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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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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麦芽的人都觉得她乖巧,她总是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裙子老老实实地到了膝盖,不像那些青春期的女孩子一样将扣子扣到第三个,或者将裙子改短三分。她的成绩也是全校全三名,美丽乖巧的麦芽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慕,可是她却喜欢着那个叛逆的少年熊猫。

其实我是可以理解她的,就像她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却和我混在了一起。

谁都觉得不可思议。

其实我并不算是一个叛逆的女生,我不过是比较孤僻而已,我只有麦芽一个朋友。我总是邋里邋遢的,我总是剪着一个蘑菇头,我总是一个人上课下课读书写字,我总是不和那些女生一起八卦,所以大家都不喜欢我。

无论是男生和女生。

我学会抽烟是在十五岁那年,我的母亲改嫁之后我也曾叛逆过一段时间,我抽烟酗酒泡网吧外加打架斗殴,可是她并没有像小说里说的那样给了我关注,反而更加义无反顾地走了。

她走后我便恢复了以前的生活,但是我偶尔还是会抽烟,在失眠的时候以及在心里难受的时候。

麦芽坐在我的身边,她因为看见我抽烟而微微蹙眉。而我却因为看见了沈墨而心里烦躁得不得了。沈墨就站在人民广场的正中央,即使隔得那么远我依旧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以及他牵着的那个女孩子。

他们就像那些情侣一样,言笑晏晏,烟火映红了他们的脸。

沈墨是我母亲的继子,大我三岁。我现在仍旧记得我母亲当初嫁过去的时候对我说,沈墨有多优秀,沈墨有多么好,沈墨如何,沈墨如何。

即使时间过了两年,我现在想起来还是忍不住咬牙切齿。是的,如果你的母亲抛弃了你而选择去做一个吃力不讨好的继母还乐在其中你能不生气吗?

但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惧怕沈墨。

于是在沈墨还没有发现我之前,我拉着麦芽走了。

她看着我:“勺子,再等会儿。”她的眼睛压根儿就没有离开熊猫,她的眼球随着他的滑动而转动,我看到了熊猫踩着滑板朝我们这边而来。

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沈墨微微侧头,于是我很没有出息地扔下了麦芽,拔腿就跑。

我想我是倒霉透了,刚跑了几步就撞到了一个僵硬的胸膛,然后我与那个人都摔倒了。

03.

周围响起了一大片吸气声,我还在纳闷麦芽怎么没有来扶我就看到了倒在我脚边的那只熟悉的画着一只熊猫的黑色滑板,麦芽的王子就躺在我的身边。

“陈早早。”我听到了沈墨的声音,心想终究还是躲不过。

我害怕沈墨是有原因的,我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的学校。他独自来找我,拦下了放学的我,用他那双炯炯有神的桃花眼上下打量我好几遍,然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就是陈早早?像什么样子。”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这个长得比女孩子还好看的男生是我母亲的儿子,但他和我完全没有关系。

那是我最落魄的一段时间,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我考不上高中交了高价在学校里混日子,而我就穿着那条丑丑的裙子和那件因为抽烟不小心烫出了几个洞的衬衫呈现在我的敌人面前。

他说完那两句话之后就走了,我与沈墨的第一次交锋我以失败告终。两天后的深夜我从网吧里出来,手里夹着一根烟,然后我遇到了上完晚自修的高三生沈墨,他背着黑色的书包穿着整齐的校服一副好好学生的模样。

他显然也看到了我,眉头皱成了一个八字形。然后——沈墨将我拉回了他的家,用冷水将我从头到脚冲了一遍,然后将我赶出了门。

于是,那个秋天我第一次踏进了母亲的新家,却狼狈地出来了。

那个晚上之后我感冒了整整一个星期,而沈墨撂下话,如果再被他看到我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他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对付我。

从那之后,我便十分惧怕他,他总是看起来一副干净无害的样子,但是谁都看不出他内心是有多么的可怕。

我曾以为沈墨考上了大学之后就会离开这所城市,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留在A市。这两年我们偶尔还是会遇见,他总是尽力地挑着我身上的刺儿,而我永远对他是又恨又怕,能躲着他便极力躲着他。

而现在,沈墨就站在我的面前,我还没有来得及从地上爬起来。我知道我狼狈极了,我的发小麦芽同学却忘记来扶我了,她的眼球应该还是落在和我一起坐在地上的熊猫身上。

在我打算爬起来的时候,沈墨皱着眉头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他又开始用那种眼神打量我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那个撞倒我的罪魁祸首已经开始嚷嚷起来了:“喂喂喂,你撞到人了不用道歉吗?”

“谁撞到谁!”我这个时候没有力气和沈墨对峙了,转过头去怒斥着熊猫,又转过头去问麦芽:“你看到了?谁撞到谁。”

她却很没有骨气地低下了头,喃喃了一句“我不知道”。

我气竭,我的膝盖火燎火燎地疼,沈墨对着熊猫说了一句“对不起”之后就拉着我走了,留下了麦芽和他的那个和沈墨一起的女孩面面相觑。

熊猫还在身后无赖地嚷嚷:“我如果残废了你记得负责。”

我在心里腹诽着麦芽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无赖。

04.

沈墨拉着我走得极快,我的脚很疼,走路一瘸一拐。最后我还是忍不住喊住了他:“喂,你可以走慢一点吗?”

他停了下来,盯了我三秒钟后开口了:“你过几天搬去我家,一个女孩子全身是烟味,像什么话。”

我的火气还是被沈墨撩了起来,我十分有志气地挺直了我的腰板,对他怒目而视:“我什么样关你屁事,你又不是我哥哥,我的户口也不再你家户口本上,你何必呢!”

“不是因为琴姨我才不管你!”

“那你去告诉你的琴姨我的妈,我就是这个死样子,所以她当初不要我是应该的。”我吼完之后就拖着我半残废的脚往家里走去,我很有骨气地没有当着沈墨的面掉眼泪。

回到我那个空荡荡的家的时候,我才忍不住哭了出来。我的膝盖已经破了皮,血肉模糊,我的脚踝也受了伤,肿成了一大块,哭完之后我居然有些幸灾乐祸,这样明天就可以不用去上课吧。

可是我低估了麦芽的耐心。

第二天一大早,麦芽在门口等了我半个小时之后继续锲而不舍地敲我的门,将门擂得轰隆隆响,让我无法安眠。于是我用十五分钟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出了门,否则我怕麦芽还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

一路上,麦芽一直和我说着熊猫,说他昨天摔得多惨可是却依旧阻止不了他的风采,说她昨天给他买了创可贴他很温柔地和她说谢谢,还说他估计有很多天不能玩滑板了。

我一直没有说话听她讲,但她说到这里麦芽有些沮丧,同时她才想起了我其实昨天也摔得很惨很狼狈,她才发现我走路的时候都是一瘸一拐的,她指着我膝盖上的红药水问:“疼吗?”

然后用手戳了一下,我疼得龇牙裂嘴,她却咯咯咯地笑了出来。我的阴郁心情因为麦芽这个笑容而一扫而光。

麦芽在校门口的时候和我分开,她往A班走去,我前往F班,尖子班和放牛班是在不同的楼层的。在麦芽认真上着数学课的时候,我独自一个人坐在了学校的天台上抽烟,我们的语文课上读到了朱自清的《背影》,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所以我还是忍不住翘了课上了天台。

这一天放学,我没有等麦芽,独自一瘸一拐地回家。而我没有想到我会遇到熊猫,是的,麦芽爱慕的熊猫。

我因为脚疼得不得了最后还是忍不住去了城东的小诊所看医生,而我刚推开小诊所的门便看到熊猫翘着一只脚在嗷嗷大叫,我想逃,而他显然看到了我。

“嘿嘿,你也来看医生?记得顺便帮我付了医药费。”

他这样对我说。

05.

我和熊猫一起走出小诊所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可笑,我的左脚缠着纱布,他的右脚包着一层厚厚的膏药。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他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我,最后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熊猫戳了戳我的肩膀,问:“你叫什么名字啊?”

“陈早早。”我说。

“陈糟糟?”他将我浑身上下扫射了一通,最后认真地点了点头,“看样子的确很糟糕,我叫熊林,他们都叫我熊猫。去吃点东西吧?”

我跟在熊猫后面,他健步如飞辜负了他那只伤脚上的纱布,而我却一瘸一拐吃力地跟在他身后,当然我不忘补上一句:“我叫陈早早,早上的早。”

我和熊猫一起去了吃麻辣烫,他问我:“你喝啤酒吗?”

我点头。点完菜之后,熊猫从口袋里拿出了烟,我看着那小熊猫的浅蓝色铁盒,我终于可以确定,熊猫真的很有钱。

我捅了捅他的肩膀,要他给我一根烟,可是他却皱了皱眉头,不说话,我也不理他,直接动手抢。熊猫扯着嗓子就嚷嚷开了:“你这女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像女孩子。”

我瞪了他一眼,“那你就别当我是女孩子。”

这个傍晚,我和熊猫就像两个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坐在街边吃着麻辣烫喝酒抽烟和聊天。我觉得我和熊猫很像,我们都是一类人,用一句很矫情的话来说就是——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

我想我应该是醉了,否则我不会拉着熊猫絮絮叨叨地和他说着我的事情,说得最后我还是有些委屈地红了眼眶,我原本以为我是不恨我的母亲的,但是到最后我才发现我仍旧是怨着她,否则我不会拉着熊猫的衣服抹眼泪。

“为什么她要不要我,就连沈墨都看不起我!他凭什么看不起我,他不就是仗着他爹还活着吗?如果我爸爸活着,我凭什么受他欺负,他凭什么这样对我……”

路人很多,我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落在了我的身上,可是我不介意。熊猫似乎叹了口气,他说:“有时候有爸爸还不如没有。”

我想反驳他,可是我看到他亦是一脸忧伤我便什么话都说不出了,我想我猜得没有错,熊猫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我和熊猫两人在大排档坐了许久,我们也喝了好多酒,最后我拒绝了熊猫送我回家的要求,独自摇摇晃晃地回了家,我其实没有醉,我不过想借着酒劲抒发一下郁闷的心情而已。

我从来没有想过,沈墨会出现在我这个破旧而又寒酸的家里。

我以为我看错,揉了揉眼睛,那个穿着白衬衣皱着眉头的人除了沈墨还有谁呢?他坐在我家门口,眼神灼灼地看着我,有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宁静。

我还没有走近他,他便开口:“今天逃课了?”他一步步逼近我,眉头皱得更深了:“你喝酒了?抽烟了?”

我本想反驳一句“关你什么事”,可是话还没有说出口,沈墨便说了一句:“琴姨出车祸了。”

我感觉到天空轰隆的一声响,阴云密布,但是雨却没有下。

06.

我觉得麦芽说得不对,我并不是炮灰A或者路人甲,我真真切切是台湾苦情戏的悲情女主。

在我的父亲出了车祸离世后两年奶奶过了一个月之后,我的母亲沈墨的继母也遭遇了车祸,我来到医院时候,沈墨的父亲正在病房外,眼睛红红的。我只见过他两次,但是我可以感觉他似乎老了很多。看到我的身后,他眼中的悲怆更加浓重了,他说:“早早,你母亲等不到你了。”

“我不相信。”我看着沈叔:“她又不要我了吗?”

沈墨按住了我的手,“早早,你冷静点。琴姨等了你一个晚上,下午我去你学校找你不在,我在你家等了整整一个晚上你才回来。她真的走了,等不到你了。”

原来她在等我。

其实我真的很冷静,我没有像你们想象的一样狂乱叫喊或者乱扔东西,我只是对沈淑说:“我想再见她一面可以吗?”

他看着我许久,似乎在犹豫,但是最后还是点了点头。我推开病房的门,看到了病床上的那床白色床单,我便红了眼眶。我的手有些颤抖,但是我还是掀开了白布,然后我看到了我的母亲,我与她相识十七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她。

我的母亲很漂亮,我从小便知道,小时的时候祖母总是说父亲这个容貌能娶到母亲实则不易,麦芽也总说琴姨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再后来,她嫁给了沈叔,拿着沈家的钱给我和祖母当生活费,亦是靠着她的美貌。

而现在,她就躺在我的面前。她的脸上满是鲜血,鼻孔与耳朵的血已经凝固了,形成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她的左手手掌已经完全没有了,胸口处也是红彤彤的一片。我用手指轻轻地摸了摸母亲的脸颊,还是温热的。

可是她却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穿着一袭红衣安静地躺在那里。

她喜欢穿红衣,因为那样使她看起来更加年轻。我却从来没有这样恨透了红色,我小心翼翼帮她盖上白布,然后冲出了病房。

我伏在花坛边呕吐了起来,我抚摸过母亲的脸的手指上面还有她的血。血腥气味盈满了我的胸腔,我又一次吐了出来,把我一整个晚上吃的东西和喝的酒都吐了出来,吐到最后胃里已经是空的,只能吐出黄橙橙的胆汁。

沈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他递给我一方白色的手帕,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

“早早,如果难过就哭出来吧。”

我摸了摸我的脸颊,我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哭。我的眼睛干涩得法疼,可是我却哭不出来。

原来最悲伤的不是哭得撕心裂肺,而是你想哭的时候却没有眼泪。

在我的十七岁这一年,我终于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孤儿。

07.

我恨透了十七岁这一年的自己,在我的母亲去世之后,我开始没有去上学。我的脚伤还没有好,参加完母亲的葬礼后,我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家,没有听从她的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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