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061600000001

第1章

清晨,第一缕曙光像金子一般洒向城市每个角落,十六岁的沈墨尔利索起床穿上挺括、干净的新校服,别上烫印着“元成学校”四个红色字体的校徽,整个人显得自信、饱满。

经历了一轮殊死搏战的中考,她最终以总分排列全区第五的优异成绩考入全市赫赫有名市重点高中——元成学校。这所学校历来都属于尖子生的天下,没有所谓的赞助费,也不会有插班生,更别提“走后门”能踏入这里的学生凭得都是实力、真枪实战打拼进来的。这身崭新的校服、这枚醒目的徽章就是荣耀和身份的象征。

今年暑假的时候,家里格外热闹,门槛就快被踏破了,上门讨教教育方式的、前来祝贺恭喜的络绎不绝,爸妈脸上的笑容随时随地都在绽放。

早饭后,沈墨尔坐上了爸爸特地为接送女儿方便新买的轿车,其实学校有住宿,听说设施还算不错,但就是父母舍不得她早早地独立,怕她吃不好、怕她晚上睡不好,所以宁可花钱买车也执意要女儿走读。九十年代初的上海还是吃大锅饭年代,大部分老百姓经济水平都差不多,能买得起车的简直是翎毛凤角。然而对于沈墨尔家来说,倒不是件难事,爸爸是设计院的工程总监,妈妈是医院的主任医师,已经属于高收入家庭了。更何况她还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商人爷爷,爸爸在墨儿小时候经常会对她说起爷爷的光辉人生,那种自豪和骄傲冉冉而起。沈墨尔的曾爷爷是清朝王爷和溥仪年龄相仿,后来文化大革命前带着曾奶奶逃到香港,爷爷是他唯一的儿子,后来曾爷爷在香港做起了药材生意,爷爷成人后继承父业,逐渐发家致富成了香港的药商。现如今,爷爷常年居住在香港,爸爸是他的二儿子,还有个哥哥也就是沈墨尔的大伯伯,他陪着爷爷在香港管理事业,爸爸当年执意要考上海的同济大学,爷爷反复斟酌后觉得大陆毕竟是自己的根,有个儿子回国发展也不错,今后可以常往来。之后,爸爸在上海安营扎寨,研究生毕业之后,被一家很有名的设计所高薪聘请。没多久,认识了沈墨尔的妈妈恋爱结婚就更不肯离开这里了。爷爷在儿子结婚的时候,就出资买了套商品房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她们。所以,当时很多上海人还在为结婚没房子而急红双眼的时候,沈墨尔的父母已经在诸多羡慕、嫉妒的眼神下搬进了徐家汇三室一厅的高楼住宅。

沈墨儿孩提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这孩子可真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这次买车,也是爸爸打电话告诉爷爷孙女考入了名校,无意中说起夫妻两人商量想买辆车接送孩子方便,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爷爷立马拍板,买车的钱由他来出,算是对孙女的嘉奖。其实他们祖孙俩几年才见一两次面,谈不上很亲昵,也就是这个原因,身在境外的爷爷始终觉得愧对沈墨尔极其儿子儿媳。他能做的也就是通过钱来补偿,沈墨尔自小吃的、穿的、用的大都是香港寄来,很多东西在上海见都没见过。

沈墨儿的妈妈也是个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因此她很注重孩子的教育培养,在幼儿园的时候,就送女儿去少年宫练钢琴、学跳舞。沈墨尔从小学到中学,素来是老师们举手称赞的榜样,然而她在同学中人际关系却是差强人意,很多小伙伴觉得她难相处,冷傲孤僻,喜欢独来独往。可能是家庭氛围与众不同的关系,她和一般人相处不来,女孩子喜欢聊明星的,她不喜欢;别人喜欢三五成群凑在一起买地摊小玩意儿的,她看不上;就连看书也和别人不一样,中学那会儿,班级上的女孩都沉湎于琼瑶、岑凯伦的言情小说,她却觉得太庸俗,偏偏喜欢世界名著、诗集散文,越是鹤立鸡群,越是让人觉得她傲岸不群。

很快,车子缓缓驶进一条通往元成的封闭小马路,这条马路一看就知道是为元成而建造的,两道旁边除了一排排高大的梧桐树,空无建筑,连个店面都没有,马路的尽头就是学校,一般元成的学生们要么都在几百米外的主干道乘公交车,然后步行穿过小马路进入学校;要么家长骑自行车接送的,像沈墨尔这样开着车子来的几乎没有。

开学第一天老师、学长排成一列在校门口迎接新生的到来。沈墨尔一下车就被一连串异样的目光盯着,几位老师对她笑脸相迎,其中一个戴红袖章的男生眼明手快地迎上去“同学,你好!我是高二五班的周成东。我带你去教室”他殷勤地替沈墨尔登记,还准备替她拿书包。被沈墨尔客气地谢绝了。

一路上,周成东滔滔不绝地介绍学校布局以及各种设施,边说边不时地偷瞄了她几眼,学校里如此少见像她一般美丽的女生。在周成东印象中,能考进元成名校的女孩大部分都是戴着厚玻璃镜片的书呆子,才貌双全的女生在校园里简直就是“稀有珍品”,可没多久,他明显感到了对方的冷漠。说了一路的周成东到最后只换来一句“谢谢你”他沮丧地看着沈墨尔走进高一6班,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悻悻地往回走。

就这样迎来了高中生涯的第一天。吃过午饭,班主任说下午有节音乐课,教室在学校的东侧,距离有点远,让同学们提早去,省的到时找不到。

沈墨尔看时间尚早,就低头预习功课。不知过了多久,身后有人提醒她“沈墨尔还不去音乐教室?”这才如梦初醒,急忙和同学一齐走出教室,刚到楼下才发现居然忘记带教材。

她抱歉地对同学说“你先去吧,我去拿书”

“你认不认识教室”那同学不放心地问。

“没事,我能找到”沈墨尔不习惯让别人等。

拿了书本回到楼下,同班同学早已不见踪影。她努力记忆早上周成东介绍的路线边走边找。足足绕了大半圈,还是没有方向。九月初的阳光一如盛夏时那般炽烈、耀眼,沈墨尔在大太阳底下急得团团转,手无足措,一个清朗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同学要帮忙吗?”

她惊喜万分转身过去,只见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穿着校工服皮肤黝黑、个子挺高的男孩,手里拿着把扫帚,正好奇地注视着她“我……我……”沈墨尔有点不好意思开口问。

那男孩咧嘴一笑,“你是不是新生?找不到教室?”看来初到元成的找不到教室的还不止一两个。

沈墨尔点点头,轻到不能再轻地说“音乐教室”

“高中部还是初中部的?”没想到学校音乐教室还分初高中

“高中”

“哦,你往那儿走,看到操场旁边那幢红色楼房了吗?”沈墨尔顺着男孩指的地方望去,果然远处绿色草坪旁边有一幢独立的三层楼房

“嗯,看到了。就是那儿吧”

“是的,记住,高中部的美术教室和音乐教室都在那儿。快走吧,别迟到”男依然健朗地笑着催促道。

沈墨尔刚跑几步,突然想起自己还未道谢呢,回头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那男孩专心致志地在扫地“谢谢你!请问你是这儿校工吗?”她大声问道

男孩愣了愣,不自然地点点头,立刻弯腰继续干活。沈墨尔心里嘀咕,这人看上去比高中生大不了几岁,那么年轻怎么会是校工?随着上课预备铃的响起,她顾不得多想,一路小跑往教室赶。

那天放学,沈墨儿不放心特地花了半小时对着学校的路线图研究一番,就怕再次遭遇今天的糗事。

等到她往回走时,又看见中午那个校工男孩,正在食堂门口搬运货物。男孩也看到了她,俩人对视几秒,那人对她微微点头示意,沈墨儿脸皮薄,淡淡地一笑,匆匆离去。

几天后,在学校食堂打饭,沈墨儿第三次遇到校工男孩。那时他正在帮忙给陆续前来的同学盛饭菜,当沈墨尔排到他面前把碗递过去,对方神速地把一块香嫩的猪排放入碗里,沈墨尔说了声“谢谢”,其实她不爱吃肉,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块猪排的特例。

校工的举动引来周遭打饭同学们的一番小骚动,一些好食肉的同学看到沈墨尔碗里那块色香诱人的猪排口水直流,大声抱怨打饭师傅不公平,以貌取人。沈墨尔不愿一块小小的猪排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就慷慨地把猪排放到餐桌当中任意同学们解馋。

校工的贴心在沈墨儿内心投下了一块小石子,不轻不重,不大不小悄无声息地泛起了不为人知的涟漪。

正当她怀揣着小温柔时,耳听同桌几个女生在闲聊,以往沈墨尔从不加入她们的行列,自来她总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独来独往,然而今天几个女生们聊得话题却引起了她的注意,虽然她不作声地装作闷头吃饭,可是吃饭速度放慢很多,最先发话的是班里一个胖乎乎女生叫白婷婷“姐妹们,有没有发觉三号领餐口那位帅哥,长得和郭富城差不多,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洁白的牙齿,身形高大,太迷人了”

“对呀,我也觉得他长得很不错,只可惜是个校工”另外一个女生津津有味地参合其中。接着白婷故作神秘地说“我听学长说,这个校工很不简单,出生寒苦,而且家庭状况很复杂……”

听到这话,沈墨尔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着她,期望白婷能继续说下去

“诶,只不过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可偏偏她故弄玄虚,左右而言它。

“哎哟,别卖关子,快说呀”其她女生和沈墨儿一样急的牙痒痒,愤愤地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白婷觉得被人重视了,清清嗓子绘声绘色说道“这个校工其实比我们大个五六岁吧,也就二十出头。据说他妈妈长得非常漂亮,像某个电影明星,可因为他爸爸是个酒鬼,经常喝醉酒打老婆,她妈妈实在无法忍受就抛下年幼的兄弟离家出走,至今毫无音讯。他爸爸前几年因为酒醉打架斗殴,误杀一个人被判刑坐牢。他有个弱智的弟弟,这个弟弟虽然脑子不好,长得却非常的英俊。”

接下来餐桌周围鸦雀无声,每个人瞪大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只听白婷继续说“他的弟弟因为长相和智商,一直被人欺侮。哥哥文化程度不高,无父无母还要养活自己和弟弟。一直靠打零工生存,他的经历得到了我校老师们同情,破例收他为校工。”

女生们唏嘘不已,对这位神秘而颇有魅力的校工更加的关注和好奇。先前那个女生舔着调羹,眼神迷离的自言自语道“真的假的?弟弟长相非常英俊,难不成比哥哥还英俊?还是个傻子帅哥?我已经觉得这个校工哥哥是我见过最帅的一个男孩”

“切,你又犯花痴了。”白婷轻蔑地瞟了女生一眼“请自重,别忘记我们学校校风校纪可是出了名的严格苛刻。”

沈墨儿无心再听下去,拿起饭盒快步地走出食堂,路过打饭窗口时,情不自禁地往里瞄了一眼。除了几个胖阿姨在侃大山,并无要找寻人的影子。

关于美男子校工的故事很快被繁冗的学业所填没,元成是一所注重成绩的学校。每个学生没有过多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学习以外的其它事情,你追我赶的氛围压迫着、激励着所有同学。

转眼时近初秋,学校两旁高大的梧桐树开始落叶纷纷,天气也逐渐转凉了。周五恰巧是学校的课外日,一向好静的沈墨儿不是很喜欢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她征得老师同意,留在教室复习功课。教室里的同学们都走了,瞬间安静许多,沈墨儿独自坐在座位上只听得笔和纸摩擦的声音,仿佛整个世界都停下了脚步。

忽然,走廊外传来一阵叫嚷声打破了四周的宁静把沈墨尔吓了一大跳

“陈东,你给我站住。回来!……”一个似曾相识的男孩声音落入耳边

沈墨儿疾步走到教室门口四处张望。,被一个人影猝不及防地正面撞上,她吓得捂着胸口,再定睛一瞧,跳入眼帘的是一张面如冠玉的脸孔,配衬这张脸的是一个翩翩美少年。美少年雕塑般的五官和面部表情极为不符合,就像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孩子,稚气却又略带呆板,男孩看着沈墨儿,傻笑着,手里拿着一个颜色调料盘,手上满是油彩,他肆无忌惮地用手抹了把脸,无与伦比的脸立刻成了个大花猫,接着又开始莫名其妙地憨笑,这时另外一个男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来看到目瞪口呆的沈墨儿一连串的“对不起”

“是你”道歉者是那个被女生议论纷纷的校工

“陈东,别闹了”他粗暴地喝住举止异常却又俊美得无可挑剔的男孩,校工一边拉住他一边忙不停地对着沈墨尔作揖道歉“不好意思,我弟弟那个……”他指指自己的脑袋“没吓着你吧?你放心,他没有恶意,只是贪玩拿了学生的颜料盒。”

原来这个行为古怪、却有张男神一般的脸就是传说中校工的弱智弟弟,的确是非比寻常。

沈墨儿故作轻松状“没事!”弟弟色彩浓郁的脸依然掩盖不住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继续对着沈墨尔乐呵呵,试图伸手把颜料往她身上蹭,沈墨尔潜意识地后退一步,校工一把握住弟弟的脏手骂道“陈东,你再闹小心我揍你!”

哥哥严厉的口吻让他停止了举动,一副委屈的样子就如同做错事被父母责骂的五六岁孩童。

这时,走廊尽头走过来两个老师“陈皓,怎么又让他进教学大楼?”

其中一位微胖的中年男子颇不耐烦地责问道。校工立马卑躬屈曲地解释“王老师,不好意思,我刚刚在食堂做事,一不留神没看住他。”

“诶,我说陈皓呀,你最好不要把他带进学校。影响多不好,这是学校……”

“我知道,我知道”校工唯唯诺诺应和道“我这就带他回去”

王老师看了看沈墨尔,不屑的表情有了些许缓和“这位同学你回教室吧。没事了”

校工在老师的监督下,连拉带拽地把弟弟拖下楼。沈墨尔站立在教室的窗口,看着两个推推搡搡的少年渐渐消失在视线中。

校工兄弟在她心中再一次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哥哥的勤劳朴实和伟岸俊逸;弟弟的古雕刻画和低下智商。沈墨尔更加好奇这位校工的人生背景

很快期中考试了,学生们更是废寝忘食,每次考试都是一场无形的战役,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能名列前茅。中午吃饭时间,食堂里人们不再谈笑风生,大部分都是边吃饭边埋头看书,即便不在复习功课,说话时也是窃窃私语。对于沈墨尔而言,这是进入高中后的第一场考试,她不能调以轻心。元成里大部分都是些勤奋刻苦的优等生,她很怕一不留神比别人考得差,所以更加努力。索性午饭时连食堂都不去了,担心排队买饭耽误时间,早上上学之前,让妈妈准备点干粮应付一下。下课后,她坐在教室里边啃面包边复习功课,连续熬了三四天,人瘦了一大圈。

考试前一天,沈墨尔照例午餐时间没有去食堂,想着等考试结束就可以松懈一口气了。她随手去翻书包准备拿面包充饥,在包里翻了一大遍也没找到,仔细回忆早上好像是走得匆忙忘记带了。她摸摸饥肠辘辘的肚子,心里叫苦不迭估计今天要唱空城计。

不一会儿,她鼻子灵敏地闻到一股香喷喷地饭菜味,原本就肚子空空,香味愈发地刺激了她的饥饿感,似乎越飘越近,一直飘到教室门口,沈墨尔咽着口水看着门口的人

“你好,我注意到你已经好几天没去食堂吃午饭了,替你打了饭。功课那么忙,饿肚子怎么吃得消?”帅气的校工总是像一场及时雨,从天而降。

“我在复习迎考,所以没去。不过我带了面包”她心虚地回答,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个饭盒

“天天吃面包,营养也不够呀!考试期间更要加强饮食搭配。你快吃吧。”校工走到她面前,从口袋里掏出几张报纸铺在课桌上,把饭盒打开,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沈墨尔哪儿抵得过美食的诱惑,看到饭盒里装着胡椒鱼排、青椒炒肉丝、还有一个荷包蛋,也顾不得客套了,拿起校工递给她的一次性筷子,狼吞虎咽地吃着。

“我估计你肯定是饿坏了。”校工心满意足地看着沈墨尔全然不顾淑女形象狼吐虎咽地吃着。

“你慢点吃,我先走了。”也许他怕被人看见对沈墨尔影响不好“要不明天我也给你送饭来吧?省的你再啃面包。”

“噗……”沈墨尔差点呛着,一听到对方还要继续送饭,急忙回绝“不用,不用!明天上午考完试就可以回去了,我回家吃。谢谢你”

“那好吧。祝你考试成功!”校工不勉强,一步三回头地走出教室,沈墨尔鼓着腮帮子,突然抬起头问道“那个,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陈皓。”

就这样沈墨尔和陈皓正式认识,这也是十六年来沈墨儿第一次对一个男孩产生好感,陈皓要比同龄人显得成熟稳重很多,他的每次出现都让自己有一种莫名的踏实。在初中的时候,沈墨儿身边从不缺乏一些追求者,可她从未正眼瞧过任何一个男生,和那些张扬、不可一世的小男生相比,陈皓的个性显得尤为独具一格。

期中考试结束后,学生们总算可以调整紧绷的状态,周五下午早早地放学,沈墨尔今天自己回家,途中顺便去一趟书店买几本英语小说。

天气微冷,阳光出奇的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沈墨尔因为考试发挥不错,心情异常的愉悦,哼着小曲,一个人闲散地往校门口走,平时安静异常的小马路今天有些不寻常,刚走出校门,就听到不远处学校垃圾堆放点传来一阵阵叫嚷声和求救声,她不敢走的太近,只能快步躲到离垃圾堆不远处的一棵梧桐树后,屏息观察。只见三五个流里流气的男孩围着一个人拼命地按着他的头,让他趴在地上吃垃圾,沈墨儿惊慌得差点失声叫出来,那个跪在地上男孩,背影有点熟悉,可怜巴巴地被几个人死命按住头,动弹不得,嘴里好像塞着什么东西发不出声音。那几个人有的踢他一脚,有的在旁边怪声大笑,其中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孩不但压住他,索性骑在他身上怪叫道“******,给老子吃,吃了就放过你。”地上的男孩拼死挣扎,但势单力薄。就在沈墨尔犹豫要不要回学校求救时,忽然听到一个男孩对另外一个人说“陈皓会不会这个时候出来?”

陈皓,沈墨尔猛然一惊,怪不得地上那人有点眼熟,好像是陈皓的弱智弟弟。她赶紧往学校食堂奔去,刚走进空旷的食堂就大喊“陈皓!陈皓”

“你找谁”一个四五十岁的食堂阿姨狐疑地探出头。

“阿姨,我找陈皓。”沈墨尔急切地说

“哦,他在打扫初中部的教学楼”

沈墨尔连谢谢都来不及说,又以最快速度往教学楼冲。等找到正在拖地的陈皓,自己已经快跑得喘不过气,拼命拉住他的手臂断断续续“快……快……你弟弟被人打了……在……在校门口”

陈皓一惊,扔下手里拖把,像箭一般冲出去。

沈墨尔已经跑不动了,但她还是以快走的方式往校门口赶。“噼里啪啦”还未走出大门,就听到刺耳的厮打声音。

她走过去一看,陈皓奋不顾身一人拼打几个人,他随手抄起地上的垃圾桶往他们身上砸,沈墨尔被这阵势吓呆了,此类场景似乎只有在港剧上才能看到,陈皓扭曲的脸和暴怒的模样和自己认识那个恭恭敬敬、善解人意的校工判若两人。蹲在地上,满脸污垢的陈东更是恐慌的“呜呜”大哭,沈墨尔躲在树背后干着急,她很想帮帮他们兄弟俩,可是自己的出现只会给陈皓带来更大的负担。眼看着,陈皓寡不敌众,体力耗尽,几个人趁势对他拳打脚踢,嘴角边有明显的血迹。沈墨尔管不了那么多了,又跑回学校门房间告诉警卫,校门口有人斗殴,让他们立刻报警。警卫迅速拨通110,才几分钟远处就能听见警车呼啸而来,那几个小流氓顿时仓皇而逃。沈墨尔这才壮着胆子上前看看陈皓,他躺在地上,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嘴角一大片红肿,一旁的弟弟蓬头扣面,浑身上下散发着阵阵恶臭,跪在哥哥身边嘤嘤大哭。

沈墨尔扶起虚弱的陈皓急切地问“你怎么样了”

陈皓用力推开她”快走,你快走!警察快来了“

“我可以替你作证呀”沈墨尔焦急地喊道

“不行,这事儿你搀和进来,会影响名声的。听我的,快走!走呀!”陈皓力不从心,依然使劲地推搡着沈墨尔。

眼看着疾驶而来的警察,沈墨儿抵不过陈皓的固执,只得先离去。事情过去后,她一直忐忑不安,每天去食堂逗留许久,一直未见陈皓的踪影,又不敢随意对人打探。过了几天,就在大家对沈墨尔恭贺期中考试成绩进入年级前五名的时候,学校广播意外宣布,校工陈皓公然在校外打架斗殴,严重扰乱学校安定秩序,被教务处开除校工职务。

沈墨尔刚刚还沉浸在欢声笑语中,听到广播心一下子沉甸甸的,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殆尽,她想到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那个爽朗、可亲的校工了,再也没有人会注意到她有没有去食堂打饭了,心生失落。

之后的日子食堂里、操场上、教学大楼里都不再有陈皓勤快的身影,刚离开几天爱八卦的女生还对他念念不忘,众说纷纭。可渐渐地,陈皓走出了大家的记忆,他只不过是元成学校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校工而已。沈墨尔对他的思念如同放风筝一样,越拉越长,事过境迁,遗留在她心里的那一份好感终究还是会越来越淡,淡到她几乎快要遗忘了自己曾经欣赏过这么一个逆境成长、刚毅自强的校工男孩。

同类推荐
  • 荣颜:帝玥

    荣颜:帝玥

    来来去去,只不过是一场虚幻。所有的谋算与利益,只不过是一场游戏,只是过眼烟云。人生如戏,戏如人生。魅琼:其实,我们都有同一个愿望的,只不过那个愿望实在是太遥不可及。我们都只不过想独自一人,逍遥在天际,活得潇潇洒洒。没有任何负担,无恨、无仇,没有什么牵挂,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我们,可以随时见到亲人、好友、所爱的人,他们过得好,让我感到——他们都在,都在我身旁,好好的。但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未知。但世事难料。未来,又有是知道呢?只不过,那个愿望,实在是太遥不可及,太难以实现。没有生灵知道我这十四年来是怎么过的。就连他们都不知道。
  • 忧悠星迹

    忧悠星迹

    本不该这样的命运却依旧降临,神的孩子即将面临什么?
  • 废物嫡小姐霸气逆袭

    废物嫡小姐霸气逆袭

    她!是21实际第一杀手只因太完美而遭自己的爱人背叛。她!是夜家一个没有星晨力的一个废物嫡小姐,虽说是嫡小姐却过着连下人都不如的生活,与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婢女相依为命,可是没有人会想到她是世界的主宰者。
  • 星月城

    星月城

    以主人公安娜的口吻讲述她的魔法经历。因为父亲的离开不得不自己去魔法学院上学,随着艾柯猫的帮助,成为了星月城的最厉害的魔法师,然而当她有能力救父亲的时候,却发现有些事情,再也回不到从前......
  • 邪妃有毒:至尊三小姐

    邪妃有毒:至尊三小姐

    她,天之骄女,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毁去修为,沦为废物。她,暗夜杀神,却在被人围杀的那一刻,莫名穿越。身份替换,她从杀手变成了废物。废物?怎么可能?!云墨表示抗议。就算她答应,她大陆第一剑修的便宜徒儿不答应!她威震大陆的四大魔宠不答应!她英俊潇洒神勇威武的老公……“额……亲爱的,冷静点!没人说我是废物,用不着灭口啊!”……【女强一对一,精彩爽文,你值得拥有!】
热门推荐
  • 至尊绝宠:慵懒千金太狂傲

    至尊绝宠:慵懒千金太狂傲

    穿越成为豪门世家的落魄千金,某女杀伐果决,混的风生水起,夺回集团,壮大家族,闲着无聊到军队里过个少校当当,回眸一笑间,伤人无数。“老公,有人说我是个狠毒的女人。”某女窝在某男舒适的怀抱里,蹭啊蹭啊蹭。“谁竟然敢议论我家老婆大人?给我扔到非洲去!”某男揽住她的腰身,“老婆大人,现在,我们先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好了……”说着,扑倒,吃掉!【这是一个绝对宠溺的都市童话,男强女亦强,我会宠你一世,爱你一生。】
  • 龙武战神

    龙武战神

    无数纪元百族争雄。一颗众生之心,诸族豪雄并起争锋。少年叶非习《血龙神术》,吞噬万物灵气崛起,杀遍诸界,得众生之心,浴血称尊。
  • 爱的单曲循环

    爱的单曲循环

    她,秦煜,年轻漂亮又精明能干。是长辈们眼中孝顺贤良的儿媳妇首选;是同行眼中的佼佼者;是朋友眼中的‘传教者’。他,邝兆天,IT精英,不仅有不凡的外表,又沉着睿智。他们在工作中相识相知,在冲破一个个误会后,她认为他就是她等待已久的Mr.right;他被她的温暖紧紧包围,终于找到心中的女神。就在他们爱的如痴如醉,以至于谈婚论嫁之时。他的前女友田心的突发事故,使得他不得不回到田心身边。她在不知真情的情况下,在相约共渡‘情人节’那天误解了他,事后的买醉,事后的犹豫和徘徊,却带给她无尽的想念。而此时,她的初恋男友卫峥又从国外归来降临到她的身边,欲重归就好。他俩,到底是该何去何从?
  • 末世重生之血瞳少女

    末世重生之血瞳少女

    前世她懦弱平凡,黑暗末世中受尽折磨。从眼睁睁看着亲人死去却无能为力,到自己最终被奸人陷害挖眼含恨而死!重生归来,她不再是那个苦苦挣扎于末世的尘埃,神秘项链给她能量,自己修炼获得空间异能成为令恶人闻风丧胆的地狱杀神、平民口中的锦玉将军!不仅如此,神秘项链的牵引还让她遇见了他,她的真实身份也慢慢揭开,她竟然是……
  • 不嫁丑王爷

    不嫁丑王爷

    莫名的穿越,竟然来到没有记载的时空。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那就且看本小姐怎么混的风生水起吧!可是圣旨下却要嫁给当朝最凶残的王爷,而且还是毁了容的……爹爹想救我,奈何小妾太嚣张,一切顺其自然,看我现代女性的强悍上阵。
  • 暧昧高手在都市

    暧昧高手在都市

    当落魄学霸获得超级基因——你以为仅仅只是1+1=2吗?用智商碾压对手用实力横扫反派用魅力征服女神用异能玩转都市这家伙已经超神了好吗!
  • 优秀小学生最爱问的600个文学常识

    优秀小学生最爱问的600个文学常识

    本书以小学生为阅读对象,精选出600个小学生最爱问的中外文学中的问题进行回答,内容简洁而生动,便于孩子们在有限的时间内轻松获得文学知识,快速提升小学生的文学赏析能力,是小学生课外阅读的必备书籍。
  • 戮天魔帝

    戮天魔帝

    炼丹师们忙着采药炼丹的时候,秦天毅在用他的破烂鼎炉批量复制丹药。炼器师们在忙着采矿炼法宝的时候,秦天毅在用他的破烂鼎炉提升法宝的等级赚钱。武修们在为自己的钢劲炼体成绩沾沾自喜的时候,秦天毅在用他的破烂鼎炉淬炼自己的肉身。打人就打脸,踩人就踩蛋……且看破烂鼎炉,成就巅峰魔帝。【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降萌妻:邪王孽宠

    天降萌妻:邪王孽宠

    本已是一缕幽魂的她,上天又给了她一次机会,让她重生成为了艾家大小姐。他一国君王,冷酷无情,专制霸道,唯我独尊,视女人为玩物,他的心,任何人都要不起。本没有任何交际的他们,却因一场指腹为婚的闹剧,展开了一场你追我逃的戏码。美人哪里逃?“哼,想抓住她,门都没有,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真是太幸福了,本小姐要包养好多好多的美男,赚好多好多的银子,你有美女,我有美男,这才公平。”
  • 魔兽世界之心灵契约

    魔兽世界之心灵契约

    记得矢志不渝吗?在亚米萨兰废墟里徘徊的鬼魂王妃,在黑海岸长桥码头痛哭的暗夜精灵。记得至死方休吗?在灵魂高地里痛苦等待的女亡灵,瑟伯切尔那个残破凄凉的墓碑。记得爱与家庭吗?瘟疫之地那个终生和马相伴的孤独老人。记得斯塔文传说吗?那个因得不到所爱而血染密斯特曼托庄园的男人。记得第一次骑着角鹰兽腾空而起,飞越迷雾之海的感觉吗?记得西部荒野海边的落日和银松森林的月光吗?如果你无法忘怀这一切,请到这个故事里面来走一遍,在艾泽拉斯那个一去不复返的纯真年代里怀念我们的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