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诺其实挺羡慕之之与她少爷那种兄弟姐妹般的感情。他是独生子,从未有过跟同辈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的生活体验。他也想试试这种感觉。
他一天到晚粘着她。早晚一起上下班,甚至连休息日也调到与她同一天,方便约她去玩。每回喊她,她都一口答应。她在广州实在也没有别的朋友。
一开始,允诺带她北京路,看那南汉、唐、宋、明、清五朝11层的古代路面遗迹。她似乎对古代的马路没多大感觉,倒是对罩着古迹的钢化玻璃颇感兴趣,跨过围栏在那上面走来走去,还说:“哇,这个真的不会碎的。”最后她当成不文明游客被保安赶了出来,让允诺有些儿丢脸。
他又带她去北京路旁边中山路上的南越王后花园遗址。谁知她看不上眼,还说:“南越王的后花园也不咋嘀,比咱蘅兰园的规模小多了。”允诺只好解释说:“南越国离现在已经有两千两百多年了,按那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这已经挺了不起了。”允诺这样子解释,也不知道她能不能理解。
游过了北京路,他们上了白云山晚望。她又说:“这里整得象个大公园,天不蓝,空气灰蒙蒙的,看都看不远。”允诺心里也承认,但还是找了个理由维护广州的形象:“白云山恐怕是全国唯一一个只收五元门票的5A级风景区了。”
下了山,又坐船游珠江,她倒挺乐,还非要允诺跟她模仿《泰坦尼克号》里杰克和露西在船头乘风飞翔的动作。这个模仿的人多去了,允诺虽觉得滥俗,但还是配合了她。
闹过一阵,之之的时评又来了:“珠江两岸灯饰漂亮是漂亮,不过太浪费电了。我们那都不够电用,一到夏天三天两头就拉闸限电,说是节能减排。”这回,允诺倒认同她的看法。只是出于“敝帚自珍”的心理,他竭力辩解:“那是LED灯,节能的。”
他还带她去品尝过当地美食,南沙的海鲜、南海桂城的猪肚煲鸡、太平的烧鸡、花都的乳鸽等等。她原来是个吃货,每回都把肚子撑得圆滚滚的,还说只要吃过的菜,她就能做出来,以后做些山寨版给他尝。
好玩的是,每回吃饭,之之都要争着买单。她说允诺还是花父母钱的学生,该由已经经济独立的她付钱。允诺也就不跟她争。他一向是大方的,与同学朋友在外吃饭,大多由他买单。不过如今有人抢着付帐,他乐得听从。
允诺见城市风光好象不大能入她的法眼,便带她去爬山,选了条入门线路:从化古田村至影村。她雀跃非常,尽在吹嘘她在山上有如履平地的能耐。
“要在山里露营哦?”他说。
“行啊。”
“你有帐篷没有?”
“那个没有。贵不贵的,我还没发工资呢。”之之有点儿惆怅。
“也可以不买,跟我混帐,你怕不?”
“谁怕谁啊。”之之呵呵笑起来,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