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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胡适何如人?——以黎昔非个案为中心(4)

胡适在“利用”黎昔非五年之后,眼看黎昔非不可能挽留了,于是不得不准许他离开《独立评论》。知恩图报是一般人都具有的道德,其甚者更是“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那么,胡适是怎样对待这位为了他而作出如此巨大牺牲的学生的呢?且看黎昔非下面的一段回忆:“关于‘独立评论’发行的工作,我曾几次拟辞而未果。到了1937年春,我即向胡适表示暑期以后决不再干了。等到暑期将近时,一天我到他家里,他说:‘北大研究所要一个人去搞金石之类的工作,你愿意去试试否?’且补充地说:‘就先去试一试,如不合兴趣再说。’可是,待我表示愿意时,他却提出了条件:‘那么,你先拿篇论文,最近写的来。不日,研究所就要开会研究下期的工作。添聘人员要在会上讨论通过。他们不了解你,所以要拿篇论文给他们看看。’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花样,因为,那时他在他们一群中,他说一句就算一句,说两句就是一双的。只是他原想做个‘空人情’的,他估计我在那几年中没有写什么论文的;有吧,不过是些小说之类的东西,想藉此来拒绝我向他要求介绍工作的。”胡适虽然也不得不给黎昔非介绍工作,但是却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要求他拿出最近写的论文来。当年他安排罗尔纲也是去这个单位,做同样工作的时候,也要求他拿出最近写的论文来吗?也是采取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吗?如果说“他们不了解”黎昔非,胡适难道也不了解吗?当年罗尔纲到这个单位工作之前“他们”不也是“不了解”他吗?黎昔非长年累月为其卖命,怎么能突然要求他“不日”内就拿出最近写的论文来呢?即使一定要拿出最近写的论文来,胡适为什么不提早告诉黎昔非,让他有所准备?为什么不能像对待罗尔纲那样周到细致地为他安排研究的时间和条件?这些除了表明其实行双重标准之外,还表明他对于给黎昔非介绍工作是不感兴趣的,是没有诚意的,只是敷衍他一下。黎昔非比一般人更了解胡适,他与胡适的交往,不算他们从1929年开始的一般的师生关系,仅密切的交往就达五年之久;而且他与胡适没有那种过分亲昵的关系,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因此他可以更为客观地观察胡适,从而洞悉胡适的为人。黎昔非说他这么做只是“想做个‘空人情’”,“想藉此来拒绝我向他要求介绍工作”的说法,是准确地把握了胡适当时的心态的。对于一个为自己作出如此巨大牺牲的人,其“利用”尚未完全结束的时候就采取这样的态度,竟然从他那里得到如此的回报,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黎昔非离开《独立评论》之后胡适立即抛弃了他,弃之如敝履。胡适在应付了黎昔非这次之后,认为自己已经补偿了黎昔非的损失,他已经不欠黎昔非的了。因此“七七事变”后他就将黎昔非彻底抛弃,因为在他看来,“七七事变”前一个月已经为黎昔非安排了工作,他对于黎昔非的责任已经划上了句号。后来的事实更进一步证明了胡适的这种心态。抗战后期黎昔非在昆明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史地部工作,1944年9月至1945年10月期间,他曾先后三次致信胡适,因为当时“教部举办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历审查,昨得教部批示,服务年限及著述二项已予审定,惟饬补北大研究院修业证书。生于是往谒郑秘书长天挺,他意须有相当证件,而生之注册等件,已遗在平,此间又无当年熟识师长可代证明。”因此“敬乞赐示几行,俾持以请发修业证明。”信中还特别申明“此关系于生非常重要”。但是这三封信却如同石沉大海。我们联系1937年他对待黎昔非就已经采取那样的态度,就不难理解事隔七、八年之后胡适为什么采取如此行径了。至此,人们已经很难找到其他合适的词语,只能用“过河拆桥”来表达了!难怪连与胡适关系如此亲密的罗尔纲都愤然说:“不是他(引者案:指黎昔非)求人的问题,而是胡先生求了他,欠了他的!”

胡适歪曲、掩盖《独立评论》历史真相,是他实用主义思想在写史上的运用和必然。如所周知,胡适深受实用主义思想的浸染,将其奉为毕生言行的圭臬。他在综述詹姆士的“实在论”时说:“总而言之,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个实在里面包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顺的由我们替他涂抹起来,装扮起来。”胡适不仅以此指导他的人生,也以此指导他作史。我们从他在《独立评论》前后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到,他一方面通过他的日记、书信等来掩盖黎昔非在《独立评论》中的存在,更不必说他的作用;另一方面他又通过他的日记、书信等来宣扬、突出他自己在《独立评论》中的作用;他还通过日记、书信等宣扬他愿意宣扬的一些人,如章希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章希吕不过是上海一个出版社的编辑,后来曾给胡适“帮办书稿抄写整理等项工作”,1937年之后即赋闲在家至1961年去世。但是由于胡适在日记、书信中累累提到他,章希吕也通过日记一再赞扬胡适,两者相得益彰。于是章希吕居然成了一位“名人”,研究胡适者谈起他来如数家珍。在准备了这些“人造的分子”的基础上,遂有了《丁文江的传记》的问世。胡适说他在写此书时曾“把我的日记细细翻查一遍”。于是在《丁文江的传记》中关于“独立评论”一节顺理成章就突出了胡适,泽及章希吕,而不见了黎昔非。一部被歪曲了的《独立评论》史就这样流行于世。从此以后,史家在论及《独立评论》时,除了突出胡适之外,章希吕就一直成为不可或缺的有功之臣,黎昔非所做的一切,或被完全掩盖,或被张冠李戴到了章希吕身上。历史就被胡适这样“涂抹”“装扮”而成。胡适过人之处在于,他不仅比任何人都知道日记、书信、人物传记的史料价值,而且他比任何人都身体力行于此。他的日记、书信和他所写的人物传记,就是现成的历史。因此,只有胡适才有能力、有办法“加工”“改造”历史。

三、余论

从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胡适诸多言行不一的表现:他谆谆告诫世人不要“忘记了”黎昔非这位“忠心的看护妇”,但是他在《丁文江的传记》中却把黎昔非忘得一干二净;他告诫别人不要实行双重标准,他却以双重标准对待自己和别人,对待黎昔非与罗尔纲等人;他处处捍卫自己的“独立”“自由”,但却做出了无视他人“独立”“自由”的行径;他终生维护自己的学术研究权利,但却做出了无视别人学术研究权利的事情;他告诫学生“不要抛弃学问”,却在帮助一些学生做“学问”的同时亲手扼杀一些学生去做“学问”的权利;他在“善待”一些“人子”的同时却又在虐待另外一些“人子”;他无时不在担心自己“白了少年头”、“两鬓已斑白”,却肆意浪费别人的青春,令他人“白了少年头”、“两鬓已斑白”而无动于衷;他把“讲真话”“讲老实话”喊得震天价响,但却在《丁文江的传记》中公然不“讲真话”,不“讲老实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胡适一贯好为人师,危言高论充斥于篇什,以“真理”、“道德”化身呈现于世。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对于胡适,我们也应取如是态度和方法,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从而“察其心”。看看他哪些地方是言行一致的,哪些地方是言行不一的;言行一致与言行不一又各有几许?程度如何?

胡适的言行不一并非偶然。他在《独立评论》问题上的这些表现,是他一贯行为的集中反映。略举一二,以窥其情。

胡适说:“我是最怕出名的,一生受了暴得大名之累,现在老了,更是处处躲避一切出名的事。”他还曾对别人说:“你知道我是最不爱出风头的”。那么,事实如何呢?胡适的好名、“爱惜羽毛”乃举世皆知的事实,例如:抗战期间他不厌其烦写信向江冬秀报告他的进帐:“今年春夏秋三季可得八个名誉博士。连以前的三个,共总有十三个名誉学位。”“这些玩意儿,毫无用处,不过好玩罢了。到了今年九月底,我总共有了十四个博士学位。一个是四年苦工得来的,十三个是白送的。”“这三个星期,我得了六个名誉博士学位,今年共得了七个了。”“去年得了三个,一总共得了十三个名誉博士学位了。”又如:凡宣扬其名誉的人和事,莫不令其高度兴奋,从而得到他格外的眷顾和礼遇。罗尔纲的《师门五年记》于1945年写成以来,胡适毕生都在推销、宣扬此书,认为此书“给他的光荣比他得到35个名誉博士学位还要光荣。”1958年为了庆祝他的68岁生日,他亲笔题改书名,自费连续两次出版此书,广为散发,以致“《师门五年记》如同教科书一样在台湾销行”,成为罗尔纲一生“流传最广远的一本”书,是他“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哪!”胡适声称“《师门五年记》等于替中国公学作广告”,实际上在替谁作广告,是不言而喻的。1943年10月29日胡适在美国收到胡不归寄来的《胡适之传》,当天就在日记中详加记载,说:“他出这书,为我做‘五十岁生日’,其意可感。”第二天就“写长信”给他,“讨论他的《胡适之传》”。1959年胡适收到何勇仁11月16日的信,并寄来的《胡适的为学与做人》文章、照片、资料,当天就给他回信,其中说到:“先生要精选二十件名画到中央研究院来展览,并招待院中同人,我特别感谢你的好意。”建议不要到中央研究院所在的南港来展览,因为这里太偏僻,希望“在台北挑一个中心的展览地点”,“那时我一定去看”。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胡适说:“我在社会上四十多年,从来没有一纸介绍信到任何机关或个人。”当然,胡适为了推托这类麻烦,的确是很不愿意介绍人的。但是也并非从来不介绍人。1928年他曾介绍石原皋到家乡学校任教。1934年胡适家乡绩溪的教育局长换了外地人,乡人“托(胡)适兄拍一电报给杨厅长免于调动。适兄比即发了一电去。”1936年乡人涵澄“辞民众教育馆长职,求(胡)适兄电请皖教厅长饬县慰留。”于是胡适的“秘书”章希吕“为适兄起了一稿给杨四穆厅长,快函寄去。”1947年他给张元济写了一封长信,详细介绍并推荐王岷源,最后说:“以上所记,或足供先生的参考。将来如有(胡)适可以效劳之处,决不敢辞。”1948年他先后致信当时在教育部的学生胡颂平,请他为曾性初、陈景云的事情帮忙。1959年他为许淑珍的事情先后致信中央研究院的郭廷以、日本驻台湾大使井口贞夫。1960年他向陈诚推荐刘登胜出国进修。至于1931年他写信给清华大学的代校长翁文灏、教务长张子高,请他们为吴晗找工作的事情,更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了。

胡适说:“中国刊物常有请名人题词的习惯。我个人向来不赞成这种题词,所以我很少很少答应各处题词的请求。”“我向不赞成出版物请人题词或题字的风气,所以我不能为大作题词,千万请原谅。”但是,只要他感到需要,与他自己的利害有关,他却很主动题词、题字。1958年胡适在台湾为了庆祝自己的68岁生日,把身在大陆的罗尔纲写的《师门辱教记》改名为《师门五年记》,自费出版,并亲笔题写书名,已见前述。他为什么这个时候这么积极出版此书?除了前述他一贯的“好名”之外,也因为这个时期大陆进行胡适思想批判,于是利用此书以向世人展示他在学术界的正面形象,以抵消批胡运动可能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1960年6月20日胡适在复周维亮的信中说:“先生提及四十三年十月要我题《鹾海述林》书名的事。使我大愧悚!当时必定是手头没有毛笔,一搁就被压积到我的信札里去了。日子久了,就好像已经写了寄出了!六年前旧约,真使我十分惭愧!请先生即将《鹾海述林》的封面样张寄给我,我一定补写……”胡适为什么这么积极弥补爽约之事呢?原来周维亮曾经将胡适父亲胡铁花的《台湾日记与禀启》“充分采用作台湾盐务史料”,又写了《胡铁花之台盐治绩》。胡适对于保存、整理及宣传其父之史料非常热衷,因而与对待一般请求题写书名者态度迥异。

我们无意反对胡适好名、不乐意介绍人、不乐意题字,等等世俗之人都有的行为,我们只是要指出,胡适每当有某种需要的时候,往往会拿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用“我从来”如何如何,我“一贯”如何如何之类绝对的、自诩的言辞来搪塞、推诿、解释,却往往陷入前后矛盾的境地。联系上文所述他在《独立评论》史上种种言行不一、双重标准的事实,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在研究胡适的时候,不能仅看他的言辞,甚至只看他那些美丽的、高尚的言辞,而应当“观其言,察其行”,这样才能认识真正的胡适。实际上这也是我们研究任何历史人物时都应采取的态度和方法。

有的研究者在面对不符于胡适“圣人”面目的资料或对胡适提出异议时,或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认为这些不过是蚍蜉撼树;或采取“特殊照顾政策”,认为对此应当给予“理解”“同情”。按照这些“理论”,胡适是动不得的,只能继续按照“圣人”的框架来塑造;胡适的过错是应当略而不计的,或视而不见的,似乎对于“圣人”反倒要降低要求。一桩功罪,一种是非,不论对于“圣人”还是“凡人”,都应一视同仁。或许对“圣人”的要求应当高于“凡人”,而不是低于“凡人”。观察胡适的方式除了仰视之外,也应当俯视一下,才能比较完整地看清胡适。现在的问题恐怕不是对于胡适这样的“圣人”缺少“理解”和“同情”,而是应当把“理解”和“同情”给予被胡适侵害的“凡人”一些吧?

(原载《江汉论坛》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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