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夜没睡,爱丽丝总算是赶上了截稿期。
趴在桌子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不好了。幸亏是吸血鬼,若是人类,这会儿大概就可以叫救护车了吧。
翻了翻冰箱,除了一罐不知道过没过期的番茄汁,整个冰箱空荡荡的。
爱丽丝小心关上冰箱门,生怕声音太大有回音。
不出去吃饭一定会饿死,可是这个时间跑出去买酒会不会被警察叔叔抓起来啊?
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半。唉,这个时段出门,准没什么好事。
要不,先喝番茄汁凑合一下?
爱丽丝抱着抱枕在沙发上打滚。怎么会没注意到没有存粮了嘛。额,话说,她的存粮都在上一个家里来的。
要不,回去一趟?
从沙发上翻起身来,爱丽丝的眼睛已经无法隐藏变成了樱红色。可是,一想到那个蛇精病额不是,浑身血味儿的杀手。爱丽丝就有点犹豫。
爸爸妈妈说过,尽全力不要让人类发现她的存在。别管现在是否有那么多的影视剧作品来描述吸血鬼,真正遇到了吸血鬼,人类还会保持着几百年前最原始的想法。以前是杀掉,现在可能就进化成解剖了吧。
可是,可是,肚子好饿啊……
爱丽丝满地滚着。在出去买和回家取中两难着。
“咕噜”……
半夜打车绝对是个高难度系数的事,但也幸亏爱丽丝爸爸有先见之明,这个小公寓所在的位置正好在闹市区。下面可以说是不夜城,晚上出来玩的人多,出租车都排着队等在门口。
爱丽丝上车的时候跟司机师傅说好是往返车程,不需要打卡,直接一口价。
司机虽然犹豫了一下,但爱丽丝报出了要去的地方之后,就瞬间理解了她。那个地方接近郊区,很不好打车的。想要往返,很正常。
外面灯火通明,仿佛流水一般从窗边划过。爱丽丝看着外面的街灯,突然有一种累的感觉。
这样东躲西藏真的不是个办法。但愿那人对她没那么感兴趣,让她可以继续隐姓埋名过日子。
话说本来她们这个族群就没办法跟人类好好地相处。
无论是小说还是影视作品。如果吸血鬼不是帅哥而人类不是美女,基本上就是面临着种族之战的节奏。
谁规定了必须要这种套路啊。
明明吸血鬼就根本没办法跟人类一起生活,且不说心地善良的人的血液对于吸血鬼来说就跟上好的雪花牛肉一样。光是长相,在吸血鬼眼中,人类就基本上长一个样子。
除了同类,根本分不出长相是否好看。只看气色好不好。
好比你们人类去卖肉,你会觉得“啊,这块肉好漂亮啊”么?都是会说,“哎呀,这块肉色泽真好,看着真新鲜”才对吧。
叹了口气,爱丽丝微微皱眉。司机师傅你还是戒了烟吧,光是血液里都是尼古丁的味道。呛死人了。
吸血鬼也不是什么人的血都喝的。
人类界有美食家,吸血鬼天生就是美食家。
一个人的血液是否好喝,跟他的生长环境心理状态身体状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比如处子的血就比非处子的血要纯净一点。倘若这个处子还有虔诚的信仰,那就等于是在丛林中发现松茸一样的等级了。
爱丽丝恹恹的瞄了一眼外面渐渐黑下来的景色,已经开出闹市区了。
现代这个社会,完全心地善良的人早已经不存在了。人类为了生存下去,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不是有个人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么。她们吸血鬼也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没有任何梦想,也没有任何的奔头。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再没有其它的想法。
虽然小说电影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可在爱丽丝的印象中,她们一族的人从未和人类谈过恋爱。
应该说人类对于吸血鬼来说……实在没办法当做是同等对待的对象来看。
就好比人类不会轻易就爱上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虽然会觉得可爱啦,喜欢啦,爱情这种事,还是要同类才行。
不知不觉就到了小区门口,爱丽丝将一半的押金交给司机师傅让他在小区门口等。
扯了扯风衣的领子,就奔着小区里走去。
虽然整个小区黑咕隆咚的,可对于夜视好到爆表的吸血鬼来说,跟白天其实差不太多。
拿出门卡开了门,屋里仍然保持着那****仓皇逃走时候的摆设。爱丽丝也不感慨和留恋,直接朝着酒窖走过去。
当年买下这个房子的时候,爸爸就把其中一间安全屋改造成了酒窖。更是专门配备了仪器调节温度和暗度足够保持好红酒。
看了看家里的存货,爱丽丝想着估计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拿够两个月的量是最好的。喝完一瓶就得赶紧出去补货了。这年头纯净的红酒越来越不好买。用不了多久,就要直接从法国订货了。
叹了口气,用专用的皮包装了六瓶红酒。爱丽丝将酒窖门关好就准备走了。
“嗨。”黑暗中,低醇的男声格外醒目。
爱丽丝眼皮一跳,转身就朝窗边冲了过去。
“哎,等一下啊!”喊声还没落地,爱丽丝已经飞身出窗子了。
两个男人冲到了窗边,却没看见任何人影。
加百列目瞪口呆地看着任何痕迹都没留下的阳台:“这就是你看上的美人儿?”
克劳德低头点了一根烟,嘴角微翘:“不错吧?”
加百列点点头:“确实不错,身手也不错,可你怎么就能保证她跟咱们不是同行啊?万一是其他家的人,这不等于撬墙角一样么。”
克劳德看着一片黑暗的小区,远处隐隐传来发动机的声音。
“坐出租车来的啊。”
低头朝着黑夜弹出烟头,克劳德拍了拍加百列的肩膀。
“相信我,她绝对不是咱们的同行。”
如果能将吸血鬼招揽进来,绝对不光是如虎添翼那么简单的事。
爱丽丝脸色铁青地抱着皮包,整个人都要不好了。尼玛竟然守株待兔!这人到底是有多讨厌啊!
她错了,她就该直接咬死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