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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爱好篇(6)

第一封家书很简单,“爸爸妈妈好,儿子很想你们。”爷爷把这封信给我父母后,父母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把这封信保存着。呵呵,假如哪一天我成了名人,这倒是很珍贵的个人资料。30年后,我在贵阳工作,有一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专家说,要经常写信给孩子,尤其是你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于是在一个下班的深夜写信给4岁的女儿茶茶。我在信中说,爸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给爷爷奶奶写信了,所以你既然读书了,就好好念,爸爸也希望早日看到你写给爸爸的信。结果母亲读了我的信,忍不住哭了起来,她可能是想起了30年前的往事,或者是想念在远方的儿子了。吓坏了的茶茶立马打电话告诉妈妈:爸爸写的什么,把奶奶都写哭了。我听了自然酸楚,不过过了一阵子,女儿画了一幅画寄给我,还是十分欣慰,这也许是她人生的第一封家书吧。

我的第一封情书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卡片上。初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女孩。找了很多整条烟的包装盒,做了十几页的贺卡,贺卡上画了各种图画,并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爱。

最煽情的书信是想为爱人写99封情书,上海作家赵鑫珊有本书叫做《99封未发出的情书》,书中全是他年轻时写给心爱的爱恋对象以及妻子的情书。不过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好多个,可谓是情感书信的结集。我不同,当年追求妻时就下定决心,这99封情书只为菲写。曾经有一个梦想,每天深夜,给心爱的妻写一封信,直到她年华渐老,在落满金黄树叶的小林里给她读这些信,让她怀念过去的丝丝年华,和一个人对她的爱恋……

后来写到33封,菲就成了我的妻,所以剩下的66封搁浅了,因此老是被妻讨伐。

当然,我写信最多的,却是一个男人,这就是我姨娘的儿子——比我小仅仅四个月的老表子。我们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属于蝙蝠类的,跑到鸟群里,鸟把我们当兽,跑到兽窝里,兽又把我们当成鸟。于是乎,只有自己跟自己玩了。我们两个男人从10岁时开始通信,一直到现在还写信,20多年积累超过千封。我和他最长的书信都高达70~80页。也许,你不能了解,但是年轻的时候,是多么需要这么一个信友,谈理想,谈人生。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他住在瓜洲,我住在邵伯,每年寒暑假都是“串联”的,我们是互相看着对方长大的。然而我们基本上是头两天好得抱着睡觉,后几天就把对方殴得血淋淋的。我们矛盾的激化在于小学毕业时,我和他去上海舅舅家,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开始翻脸,我们一大家子到公园玩,我拒绝跟他合影。后来,我听说,我这样做,很伤我姨娘的心,当天晚上,她甚至一人躲在阁楼上哭。然而姨娘就像我的第二个母亲,她是那么的宽容,第二天还把我带到外滩那边买了一斤牛肉干。当年所有的东西都是真材实料,那个味道,真是呱呱地好吃啊,一辈子难忘。

老表子的妈妈我的姨娘是个上海闺秀,19岁时,为了保全家中长子大舅免受上山下乡之苦,只身来到黑龙江当知青,认识我后来的姨父,再到上海结婚。我的姨父,也是为了爱情,离开黑龙江,否则以他当时的级别,现在估计起码是师级干部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姨娘姨父对我那亲爱的老表子是充满期待的,可是我老表子上完小学后,就开始“不务正业”了。和《最后的和弦》中的项峰一样,人家读书他画画;人家泡妞他研究香烟;人家打乒乓他到处买磁带。学习自然跟不上,这和姨父的要求自然相去甚远。这个曾经的军人撕的最多的就是当时我那老表子无师自通的画。而我这个小哥哥则一直是他父母眼中的榜样,虽然当年我也是什么坏事都干,可成绩基本上是前一前二的。

然而他和我一样,是个有如此情趣的人。记得在乡下,我教他游泳,他教我画画,当我托人把我们用几十片整条香烟盒共同制作的生日礼物送给那个姑娘时,“媒婆”回来说,小姑娘掉泪了。那是我的第一封情书,也是我和老表子20天躺在屋后的河里构思完成的杰作,他只要稍微不动脑筋,我就把他朝河中间推。

后来,老表子去了上海定居,世俗生活倒不是太如意,身高1.85米的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精神修炼上。10年来,我和老表子在音乐、书籍以及电影这块下的工夫已经到了灭绝师太的地步,而这20多年成长的见证就是手中相互保存的1000多封信。

现在翻翻这些信,和老表子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为什么我们身边好玩的人并不多?有时,你想想,生活中为何那么多无聊的人,其实他们本身缺少方向,我和老表子在信中有一个想法,把自己掌握的这些精华搞点出来输送给那些有点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音乐,还是啤酒,或者是书籍,甚至是电影,只要你看准了其中一项,你这辈子的信仰问题其实就已经解决了。我们有这个能力和野心。

上班后,第一个职业是教师。后来,为了爱情悄悄离开他们。学生得知我离开学校后,还有人写信给我,我也陆续写信鼓励他们。几年后,一个女孩子,在QQ上找到我,希望我能为她写封信,因为她对生活悲观,对爱情失望。一个晚上,信写好后,她看到,很感动,现在也生活得很好。这封信的底稿还在,也给读者共享一下。

你昨天晚上跟我聊天的时候,说希望老师我为你写一篇。今天正好是周末,睡到现在,放点古琴音乐,就提笔写点。其实,虽然我是你们老师,但事实上我和你们年龄相差不大,也就是5岁左右。后来我到扬州,有时跟人喝酒吹牛,就告诉他们,我的第一届学生已经大学毕业时,他们还是有点惊讶的。

就像你和其他学生感谢我一样,其实我同样也感谢你们,我人生最纯的记忆是在那一年——和你们相处的日子。当时的生活真的很简单,上午,两节语文课。中午,和同事去买菜做饭,下午午休备课,然后踢一场黄昏球,去学校澡堂洗澡,晚上和教你们英语的程坤老师喝狮王葡萄酒,酌酒的菜基本是半斤猪头肉。有时候值你们的晚自习,看书或想自己的事情。

我跟你们相处愉快,是因为我为人处事的风格,一大群鲜花烂漫的年轻人,关在一所学校里,除了学习几乎没有其他的。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在课上基本是轻松的,很少说教,有一段时间,每堂课还安排15分钟同你们讲台湾狂人作家李敖先生的种种逸事。你们的周记,我从来是认真批复的,那是你们最直观的心理状态,有时我的批语比你们的文章写得还长。你于我的印象,当时是小小巧巧的,说话不多的。但和其他几个女生一样,是敏感纤细的,可能周记中有这个印象吧。至于你们对我的印象,我也就不知道了。因为,当时我和男生走得比较近。我和他们踢球,打败过很多对手,那个体育老师周健是经常发火的,骂他的学生是笨蛋,专业队打不过业余队。每次忆起当时的场景,我就忍不住坏笑。

你们是我的第一届学生,其实当时自己也算是个孩子。一年中,我基本上没有和你们红过脸,你们很喜欢我的课,无论是幽默还是故事,能够吸引到你们,是我最大的满足。那时,我的眼睛是充满虔诚的。我从来没有主动伤害过你们,也只记得同你们生过一次气。那是因为有几个学生没有背出课文,虽然你们很不喜欢背诵,但那毕竟是要考试的,我有这个责任。有几个没背出来的被我罚抄,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居然没有抄好,我把他揪出去了。然后心里有点委屈,就直接走出了课堂。后来班长梁耀去找我,代表全班向我道歉,但我还是走了,那堂课没上完,我就直接去了扬州。现在想想,自己过于孩子气,缺乏师德。

第二天上课,我并没有妥协的意思。我的课全部按部就班,上课不喊一个你们回答问题,以前课堂气氛是很活跃的。这种课大概上了一个星期,你们很多人在周记里反映语文课没有以前好玩了。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上了10分钟才发现校长坐在后面听课。我记得当时心里非常恼火,我以为是你们喊校长过来听课来压我,心想,别说是校长,教育局长过来,我还那样上,那时的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家伙。那堂课,我勉强喊了四个学生回答问题,我记得你们是惊喜和惶恐的。校长课后拍着我的肩膀说,他们说你的课讲得不错,今天听了确实很好,多努力。后来,我才得知,校长过来不是你们的意思,心就变软了。我觉得挺对不起你们的。以后,我们又恢复了往日的快乐。

因为菲在扬州工作,所以我必须到扬州来。我记得最后一次课好像是自习课,其实我对你们有很多留恋,我边解答你们的问题,边有目的地跟你们讲了些东西。其中,讲了台湾诗人郑愁予的《过客》。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

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

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

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

是个过客……

我说其实我们是互为彼此的过客,人生有太多的相遇和离开。当时的你们还太小,根本不懂得我说的什么,只是感到奇怪,只有一个叫王静的学生突然很惶恐地问我,“老师,你不会要走了吧?”我很惊讶她的敏锐,然而只是笑笑说,“不,我不走!”

下课的时候,我看了你们每人一眼,然后像往常那样转身而去。后来,我就没再出现。我在扬州上班的时候,接到你们好几个学生的电话,说好不容易找到我的号码,说一张合影都没拍,我就这么走了。有几个女生还哭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不过,还是很感动的。

再见你们时,大概是两年后,我在那个熟悉的操场同程坤聊天。你们下课,有一个人在楼上看到了我。然后就听到你们喊,说“那不是高老师吗?”然后下来好多人。我当时感觉很亲切,同你们好几个人聊了聊。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见面……

这些年,你们天各一方,听说最远的在广东、新疆那边。你们在QQ上,也喜欢同我聊些话题。也许,我是在你们最没心理准备的时候离开的,所以你们觉得我是个值得信任和怀念的人吧。你把你的感情故事告诉我,说自己很受伤。有一天晚上,我因为工作忙,聊了几句就去忙了。回来时,看到你的QQ上写着“老师,我去死了!”我当时是吓了一跳的,我没有你的手机号码,还好后来你发来短信说是同事拿你玩的。

感情这个东西,其实,老师也说不清。我曾经说过一句,这个世界上,哪个人的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呢?只是,我们不能因为曾经受到过伤害,就不再相信爱情。回回转转,跌跌折折,要相信终有一个人在秋天的某个深处等着你。所以,即使在老师最困难的时候,我也没想到过死。我那上海的老表子也是这样,主动寻死的人是可悲的。

所以香香同学,我相信你的未来,相信你们这群学生的未来。因为,我也是幸福的。

这封信时隔多年读起来还令人感慨,看看这些信,老表子也已经结婚了,我的学生们大多也结婚成家了。但是,这些我们年轻时期的见证还永远存在。作为男人,我觉得你千万别忘记写信的习惯,家中要准备点信封和邮票。在如今这个快速的电脑时代,相信哪一天收到你的信的人,都会爱你,珍惜你。小小的一封信,往往能见证你最迷人的魅力。

8.摄影:记录生活美的第三只眼

摄影也就是拍照片,不过是用心地拍照片。在如今这个高度发达的科技时代,只要你愿意,你的数码相机甚至手机可以一天拍几百张、几千张照片。不过,就像记日记一样,我们要留下我们精彩的生活瞬间,需要花点心思,做一个有心人,摄影就是我们见证生活的第三只眼。不妨专门建立自己的一个摄影库,分门别类地记录自己以及和己有关的一个个形象瞬间。

有时候想,摄影真是一门神奇的艺术。100多年前,人类世界里没有照片,也没有影像,更谈不上什么电影,以及现在发达的电脑技术。人类的生活,该是多乏味啊。

据说第一张照片拍摄于1825年,是被世人誉为“照片之父”的法国人尼瑟佛尔·尼埃普斯所拍摄的。这张照片拍摄的是一幅雕版油画,照片中一个人牵着一匹马,使用了被称为凹版照相的技术,也就是在一块铜板上涂一层沥青,这块金属板通过曝光产生图像,然后印在一张纸上。这张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照片”已被法国政府宣称为国宝,在法国国家博物馆里曾拍卖到39.2万美元。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摄影对我们这些学生是件很新奇的事。我的第一张照片,是和父母合照的,当时我出生100天。据说,照相机是在连云港工作的叔叔带回来的,村里人个个围着他要拍照片,叔叔忙都忙不过来。一周岁的时候,母亲把我带到镇上吃包子,不晓得什么原因,我那天吃得很多,好像第一次单独吃了一笼包子,肚子鼓鼓的,母亲到照相馆为我拍照纪念。由于吃得太饱,我甚至都坐不稳,还是母亲在背后扶着我拍了一张有点酒囊饭袋的纪念照片。第一张彩照,是一个台湾亲戚拍的,当时我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和同学拍了两张照片。我们在花丛中,身旁是美人蕉,花朵有黄有红,映衬着我们几个小毛头,彩照真是漂亮极了。

初三的时候,我通过杂志邮购了一款尼康相机,价格好像是200多元。于是兴奋地买胶卷拍来拍去的,很有感觉。初三毕业,聚会的时候,我大大地秀了下我的摄影技术。记得几个特别要好的同学一起到邵伯船闸拍毕业留念照,其中自己的初恋还在里面。偷喊她一声,她蓦然回首,来了张一笑百媚生的回眸照,成为经典,一直保存在自己的影集里。

读大学的时候,加入的第一个社团就是摄影团。一个好友,因为摄影泡上了有同样爱好的外语系女孩子,后来功德圆满,结婚生子。

记得有一次社团安排单独采风,我骑车到扬州北郊的隋炀帝陵,当时陵墓还未修,一个荒凉的大土堆,唯有当年扬州知府伊炳绶题的墓碑能够辨认。巧合的是,在那里遇到了两个80多岁的回乡探亲的台湾老兵,听他们讲述“君王忍把平陈业,只换雷塘数亩田”的苍凉,遥想杨广当年,也是雄姿英发,20出头就成就霸业。可惜打得江山,却守不得江山,落了个众叛亲离,身亡异乡,只剩下雷塘草冢。我给老人拍了好多照片,也为隋炀帝陵拍了很多照片。可是,该死的是,第一次进学校暗房室洗照片的时候,不幸把胶卷全曝光了。等我再去那里时,隋炀帝陵已经翻土大修,再也拍摄不出当年的苍凉,人非物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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