皇帝和官僚集团的无赖行径密不可分。

3、无奈之下的诱惑

对于生活于封建时代的生计艰难的穷苦人来说,做太监无疑是一种诱惑,是一种无奈之下的自认为理想的选择。

封建时代为皇族服务的宦官大多是在年少时被父母送入宫中的。因为很少有男孩子或男性青年愿意自己阉割自己,这样做要在生理上痛苦一生,完全失去性福,不可能再有机会享受到正常男子娶妻生子的正常生活。

父母请人或自行将自己的儿子阉割,是因为被官府和地主老财压榨得无力养活家庭,当他们看到当太监能换取到荣华富贵时,就甘愿牺牲儿子的幸福来换取整个家庭的幸福。

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是被迫的,是不公正的,因为他们不懂得这种交易意味着什么。他们被迫当了君权和父权的牺牲品。中国历史上的宦官制度,是毫无人性的专制制度的一部分。明朝最多时有几万名太监,皇帝用他们的性福和幸福换取了自己一个人的性福和幸福。

与大多数太监不同的是,魏忠贤不是被父母强迫阉割送入宫中的,他是成年人,他选择的是自宫,自宫前他已经娶妻生女。魏忠贤出身贫寒,又不务正业,赌博输得很惨,被人逼债,以致发生斗殴,被迫之下,愤而自宫。

与大部分太监不同的是,魏忠贤是被强人强迫。相同的是,都是被迫。

自宫前的一瞬间,生在太监之乡的魏忠贤很快想到了他将来的出路,那就是进宫当太监,出人头地,获取权力和财富,以报复那帮逼他自宫的无赖,这是一种无奈之下的诱惑。

魏忠贤原本喜爱赌博,无非是想借此发财致富,过上好日子。他经常赌博输钱,“家无担石而一掷百万”,他虽然无钱,却敢押大注,结果输得就更惨。直折腾得家庭七零八落,妻离女散。他架不住人家的逼债,又加上他的亲人们个个对他失望透顶,怨恨不已,他在家乡实在生活不下去了。

为了反抗逼债,他与人斗殴,寡不敌众,斗败之后,无奈而选择自宫,或者说是被迫自宫。

自宫无疑要忍受巨大的痛苦。魏进忠之所以横下心来自宫,要进宫当宦官,就是因为宦官在当时他的家乡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或者说是诱惑力。

魏忠贤的家乡是直隶河间肃宁县,即河北肃宁县,这里离京城近,是出太监的地方,旧时许多贫苦农民为生活所迫送孩子净身去做太监。一个地方出太监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比较穷苦;另外一个,需要某种示范效应。某家出了一个太监,从茅屋改住上高堂大院了,自然会引起周围人的效仿。

事实上,当太监的诱惑远不止于高堂大院。

在明朝,当太监不但能发家致富,还有可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代理皇帝!

为自己赢到尊严,出人头地,不受读书人那十年甚至数十年的寒窗苦读,当太监也值得!

当太监虽然要挨刀,虽然要失去一生的性福,但与将来可能获取的尊严相比,是非常值得赌上一把的事情。在中国儒家重名分、轻实利的思想影响下,面子比实在的东西更重要,于是中国才会有“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句民谚。

在明朝,太监权力大到在六部之上,在内阁首辅之上,可代行皇权,成为代理皇帝,即“并帝”,“站着的皇帝”。

在封建时代,特别是中央集权发展到极端的明朝,皇帝是最高统治者,权力最大,事情也就最多,需要日理万机。

明朝皇帝专权的需要和享乐不想受累的需要形成了极大矛盾!明朝开国之初,在皇帝之下,本有宰相,可以统领百官,为皇帝分忧,代皇帝处理政务。

但明初自从胡惟庸事件后,朱元璋开始对这种政治体制不放心。为了将皇权更牢固地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废去了宰相制,撤去了中书省。于是,很多由宰相们来办理、决定的事情,就必须由皇帝本人来办理所决定。加上皇帝原有的职责,使皇帝忙上加忙,简直照顾不过来了。特别是那些批复、指示等有关文墨上的事,更使皇帝感到为难。

于是,在洪武和建文时期,这些批复、指示等皇帝的大权常由翰林院、詹事府等处的学士们被派定参办。后来又有了“娴于文墨”的内监,他们近在皇帝左右,让内监们代理来做更为方便,于16是,渐渐便改由内监们来办。日久成例,反倒成了这些内监们的职责。甚而至于一向应由皇帝亲自来做的,用硃笔在各类文件上批示的工作——“批硃”,竟也成了明朝皇宫宦官最高权力机构司礼监的例行公事。自从得到了“批硃”这一重任,司礼监们权势比以前更加显赫,这使它已高居于内阁之上。一切政令、政策的最后决定权,都掌握在司礼监的手中了。

明朝后宫的宦官机构司礼监掌握着东厂,有镇压、统治的权力,又取得了皇帝的批硃权,有时还有收税权和军权。总之,只要皇帝高兴,明朝的宦官能够得到一切原本不属于他们的权利,这便是明朝的宦官与前朝的宦官显著不同之处。由于这些已经成了明朝宦官例行之事,所以他们在政治上的权势和影响才能够历久不衰。汉唐也曾发生宦官为祸,但明朝的宦官专权是常态,且握有的权力极为深广。自明朝第三个皇帝永乐到最后一个皇帝崇祯,二百多年间,明朝的宦官一直权力显赫。自正统(正统为明朝第六个皇帝明英宗朱祁镇的年号,公元1436年至1449年,前后共14年)以来,几乎每朝都会有一些像王振、汪直、刘瑾那样的权倾人主的大太监,而且愈演愈厉。魏忠贤之前的明英宗时的王振、宪宗时的汪直、武宗时的刘瑾等大太监显赫的威权对于魏忠贤那些想做太监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榜样。

从“家无担石而一掷百万”来看,魏忠贤绝对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他敢于赌,不惜赌得家庭七零八落,妻离女散。他本不希望如此,他只是希望能够哪一次“一掷百万”后,能够赢回“百万”,赢回女儿,再娶老婆,以彻底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但不幸的是,直到他进宫之前,他的美梦一次次在赌桌上被粉碎。

直到他进宫做了“太监”,命运才开始转变。

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太监”这个词语,解释一下从“阉人”到“宦官”,从“宦官”到“太监”的发展。

在辽以前,准确地说,在元以前,我国还没有“太监”一词,辽的“太府监”和元的“太监”和现在我们理解的阉人太监从身份和职能上说根本不搭边儿。明朝的“太监”指的是有宦官的负责人,或者说是成功的宦官。直到清朝才形成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太监”。

从战国到西汉,虽然有了“宦官”一词,但宦官并不一定都是阉人。

直到东汉,“宦官”才全部由阉人担任。

我国早期是没有“太监”一词的,只有“阉人”。

中国商朝已经有了人类的阉割术,但是甲骨文中虽有阉割的记载,却没有阉人入宫的记载,也就是说在商朝,可能还没有真正的太监出现。

直到西周建立,《周礼》才明确记录了以阉人为宫中杂役的历史。

宦官起源于公元前12世纪时农业而多妻的周部落,也就是所谓仁义的周文王、周武王所在的部落,周部落从西方渭水流域向东发展,灭掉商王朝后,遂把这一兽性的残酷制度,带入中国,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延续了三千年,直到20世纪,随着帝王制度的消灭才消灭。

周朝建立后,由阉人在宫廷中担负一些日常服务,但是他们顶多是一群永远被“上了保险”的奴隶,而不是官。他们的工作也远远没有后世的宦官、太监们那么风光,仅限于看守宫门、传话报信、打扫宫殿、侍奉饮食等杂务。所以,说宦官制度起源于西周不恰当。

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就有了这样的规定:除了阉人,无论是内侍也好、人臣也罢,任何人都不能一天到晚地留在宫中。阉人们在权力中心做事,工作辛苦,待遇地位又低,又缺乏男欢女爱,久而久之,他们的辛勤努力博得了王室成员的嘉许,对他们的信任感越来越强,给他们的权力空间也越来越大。终于在春秋时代,出现了阉人专权的情况。

第一个非常有名的弄权阉人,名字叫竖刁,齐桓公的贴身内侍。竖刁为了能够改变穷苦的命运,为了获得从早到晚侍候在齐桓公身边的权利,他选择了做阉人。

从周朝到秦朝,历代王室就没有“入宫者必须是阉人”这样的死规定。

战国时期,服务于宫廷者,依旧不限于阉人。同样在战国时期,随着政治制度的完备,那些阉割过和没被阉割过的服务于帝王的人逐渐有了自己的职业名称:宦官。“宦”的意思就是“帝王的奴仆”,泛指服务于帝王的人,而“宦官”自然是对这些人的尊称。因此,从战国到西汉宦官不是阉人的专称。

宦官所从事的工作和阉人一样,也承担各类内侍杂务,但和阉人不同的是,宦官中有相当一部分不是阉人,而是当时的一些文士。一直到西汉,宫廷中的宦官仍旧是文士、阉人并立,特别是西汉建立时,汉高祖刘邦特别重视以文士充当宦官。

到了汉元帝时,无数长胡须的宦官让这位皇帝大不放心,生怕被戴绿帽子,便逐步减少了文士宦官的数量,从而使宫廷渐渐变成了阉人的天下。终于在东汉时,政府颁布规定:所有宦官都由阉人担任。这才将文士势力彻底驱逐出了皇宫大内,从此宦官队伍真正做到了“纯洁”,由清一色的阉人组成。

那么“宦官”一词又是如何演变成“太监”的呢?

宦官这个词从战国一直使用到唐朝的唐高祖,才开始有“殿中监”这个名词。“殿中监”是殿中省的长官。殿中省专门掌管内廷的生活起居。“殿中监”并非由宦官担任,而是由皇亲国戚担任,比如皇后的弟弟、老丈人等。

事实上,魏晋时宫内就设有殿中省的机构,隶属于门下省,隋朝叫殿内省。

一直到唐朝,宫内阉人皆为宦官,却仍旧无“太监”之称。到了辽代,由于南部契丹人一直以唐制为榜样,因此将掌管国家财务的机构取名为“太府”,负责人叫做“太府监”,这个太府监也不是阉人,而是由“有根底”的男人担任。

“太府监”一词一直使用到元朝,蒙古人觉着“太府监”三个字太麻烦,索性改为“太监”,从此“太监”一词开始出现。但是无论是辽,还是元,“太府监”和“太监”都跟我们现在理解的阉人太监不搭边儿。

元代的太监是真正的男人,内侍仍旧叫宦官,直到元朝灭亡,朱家皇帝上台,太监才和宦官挂上了钩。

明代“太监”的称呼是承袭了元代的,但职能根本不同。明朝19的“太监”是宦官负责人的特定称谓,但久而久之人们便把这个词叫滥了,最后所有宦官均称“太监”。

到了清朝,宦官一词很少出现,“太监”一词才成了宫廷内侍的专用称呼。

从商朝到清朝,经历了三千余年,在内侍制度的不断完善下,阉人从名不见经传的杂工走向了权力的中心,成为号令天下的特权阶层。

4、进宫的代价

《明史》记载李进忠是自阉。一次,他与另一群恶少斗殴,不能取胜,又被对方紧紧追逼,无路可投。最后,一怒之下,他自己阉割了自己。“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而自宫。”自宫后,被一个和尚救起。

也有小说说他是赌钱输了以后,把妻女都输了,被赌友强行阉割。

也有小说说他与自己的嫂子通奸,被哥哥逼迫自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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