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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美国]欧内斯特·海明威(2)

“你走开,比尔!走开一会儿。”比尔从饭篮子选了一块三明治,走过去看看钓竿。

(董衡巽译)

一天的等待

我们还没起床,他就到屋里来关窗户了。我看他好像生病了,他在打哆嗦,脸色苍白,走得很慢,好像一走就疼似的。

“孩子,怎么了?”

“我头疼。”

“那你最好回到床上睡去。”

“不用,我挺好。”

“你睡去吧。我穿好衣服就来看你。”

可是等我下楼时,他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炉火边上,这个九岁的可怜孩子好像病得很重。我摸了摸他的前额,我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我挺好。”

医生来了,给孩子量了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102度。”

下了楼,医生留下三种不同颜色胶囊的药,并附有服用法。一种是降低体温的,一种是通大便的,第三种是减轻酸性的。医生解释说,流行性感冒的细菌只有在酸性环境中才能生存。看来他对流行性感冒了解得很透彻,他说只要体温不超过104度就没关系。这是传染上了轻微的流行性感冒,只要不得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屋里把孩子的体温记下,并写下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

“要不要我给你念点什么?”

“好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孩子说。他的脸色异常苍白,眼窝底下发黑。他平静地躺在床上,看上去对一切都心不在焉。

我高声朗读霍华德·派尔斯马的《海盗的故事》。可是我看他并没有听我的朗读。

“孩子,你觉得怎么样?”

“跟刚才差不多。”

我坐在床尾那头,朗读给自己听,等待着下次服药的时间。对他来说当然应该睡觉,可是,当我看他时,他却在看着床尾,表情有些异样。

“你怎么不睡呀?到吃药的时候,我会叫醒你的。”

“我情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爸爸,如果你感到厌烦的话,就不用在这儿陪我了。”

“我并不觉得厌烦。”

“不,我的意思是,要是你会感到厌烦的话,你就不用在这儿陪我了。”

我想或许他的神经有点不太正常。11点给他吃了医生指定的胶囊后,我出去了一会儿。

天气晴朗而寒冷,大地的面上笼罩着一层薄冰,看上去好像所有光秃的树、矮树丛、灌木丛以及所有草地和地面都被冰打扮得亮光光的。我带着爱尔兰小猎犬沿着一个冻了冰的小河港散步,但是在那像玻璃一样滑的路面上很难站立和走动。那条红色的狗在冰上蜿蜒地滑行,而我则重重地摔了两跤,有一次还把枪摔在地上,在冰上滑出老远。

我们从一处高高的悬挂着灌木的河岸,轰出一窝鹌鹑,在它们飞越河岸上面逃走时,我射中了两只。有些鹌鹑栖息在树上,但是绝大多数分散在茂密的灌木丛中,必须在坚冰覆盖着的灌木丛上跳跃几次,它们才会飞出来。它们出来时,你正在有弹性的、覆盖着冰的灌木上摇摇晃晃地维持着身体的平衡,因此很难准确地射击。我虽射中了两只,却飞走了5只。可是,我仍然高高兴兴地回家,因为我在离家那么近的地方找到了一窝鹌鹑;而且,我也因为还剩下那么多只可以留给以后再来打而感到满意。

回到家,他们告诉我说我儿子不让任何一个人进屋去。

“你不能进来,”他说,“你一定别传染上我的病。”

我走近他,看到他的情况和我离开他时差不多完全一样:脸色苍白,不过脸颊上部由于发烧而涨红,静静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床尾,正和原来凝视的样子一样。

我给他量了体温。

“多少度?”

“100度多一点。”我说。体温是102.4度。

“是102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是正常的,”我说,“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可是我不能不想呀。”

“别想,”我说,“也别紧张。”

“我不紧张,”他眼睛朝前望着说。很明显,他对自己的有些事在保守着秘密。

“用水把这药吞下去。”

“你觉得这药还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翻开《海盗》开始朗读,可是我看他根本没听。所以我也就不念了。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死?”他问。

“什么?”

“离我死还有多少时间?”

“你不会死的。你怎么啦?”

“啊,会的,我会死的。我听见他说102度。”

“可是发烧102度是不会死的。你说的都是傻话。”

“我知道会死的。我在法国学校念书时,同学们告诉我44度就活不成了。可是我已经102度了。”

他从早晨九点钟开始,已经等死等了一天了。

“可怜的孩子,”我说,“可怜的伙计啊。那就像英里和公里一样呀。你不会死的。你量的是另一种体温计。用那种体温计,正常体温是37度,而这种则是98度。”

“你能肯定吗?”

“完全肯定,”我说,“那就像英里和公里一样。你知道,就像是,我们开车开70英里等于多少公里?”

“噢,”他说。

渐渐地,他不再紧张地注视着床尾了。最后,他完全放松了。第二天,他懒懒散散的,对一些小事也很容易哭起来,而这些小事全然是无关紧要的。

(金羽译)

这个世界的一个男人

这瞎子分得清酒馆里种种机器声音。我不清楚他多久才学会,不过肯定花了好长时间,因为他一段日子只在一家酒馆里工作。他住在一个镇上,工作又在另一个镇上,每当天黑他就从弗立兹出发到吉赛普去。一听到汽车声,他就在路边停下来,亮着大灯的汽车会把他带走。要是他们不肯带,他就沿着结冰的路走,带不带全看车上装的是什么,车上有没有女人,因为这瞎子身上气味很浓,一到冬天就更加了。不过,总会有人停下来的,因为他是瞎子。

人人都认识他,都叫他瞎子。这名字在这儿挺吃香。他工作的那家酒馆叫“辟劳特”,隔壁也是家酒馆,也有赌博间和餐厅,店名叫“英达克斯”。这两个名字都是山名,两家酒馆都有很好的旧式酒吧。两个餐厅的赌博方式也差不多,只是“辟劳特”那儿吃得可能要好些,而“英达克斯”呢,炸牛排比较有名。“英达克斯”通宵营业,早市也照开,从太阳出来到早上十点,全有酒供应。吉赛普只有这两家酒馆,他们无需如此,但习惯就是这样。

瞎子可能更喜欢“辟劳特”,因为那儿的机器就靠在进门酒吧对面的左边墙上,这样他能更方便地操纵机器,比“英达克斯”方便多了。“英达克斯”因为房子大,房间也多,所以它那儿机器都摆得很散。这天晚上天很冷,他进门时连胡子上都是冰碴,眼睫下边也明显有两根冰柱。看上去他冻得够呛,连身上那股气味也冻起来了。不过他把门关上过不了多久就复原了。要我看着他可真不情愿,但我还是仔细瞧了瞧。我想他一般是乘车来的,怎么会冻成这样。最后我问他:

“你从哪儿走来的,瞎子?”

“威廉·索耶在铁路桥那儿叫我下来。那儿没车经过,我就走了过来。”

“他干吗要你走?”有人问。

“说我气味浓得熏人。”

有人拉了一下机器柄,瞎子忙去听,没声音。

“哪位少爷在玩?”他问我。

“你听不清?”

“听不清。”

“这儿没少爷,瞎子,今天是星期三。”

“我知道今晚是星期三。用不着你来教训我。”

瞎子沿着机器走下来,摸来摸去,看看有谁摆弄过没有。看看杯子里还剩下什么。实际上什么也没有,这是他要干的第一步。他回到酒吧间,我们都在那儿,爱尔·切尼叫他喝一杯。

“不,”瞎子说,“这些道上我得小心点。”

“你说这些道上是什么意思?”有人问他。“你只走一条道嘛,从这儿到弗立兹。”

“我走过的道儿可多着呢,”瞎子说,“什么时候我都可能下来,再走下去。”

有人推了一下机器,推得并不重。瞎子也跟着机器转起来。这是台吃角子机,玩机器的年轻人不太情愿地给了他一个角子。瞎子先摸了一下,再放进口袋。

“谢谢。”他说,“你不会失算的。”

“说得好。”年轻人说罢又放了个角子进去,再拉一下。

他又推了一下,这一下推得很好,他捧起一把角子,给了瞎子一个。

“谢谢,”瞎子说,“你干得不错。”

“今晚上是我的了。”那个玩的年轻人说。

“你的晚上也是我的晚上。”瞎子说道。年轻人又玩了下去,不过现在他再也玩不好了,瞎子生气地站在一旁,年轻人看上去情况不妙,最后他不玩了,到酒吧去了。瞎子赶跑了他,可是却不知道他走,因为那人走时没出声。瞎子又用手检查了一下机器,然后就站在旁边等谁进来玩。

轮子机没人玩,掷骰子桌上也空着,玩扑克的几个人在那儿坐着分赃。镇上这个普通工作日的夜晚显得安静,没有任何纷扰。酒吧间当然是个挺惬意的地方,可瞎子一来气氛就变了。现在大家都在想,不如到隔壁“英达克斯”去,或者干脆回家。

“你怎么啦,汤姆?”弗兰克掌柜问我,“这儿不收费啊。”

“我想回去。”

“那先来一杯吧。”

“来一杯吧。”我说。那个穿着笨重的奥里冈城服装的年轻人进来了,他戴着顶黑帽,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脸色被雪光晒焦。弗兰克问他要点什么,他也要了同样一杯老弗里斯特威士忌。

我朝他点点头,举起酒杯,我们同时喝了起来。瞎子躲在机器尽头那儿。倒不是他怕羞的缘故,我想他肯定在盘算,如果大家看到他站在门口,就谁也不会进来了。

“他怎么会瞎的?”那年轻人问我。

“我也不知道。”我说。

弗兰克告诉他:“打架时搞瞎的。”

“他打架?”这位外乡人摇晃着脑袋说。

“是的,”弗兰克说,“他那大嗓门也是那时候得的。跟他说说,汤姆。”

“我没听说过。”

“哦,你没听过,”弗兰克说,“我猜你当时不在这儿,当然听不到。先生,那天晚上大概也跟今天差不多冷,也许还要冷些。这架也打得快,开头我没看到,后来他们打到了‘英达克斯’的门外,黑子,就是现在的瞎子,另一个小伙子是威廉·索耶,他们又打又踢又咬,我看到黑子的一只眼球挂在面颊上。他们在结冰的路上打着,雪都堆了起来,亮光从这道门和‘英达克斯’的门里照过来,威廉·索耶在挖黑子的眼睛,豪利斯·荪兹正站在他背后,一直拼命喊:‘咬掉它!当葡萄咬!’黑子咬住了威廉·索耶的脸,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索耶惨叫一声,放了手,黑子又咬了一大口。这时他们已打到了冰堆下面,威廉·索耶狠命地挖他的眼睛,使他松手。黑子大喊一声,这一声你一辈子也听不到,比杀猪声还惨。”

瞎子走到我们对面,我们闻到了他的气味,转过身来。

“‘咬掉它,当葡萄咬,’”他用他的尖嗓门说道,然后头上下捣动着看我们。“那是只左眼。他挖另一只时就不用教了。后来他踢了我一脚,我就一点也看不见了,坏就坏在这儿。”他拍拍自己身子。

“那时我能打得挺漂亮,”他说,“不过当我还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时,他可都看准了,他挖得真运气。好啦,”瞎子说起来不带点怨愤,“这一来我再也打不成架啦。”

“给黑子来一杯。”我对弗兰克说。

“汤姆,得叫瞎子才对。这名字是我赚来的。你看到我赚的。今晚上叫我半路下来的就是挖我眼睛的家伙。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

“你怎么对付他的?”外乡人问。

“噢,你会看到他的,”瞎子说,“你一看到他就认得出,我准让大伙吃一惊。”

“你不会想看到他的。”我对外乡人说。

“就因为如此,有时也想看看他。”瞎子说,“我就想好好地看看他。”

“你知道他是怎么个样,”弗兰克对他说,“有次你走到他跟前,把手放在他脸上。”

“今晚上又放了一次,”瞎子高兴地说,“所以他把我赶出了汽车。他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有天晚上跟今天一样冷,我告诉他应该把脸都包扎起来,免得里面的肉都冻坏。他都没想这该多有趣。你了解威廉·索耶,他可永远也成不了这个世界的一个男人。”

“黑子,你也免费来一杯,”弗兰克说,“我没法带你回家了,因为我就住在这条路下边。不过你可以住在这屋子里的后边。”

“你太好了,弗兰克。只是别叫我黑子。我再也不是黑子了,我叫瞎子。”

“瞎子,来一杯。”

“是,先生。”瞎子说道。他伸出手,摸到了杯子,准确地举起来对着我们三人。

“那个威廉·索耶,”他说,“也许独个儿回家了。那个威廉·索耶,他根本不懂怎么样取乐。”

(毛信德译)

忠心不二的公牛

从前,有一头公牛,他的名字不是费迪南德,他对鲜花丝毫没有兴趣,他酷爱角斗。他与其他所有的同年龄的或者任何年龄的公牛角斗,他所向无敌。

他的双角像硬木一样坚挺,像豪猪的毛刺一般尖锐。角斗时,他们的腰部顶得他发疼,但他并不在意。他的颈部肌肉鼓起一大块肉团,西班牙语称此为morillo;在他准备角斗时,这morillo高耸如山。他随时随地准备角斗一场。他的毛皮乌黑油亮,他的双目清澈明亮。

一旦有什么原因挑动了他,他就会不顾死活地角斗,那股子认真劲儿恰如有些人对待吃饭、读书或者上教堂一样。每次角斗,他都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不过,其他公牛并不怕他,因为他们出身高贵,所以不怕他。但他们不愿惹他,也不愿同他角斗。

他并不是恃强凌弱或者心地邪恶之徒,他无非喜欢角斗而已,好比人们喜欢唱歌或者当个国王、总统什么的。他从来不思考。角斗是他的职责,他的义务,他的欢乐。

他在多石的高地上角斗,他在软木树下角斗,他在傍河的绿茵茵的牧场上角斗。

他每天从河边走十五里路去高高的石地,跟所有正视他的公牛角斗。即使如此,他从来不发火。

那么他的命运如何呢?主人心里却在犯愁,为的是这公牛与其他公牛角斗耗去了他大量金钱。每头公牛价值一千多元,可是,同这头伟大的公牛角斗后,他们的价值落到二百元以下,有时甚至更低。

为此,主人决定不把他送去斗牛场受人屠宰,而是让自己所有的牲畜承袭这头公牛的血统。于是,他选定他作种牛。

不料,这是头古怪的公牛。他们把他迁到牧场,与育种的母牛一起生活。他一眼看中一头年轻、漂亮的母牛。与其他母牛相比,她更加苗条,肌肉发达,皮毛闪亮,活泼可爱。他无法角斗,便索性爱上了她,对其余的母牛连看都不看一眼。他一心想跟她待在一起,其余的母牛对他来说不屑一顾。

养牛场的主人希望公牛会回心转意,学得乖点,或者有所变化。可是,这公牛始终如一,他爱恋自己的情人,情深意笃。他一心想跟她在一起。

于是,主人把他和另外五头公牛送去斗牛场处死。这一来,公牛起码能角斗一场了。他的角斗非常精彩,人人都表示赞赏,杀死他的汉子表示格外的赞赏。角斗结束后,杀死他的、所谓的角斗士的汉子身上那件紧身短袄全湿透了,他十分口渴。

“这牛厉害极了。”斗牛士说道,顺手把剑递给掌剑者。他握剑时剑柄向上,勇猛的公牛心脏的血顺着刀刃往下淌。

这公牛再不会有任何烦恼了。他的尸体正由四匹马拖出斗牛场去。

“是啊。他就是维拉梅耶侯爵不得不干掉的那头公牛,因为他忠心不二。”无事不晓的掌剑者说。

“也许我们都应该忠心不二吧。”斗牛士说。

(郑达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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