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宝回到住处,躺在床上开始深思。
既然已经猜到了叶锋必定会来报复,那么,什么办法才能保命呢?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叶锋是黄牛镇三大家族里的少爷,身边一直又跟着一群狗腿子,而且还觉醒了巫灵,一百个普通人一起上也不是他的个儿。
思来想去,胡大宝觉得报仇的唯一办法,还是操起老本行,发挥他无敌狗仔队的本事,抓住叶锋那小子的把柄,然后写进《黄牛镇风情录》里,搞臭他的名声,让他身败名裂。
叶家这种大家族向来家规森严,对家族名声的重视高过一切,若是叶锋做了什么有辱家风的龌龊事,搞得人尽皆知的话,肯定会惹怒家族长辈,这样一来,叶锋就基本上算是毁了。
正所谓落地的凤凰不如鸡,站得越高,摔的越惨。若是叶锋被家族抛弃,这种曾经高高在上的大少爷不知得罪过多少人,失去家族的保护伞,他的各路仇家分分钟就能灭了他。
想到这儿,胡大宝仿佛已经看见了叶锋被仇家挑断手筋脚筋,流落街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落魄样子,忍不住痛快地笑出声来。
既然想好了,那就得办,不然就成了精神胜利法了。胡大宝当下就在校园里找了一个路人,旁敲侧击地问出了叶锋住处所在。
叶锋比胡大宝高两级,现在已经是宝清学院三年级的学生,由于他身出名门,所以他的住所是是被称作“贵族区”的北苑,平日里有那些家族子弟的狗腿子把守着大门,普通学生根本进不去。
然而这些当然难不倒前世是狗仔队出身的胡大宝,前世的时候,那些二十四小时无盲点监控的贵族小区他都没少混进去过,现在不过是区区几个狗腿子而已,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顺利进入了北苑。
在北苑内,胡大宝找到了叶锋的住所,但是门却锁着,里面空无一人,显然叶锋还没有回来。
胡大宝不急不躁,发挥了作为一个狗仔的优秀职业素养,找了一个角落隐蔽起来,开始了蹲守。
蹲守,狗仔队行话也叫“蹲坑”。胡大宝的前世曾经为了抓一个明星出轨的证据,独自一人蹲在他家门口守了足足三个月,吃喝拉撒全在车上,等到最后他拍下照片拿到娱乐版头条的时候,他全身上下恶臭难闻,简直就像是从神农架跑出来的野人。
所以说,不管做什么,想要做出成绩,都得拼,就算是不入流的狗仔队也是如此。
胡大宝深深地明白这个道理,因而这次蹲守也是有备而来,他身上带了半个月的干粮,打算就在这里风餐露宿,不抓到叶锋的把柄誓不罢休。
到了晚上,叶锋终于回来了,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在一众随从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进了住所,然后就没了动静。
这显然不是胡大宝想看到的结果,但是多年狗仔队生涯让他养成了超乎常人的耐心。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
胡大宝每天风餐露宿,饿了就吃点干粮,渴了就偷偷去井里舀一瓢水喝,他的身上被蚊虫咬的体无完肤,整个脸都肿了,但是双眸的眼神依旧十分坚定,没有一丝放弃的表情。
看到他的眼神就会知道,被胡大宝盯上的人,是注定要倒霉的,他就像是一条疯狗,一旦被他咬住,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他都不会松口。
果然,在第四天的晚上,胡大宝终于等到了他想要的猛料。
这天晚上子时,叶锋照例醉醺醺的回来,可是怀里却多了一个娇笑的女人。
“哎呦,锋哥,你轻点,捏疼人家了。”女人娇声浪啼,毫不掩饰地发嗲。
叶锋一手搂着女人的腰,另一只手放肆地在女人身上攻城略地,女人欲拒还迎的姿态让他更加亢奋。
“你这骚浪蹄子,天天勾引我,不就是为了今天么?这就嫌疼啦,等会儿有你哭的时候。”
叶锋说着一脚踹开住所的门,把怀中的女人拦腰抱起,扔在床上。
女人吃痛地“哎呦”了一声,媚眼如丝,声音酥媚入骨:“爷,你也太不怜香惜玉了,不过奴家就是喜欢你这样的硬气汉子,来吧,今晚别把我当人,弄死我吧!”
叶锋已早已按捺不住,疯狂地扑了上去,压在女人身上,像野兽一样一边撕扯着女人的衣服,一边喘着粗气:
“真是个****,你不是已经和叶明那小子有了婚约了么?难道他……哈哈哈哈!”
“哎呦,你讨厌!”女人娇嗔着拍打着叶锋的胸口:“这等良辰美景,提那个废物做什么?他若是能喂饱我,我怎么会……啊,爷,你轻点……”
各种********,粗暴的撞击声,阴柔的呻吟声,混合在一起传入了胡大宝的耳中,然而胡大宝却似柳下惠一般坐怀不乱,一边凝神屏息地观察着室内的情况,一边用笔在本子上详细地记录着。
对于有着前世资深狗仔生涯的胡大宝来说,这种香艳场面已是司空见惯,他对此早已水火不侵,他在意的是要记录下详细的细节,要知道在这个世界是没有相机的,他们行内有句话,写十万字的文字报道,都不如一张相片有说服力,可是如今没有相机,若是想让人们相信,就只能在细节上下功夫。
片刻之后,室内便渐渐地安静下来,接着便传来了叶锋的呼噜声。
“看样子这位叶大少也不怎么样嘛,时间太短了。”胡大宝忍不住在心中吐了个槽。
胡大宝记下了时间,随后停笔,开始整理思路。
他记得,那日和叶锋初遇时,他身边的一个绿衣女子是他的未婚妻,胡大宝对那位绿衣女子的身形相貌依稀有些印象,而刚刚那位女子,显然不是她。
所以说,叶锋是在背着未婚妻乱搞,而且更劲爆的是,他们刚才的对话中还提到了那个女人的身份,她是叶明的未婚妻。
“叶锋,叶明,看来都是叶家子弟。”胡大宝满意地合上本子,“果然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可真是一则大大的猛料。”
胡大宝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北苑,返回自己的住所,连着守了四天,他的身体不可能不累,此时的他只想好好睡一觉。
北苑是“贵族区”,胡大宝的住所是在被称为“贫民窟”的南苑,然而当他刚刚踏进南苑大门,就被一个黑影拦住了去路。
“胡大宝,你终于出现了,老子等你等的好苦啊。”
胡大宝猛地一惊,心中暗叫不好,听这人的口气就知道是来寻仇的,当下也不犹豫,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可是他刚刚一回头,一柄明晃晃的的尖刀,就抵在了他的脖颈前。
胡大宝吓的浑身一抖,他意识到这次遇到的是个厉害角色。
“这位好汉,冤有头债有主,都是道上混的,我胡大宝今天栽在你手里无话可说,可是你得让我死个明白。你是谁,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
危急关头,胡大宝当然不肯引颈就戮,装出一副黑道老大不怕死的样子,想要唬住对方。
那人冷笑一声:“哼,反正你就是要死的人了,爷也不怕告诉你,爷大名叶明,是叶家支族的子弟,不过我和你却是没什么过节,你得罪的是叶家大少爷叶锋,我只是奉命行事罢了。”
“你是叶明?”胡大宝听到那人的名字,顿时心中大喜,真是天不亡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