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思窝在沙发里,看着杨戬跟在薛长奕身后转来转去,想想寄尘说过的话,忍不住偷笑出来。想不到看起来这么勇武的英俊男人依赖性居然那么强,陆思思猜这和杨戬的身世有关。
这人自小就没有母亲陪伴在身边,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缺少了一部分亲情,造成心理成长上的缺陷。按照寄尘的说法,哮天犬不是杨戬的宠物,那根本就是照顾杨戬起居的老妈子。虽然杨戬在修行上是天资极佳,并且是肉身成圣,但是在正常的生活方面,他的自理能力真是差劲到令人发指。这也是寄尘听到杨戬蒸了一锅洗衣粉味道的加料米饭后哈哈大笑的原因。
话说到这,不用寄尘再多说,陆思思也能想明白了。现在哮天犬不在,而教导杨戬日常生活方式的薛长奕就等于代替了哮天犬的位置,成为了新一任保姆。一想到薛长奕那副猥琐样的保姆,陆思思就想狂笑。
“陆思思啊,咱俩商量点事行吗?”打扫完了屋子,薛长奕恬着脸凑了过来。
看着他脸上讨好的笑,陆思思立刻警惕了起来,“你想说什么?提前说好了啊,想住进来这事免谈!至于其他的事情,有待于我斟酌。”
薛长奕一听陆思思抢先一步把他的话堵死了,谄媚的假笑立刻僵在了脸上,不乐意地说:“陆思思,你还能再独裁点吗!”
陆思思坚定地点头,“能!”
“陆思思,我就不明白了!我住进来有什么不好的?你不但多了一份收入,而且我给你做家务,对你来说只有益处,完全没害处啊!”薛长奕痛苦地挠头,忍不住问到。
陆思思看了看他,反问道:“我像那种特没良心的人吗?”
薛长奕伸手搬住陆思思的脸,左右看了看,用力点头说:“不像!你根本就是!”
陆思思不满地白了他一眼,看吧,就跟她想的一样,这人就是典型的没心没肺。她也懒得跟他计较这个了,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现在给我做家务了吗?”
薛长奕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愣愣地点头,心说,我这都家务全包了,还不算做家务啊?
“那不就得了,你现在已经给我做家务了,我又何必让你住进来?再说了,我这人天生就是大善人,从来不干那占人便宜的事。你现在给我做家务,吃饭在我家吃,两两相抵了,我也不欠你了。说实在的,就你那食量,我都觉得我有点亏。可是要是让你住进来收你房费,我这良心还真有点不太舒服。所以,就这样吧,这事以后不用提了。”陆思思伸手拍了拍他的脸,这就算是单方面决定了。
薛长奕气呼呼地瞪了陆思思一会儿,一赌气,站起身朝着正坐在旁边跟锦生一起看电视的杨戬招呼道:“老杨,我们走!”
陆思思看着乖乖站起身,跟在薛长奕身后穿外衣的杨戬,问道:“这是要去哪儿啊?”薛长奕去哪里她可不关心,她只是关心这杨戬的去向。
“发传单,找狗!”薛长奕恶声恶气地说到。他拿起那一大叠传单犹豫了一会儿,又分出一小叠塞给陆思思,“你晚上上班时也帮忙发一发,寄尘也带走了一部分。老杨这事,大家都留意一下,怎么着现在大家也算是一家人了。”
陆思思翻了个白眼,心说,谁跟你一家人啊,不带这样往上贴的。
“薛叔叔,我要糖葫芦,给我捎一根回来。”趴在沙发角落里的锦生懒洋洋地举起手说到。
陆思思一听,连忙说:“我也要!我要山药的!”
“谁管你们!”薛长奕拉着杨戬气哼哼地走出去,用力甩上了身后的大门。
听着大门被用力关上的声音,陆思思撇了撇嘴。实际上算起来,薛长奕是个新时代的好男人,虽然人猥琐了一点。就像糖葫芦这事,虽然他嘴上说不管,不过陆思思打保票,等到薛长奕他们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带回来,而且很可能连三秀、杨戬、寄尘和邵延礼的份都有。陆思思偶尔良心发现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好像欺压他有点太过了,当然,这种良心发现是转瞬即过的,有时候成为习惯的某些事情是难以更改滴……
陆思思从沙发里面跳出来,总是坐着腰疼。她斜眼看着像软体动物一样彻底瘫在沙发上的锦生,她就纳闷了这孩子天天除了睡觉就是在沙发上瘫着,他这身上怎么就不累呢?
她有点无聊,寄尘也不在家,屋子里除了电视里发出的声音之外,显得有些安静。寄尘那工作算是定局了,那老板娘也是个眼拙的,一心认为这姑娘又俊又懂礼貌,而且还带财运。寄尘去那边工作了才三五天工夫,那小店的营业额就翻着番地往上涨。
陆思思刚听见这事的时候还惊了一下,以为这寄尘实际上是财神来着,结果她溜达到那小店里一看,哪里是什么财神啊,那些顾客都是冲着寄尘长得好看的那张脸去的。那老板娘也是个精明人,干脆又趁机弄了一些男装挂起来,趁机吸引那些男顾客。
这事要放在陆思思身上,她肯定就不乐意了,这是出来当售货员的,又不是卖笑的。不过寄尘倒不在意,可能男仙和女人这两种完全没有相似点的生物在内心的思维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
陆思思溜达到阳台,三秀正坐在小凳子上绣着十字绣。自从这次寄尘他们回来之后,绢花就被扔到一边去了,按照寄尘的话来说他们已经做绢花做到看见绢花就想吐了,极力要求换一种手工活。陆思思打听了一下十字绣成品的寄卖的行情,觉得还凑合,勉强可以试试。结果买回来原材料之后,寄尘却找到工作了,这十字绣也就只有三秀拿过去绣了。
三秀的手虽然小,但是却很巧,陆思思猜测那些更加精细的女红她应该也能做,不过现在也不依赖这些赚钱了,这绣活就算是给她找些乐趣吧。这小姑娘生性安静,不像锦生那样喜欢看电视,平时看她在角落里面安静地坐着,陆思思总觉得冷落她了。
如果说陆思思对于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满意的,那就是她的工作问题。暂且不提她没有找到正式工作这件事,单指她现在打的这份工就越来越让她感觉不爽了。原本的三班倒变成了白班夜班两班倒,其中最让她憎恶的就是夜班了,时间那么长,消耗得精力又很大。
陆思思坐在收银台后面,呆愣地看着墙上的表,一分一分地数着时间。与她一起上夜班的同事已经困得倚在墙边直打瞌睡。
厚玻璃门被从外面推开了,一股子凉风涌了进来,与凉风一起进来的是小太白那被防寒服裹得像是球一样的身影。陆思思连眼皮都没撩,这孩子来到这儿就从来没有规规矩矩只是为了买东西的。
“欢迎光临!”那个半睡半醒的同事以为是有顾客上门,立刻条件反射地招呼到,声音大得连那个躲在后面更衣室小睡的男同事也探头出来看。
“呦,大姐姐们!”小太白欢快地凑了过来。他似乎遇到了什么高兴事,大眼睛眯了起来,里面满是笑意。
“你来干什么?”对于太白,陆思思一点想要欢迎的热情也没有,如果可以,她倒是希望这个倒霉孩子离她越远越好。
“哎呀,大姐姐,干嘛那么冷漠啊?我听说最近这边不太平,特意过来看望你们嘛。”小太白无视于陆思思的冷淡,自说自话地凑到陆思思耳边小声嘀咕道:“那个杨戬在你家住得还习惯吗?”
“他很习惯,我不习惯。”陆思思没好气地说。
说起所谓的不太平,这点倒是真的。距离这里不远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药店在前几天晚上被人抢了,听说还有人被刀子捅了。所以陆思思他们这里的老板已经尽量安排那几个男同事来上夜班了,而陆思思赶上的这一班是实在安排不开了,才由她们两个女生来值夜班。即使是这样,老板还是安排了一个男生在后面睡觉,以防万一。
“这段时间,还请大姐姐多多担待啦。”小太白笑嘻嘻挑选了几包零食拿给陆思思结账,又拿起放在陆思思手边的寻狗启示看了看。
小太白长得可爱,嘴又甜,所以陆思思的几个女同事都很喜欢他。听他提到周围不太平,刚刚还困得迷迷糊糊的女同事立刻来了精神,对着小太白开始八卦她们在周围听到的情况。而小太白也饶有兴趣地听着她说,一副不舍得走的样子。
陆思思挺无奈地一个劲儿地催促小太白快点离开,不要打扰她们的工作。最后小太白被陆思思催得实在是烦了,这才打算离开。不过在离开之前,他还是凑到陆思思耳边说道:“大姐姐,你最好还是带上‘保镖’来上班比较好哦。”说完,就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小太白这话说得很有深意,陆思思无奈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心说,这才是你这次到这里来的真正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