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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正因为疯癫,才格外执着于信封。即便他已然发疯,贪吃的本能似乎依然未改,每封信里必写有关食物之事,甚是奇妙!给你的信里也写了什么食物吧?”

“唔,写了海参。”

“老梅喜欢吃海参的。怪不得呀!还有什么呢?”

“还写了河豚和朝鲜人参等等。”

“河豚和朝鲜人参搭配,绝啦!他大概是想说如果吃河豚中了毒,就煎服朝鲜人参汤!”

“好像并非此意。”

“不是此意也无妨,反正他是个疯子。就这些?”

“还有这样一句:‘苦沙弥先生!请品尝清茶一杯!’”

“哈哈哈……‘请品尝清茶一杯’,未免太过分啦!他一定是有意恶心你一下。好句子啊!应该喊天道公平君万岁了!”

迷亭先生来了兴致,哈哈大笑起来。当主人得知,他怀着十分的敬意反复捧读的书信,竟是个真正的疯子写来的,觉得先前的兴致与苦心都仿佛徒劳一场,既生气,又羞愧。自己居然那般煞费脑筋地玩味疯子的文章,以至于怀疑起自己来,既然对狂人作品如此钦佩,那么自己是否多少也有点神经异常?如此这般,因气恼、羞愧与忧虑交织混杂在一起,主人面露心神不宁之色。

就在此时,只听有人哗啦啦拉开格子门,两个人迈着重重的步子一走进门里,就大声喊起来:“有人在家吗?”

主人虽说屁股很沉,迷亭先生却是个颇为热情的人,不等女仆出去迎客,他已经边说着“请进”,边两步窜过客厅,跑到了门口。迷亭来访,向来不叫门,大模大样地走进屋来,这一点似乎让人不悦,但他一旦进了别人家,便像个书童似的担负起迎接客人的任务,倒也方便了不少。不过,无论迷亭再热情好客,毕竟是客人,怎么可以让客人去开门,主人却端坐不动的道理!如果是一般人,肯定会随后出来迎客的,然而,苦沙弥先生就是与众不同。他若无其事地稳坐在座垫上。不过,这“稳坐”与“端坐”,其意相似,实则大不相同。

跑到玄关的迷亭,在和谁争辩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回头朝屋里嚷道:

“喂!这家的主人!劳你出来一趟。你不出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主人不得已,才袖着手慢腾腾地走出来。看见迷亭正手拿一张名片蹲着和客人应酬,腰哈得不能再低了。名片上写的是警视厅刑警吉田虎藏。和他并肩站着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高个子的英俊男子,穿着一身舶来条纹服。奇怪的是他和主人同样袖着手,一言不发地站着。我觉得此人好像在哪儿见过,仔细一端详,才想起何止是见过,这不正是前些天深夜来访、抱走了山药的那个贼君吗?奇怪,这回竟然大白天公然从正门光临了。

“喂,这位是刑警,逮住了前些天行窃的小偷,特来通知你去认领失窃物品的。”

主人终于明白了刑警为什么登门,便低下头,面对窃贼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他大概是觉得窃贼比虎藏君长得更为仪表堂堂,便想当然地断定他是刑警吧。窃贼自然是格外吃惊的,但又不便声明“我是小偷。”照旧袖着手站在那里。也难怪他这样,戴着手铐,叫他不袖着手也是不可能办到的。如果是一般人,一看这光景,便会明白了,可是我家主人与众人不同,一向对官吏和警察特别恭敬,他认为对于衙门是必须敬畏三分的。虽说从理论上他也知道,警察之类无非是包括自己这样的老百姓出钱雇来的门卫而已,但是到了现实中,他便格外的唯唯诺诺。也许是由于主人的老子昔日曾是穷乡僻壤的小村官,成年累月对领主作揖施礼,这一习惯就因果报应在了儿子身上吧。真是可怜!

刑警似乎是觉得主人很滑稽,笑嘻嘻地说:“明天上午九点以前,请到日本堤的分局去一趟。--失盗物品都是些什么?”

“失盗物品有……”主人说到这儿就停顿了,因为他早已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多多良山平的山药。他心里虽想:山药嘛不提也罢,可是,刚说出“失盗物品嘛……”就没有下文了,未免显得愚痴,不像样子。若是别人家被盗,另当别论,而自家失盗,却不能明确回答,会被当做幼稚的证据。想到这儿,主人便硬着头皮说出后半句:

“失盗物品有……山药一箱。”

这时,窃贼似乎是觉得实在太可笑了,低下头将脸埋进领口里。

迷亭则哈哈大笑着说:

“看起来丢了山药,让你好心疼哪!”

只有刑警格外认真地说:

“山药没有找到,但其他物品大多找回来了。你去看一下就清楚了。还有,领取失窃品后要填写一张领取单,你去的时候别忘了带图章……一定要在九点以前来。是日本堤分局,就是浅草警察署管辖内的日本堤分局。那就这样吧,再见!”

刑警自顾自地说了一通,便走了。窃贼也跟着走出门去。由于手被铐着,不能关门,因此门依然大敞着。主人虽然对警察诚惶诚恐,对没有关门也很不满,绷着脸,哗啦一声拉上了门。

“啊哈哈……你对刑警真是尊敬呀!假如你平日对人都是那么谦恭,到还是个君子,可是,你只对警察恭恭敬敬,可就无法恭维了。”

“当然应该客气啦,人家特意来通知的嘛!”

“来通知也是应该的呀,那是他的工作嘛!以一般的态度接待,就足够啦!”

“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工作呀!”

“当然不是一般的工作啦。是侦探这种不招人喜欢的工作啊。比一般的工作要低等呢!”

“喂,你说这种话,可要倒霉的呀!”

“哈哈哈哈,那就不再骂警察了吧!不过,你尊敬刑警还说得过去,可是尊敬盗贼,就不能不叫人吃惊了!”

“谁尊敬盗贼了?”

“就是你老兄呀!”

“我何曾亲近过盗贼?”

“何曾亲近过?你不是对盗贼鞠躬作揖的吗?”

“什么时候?”

“就是刚才,你不是鞠了一个大躬吗?”

“胡说!他是刑警呀!”

“刑警怎么会是那副架势呢?”

“正因为是刑警,才是那那副架势哪!”

“真顽固啊!”

“你才顽固呢!”

“好吧,我问你,警察到别人家,是那么袖着手,直挺挺地站着吗?”

“警察也未必不袖手。”

“你这么蛮不讲理的,我可招架不了。你在跟他寒暄的时候,那家伙可是一直站着不动的呀!”

“这有什么,人家是警察,很可能的。”

“太自以为是了,怎么说都听不进去。”

“就是听不进去!你也就是嘴上说什么‘窃贼’‘窃贼’的,并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小偷什么样。只是凭空想象,自己胡搅蛮缠罢了。”

争执到这里,连迷亭似乎也绝望了,觉得主人已不可救药,一反常态地不在吭声了。主人却以为终于驳倒了迷亭,十分得意。在迷亭看来,主人的人品因固执己见而降低,可是,在主人看来,正因为自己固执己见,才得以胜过迷亭一头。人世间此累怪事比比皆是。有些人认为只要顽固到底就是胜利,然而他这么想的时候,其人格却大大地贬值。奇怪的是,顽固者至死都认为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却做梦也想不到,从那以后被人们看轻,无人愿意与其交往了。真幸福的人啊。据说这种幸福被称之为“猪猡的幸福”。

“那么,明天你打算去吗?”

“当然去呀!叫我九点以前到,我八点就出发。”

“学校的课怎么办?”

“停课呗!学校无所谓。”主人的口气很硬,胆子还不小哩!

“口气不小啊!停课没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啦!我们学校是发月薪,不会扣我工资的,不碍事的。”主人实话实说,若说他滑头,是够滑头的,若说他天真,也够天真是!

“你去没问题。可是,认识路吗?”

“怎么可能认识!坐车去,不就得了。”主人气歪歪地说。

“您这不是成了个不让静冈伯父的‘东京通’了吗,佩服!”

“你好好佩服佩服吧。”

“哈哈哈,老兄,那个日本堤分局,可不是个寻常的地方,在吉原噢。”

“什么?”

“在吉原。”

“是那个妓院街吉原吗?”

“就是呀。吉原这个地方,东京只有一个呀。怎么样?想去瞧瞧吗?”迷亭先生又调侃起主人来了。

“那个地方的话”主人刚一听到吉原这个地名时,稍稍犹豫了一下,但立刻改变了主意,竟然在这微不足道的事情上耍起了威风:“管它是吉原还是妓院,我一旦说了要去,就一定去!”

蠢人总是在这类事情上逞能。

迷亭只说了句:“啊,一定很有意思。去开开眼吧!”

警察来访造成的小小波澜,至此暂告一段落。而后,迷亭依然是东扯西扯到了日暮时分,说:“回去太晚的话,伯父要发火的。”就走了。

迷亭走后,主人匆匆吃过晚餐,又钻进书房,袖起手来,思考起来。

“按迷亭的说法,我所钦佩打算效仿的八木独仙,似乎是个并不怎么值得效仿的人。而且,他所倡导的学说感觉有些不合常理,正如迷亭所说的那样,恐怕属于疯癫之列。更何况他有着两个疯癫的徒弟,甚是危险!如果接近过多,自己也会被拉进那个疯子圈里去。而那个天道公平(真名是立町老梅)--自己读其文章后,惊叹之余,认定是个非常有见地的伟人--谁料想竟是个十足的疯子,已经住进了巢鸭疯人院。迷亭说话固然有夸大其词之虞,但是立町在疯人院里沽名钓誉,以天道的主宰者自居恐怕是属实的吧。如此看来,说不定自己也有这种倾向呢!常言说‘同气相求’、‘物以类聚’。我既然赞佩狂人之说--至少对狂人的文章言词有所共鸣--恐怕自己也是个与疯癫相去不远的人吧!纵然未被溶入其中,然与狂人比邻而居的话,难免迟早有一天会推倒相隔之壁,聚与一室,促膝畅谈的。这可不得了!回想起来,近来自己的所思所想简直是奇上加奇,怪上加怪,连自己都感到吃惊。先不说脑浆一勺的化学变化,且说意志化为行动、思考化为言辞时,有失中庸之处不可思议的的多。即便舌上无龙泉,腋下无清风,也不该牙根有恶臭,筋头有疯气!愈来愈不妙了!说不定我已然成为一个地道的疯子了吧?幸而尚未做出伤及旁人,危害社会治安之举,才没被驱逐出街道,依然作为东京市民而存在吧!这已经不只是什么‘消极’或‘积极’之类的层次的问题了,必须从脉搏进行检查一下。然而,脉搏似乎并无异常。是头脑发热?也不像有什么邪火上攻。可还是叫人担心。

总是这样拿自己跟疯子比较,寻找类似之点的话,势必难以逃出疯子的范畴。看来自己这样看问题的方法不对。正因为自己总是以疯子为标准,将自己与疯子相比较,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如以健康人为标准,把自己置于健康人之侧进行考量,说不定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的。如此,就必须先从身边的人着眼。那么首先看看今天来访的那位身穿大礼服的伯父吧。他张口闭口‘置心于何处?’……有点不大正常。其次,就是那寒月,他从早到晚,带着饭盒去学校,埋头磨玻璃球。这家伙也是疯子一个。第三个人嘛,迷亭如何?那个家伙深谙恶作剧之道,纯粹是个乐天的疯子。第四个人……金田夫人。她那恶毒的心肠,完全脱离了常人,肯定是个真正的疯子。第五个人,就是金田老板了。虽然还未曾谋面,但是,单看他对老婆低三下四、琴瑟和谐的样子,不妨看做是个非凡的人。非凡乃是狂人的别名,因此,可以把他和疯子划归一类。然后就是……还有,还有。就是落云馆的诸君子。从年龄来说,虽然还嫩得很,但在狂躁这一点上,却是些不可一世的混世魔王。如此说来,大多属于疯人一类。主人反倒觉得心安理得了。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集合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谩骂,互相争夺。这些疯子构成的社会整体,或许犹如细胞一样不断死亡又再生,如此反复无穷地生活下去的。说不定其中一些略辨是非、明白道理的人,反而碍事,于是创建了疯人院,把这些人关了进去,让他们不能出来捣乱。于是,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是正常人,而在疯人院外面发疯的才是真疯子呢。当疯子势单力孤时,总是被人们看做是疯子;但是,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有了势力之后,便成为健全的人了吧。大疯子滥用金钱与势力,役使众多的小疯子干坏事,却被人们赞誉为‘杰出的人’,这种例子不可胜数。真是越想越不明白了!

以上,是我将主人当天夜晚在对灯孤坐,沉思默想时的内心进行了如实描述。主人头脑混沌,在这时也明显的反应出来。尽管他蓄着凯撒式的八字胡,却是个呆瓜,连疯子与正常人差别的都搞不清楚。何况他好不容易提出这么个问题,诉诸自己的思索能力,却终于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中途作罢了。不论什么事,他是个都不具备彻底思索的力量的人。他的结论十分迷蒙,如同他鼻孔里喷出的“朝日”牌青烟,难于捕捉,这才是他思考问题的惟一特色,请千万牢记这一点。

吾辈是猫。或许有人置疑:一只猫儿,如何能将主人的内心所思描绘得如此详尽,殊不知,这等小事,对于猫来说,易如反掌!别看不起猫,我也懂得读心术的。“几时学的?”问得多余。反正我会的。当我趴在人的膝上睡觉时,总是将柔软的毛皮轻轻地摩擦人们的肚皮。于是,闪过一道电光,将人的心理活动清清楚楚地映入我的眼。前些天,甚至有过这样的事:主人温存地抚摸我的头时,突然萌生了一个叫我吓掉魂的念头:“若是剥下这张猫皮,做一件坎肩,一定很暖和。”我当即察觉到了,禁不住浑身一阵发冷。真恐怖!有幸能将当天夜里主人头脑中涌出的上述思绪向各位报告,乃是吾辈之极大的荣誉。但是,主人最终以“真是越想越不明白了。”打发了思考后,便酣然入睡了。到了次日,主人必定会将昨夜都想了些什么,忘得一干二净的。今后,倘若主人对疯癫之事再度进行思索的话,必然会从头思考,重蹈覆辙的。我无法判断到那个时候,他是否仍旧会以昨夜的思路,依然得出“真是越想越不明白了!”的结论。然而,不论他从头思考多少次,也不论他依照多少条思路去思索,最终都会得出“真是越想越不明白了!”的结论的,这个我可以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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