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裳和重华初遇的那一天,正是她准备被处理掉的时候,当时的雨下的很大很急,重华只需再转过一条巷子便可以离开浮影阁。
可就是经过这最后的一转,他看到了‘蓝裳,她像是已经死透了一般毫无特点的躺在一堆待处理的死人中……一样的衣不蔽体,血肉模糊,甚至那些几近见骨的伤已被雨水洗的发白,半点儿血色也没有,就像那些伤痕是割在水注多了的猪排骨上。
对于这种情况,重华已经习以为常了。
在最初受训的时候,身边的人每一天都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急速减少,前一刻还活生生的对你笑的人,下一刻若能直接变成一具完整的尸体,这已经是实属难求的结局。
运气差一些的可能变成一坨烂肉,可能烧成一捧焦泥,或者被拖去万兽谷喂野兽,死无全尸的皆是不胜枚举,若他每个都去细细打量,认真铭记的话,他恐怕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但就在他径直从蓝裳身边走过的时候,却忽然被死死的抓住脚踝,他诧异于一个将死之人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于是回头寡淡的瞟了一眼,想着她若是还不识趣儿的松手的话,下一刻他便直接用另一只脚踩断她的腕子。
蓝裳从死尸堆里抬起头,一张脸被淤泥污的只能看出大致清冽的轮廓,眼睛黑白分明中没有作为一个影子原本该有的空洞,却是带着浓浓的杀意。
瓢泼一样的雨水迅速将她的脸清洗干净,迫不及待的露出一张虽瘦削到已能看出棱角,却仍旧惊艳绝尘的脸。
秀致的眉,狭长的眼,与重华有着七八分的相像,就连眉目间的冷意都如出一辙……后来证明,这样不符合常规的相似,当时没有引起他的警觉,显然已经为他日后的离奇死亡埋下巨大的伏笔。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总是如此妙不可言,也许就连重华自己也说不清,素来以冷血著称的他为何只是一眼就决定带蓝裳离开。
来不及细想,更来不及想清楚,他终究还是带着她一起走了。
重华这个人极为冷情,即便是对朋友也是奉行君子之交,似水淡之,向来不苟言笑,整颗心外更是筑起了一道难以逾越高不可过的大坝,将满腹心事彻底与世隔绝。
蓝裳的出现是个意外,就连带来的后续影响也是始料未及的,不同于寻常女子的以柔化刚,她刚强到让别人觉得即便是对她心生怜悯,都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可就是这样一个不知何为百炼钢可化绕指柔的女子,竟然能以刚克刚,硬生生的将重华心中大坝凿出一个裂缝。
那条裂缝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被一腔春水侵蚀腐化着,直到一场滔天的巨浪袭来,将重华一直以来苦心筑造的大坝拍的连渣滓都不剩之后,他便如同坡度极大的路上飞速行驶的马车一样,再也不能自控了。
重华虽说洁身自好,但也的的确确是当之无愧的便览群芳,对他见之倾心的女子五花八门的令人眼花缭乱,刨去那些过高过瘦过高过矮的以及奇形怪状的,光是符合大众审美的美人儿就比这小城里的居民总数还要多,更别说四国仰慕他才华,为此慕名拜访但求一面之缘的了……那些原本只求一面之缘的,估计看完这张脸之后,想与之发生露水情缘的也不会在少数。
可他偏偏爱上了蓝裳,这再一次印证了月溶的观点,冥冥之中注定的命运啊真是谁也说不准。
慕寥曾经对此表示万分不能理解,并致力于想要参研明白,但碍于十六岁的他尚不能透彻的懂情,所以只能不辞辛苦的去找重华当面询问,最后经过两人长时间的促膝长谈,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那就是缘分当真是妙不可言,当然这也可以称之为重华他就是贱的。
以月溶比较客观的来看,只能说那个叫蓝裳的女子出现的恰到好处,重华不用再费尽心思伪装和小心谨慎的提防,而她知晓一切却从来都不怕他,他便仿佛如获大赦般一股脑儿的将沉积了二十多年无所宣泄的亲情、爱情,全都给了她。
而后两人也确实在一起过了一段如诗如画的日子,重华像师傅一样,把自己所会的一切,包括用兵排阵都交给了她,像爱人一样,满腔热忱的对她无微不至,又像朋友一样陪她谈天说地,答应有机会和她走遍天下。
蓝裳说,她不知道自己乡在何处,总想着有朝一日若能走出浮影阁,她就一个人牵着一匹马去走遍天下。
重华告诉她,现在她已经走出来了,那些她之前完不成的愿望他会一桩桩一件件的替她去完成,然后她带着他,他牵着马……一起走过荒漠塞北,看遍烟雨江南。
可往往太过巧合定然不是巧合,太过完美也注定不会是完美。
故事的最后,不是两个人神仙眷侣、白头偕老,而是重华死在三年前,死在南陵国莲台城一家叫岁见楼的小茶楼里,死在了他原本准备与之共度余生的蓝裳手上。
月溶愕然,良久后眨了眨干涩的眼睛问道
“这就完了?”
慕寥点点头,淡然的好像他说的真的只不过是个故事,话落便了,语落便休,旁的情绪一点儿也没有。
“嗯,故事结尾就是这样,人都死了,不完又能怎样。”
月溶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想着确实也是这个个理儿,这毕竟是别人的故事,无论代入感多强,若是你没有经历过那些事,那么就永远无法感同身受。
当然,她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慕寥真的是很不会讲故事,虽是娓娓的道出了一段鲜为人知的风月,却着实不掺杂什么引人入胜的感情,也就是说完全没有什么旁白和注解。
月溶十分中肯的对这个故事做出了一个评价,那就是情节上着实是花了太多笔墨铺垫开始,中间高潮反而一笔带过,到了结束该虐心迎接小高潮的时候,却干脆烂尾了……若按照一篇文章凤头猪肚豹尾的评审观来看,只能说转述者白白糟蹋了一个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