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允诺在一场半途而废的激情后失恋了。他很惊讶地发现自己性格中原来有相当邪恶的一面。他向以为自己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可自打从蘅兰园回来以后,却变得善妒、易怒、情伪、冷酷、幸灾乐祸、表里不一……种种恶念就如野马般无法控制,四处乱窜。
好比看见之之隔三岔五往建筑系男生宿舍跑,给小轩送去亲手做的点心,他面上佯装无动于衷,其实心里无限忌妒。背转人后往镜里一看,发现往时俊俏的脸庞已因表里不一而扭曲变形。
再见之之走后,小轩将她拿来的糯米糍、水晶饼、笑口枣、蛋散诸如此类全给了同学吃,说在家里早吃腻了。允诺心里不知多凉爽。点心他也没少吃,心里还幸灾乐祸:“你尽做些没用的,还真以为拴住男人的胃,就可以拴住他心吗。你都不知道,《金瓶梅》里西门庆六个妻妾之中,最不得宠的就是那个丫头出身,善理汤水,成日围着灶头转的孙雪娥。她不但不得西门庆欢心,也不得作者笑笑生喜欢,把她的结局写得极是可怜凄惨。当然我不会告诉你这个。”
又好比有一回之之来看他们系踢足球,他本想好好在她面前表现一番。结果小轩把她扯下场,让他生了一肚子气。明明禁区内他处的位置比小轩有利,之之偏将球喂给小轩,特意把进球的功劳给小轩。同样的事发生过不是一次两次。二甄如同神雕侠侣般配合得天衣无缝,每每一助一攻大门洞开,显然打小就这么踢惯了的。他醋意大发,心想:“别以为与小轩在足球场上是梦幻组合,他就会多爱你一些。除了害眼病的我,还有哪个男生会喜欢在地上滚爬得又是泥巴又是汗水的邋遢女生?当然我不会告诉你这个。”
不出所料,之之的努力没有一点成效。小轩的心只在佩琳上。现在还发展到每日在之之的住处幽会,要她下班先到别处逛,收到短信通知才回去。这些事是佩琳跟允诺说的。她甚是过意不去,可小轩并不在乎,总是说之之不会跟他计较的。
第二节小轩不在乎,但允诺在乎。于是数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去银莎酒店找她。他知道这个时候,她在茗茶阁演奏,便在演员更衣室等她。
表演结束,之之回更衣室一眼便见允诺坐在化妆台边,不自觉后撤一步,脸上大不自然,象是欠了他什么似的。允诺笑嘻嘻地说:“你慌张个啥?好久不见,生疏了吗?”
“哪有多久,昨晚才见过。你跟少爷窝在我屋子里头做沙盘模型,做到三更半夜。”
“那个不算。我指的是独处。你可是答应过我,只要不那个……,凭我怎样都可以的。”
“哥哥,可不可以当我没说过。”
“要是我不答应呢?我打算将我们发生过关系的事告诉小轩。我知道他一定会祝福我俩的。”
“不要,不要,求哥哥不要让他知道。我会听你话的,你要做什么都行。”
她居然露出一副奴仆样。允诺最看不惯她这副样子,先前是对着小轩,现在对着他。他觉得有点恶心。
“算了,我这次来,不是想拿这个来要胁你。”他边说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塞在她手里。
她摊开纸条,上面写着一串一串数字:51320。“杨桃林有间木头屋,你知道的吧。”他说,“这是那的门锁密码。以后下班回不了家,上那里呆着去,不要象孤魂野鬼似的四处游荡。我不会去打扰你的。”
最近饱受委屈的她顿时感动得涕泗横流,嘴巴一张一合,不知要讲些什么,却没说出来,喉咙似乎哽住了。
“你不要用这种感恩的表情看着我。快换衣服,我们去吃饭。”他从梳妆台上跳下来,绕到她身后,把她身上的旗袍拉链打开,从脚下褪出来。又把衣架上的她那条灰白羊毛格子裙拿过来,给她穿上。他已经能很熟练地给她换装,把她当个芭比娃娃。
穿好之后,他把她推到镜前,对镜里的人赞了一句:“真好看。”
“哥哥,……”她转过身,伸出抚着他下巴:“如果我抓不住他,就会掉到社会最底层,变成肮脏的乞丐,到时你还会来看我吗?”
“我不来,如果你一直是这般没志气的话。你又不是没有能力,就算不靠别人也能活得很好,想那些攀高枝的事作什么。不过这也骂不得你,从前濒于绝命的独立生活经验给你烙下了太重的阴影,使你失去了自信。不过你现在长大了,看啊,外面天高海阔,自主飞翔多自在,就算遇上风雷击打也毫不畏缩地迎面直上,那才叫真的猛士。”
“真的要那样吗?你欣赏那样子的?”
“嗯。”允诺给了个简短有力的回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她念起了中学语文那篇《记念刘和珍君》里的话。读书时,她的语文成绩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