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最有效的催熟剂。
心里有秘密的孩子,从来就没有年轻过。
这不是一个新欢代替旧爱的故事,是一段新的人生取代了一段旧的人生的故事。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1.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2.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