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年间,陕西闹灾,本只是小小旱情,不足道,庄稼减产,禽畜消瘦,陕民温饱尚可。然,自古就有那别有用心之人,唯恐天下不乱,散布谣言,借乱生事,借势发财,借财拢人心。
初时,粮食不足,家家勒腰,节年倒是可以如常,牛羊照旧。到端午,大户王绅平,决定将自己家的粮食散一些给乡人,以保证今年的耕地可以雇到壮丁,乡丁饱食方可有力,借端午好时机,说了一通悲天悯人的话,分了千担粮食,全乡同乐,热火朝天的干了一年,该乡富庶如旧。
邻乡,大户曾富,照旧收租,颗粒不减,乡民大受饥饿之苦,腹不饱,手无力,该乡次年仍是低产,曾富收罢租粮,乡民仅余果腹之粮,乡勇罗柒,心有不满,故四散谣言,说是曾富于田地之中作祟,其实粮食实产颇多,乃是曾富暗中使人偷粮。乡民本就心烦,听此话语,哪个还理他真假?遂集结成团,拿了锄头镰刀,便冲进曾富宅中,罗柒首当其冲,杀了曾富,开了粮仓。
罗柒尝了甜头,得了这许多的粮食,招募了许多乡勇壮汉,成了一伙土匪,朝廷又派了兵过来镇压,罗柒仗着人多,居然几次都胜了朝廷,从此全陕众多壮丁过来投靠,犯了事没处去的,手脚痒闲不住的,心术不正的,胸有愤恨的。一应乌合之众,聚在了一起。最初只是与官斗,专抢官家的,粮也要,刀也要,甚至还降了些官兵当土匪。
久了,官家只派兵,不运粮,改了粮食物资的运送线路。罗柒一伙土匪,只吃不做,很快就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动起了大户的主意,先是抢了王绅平,后祸乱整个陕西。如此只是抢,安能有长久之方?最后便是所有人,凡是有粮的家都被抢,无粮的只要过来就可以投靠,当土匪。
眼见匪乱成祸,陕西民众水深火热,朝上
“张经,令你领了十万军士,灭了这伙匪徒。”
“皇上,这伙匪徒之中,颇有些被逼无奈的人,也有许多老弱妇孺,怎可一应杀光?”
“张经,休要啰嗦,这伙匪患,已是无药可救,此种不除,代代皆是祸患,岂可留他?我已在陕西布了告示,凡是良民理应离去,若是留着的就都是匪人,你只管杀便是。”
“多有乡民不识得字的,妇孺走的不快的,如此我岂不滥杀无辜?”
“勿要多言!奉旨办事!”
张经带了大军,到了陕西,不论匪是非匪,拿刀的杀,没刀的抓,一月满,杀了土匪不计其数,抓了两万妇人,七千男丁,数百婴孩,缴获粮食不足千担。暗暗叹道,若是晚了一点,这伙匪徒估计是要造反了,这点粮食怎么够用?自己州县的抢了,就去其他州县,如此岂是长久之计?这些匪人当诛!
张经立于人前,
“杀过人的,痛快点,出来偿命。”
也有血气方刚的男丁,上前受死的,本就是些被逼的人,如今有了机会悔过,也不怕死了。
“男丁如有要随军的,可入我部,我不杀你,但若有二心,我必手执刑刀,亲剐之。妇人若有兵卒要娶为妻,纳作妾的,便随了他们,孩童有要认领作家童的,可以领去。剩下的,一应往四方驱散,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妇人之中便有钱柳旭!
林妙锋猛地醒来,环顾四下,周身皆是漆黑,身无着力之处,宛如漂浮在空中,细细寻过,方才在腰间寻到一条丝带,散着淡淡的清香。顺着丝带看去,上方的树上坐着一个女人,看着如此神伤,眼盯着某处,面无表情,呆呆地坐着,不知在想什么。
“有时候我真的没法理解古代人,穿了裤子还要穿裙子,不热吗?感觉就是不怕热,也会束手束脚的。”
“你醒了?古代也只有汉族是此等装束,异族的服饰各不相同。怎么样,刚刚你有没有忆起前身?”
“我不是张经!他是他,我是我,纵使我林妙锋是他张经的转世,我也不是他,我们生存的年代不同,际遇不同,一切都不一样。纵使我有了他所有的记忆,我也不是他,对同样的事,我做出的反应跟他也不会一样!我更没有必要顺着他的脚步走下去,那个时代的善,也许是这个时代的恶。”
“哼,我也没打算叫你变成张大人,他是无可替代的。不过涅缘让我告诉你,你多世之前,与天上的仙神有些交集,他说若是你能正常学法修炼,不用许久变会有突破,若是自己成了仙,那么那个佳就算是行尸走肉,自然也能救回。另外天界的因缘也该有个了断。”
“这个和尚可就说错了,我不是什么神仙转世,我是灵山灵气所化,借了凡胎,成了肉身,而且我也正在学诸天术法。”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仙人投胎?你又到底修的什么法,就是你这奇术异法,使得很多人都盯着你,尤其是昆仑。”
“这事很难说清楚,如果你有时间,我可以慢慢告诉你。”
“我活了几百年的人,最有的就是时间。”
“好,带我去平潭。”
“去那里做什么?“
“去找另一个我。”
“另一个你?”
“对,你们都看出来,我有魄无魂。我的三魂在平潭龙气之中,曾有高人告诉我,我乃是灵山灵气借了凡胎,故灵识可以与肉体分离而不死,但需有奇宝护体,否则七魄易散,恰巧我又有这样的宝物,于是高人将我一分为二,三魂随他修法,七魄带着肉身过常人的生活。”
“是什么宝物?为什么我没看到呢?”
“我毕竟分出去了三魂,记忆不完整,到平潭寻回了三魂再作计较吧。”
钱柳旭牵起妙锋的手,两边的风景事物飞速退去,钱柳旭的急行之术确实厉害,没过多久就到了平潭。
顺着平潭大桥,进平潭县,找到那座山,上到山顶。找到一处地势极其平坦的空地,妙锋俯下身,趴在地上,用手摸着什么,突然在一处突起的地方停了下来。
“能把这块碑,清理出来么?”
“啪!”
一道红雷击下,直接打出了一个坑,坑底是一块平地,铺着许多青石板,坑的正中间立着一块无字碑。
“好了!”
妙锋用力推到这块碑,这块碑并没有嵌在地上铺的青石板中,只是摆在这上面。石碑底部正好盖着一个槽,槽里放着一条鞭子,妙锋拿起,又让钱柳旭把这正中的石板掀了,往下挖坑,直到挖到那口大鼎方才住手。钱柳旭这狐媚人精,左右手交替翻覆,便是的红雷、紫雷道道降落,每一道都击起一尺多的土方,双手翻覆间,转头向妙锋,嘴角微扬
“你可知这修习术法,有两个最是重要,一是要强,强则克弱,另一个则是收放自如,光强而不知收放之方,就好似杀牛用牛刀,杀鸡亦用牛刀,费力的紧,尤其是与人赌斗,气力大小,气长气短都无比重要,气大的若遇上气长的,若三招内不能克敌,就已经输了三成,若是百招内还不能克敌,其力短,彼力长,败已成局矣。”
“在你那个时代,女人也许能活下去,就是极好的了,但如今,却不是这样了。你活着,还要活得好,活得自在,张经把你赐给兵卒这件事放在现在,根本就是把人从一个火海丢到另一个苦难中去,你本来是土匪成员,活的自在,后来当了别人的小妾,地位卑贱,行动受限,话也不能随便说,简直没有人权。可是就这样,你还感激张经的恩情,几百年的感激下来,我真的没法理解你们那代人。”
“这要在几百年前,光是这么想就是大罪,那时人讲究礼,见了面,必须唱喏,不然便是无礼,要被人看不起的,尤其那些文人秀才,打躬作揖,俯仰深浅,一丝都马虎不得。都似今人这般,哈哈便是打招呼,天下早乱了。”
“也对,时代不同,什么都不一样,可是你这么几十年,几百年的感恩下来,未免执着?”
“恩就是恩,如何报都不为过。十年报不了,就百年来报,百年报不来,就等千年!当年闺阁中的女人都是这般,喜欢了便是天长地久,生死相随,可惜我沦为一介娼妓,不配与大人同去,马马虎虎随便活着,直到你出现,我不管什么,就当你是他,你有难时,我挡上一挡,你死了我送上一送,以了我心愿。”
沉默半响,妙锋继续道
“心愿了了之后呢?何去何从?”
“去死。”
“不说就不说嘛,干嘛凶我?”
“我是说心愿了了,我就去死,活够了,也该死了。”
不知不觉间,大鼎已经露了出来,端的是口好鼎,三足双耳,大腹圆身,鼎身花纹纵横,铜锈斑斑,古朴大气。林妙锋,挥起手中的鞭子,大力抽在鼎身上。
“当”的一声响,饱满悠扬,长长久久。鼎升起一阵迷烟,散诸丈许见方,迷烟袅袅,刚刚没过膝盖。须臾,响声渐渐转低,迷烟内收,妙锋和钱柳旭随着迷烟飘入鼎内,鼎内自有一番洞天。初时暗,然飘飘不停歇,继而能见混沌一片,到停下,但见此处分明是一片世外桃源。
日头高高,百花十树,瑞气莹莹,如画般美妙,可惜只此一处,方圆不足一里,目可穷之,正中端坐着两个人,一个面上乌云笼罩,看不清模样,另一个奇瘦无比,却与妙锋有三分相似。
钱柳絮上前,云袖一拂,清风顿起,化混沌,消乌云,那人面上没了笼罩,丑像毕露,脸已无肉,皮也只余二二三三,没有眼皮的眼窝里两个带蛆的眼球。
“为什么就非要见我真容?”
“没什么,就是不喜你这故弄玄虚。”
“可吓着你?”
“破了功法,散了功力,真身腐化有甚可怕的?”
“原来也是修法之人。徒弟,我与你嘱咐过的,不得带人进来,怎么忘了?”
“我也是最近几天才记起三魂还在这里,七年前到底如何,我记不清了。”
“毕竟三魂不带在身上,纵使灵山所化,亦逃不过万象诸法。你这三魂在百日前已经功成,我毕生所学所悟已尽数传你,不过,与早先所说有些出入。本以为,等你功成,凭我的功力帮你三魂归肉身,可惜,七年间,我执念已毁,又有这九鼎阵法噬我功力,我已是无力回天。十年蜉蝣,百年葫芦,千年龟蛋,万年蟠桃,得其一,服用后,三魂自归。当然若有高人,愿散百年精纯功力,助你还魂亦可。”
言毕,看了看钱柳旭。钱柳旭立即双手,掌心相对,顿时左手红雷,右手紫雷,相会一处,化作纯白亮光,凝而不散,继而生核,如脂如玉。端坐在地的奇瘦男子,起身拍开钱柳旭相对的双手,
“我不知道你想什么,也不知道这七年,外面发生了什么,但是至少现在,你还不可以散去功法,我就是三魂归体,也不过有区区七年的功力,算不上什么,到时如若有难,还需你鼎力相助。”
这个奇瘦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林妙锋的三魂之体,七年前,林妙锋还是个重度营养不良的人,故那时分出来的魂,也是瘦的一塌糊涂。钱柳旭遂放下双手,妙锋与三魂之体在如此近的距离,两个同时念道
“以奉九天玄煞勒令三魂归位,大悲天龙法相法身!”
先是两边红光俱起,而后肉身那边红光更盛,凝聚成脂,如血一般,另一边魂身则是红光逸散,渐渐透明,不过终究没有彻底散去,持续不过区区三分钟。三分钟过后,两边各自复了原样,没能合二为一。良久,肉身说道
“走吧,我们在这里也没什么好留的。”
“随你。”
“我这阵法顶多再有一年,你诺不能在一年之内,寻到合二为一的方法,我保不了你的魂身,届时会怎样我也不知。那女人,还烦你多多照顾我这徒弟。”
言毕,妙锋朝一个方向走了,钱柳旭后脚也跟着,出了这方小天地,又在混沌中走了许久,出来时竟是在一片沙滩之上。钱柳旭与林妙锋就这么在沙滩上坐下,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前事。
八年前,有一次林妙锋在妙峰山上四下闲晃,晃到一座和尚墓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对话。
“他娘的,都说福州自古富庶,怎么搞的,半个像样的斗都没有。”
“你他妈小说看多了吗?贼就是贼,什么年代了,还见不得光么?中国人笑贫不笑娼,你不懂啊?能他妈弄到钱不就行了。斗你老妈啊,斗!”
“可是这怎么说也是技术活。”
“技术活怎么了?雅贼不是贼吗?反正都是盗,没人发现就什么都行。”
“那发现了呢?”
“******妈,我干嘛要带你出来?闭嘴,干活!”
原来是两个盗墓的,不过真没想到居然跑这里来盗,这里能有什么呢?恐怕他们要空手而回了。当年妙锋涉世未深,也不懂得怕,自然是要看热闹的,往草堆里一钻,没一会儿就出现在了和尚墓的墓程上。
“小鬼,你是干嘛的?”
“不要问我,总之你们偷你们的,我看个热闹,你们要偷到了好东西,我开开眼就好,也不拿你。”
“你是这附近的?”
“是”
“鸡排,你怎么看?”
“看什么看,我又不是元芳。他看他的,我们干我们的,跟人家无冤无仇的,还想杀了他?说出去,就这破墓,能定什么罪?难道还******破坏文物?只要这小鬼不影响我们,看看又怎样?”
“我也是这意思。”
“你闭嘴,干活!小弟,你自己看着,无趣的话就走。”
另一个人听完,马上从边上的袋子里拿出些工具。镐子、铲不在话下,铁锹,大锤,该带的都有。这家伙长得很壮,全身的肌肉,成条块状,一束一束的,虎背熊腰,那胳膊能有寻常人大腿粗,穿着一身迷彩,看着很像当兵的。脸上没什么特征,就是那头特别光,可以媲美千瓦电灯。他边拿工具边说:
“鸡排啊,我当初受不了部队的苦,逃兵出来,以为可以作个普通人的,没想到现在要干这个,唉!我这从部队顺出来的家伙可都是顶好的,真没想到第一次就用在这破墓上了。盗墓就盗墓,居然******连座像样的都没有。”
“闭嘴!你个大猩猩,当初怎么没被山洪冲走,还被部队报了失踪人口,他妈现在什么活都干不了,再不偷它一票,喝西北风啊?”
这家伙很瘦,很瘦,可能连皮包骨都称不上,大概就是一堆骨头吧,个头也不高。不过这家伙的双目非常有神,几乎可以射出光来。
“你说这整台墓都是石头做的,怎么打盗洞啊?”
大猩猩问排骨
“打你老妈,这种小规格的墓,打什么盗洞?撬开石头,直接进去不就完了?”
“我这第一次,很怕,会不会招鬼?要不要弄点什么符啊,仪式啊”
“啪”
鸡排一巴掌扇在大猩猩脸上,这动作很滑稽,就像一只轻飘飘的鸡爪,抖在了坚硬的磐石上。但是响的出奇。
“现在怕死了?当初干嘛逃兵?好好当兵不就什么都有了?”
“我真有点后悔了。”
“嗵!”
鸡排一脚揣在了这大猩猩的屁股上,真不知这大猩猩是怎么练的,连屁股都这么硬。鸡排在一边抖着脚。可大猩猩就跟没事一样
“算了,来都来了,干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