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悄然来临,几日未见的阳光突然变得格外珍贵。我拿了被子在狭居的小小阳台栏杆上铺晒,我这是在接纳阳光吗?我是这么亲近冬天的温暧吗?我想除此之外恐怕我要以这种方式收藏阳光了吧。阳光于一个人乃至全部的生命太重要了,否则属于我们的只有长夜的黑暗,尽管人类发明了火并在利用它的光能和热能,但有谁敢冒昧地拒绝阳光的莅临,有谁敢在缺少阳光的日子注定营造一种归属自我的好心境?在这个中午,我突然对阳光似乎多了一层不同往日的理解。我的内心不存阴影。
诚然,我是阳光下的微尘和过客。阳光是我祖父的祖父。当天空一轮大日东升西落作周而复始的运转,又把穿越时空的光芒撒向大地,可爱的人类才自以为精确地计算出它已进入中年,在阳光面前,试看何其渺小,又显得何其幼稚呢?此刻那温馨可感的热度正是多少万年以前的那抹光束呀,我所嗅出来自棉花中的金属气息已在时光漫长的隧道中稍纵即逝地行进了好多年,我可以主观地这样肯定,自生命发轫于地球之始,没有哪一样生物能失去对阳光的依赖,没有哪一件事物不被阳光洗礼而再度打磨镀上文明的光泽。
且看那四季的花朵总是在阳光下竞相开放。恕我浅陋,在我所认识的为数不多的花卉中,唯有一种花最不易凋零,最不易破损,它的香味总含着阳光的特有气息,干爽、清新,充满田园诗味;这就是棉花,它一直在收藏阳光中的温暧或者说收藏温暖中的阳光。多少年前我从未注意棉花与阳光这种相融的过程,只看到棉花极其单纯的一面——它仅站在棉田深处瞩望,韩实的棉株如同棉农一样健壮,一朵接一朵的绒絮洁白无瑕,一片连一片的景观比试着蓝天上有限的白云,熏热的夏季风在田畴上劲拂,调皮地摇晃着即将炸开的新桃。手搭凉棚的媳妇们头戴方巾,身着薄衫臂挽竹篮穿行棉田之上,让采棉的巧手亲抚过每一朵笑脸般的棉花。在秋风搜索遗忘的棉朵之路上,所有的棉田交出了丰衣足食的遐想,由一辆辆板车满载着走出村庄。渐冷的寒夜袭来时,新棉的气息带着阳光的味儿钻进人们的棉衣和厚实的鞋底与梦乡。
棉匠彻夜不眠的槌声发出时光里激动的颤音,响彻在那些漫长的烛光之夜,崭新的棉被有的织进了醒目的红头绳或蓝毛线,写着大大的“福”和双喜字,新被总是绵软阔大而沉重,压着我小小的躯体,我蒙头大睡时清晰地嗅着一种异乎寻常的气息——我并不知道这里藏着一种叫做阳光的物质,它能用那非凡的体温呵护我度过严冬的酷寒。我果真是在这样的棉花簇拥中一年年挺过来了,我摸着长满胡楂的双颊,感到阳光沉淀的丝丝厚度,我的皮肤也是阳光的一部分,它不仅走进我滚烫的血脉甚至泪水,而且穿透我的眼神拨动我的心跳与呼吸,我能说我与阳光不曾有过相遇吗?今天,我抱起夜冷的棉被平铺在阳台上,就这一个小小的习惯性细节,就足以令我对阳光怀有今生今世无法割弃的真诚。
在阳光的承袭中,祖父归于泥土,父亲也巳经苍老,我的孩子正用思考的口吻质问着我:“你热爱阳光吗?”我说我已不能把额上的皱纹取下来,正像犁手不能取走地沟一样,这漫漫光阴中什么都在变迁中重新整合着,唯有阳光一如从前一样慷慨与无私,在无数个夜晚我拥有它,在晴朗的日子我沐浴它,阳光渗透在我每一根棉线的经纬里,又不被惊扰地钻进了厚深的土层,在我的身上寻找着足以穿透的缺口,当一把弯刀割破我的手指,汗渍使血液凝结,阳光又把它蒸干,在暴日下,我细嫩的皮肉被阳光咬住,白中泛红,红而变黑、发烫,尔后,起了水泡,继后揭下油皮,那时阳光与血液一起纠结,生命与生活直接交融。我反倒并不自觉,嫌恶土气的草帽,怯于阳伞的轻薄,脸上一层汗垢又是一层霜,奔跑在暴风雨下如寒秋的落叶,终究这一天似乎应该早早结束——我发现游戏终归游戏,我开始了沉静与从容的寻找,对阳光有了异样的敏感与恩谢。
这仿佛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世事是复杂多变的,人只是阳光的追随之物。在阳光中你只有怀抱真诚和勇敢接受,方可承载生活的种种压抑与悲凉。我终于有所发现,阳光无所不在,在那些茂盛着思想的头颅里无所不到地充斥,你越是接近,便越是有一种被金色的热力吸引的感觉,所以当一位伟人横空出世,他的智慧被等同为阳光时,我才毫无愧色地感到,一个人只有为爱而活着,才不被失却阳光的阴影所遮蔽,一个人唯其知道阳光产生的方式,才有可能永远接近幸福的本质——确切地说,这是我从秋天的原野里剩下的一株棉秆上看到的语句,而我今天心血来潮地阅读它时,它悄然地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阳光的窄门,它让我看见了阳光的力正向我从前所不能发现的黑暗深处汹涌且喷发。
我渴望永远像一朵新棉,珍藏阳光的气息与热力。尔后炸开生硬的外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