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的月亮像一张刚出锅的大饼,照在山里,照在崎岖的土石路上,也照在祝珠咕咕作响的肚子上。
“天呐,您就给我老祝扔点吃的下来吧!”
话音刚落,伴随着“扑腾腾”的声音,一只半人高的怪鸟就落在了祝珠面前,祝珠条件反射般举起锄头挡在面前,舌头也不太好使了,
“何…何方妖怪,还…还不现出…真身!”
这句话是有问题的,作为一只妖怪,它的真身本就该是如此,只是这时候,祝珠已经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怪鸟看来没有恶意,原地拍打着翅膀,不住哀鸣,祝珠定了定神,小心打量着眼前的物事,细细研究了半天,他做出了结论:这是一只花翎野鸡。
课本上不是写过么,“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明白了,一定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忍我在此挨饿,特意送下野鸡一只,以果吾腹,祝珠思量已定,将锄头拖在身后,准备一家伙下去送它归西,开膛破肚,拔毛清洗,唔嗯…他已经闻到了烤鸡的香味。
野鸡颇通人性,竟然缓缓卧倒在祝珠面前,后颈上贴着一张符箓,祝珠好奇心大增,一把揭了下来,正准备研究研究,金光闪过,那张破纸竟然化成齑粉,没了。
这还不算完,那只怪鸟也像是浸了水的衣服,越缩越小,没多久,就只有巴掌大小了。祝珠乐了,掏出月野兔,把两个小家伙放在一起,嘿,还真是一个赛一个丑!
月野兔自不必说,毛色不纯,黑了吧唧,灰不溜秋,混浊的小眼睛就像路边的臭水坑,手感倒是不错;至于这只怪鸟,没缩水前也算得上是一只漂亮的野鸡了,现在嘛~羽毛色泽暗淡,长长的尾巴也变成了沙丘上的荒草堆。
不过嘛,总算组成了一个小团体,祝珠记得老妈曾经的教诲: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活不下去。
俗话说得好,“三人行必有我师”,祝珠当着一鸡一兔的面,清了清嗓子,第一次扮演领导的角色,他还不太适应。
“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长,今前路艰险,为了生存大计,必须选出一人统筹全局,我老祝毛遂自荐,愿带领大家走上一条光明伟岸的康庄大道,没人反对的话就定了啊?”
月野兔:“……”
怪鸟:“……”
顿了顿,祝珠摸了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怪鸟傻傻的没有反应,月野兔作势欲咬,被祝珠轻易躲开了,哎呦,你还敢反抗,祝珠撸起袖子,钳子般的大手抓住月野兔,在它的脑袋上使劲揉啊揉,两条长耳朵被搓地又红又热,混浊的小眼睛里似乎蓄满了泪水,看起来有几分“伤心”的样子,祝珠可不吃这一套,缓缓说道:“从今往后,我就是你们的…老板。”
之所以用了“老板”这个奇怪的称呼,祝珠可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哼哼,如今自己翻身做主了,再不要替人打工,再不要寄人篱下,他只想恢复无拘无束的自由身,前提是:不要饿死。
山路并不好走,两旁都是叫不上名字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密地透不过风,清冷的月光洒在地上,照出了一个晃晃悠悠的影子。
祝珠饿得头昏眼花,赶了十几里山路,更是腰酸腿困,
“不行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顺势躺了下去,“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怪鸟和月野兔也爬了出来,它俩个头小,一直呆在祝珠的行囊里,所以精神头很足。
怪鸟的叫声很好听,有长有短,有起有伏,“算黄算割——算黄算割——”声音灵动婉转,就像是小姑娘在唱歌。
现在,一人一鸡一兔,大眼瞪小眼,祝珠躺在地上不肯起来,拍拍自己的肚子,摊了摊手,自言自语道:“实在是饿得没劲儿了,高老头个老王八,也不给我准备点干粮,良心都让狗吃了。”
“算黄算割——算黄算割——”怪鸟的声音突然急促起来,像划过玻璃的刀刃,嘶啦啦的,让人头皮发麻,心尖发颤。
此时,就连一直保持安静的月野兔也显得十分躁动,它跃到祝珠脚下,还在地上骨碌碌打了个滚,沾了一身灰土和枯草叶子,用自己可爱的小门牙揪住他的裤腿,试图把睡倒在地的懒汉拉起来。
可惜为时已晚。
原本虫鸣鸟啼的山林仿佛在一瞬间陷入沉寂,若隐若现的幽幽绿光星星点点。
“好多萤火虫~”祝珠被眼前的美景陶醉了,下一刻,他便惊得说不出话来。
隐匿在暗影中的身躯缓缓朝祝珠靠近着,一条,两条,三条,四条…越来越多的身影汇聚起来,围成了一个圈,祝珠呆坐在中心,大气也不敢出,两条腿上像是各装了一台打桩机,根本控制不住,抖得尘土飞扬,裤管翻腾。
握紧了手中的锄头,祝珠脑子里一片空白,怎么办?打眼扫去,少说也有二十多条饿狼,就凭我这塑料体格,怕是……
真是怕啥来啥!脚下的月野兔兴许被吓坏了,悄悄往行囊里钻去,这下麻烦了,周围的饿狼原本就在努力控制着扑食的冲动,这个小家伙儿一动弹,好比给冒烟的油锅里丢了颗火星,“嗷呜”一声,一条缺了半拉子耳朵的灰狼带起一阵劲风扑了上来…
“啊!”
“嘭”,飞舞的锄头后发而先至,结结实实砸在了“半只耳”的腰窝上,饿狼从半空中摔下,“嗷呜嗷呜”地哀鸣着,腥臭的巨口中有血往外淌着,眼看是活不成了。
祝珠还在发懵,他只是在心里一个劲儿骂着“小兔崽子小兔崽子,你害死我了,爷爷一定要把你烤了吃,煮了吃,炖了吃,把你的皮扒了,做条兔毛围巾,不行,太小了,做只兔毛手套也好”,似乎感应到祝珠喷火的目光,月野兔乖乖把脑袋缩回行囊里,打定主意再不露头。
祝珠提起锄头,他也搞不清楚状况,为啥他的反应速度那么快,为啥他的锄头挥得那么“好看”,不光是好看,还很有力道,估摸着还是这副“身体”的原因,虽然“上一个主人”已经彻底离开了,空荡荡的“身体”里什么也没有,但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萦绕其间,久久不能散去。
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严酷的环境让祝珠停止了神游,狼群压抑的低吼催动着心底的恐惧,如同开饭前的仪式,好比葬礼上的丧钟,我们只是它们的食物,在它们眼里,我们已经死了。
那它们还在等什么?
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祝珠太久,乱哄哄的狼群动了起来,面朝祝珠的方向腾出了一条缝,祝珠还在幻想着,是不是因为自己一锄之威,这群凶气逼人的大尾巴狼们决定放他一马了。
“嘶——”祝珠倒抽了一口凉气,从狼群中走出了一只“美丽”的“怪物”。
美,太美了!月光下,银色的皮毛不染纤尘,好像挂满了少女泪珠的睫毛,随着身形的晃动,仿佛能听见清泉穿玉石的泠泠淙淙,雪白的脚掌落在烂泥中,竟生出几分温柔来,让祝珠想起冬天积起的几层雪,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它的个头足有“半只耳”的两倍大,隔得老远都能感受到它那“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再看看它露在外面的獠牙,比祝珠的大拇指还长还粗,这要是扎进脖子里,喷出的血能溅出一丈远,还有隐藏在掌缝里的利爪,伸展开来怕是抵得上几把匕首,从肚上划过,心呀,肝呀,肺呀,肠子呀,通通得搅成一团…
“咕噜儿~”,祝珠口水咽下肚,眼见目露寒光的银狼步步紧逼,身旁的怪鸟也不叫了,行囊里的月野兔缩头缩脑,怎么办怎么办,跪地求饶,死路一条,扭头就跑,铁定完了……
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这具身体中残存的力量上了,他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他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一直都把这段经历当成一段“经历”,就像是一场梦,一局游戏,他在等待梦醒时分,他在等待游戏结束。
他只想回到他的世界,虽然那里没有什么让人期待的东西,但至少,还有许多钟爱的东西,他喜欢骑车,他收集各式各样的单车,他想要骑遍世界,他喜欢看小说,结束一天的工作,买好零食,躺在床上,“嘎吱嘎吱”嚼着薯片,沉浸在绚丽多彩的梦里,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抱期待,就不会失落。
即便来到这个世界很多天了,他依然提不起一丝力气,他想醒来,他想退出游戏……
只是,月野兔和怪鸟还在身边,既然说了要做它们的老板,就不能让它们死,至少不能死在自己身边。
他没有勇气,甚至双腿还在发抖,他也没有热血沸腾,只是平静中带着坚决,拼了!
像是一头屁股冒火的野驴,祝珠带着一股疯劲儿,扛着锄头迎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