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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文苑博览

文苑漫步

骑白马的不都是王子

阮直/文

骑白马的不都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就像扛钉耙的也不都是猪八戒一样。那么,能拎一根棍子,前边揻一个弯,在草地上甩一膀子,一抡,就是贵族了?

可眼下,有钱人真的就这么培养自己包括自己的孩子,说从小就让孩子打高尔夫,感受高尔夫的氛围,就会知道贵族的礼仪、礼节、气质、风度了。

如果贵族就是这么培养的,那么新西兰人和我们内蒙古人离贵族就不远了。新西兰人百分之五十生活在牧场上,整个国家就是个天然的高尔夫球场地。牧羊人那个牧杆前边有几个弯儿齿,可以撮起一个小石块,然后甩开膀子一抡,就能把脱离羊群的那只羊打中,高手的准确率是打羊的左后蹄儿就不会打到右后蹄儿。若让这样的牧羊人去打“老鹰球”或“小鸟球”那真是小儿科。绝对不会像我们想成为贵族的人那样,花大把的钱,流一身的汗,浪费那么多的草地,却喂不壮一只羊。

出于好奇,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高尔夫球”的起源,这一看不要紧,我更加敬佩我自己了。俺平民也有“所见略同”的时候。高尔夫这玩意儿在古时是苏格兰牧人在牧羊时闲得无聊而自娱自乐的一种游戏。苏格兰人用一根棍子,将一颗圆石子击入野兔洞中,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有人从中受到启发,发明了高尔夫球运动。这个在苏格兰政府和贵族眼中的“粗俗”运动曾遭受过政府令的禁止。1457年3月,代表苏格兰贵族的王室,还颁布了一项“完全停止并且取缔高尔夫球”的法令。原因是这项消遣性极强的运动,不仅粗俗,而且妨碍了苏格兰年轻人练习“国术”——射箭。后来高尔夫球才逐渐成了平民大众的游戏。随着草场的昂贵,平民逐渐退出了“高尔夫”,于是才被有钱人独享。高尔夫从起源到如今都与“贵族”无关,有关的仅仅是“钱”要多。于是高尔夫便成了身份和“金钱”的象征了。这有点像“美国”人的英语,与传统的英格兰英语比,并不是谁“正宗”谁才更“英语”,而是谁的货币更坚挺,谁的声音才时尚。转移到中国就是今天的港台腔比正宗的国语更有魅力。

贵族不是有钱,贵族有点像我们的姓氏:贵族更不是“烧钱”,贵族是一种生活方式。中国就没有贵族,你就是爱新觉罗的二大爷,你也不是贵族,那是皇族。更何况从1949年起,什么贵族、皇族在大众的眼中都是“狗屁族”,人们都怕沾上臭,如今怎么就有了“逐臭族”呢?

有人想把自己改造成像英国贵族那样有品位,像英国绅士那样有气质的人,这好啊!也简单,但不用像打高尔夫球那样大的投入,老夫可奉献一招,把你的小轿车卖掉,为贫困山区的穷孩子们盖一座希望小学,你就有了一点“同情心”、“博爱情”。你不随地吐痰,见了乞丐舍出毛把钱,看见弱者遭遇不公时,能仗义执言,遇见歹徒以强凌弱时,能挺身而出,你就有了点绅士风度。这是第一步,你做得到吗?

否则,你高尔夫球打得再好,往大了说,不也就是个“职业”球手吗?弄个“大满贯”之类的高帽子戴,顶多是一个著名球手,还不是贵族。世界上许多著名的高尔夫球手是黑人,他们的先人出身恰恰是奴隶。

我是不相信打高尔夫就能打出贵族气质的,就像我从不相信骑白马的小子都是王子一样。

如果我中了大奖……

飞儿/文

鲸鱼:如果我中了大奖,就赶紧用最先进的技术减肥,争取减出标准的三围来!

熊:如果我中了大奖,就去大饭店点一盘“红烧人掌”吃!

老鼠:如果我中了大奖,就找两只漂亮的女猫给我当“三陪”!

狮子:如果我中了大奖,我就开演唱会出专辑,早就有人说我长得像摇滚歌手!

乌龟:如果我中了大奖,我就买份养老保险,从60岁开始领养老金咱还可以领几千年,太合算了!

熊猫:如果我中了大奖,我就去医院整容,先治好我的黑眼圈,然后去照张彩色照片!

骆驼:如果我中了大奖,我先把驼背治好,再在沙漠里安几个水龙头。

猫头鹰:如果我中了大奖,就和猫还有鹰去做DNA鉴定,看他们还敢不承认是我的亲生父母!

蜜蜂:如果我中了大奖,就去买套别墅自己住,搬出现在的集体宿舍!

斑马:如果我中了大奖,马上就整掉身上的文身,省得别人再说我是不良少年!

烟的味道

心弦/文

抽烟多年,他始终没戒。她讨厌烟味儿,他只好背着她偷偷地抽。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不知道,忍耐不下时,就会发些牢骚。记得刚认识他时,他抽烟就抽得很凶了。闲来没事,会夹根烟在食指和中指之间。通宵赶报告时更不用说,简直像参加了什么抽烟比赛。她常因他的烟,而咳得撕心裂肺。在一起之后,他才稍微收敛了一些。遇到朋友聚会时,他总会半途离席,鬼鬼祟祟借故到洗手间去抽烟。

一个秋高气爽、满月高挂的夜晚,两人本来应该好好享受这浪漫的时刻,正当她靠在他怀里的时候,她忽然不说话了。“怎么那么安静了?”他低头望着她沉默的脸庞。“你刚才抽烟了?”“……哦。”他迟疑地回答了她。结果她立刻推开他,独自到旁边坐着。“一根而已……我没骗你。”他苦苦哀求。“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把烟戒了吗?”她生气,又失望。“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是为你好啊,你到底知道不知道?”

他们的恋爱三周年纪念,约好到海边庆祝。她忽然伸手一摸,发现车座底下有包烟。她没有生气,似乎已习惯了烟的存在,只是嘟起嘴,把烟给没收了。他害怕她会大发雷霆,会坏了当天的气氛,于是整个晚上都对她百依百顺,万般讨好。直到送她回家时,她竟把烟还给了他。“答应我,抽完了里头的最后三根,就不抽了吧。”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

她知道,戒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是眼看他并没有下决心的样子,她想尽所有的办法,来帮他戒烟。戒烟糖、戒烟药都买了,却还是没有起色。

“不如我去学抽烟,然后戒烟,再教你戒烟,好不好?”“别傻,哪有人这样啊?”他敲了她的脑袋一下。“或许真会有用呢?”她像决定了下来。“你都不会抽烟,干吗逼自己做不愿做的事呢?”“那你怎样才能戒烟成功啊?”她担忧着。“我已经尽力了。”他摸摸她的头说。“我不想失去你……”她哭了起来。

到市中心逛街时,看见一部拍大头贴的机器。她硬拖着他跑到机器前,投下硬币拍了两张。接着贴在他的钱包里。“要抽烟时,请看看照片里的我。”

挣扎了许久,他厌倦了戒烟的问题总围绕在他们的身边。终于,提出了分手。他们在电话旁安静地掉了一夜的眼泪,结束了这段感情。

分手后,她过得特别轻松,但却感觉少了什么。有人在身边抽烟,传来的烟草味,她想起了他。她想念他身上的烟草味,想念她靠在他怀里的味道,那是烟草味。想念他千方百计想掩饰的味道,那是烟草味。烟草味,就是属他的味道。

她开始了第一根烟。想他的感觉特别强烈。她将第二根呼出的烟雾,弥漫整个房间。就连被单,也好像变成她曾讨厌的他的被单。闻着四溢的烟草味,她才安然入睡。

日复一日,她离不开烟了。是抽烟上了瘾,抑或眷恋上了瘾,一切已不那么清楚。她只知道抽烟。

一年后,他们偶遇在街头。如失散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来到海边叙旧起来。她变得憔悴了,他看了有些心疼,这都是因为他。

她点起一根烟。“你抽烟?”他惊讶地看着她。“嗯。要吗?”她深深吸了一口,再递了包烟给他。“不,我戒了。”“哦?什么时候戒的?”她惊讶他竟办到了。“半年前。为一个我爱的人。”她没有回应,指间的烟在颤抖。多年来的感情,一直都希望他能戒烟,分手后竟不敌他半年前遇到的那个人。她觉得自己是彻底的失败。于是,默默地抽完剩下的烟。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一年前。为一个我爱的人。”“那……你是想帮他戒烟吗?”他以为有人代替了他的位置。“不,是我眷恋他的味道。”是自己吗?一年前他们刚分手。他在揣测。他打开皮包,给她看里头退色的大头贴。“这是我为她戒烟的人。因为我想回到她的身边。我戒烟了。现在让我来教你戒烟,好吗?”

她看着他,眼泪从眼角,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天籁

冯骥才/文

你仰头、仰头,耳朵像一对空空的盅儿,去承接由高无穷尽的天空滑下来的声音。然而,你什么也听不到。人的耳朵不是聆听天体而是听取俗世的,所以人们说茫茫宇宙,寥廓无声。

这宇宙天体,如此浩瀚,如此和谐,如此宁静,如此透明,如此神奇。它一定有一种美妙奇异、胜过一切人间音乐的天籁。你怎样才能听到它,你乞灵于谁?

你仰着头,屏住气,依然什么也没听到,却感受了高悬头顶的天体的博大与空灵。在这浩无际涯、通体透彻的空间里,任何一块云彩都似乎离你很近,而它们距离宇宙的深处却极远极远;天体中从来没有阴影,云彩的影子全在大地山川上缓缓行走,而真正的博大不都是这样无藏于任何阴暗的吗?

当乌云汇集,你的目光从那尚未闭合的云洞穿过,极力望去,一束阳光恰好由那里直射下来,和你的目光金灿灿地相撞,你是否听到一种这激动人心的灿烂的金属般的声响?当然,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还有那涌动的浓雾,不安的流光,行走的星球和日全食的太阳,为什么全是毫无声息?而尘世间那些爬行的蝼蚁、翕动的鼻翼、轻微摩擦纸面的笔尖为什么都清晰作响?如果你不甘心自己耳朵的愚蒙,就去听取天上那些云彩——

它们,被风撕开该有一种声音,彼此相融该有另一种声音,被阳光点燃难道没有一种声音?还有那风狂雨骤后漫天舒卷的云,个个拥着雪白的被子,你能听到这些云彩舒畅的鼾声吗?

噢,你听到了!闪电刺入乌云的腹内,你终于听到天公的暴怒;你还说空中的风一定是天体的呼吸,否则为什么时而宁静柔和时而猛烈迅疾?细密的小雨为了教你听见它的声音,每一滴都把一片叶子作为碧绿的小鼓,你已经神会到雨声是一种天意!可到头来蒙昧的仍旧是你!只要人听到的、听懂的,全不是天体之声。

辽阔浩荡的天体,空空洞洞,了无内容,哪来的肃穆与庄严?但在它的笼罩之下,世间最大的阴谋也不过是瞬息即逝的浮尘。人类由于站在地上,才觉得地大而天小;如果飞上太空,地球不过是宇宙中一粒微小的物质。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独特的声音。它们在宇宙间偶然相遇,在相对时悄然顾盼,在独处中默默退想,它们用怎样的语言来相互表达?多么奇异的天体!没有边际,没有中心,没有位置,没有内和外,没有苦与乐,没有生和死,没有昼与夜,没有时间的含义,没有空间的计量,不管用多巨大的光年数字,也无法计算它的恢弘……想想看,这天体运行中的旋律该是何等壮美与神奇?

你更加焦渴地仰着头——

不,不是你,是约瑟夫—施特劳斯。他一直张着双耳,倾听来自宇宙天体深处的声音,并把这声音描述下来。尽管这声音并非真实的天籁,只不过是他的想象,却叫我们深深地为之感动。从这清明空远的声响里,我们终于悟到了天体之声最神圣、最迷人的主题:永恒!

永恒,一个所有地球生命的终极追求,所有艺术生命苦苦攀援的极顶;它又是无法企及的悲剧性的生命境界。从蛮荒时代到文明社会,人类一直心怀渴望,举首向天,祈盼神示以永恒。面对天体,我们何其渺小;面对永恒,我们又何其短暂!尽管如是,地球人类依旧努力不弃,去理解永恒和走进永恒。我们无法达到的是永恒,我们永远追求的也是永恒。

听到了永恒之声,便是听到了天籁。

阿西莫夫的故事

赵翔/文

阿西莫夫是美籍俄国人,世界著名的科普作家。他曾经讲过这样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阿西莫夫从小就很聪明,年轻时多次参加“智商测试”,得分总在160左右,属“天赋极高”之人。有一次,他遇到一位汽车修理工,是他的老熟人。

修理工对阿西莫夫说:“嗨,博士,我来考考你的智力。出一道思考题,看你能不能回答正确。”阿西莫夫点头同意。修理工便开始说题:“有一位聋哑人,想买几根钉子,就来到五金商店。对售货员做了这样一个手势:左手食指立在柜台上,右手握拳做出敲击的样子。售货员见状,先给他拿来一把锤子。聋哑人摇摇头。于是售货员就明白了,他想买的是钉子。”

“聋哑人买好钉子。刚走出商店。接着进来一位盲人。这位盲人想买一把剪刀,请问:盲人将会怎样做?”

阿西莫夫顺口答道:“盲人肯定会这样——”他伸出食指和中指,做出剪刀的形状。

听了阿西莫夫的回答,汽车修理工开心地笑起来:“哈哈,答错了吧!盲人想买剪刀。只需要开口说‘我买剪刀’就行了,他干吗要做手势呀?”

阿西莫夫只得承认自己的回答很愚蠢。而那位修理工在考问他之前就认定他肯定要答错,因为阿西莫夫“所受的教育太多了,不可能很聪明”。

由此看来,影响创意思维素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我们平时经常强调教育对创意的意义,其实,除了教育之外,还有不少别的因素值得我们探讨。分数的高低并不是决定智力的一切,当然更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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