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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白色神话——原始小说与种族主义(2)

此后,埃及皇帝和凯勒阿斯分兵迎战波斯皇帝。凯勒阿斯受命担任舰队司令。这在部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陆军士兵因凯勒阿斯不指挥他们而感到懊丧。人们已经喜爱他,对于他的指挥寄予很大的希望。现在陆军不由他指挥,就像一个人被挖掉眼睛。与此相反,舰队则大受鼓舞,满怀信心。一想到由最勇敢最英明的长官指挥,他们就感到骄傲与自豪”。果然,埃及皇帝指挥的陆军在战斗中全军覆灭,他自己则在被俘后自杀身亡;而凯勒阿斯却打得波斯舰队闻风丧胆,或搁浅,或被俘,或望风而逃。凯勒阿斯攻占了阿拉德岛,不仅解救出卡利罗亚,而且将包括波斯皇后在内的后宫佳丽悉数俘虏。最后,他释放了上等波斯人,带着一支舰队凯旋而归。此时作者写道,叙拉古城内到处摆满了从波斯人那里缴获的大批战利品,“凯勒阿斯下令从船上卸下难以计数的金子、银子,接着又将象牙、琥珀、衣服、精巧贵重的木雕、皇帝睡觉的眠床、进餐用的餐桌,以及他的宦官、奴仆通通展示在锡拉库萨人面前”。曾在东方被卖身为奴的凯勒阿斯还大言不惭地说:“要不是埃及皇帝在与我分兵作战时阵亡,我本可以使他成为统治全亚细亚的君王。”在战神似的凯勒阿斯面前,埃及皇帝被写成了一个十足的懦夫和小丑。

与此同时,赫利奥多罗斯的《埃塞俄比亚传奇》同样充满了肤色歧视。这部小说叙述埃塞俄比亚皇后珀耳辛娜生了一个白皮肤的女孩,她害怕国王怀疑自己不贞,便把婴儿交给西绪弥特耳养育,此人后来又将7岁的女孩送给希腊阿波罗神庙的祭司卡里克罗斯并为之取名为卡里克勒亚。卡里克勒亚长大后亦为神庙祭司,并与希腊青年忒亚根倾心相恋。但其养父卡里克罗斯有意将其嫁给自己的侄儿,而埃及祭司卡拉西里斯在神谕的指导下一心要把卡里克勒亚送往埃塞俄比亚,便乘机将他俩带到埃及。途中,他们多次遇险。经过了一系列的颠沛流离,幸存的卡里克勒亚和忒亚根后来在埃塞俄比亚人攻打埃及人的战斗中,被前者俘虏,要被杀来祭神,幸而卡里克勒亚的戒指和她左臂上的树形黑色胎记证明她乃埃塞俄比亚国王许达斯普的女儿,两人因而得救。

《埃塞俄比亚传奇》的主人公,尽管途遇海盗、强徒、逼婚、被俘、献祭等灾难,仍坚定不移地一直向南奔向黑色非洲,这是因为他们肩负着巨大的文明使命:当欧洲文明恩泽于世界之时,埃塞俄比亚却还在实行人祭,所以,文明欧洲应该拯救、教化这个野蛮的种族。

因此,出于叙事的需要,小说主人公必须至少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具有埃塞俄比亚血统,因为人牺一般是外国人;第二,姿色惊人,气质高贵,因为“高雅的容貌与美色的威力如此之大,连强盗的习性都能制服,连最野蛮的人都能战胜”。最后,由于卡里克勒亚是埃塞俄比亚人而且具有超凡的美貌,由于她与忒亚根的特殊关系,才不仅使10名外国男女青年免除了杀生之祸,而且使野蛮国埃塞俄比亚永远废除了人祭陋习。

不过,在赫利奥多罗斯看起来,埃塞俄比亚本土是无法生产出一个世界级的美女的。于是,他不惜对人类遗传的基因图谱进行了重组,在小说中编造了这样的一个神话:古代埃塞俄比亚王后夸耀自己比海洋女神更美,从而触怒了涅柔斯的女儿们,海神应她们的请求发起洪水,水中有一个逢物便吞的怪物。神谕宣示说,须将一个公主作为牺牲,才能免去这场灾祸。于是,安德洛墨达被锁在突出于大海中的悬崖上,眼看就要被海怪吞食,宙斯和阿耳戈斯公主达那厄所生的儿子珀耳修斯恰好经过这里,便诛杀了海怪并与安德洛墨达结婚。从此,他们就被埃塞俄比亚的皇室认为是该国的始祖。在小说中,埃塞俄比亚皇后在与丈夫交合时,居然由于看到了安德洛墨达的裸体画像而生下了一个白皮肤的女儿(即便有心灵感应,但作者却似乎忘记了安德洛墨达作为远古时代的埃塞俄比亚公主,必定也是一个黑肤女郎),由此自然而然地将其送到德尔斐去接受教育,从而赋予她高贵的希腊精神。因为“德尔斐是一座既供奉阿波罗也供奉其他神灵的希腊城市,同时又是一所远离尘嚣的圣哲的学校”。

在成功地对主人公进行了肤色和文化置换之后,作者这才对她进行精心的文化包装。如果说,卡利罗亚被写成爱神重临的话,那么卡里克勒亚则是猎神的化身。事实上,卡里克勒亚也确实是德尔斐神庙中阿耳忒弥斯的祭司。在埃及强盗眼中,她貌若天仙,“头上戴着桂冠,背上挎着箭囊,左肩挂着弓……她的箭杆发出清脆的响声;她那金线织成的衣衫在阳光下闪耀着奇特的光辉;她那满背纷披的秀发在桂冠下像浪涛一样飞扬”。所以,埃及强盗们用自己的“野蛮愚昧猜测”,这是抬来了女神阿耳忒弥斯或爱希斯的活偶像。在流亡途中,她的美貌引起了无穷的纠纷,先后有养父卡里克罗斯的侄儿阿尔卡墨涅斯,在皮托竞技中获胜的提尔商人,海盗头目特拉金和珀罗耳,埃及强盗头子提阿弥得斯,总督夫人女仆库柏勒的儿子阿刻门向她示爱。然而,具有高贵的希腊精神的猎神自有神灵庇护。所以,卡里克勒亚往往能够身临绝境而安然无恙,多次化险为夷。

类似于凯勒阿斯,《埃塞俄比亚传奇》也把忒亚根写成战神的化身。这位希腊埃尼安圣使团赴德尔斐为皮托运动会举行百牛大祭的马队长官,在作者笔下是这样闪亮登场的:“他闪电般的光辉令此前的种种壮丽景象黯然失色……他也是骑在马上,全副武装……他的紫红色披风上,满是金线绣成的拉庇泰人和肯陶洛斯战斗场面的图案。他的披风扣子系用金银合金制成,其造型为用蛇发女妖戈耳工的头颅当作盾牌掩护自己的雅典娜。”此后,埃及总督夫人阿耳萨刻的女仆,来自希腊莱斯博斯岛的库柏勒也说:“他的俊美像闪电一样令其他所有的人黯然失色。”

在小说最后,忒亚根作为一个外国俘虏,被送上了神的祭坛。此时他不仅制服了一头狂奔的公牛,而且在角力中战胜了一个巨人式的埃塞俄比亚的力士,以此赢得了满堂喝彩,促使埃塞俄比亚皇帝和祭司作出了废除人祭的决策。此时此刻,作者描写他战胜埃塞俄比亚大力士的情节无疑具有极大的象征意义。他的对手,单是躯干就有坐在高台上的人那么高,“在血腥的战争中是不可战胜的勇士;在角斗、拳击以及尘埃滚滚的竞技中,也没有对手”:

埃塞俄比亚人一看到他,就笑得龇牙咧嘴,似乎想以嘲笑的方式贬低自己的对手,随即像木棒一样突然猛击了忒亚根的脖子一掌,发出响亮的声音,然后又摆出高傲的架式,蔑视地笑了起来。

忒亚根从小就接受过训练,参加过赫耳墨斯比赛,决定首先退让,以便查明对方的实力,不马上攻击这魔鬼般狂怒的庞然大物,而是用巧计战胜这笨拙的家伙。

因此,尽管他刚刚被推离原来所站的地方,但却装出一副被打得非常痛的样子,将自己的另一侧脖子送上去挨揍。当埃塞俄比亚人又打了他一掌时,他装做被打断了骨头一样,几乎倒在地上。

出于对他的极度蔑视,埃塞俄比亚人胆子大了起来,极不谨慎地发起了第三次攻击。他重又举起手来,准备猛力打下去。

忒亚根突然弯腰闪到一旁,避开了袭击,同时用右手紧紧抓住埃塞俄比亚人的左手,猛力拉他,顺势将他拖向地面,并使他打击落空。忒亚根从他的腋下钻出来,紧贴在他的背上,费劲地将这埃塞俄比亚人粗壮的腰抱住,不住地用力踢他的踝关节,使劲逼他跪在地上。然后又用两条腿夹紧他,骑在他的背上,从旁边猛击埃塞俄比亚人支撑在胸脯下的手。随后又双手抱住他的脑袋,用力把他的头往肩背方向扳,最后终于使对手肚子着地,伏在地上。

二、野蛮他者

欧洲原始小说中这种绝代美女与文化超人叙事模式一成不变地反复出现,一方面表现出一种种族自恋情结,另一方面又使他们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去描述东方他者的形象。赛义德指出:

“欧洲人和他们的‘异类’之间的系统交往已长达五六百年之久,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有一种认识几乎始终没有改变,那就是世界上泾渭分明地存在一个‘我们’和‘他们’,每一方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容置疑地摆在那里。我曾在《东方主义》里提到,这种划分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人对野蛮人的看法。”希腊古典时期最着名的医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ic,约公元前460~公元前370年)信奉气候文明说,认为气候与文明有关系。他在其医书《论气、水和地》这部早期的医学生态学着作的第17章谈到亚洲的阿马松人的体貌特征:“这些妇女没有右边那只乳房,早在她们的孩提时代,她们的母亲就取来一种专用的青铜器械,烧得通红,然后放在(女儿的)右乳上面,把它烧掉,以便破坏它的成长,而把它全副的力量和丰满转移到右肩和右手上面。”

尽管人们经常提到,阿马松人切去右乳是为了成年之后能够将弓弦自如地拽过胸口。但是希波克拉底却作出了与众不同的解释,认为阿马松人切去身体的柔软部分(阴性),是为了增加肩膀和手等阳性部分的力量。由此出发,作者力求证明一个地区的气候形成了当地居民的体质和性格。随着希波战争中希腊人的节节胜利,他便在书中对欧洲人与亚洲人进行了明显不利于东方民族的比较,认为欧洲季节变化比较明显,从而使欧洲人比亚洲人更加坚强、有活力、野性和好战;相反,亚洲气候比较稳定,所以亚洲人更加文雅、漂亮、迟钝。斯基泰人呼吸的空气潮湿、厚重,饮霜雪,因此他们的身体“粗壮、多肉、没有关节,潮湿而且懒散,他们的肠子也是一切肠子中最潮湿的”。所以,斯基泰人是亚洲人中最潮湿的民族,也是最脆弱、最温和的民族。

希波克拉底的观点,典型地代表了欧洲人的一种种族偏见。

基于他的理念,尽管欧洲文明当时并不处于世界文明的前列,尽管《凯勒阿斯与卡利罗亚的爱情故事》中的强盗费隆曾说爱奥尼亚“既有从领土广大的波斯涌来的财富,又有闲着没事,讲究排场的居民”,然而一般欧洲人还是视此地为野人出没之地;尽管卡利罗亚目睹了广阔无垠的亚细亚大陆和高度发达的东方文明,但她还是把巴比伦称之为“远离大海的蛮夷之国”。

在《埃塞俄比亚传奇》中,后来担任孟斐斯祭司的提阿弥得斯在落草为寇时,因匪巢难保而欲杀掉卡里克勒亚。对此,作者议论说:“野蛮人决心要去干什么的时候,是很难劝阻的。这种人为了自己活命,往往会杀死他所珍爱的一切人。”结果,提阿弥得斯在慌乱之中,无缘无故地误杀了提柏斯。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还描写,根据埃塞俄比亚风俗,在战胜异族之后,要从抓获的俘虏当中挑选一些人杀来献祭。埃塞俄比亚是东非北部、红海西南岸的古国。东非是人类的发祥地(人类于200万年前诞生在此),约于公元前1000年出现国家。它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吸收了亚、非文明,而且也融合了欧洲文化。在小说中,我们看到埃塞俄比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希腊化了,官方语言为希腊语,国中圣贤和帝王都要学习这种语言。国中圣贤们住在潘神庙里,神灵的圣地供奉着门农、珀耳修斯等英雄们的画像。3个祭坛奠祭的全是希腊神,一个是太阳神赫利俄斯,一个是月神塞涅勒,一个是酒神狄奥尼索斯。由此可见,即使在当时的埃塞俄比亚还存在着人祭仪式的话,其根源也在欧洲文明之中。

在欧洲原始小说的文化辞典中,东方的亚、非民族都属于没有开化的野蛮种族,它们与文明欧洲相对,有待于白色种族的救赎。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认为,野蛮时代系指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中处于蒙昧时代之后和文明时代之前的一个历史阶段,一般说来始于制陶术的发明,终于文字的出现与使用。恩格斯则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把第一、二次社会大分工、商品交换、私有制、奴隶制、阶级分化、父权制家庭、军事民主制等重要内容归入野蛮时代,从而更全面地表明了该时代的历史地位。因此,荷马时代的希腊部落、王政时代的罗马部落、恺撒时代的日耳曼部落,都属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

根据摩尔根的理论,由于文字的广泛使用,东方各民族都已超越了野蛮时代。然而,在欧洲原始作者笔下,东方民族不仅专制,而且野蛮。《居鲁士的童年》描写亚洲霸主阿斯杜阿该斯梦见女儿芒达妮撒了大量的尿,淹没了整个亚细亚,便听从占梦者玛哥斯僧的建议,待女儿成年后将她远嫁给波斯人刚比西斯。此后他又梦见女儿子宫中生出的葡萄蔓遮住了整个亚洲,便召回怀孕的女儿,命令家里的总管哈尔帕哥斯杀死新生儿居鲁士(约公元前590~前529年)。总管不忍下手,遂吩咐国王的牧人米特拉达铁斯将婴儿丢到山上喂狼。牧人用自己死产的孩子取而代之,将居鲁士养大成人。居鲁士10岁时,与小孩子一起做游戏并自扮国王,鞭打了不服从自己命令的一位贵族之子,其父便向国王控告。阿斯杜阿该斯召来当事人,发现外孙居鲁士还活着,遂将哈尔帕哥斯13岁的独子杀死,请哈尔帕哥斯赴宴。当时其他客人所吃均系羊肉,而哈尔帕哥斯所食却是亲子之肉。因为居鲁士已在游戏中称王,所以占梦者说他不会对国王造成威胁,居鲁士幸免一死,成年后称王称霸,建立了强大的波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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