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841200000046

第46章 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母婴保健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

第六条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婚前保健

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十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第十一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实施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婚前医学检查应当规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边远贫困地区或者交费确有困难的人员应当给予减免。

(第三章)孕产期保健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第十五条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

第十六条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七条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

第十八条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第二十条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

第二十二条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第四章)技术鉴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第二十六条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二十七条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五章)行政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积极防治由环境因素所致严重危害母亲和婴儿健康的地方性高发性疾病,促进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一条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医学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

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

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

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第三十六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第三十九条本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类推荐
  • 明星月嫂的月子宝典:教你甄选优质月嫂

    明星月嫂的月子宝典:教你甄选优质月嫂

    必胜产妇不可不知的“精神胜利法”;教你如何甄选优质月嫂;史上性价比最高、最具实战价值的“月子购物清单”;让新生儿安睡的秘密法宝;……本书是一本有关坐月子常识的书籍。书中的内容真实详尽,由一个明星月嫂口述而成。她根据多年的实战经验总结出一套实用而有效的“42天坐月子攻略”。主要内容包括:如何甄选优质月嫂,月子期睡眠起居的最佳组合,性价比最高、最具实战价值的“月子ShoppingList”,正确的哺乳姿势,让新生儿安睡的秘密法宝,不同阶段的月子餐……正文后面还附有详细的检索,实用性非常强。
  • 新妈妈早教必读8堂课

    新妈妈早教必读8堂课

    本书对个体的每个人同时拥有相对独立的八种能力进行了详尽的阐释,提供了关于每一领域的测评标准,帮助了解孩子的各种能力的发育程度,并提供了各种小游戏,全面提高孩子的各项能力。
  •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教子误区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教子误区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教子误区(畅销双色版)》一书,正是奉献给广大家长和老师们的一部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自学读物和教材。这本书组织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国外的若干教育专家和教授,集结了南京市金陵中学河西分校的诸多老师的教育智慧共同撰写而成。全书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广大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可以从中借鉴,掌握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避免造成劳而无功、事倍功半、事与愿违、一事无成等各种失误。
  • 0~3岁宝宝同步营养速查手册

    0~3岁宝宝同步营养速查手册

    当孩子最好的营养师:0-3岁宝宝同步营养速查手册》秉承科学实用和注重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介绍婴幼儿所需的营养素及其需要量,如何母乳喂养,怎样人工喂养,何时添加辅食,添加方法,怎样满足小儿对各种营养素的特殊需求,以及喂养不当引起病症如何调理等科学知识。《当孩子最好的营养师:0-3岁宝宝同步营养速查手册》内容详实,方便您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营养配餐,便于您计算孩子的营养是否充足及评价孩子的生长发育是否达标,及时调整饮食结构来补充所需营养,达到平衡膳食、合理营养的目的,从而保证您的孩子能健康茁壮成长。
  • 制造卓越儿童

    制造卓越儿童

    近五年来,周运清教授在广东、广西、福建、湖北等六省八十多县市共做”从零岁开始的亲子家教”专题演讲150多场,共有20多万人听取了他的报告。本书为周运清教授报告实录。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愉快的孩子更聪明,教儿玩中长智慧文化知识教育不能替代智力开发集教育学、社会学、行为科学、心理学、生理学等于一体,全方位儿童素质教育宝典。
热门推荐
  • 心灵甘泉·草叶集

    心灵甘泉·草叶集

    本书是长满美国大地的芳草,永远生气蓬勃并散发着诱人的芳香。它是惠特曼一生创作的总汇,也是美国诗歌史上一座灿烂的里程碑,开创了美国民族诗歌的新时代。读它,会引导我们对环境、历史、生命进行思索和咏叹,并指引我们的民主不断向前。
  • 大贩卖系统

    大贩卖系统

    高晓有两个愿望、一个基本点,就是是钱、生命,用来享受。最适合他的职业是昏君,但是他却成为了忙碌的商人。明朝:这位侠士,屠龙刀便宜了,只要五百两黄金,什么、你用剑?算了算了,最后一把倚天剑便宜了,四百两黄金。1942:这位同志,抗日战争很危险,这套装备不仅能够让你死不了,还能够多杀敌、早升官。防弹衣、防弹头盔、死神狙击枪、再送一把沙漠之鹰,你要威力大一点的?核弹氢弹中子弹?什么?嫌贵?穷滚。转头,高晓贱笑:“嘿嘿、系统啊,你看刚才亏了,能不能帮我做个弊,给打个折”变形金刚的世界卖火种,漫威宇宙卖无限宝石,M74星云卖小怪兽,封神时代卖封神榜。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高晓,他是高晓,他喂自己袋盐。
  • 火线枪神

    火线枪神

    一步很狗血的火线题材小说。(凑字数,凑字数)
  • 鬼王邪妃万万岁

    鬼王邪妃万万岁

    为解决家族危机,她只身来到异世大陆,本想要找齐五大神兽,挽救家族危机,却不想,这正是一个巨大阴谋的开始……
  • 终极天尊

    终极天尊

    灵气修真术(亦即天尊之术)一共有十四层境界,凡欲练就最高境界者,必须集合醉翡翠、日月神刀、封神石、歪嘴鹰、神仙鞋、幻影弓等六样独一无二的宝物,宝物皆有修炼自我的秘诀,只要集全这六样宝物,逐层修炼,修成正果,达至最高境界者,必可成为一代天尊。
  • 半夏鸢尾

    半夏鸢尾

    她为了完成任务,想尽办法,她欺骗了他的感情,可他却还是深爱着她,经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他,而且,他曾是她小时候的救命恩人,可两族之间是敌人……
  • 孤剑凌云志

    孤剑凌云志

    身世孤凄的贫苦樵童王捡,一次偶然机会竟与掌理武林第一神奇妙境、武功天下无敌的青鸾宫主朝了面,幼小心灵从此烙下极深印记,暗自起了拜师学艺、出人头地之心。他初上峨眉学艺,虽受婉拒,却因舍己救人,缘祸得福,另有一番非凡际遇。
  • 偷心狐狸精

    偷心狐狸精

    第一次恋爱,她闭上双眼睛,爱的投入却又无奈放弃。第二次恋爱,她睁开一只眼,爱的专注却又遭遇欺骗。第三次恋爱,她睁开一双眼,爱的迷茫却又阴差阳错失去。三段恋爱,一样真心,三个执着的好男人,谁才是真命天子?
  • 暴乱三界之不灭魂灵

    暴乱三界之不灭魂灵

    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深究!深更半夜华龙喝醉了酒去医院看哥哥,然而一团奇异的蓝色光芒把华龙带入了一个奇怪的古墓内,华龙在里面遇到了鬼怪还有重重机关,他在古墓里看到了不少人,甚至在最后危机关头居然被哥哥给救了。就在华龙以为这不过是自己做的梦时,他居然发现在古墓中认识的一个盗墓贼在现实中真的存在,而后更是得知哥哥的魂魄就被困在自己梦境里的古墓中,华龙决定要前往古墓解救哥哥,然而他在古墓中所见到的那些人也同样觊觎着那座古墓中的宝贝……一座千年古墓引发的暴乱,一位千年女帝揭开纠缠万年的爱恨情仇……一切的秘密尽在本书展开,欢迎各位看官光临!
  • 凤月妖娆

    凤月妖娆

    【女强,爽文,宠文,1v1,强强联手】她,二十一世纪的金牌杀手,一朝穿越,竟成了凤相府的苦逼嫡长女!什么?命定凤月是什么?还要找玄玉镜?算了,先不管那么多。再一次的生命,她立志要活得自由,活得潇洒。姐妹挑衅?嫡母欺压?还派杀手来刺杀她?!泥煤,姐不反击还真当姐是HelloKitty?想站在姐头上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且看她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张笑颜倾倒天下,在妖娆的笑意中射出杀人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