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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后记给少年写了封长信

邮差是火

三十岁那年开始,我花了两年时间写了本书,《一觉睡到小时候》。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那本书,唯一的解释:人一老了,就怀旧了。

有句话说,演好了一个茄子,所有带紫色的角色都会来找你。尽管我也没觉得演得多好,但隔三差五总有人来撺掇我出第二本。

我去!走开好么?

我想不通一件本来就有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还要怎样郑重其事地系列下去。再说我当时在那本书的结尾(《与世界和解,跟自己死掐》)里白纸黑字也写了:“我必须跟自己死掐,把‘小’解决了,我才能转身,面对大世界……”

如今我三十五了,已经转身,花花大世界早已淹没了我。如果说三十岁怀旧还勉强称得上卖萌,那三十五岁只能算装逼。所以如果我再转回身继续怀旧,我怕扭着腰。

生活就那样唱着小曲儿吃着火锅摇摇晃晃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听歌听到陈升的《绿树与知了》。

“有一只知了,它靠在我的肩上唱出最后一首歌,它挂在我腿上的是刚刚蜕去的壳”。

我瞬间被这种少年的清澈情怀电中,怔了很久,就像歌词里写的,“所有的人都跑哪儿去了,在北风吹起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站了很久,经过数不清的寒暑,关于岁月的事即便你问我,我也说不出……”

我知道我输了,我根本没学会轻装上路,我也没有解决“小”。我还有话没有说完,我还有故事没有讲。于是我厚着脸皮开了专栏,写少年。

即使是在文字里扮演自己,我也尽量悠着点儿,可就像是一个敝帚自珍的抠门儿儿少年,一粒一粒往外数着自己手里的糖,有时微笑,有时悲伤,一年下来,终于还是一点儿一点儿数到了“没有”。

面对遥远过去的那段少年时光,我还是只能想出一个“小”字来形容。而跟随文字奔涌而来的回忆和细节,却像一部失控的电影,蒙太奇般凶猛,致我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该端起一股什么情绪,这和回忆童年真的完全不一样。是啊,童年有糊涂的纯真,酸甜滋味,清晰可辨;少年却是纯真的疯乱,五味杂陈。我打开口袋放它们出来,它们却冲破栅栏,彻底失控。

现在,我要将杂乱的它们摆成一桌宴席,那这个宴席该怎么散场呢?当初开宴的时候,我的目的是“我要一口一口,吃掉少年的忧愁”,如今要告别了,所有碎片都变成是“已老去的岁月化成蝴蝶,都飞翔在我的房间”……然而,无论怎样,它们终于变成了这本书,把所有“不辨滋味”

的瞬间凝固成了标本。

虽然书里的每篇稿子后面都有一个尾巴“后来”,可大部分的“后来”其实都不完整。每个人都有好奇心,即使是一部成本低廉的微电影,也总要有个大结局。我把书里那些人的现在老实交代了吧,希望我们就此别过,越来越好—小利—这个在我两本书二十多万字里持续霸占着男二号(当然他不承认男二,一直坚持他才是真正的男主角)的人,按照“主角都应该大团圆”的惯例,他如今的生活的确是喜剧—他从小学起就梦想着成为一个医生,谁知十八岁就梦想成真考进了医学院。只是轨道稍稍偏移,他本来是想当一个能“治好自己乙肝”的神医,却鬼使神差学了妇幼保健,当了一个儿科医生。

吴文化—说实话,回头校对书稿的时候,我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位老师竟然如此高频率地出现,四处抢戏。可事实是他只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为了戏剧效果和不事浪费,有些别的老师的故事,我也加在了他身上,在这里跟他说声,对不起。遗憾的是,自从小学毕业我近乎啼血般地送了他一张写满狗血般赞美文字的贺卡之后,再没见过他。如果有一天他有机会看到这些字,我希望跟他发自肺腑地说一句,谢谢啦。

李菊—这个我人生中暗恋的第二个女生(第一个在《一觉睡到小时候》里,结局一样失败),命运算得上坎坷,走的是“中学毕业出门打工,到了年纪结婚生子”的路线。她的坎坷是在感情线上—先后嫁了两次,两任丈夫都早逝,从此背上了“克夫”的恶名,一直在娘家辛酸度日。有一次在街上遇到,走了很远小利才告诉我那是她。

我犹豫了半天,没出息惯了,最终还是没能转身跟她打个招呼……刘双燕—这个有着女孩名字却是个糙老爷们儿的同学,其实在我现实的初中生活里有很多特写镜头。他特别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很快就结束了平庸的学业,早早结婚生了个女儿。某次去看他时,他正坐在院子里,打着赤膊,一手抱着女儿,一手举着酒瓶往嘴里灌啤酒。那天他一直跟我炫耀他女儿养得好,的确,小姑娘的胳膊像藕节似的,而且胖得完全没有脖子。但不知怎么回事儿,那个画面莫名就印在我脑海里,一碰到“幸福”这种字眼儿,那场景就蹦出来了。

王左、王右—这兄弟俩其实是化名。我征询过他们的意见,二人都不肯以真名出现在书里。他们家的生活真的称得上是亮点繁多。我一直想架一个摄像机在他们家屋里拍,然后剪出一部纪录片,可是这愿望一直没实现。俩人的生活现在依旧称得上奇葩,举个小小例子,他们吵架有时是通过我的手机中转传输……算了,如果有机会,他们的故事我想用另外一段文字写出来。

四大金刚—很多人恐怕根本记不住他们分别是哪个名字,我也就一次性模糊兜售他们的现状吧。他们一个成了我们村的首富,如今我无论选哪个方向回家,走的都是他的施工队修的路,但每条路的质量真的都堪忧;一个成了小学老师,娶妻生子,慢慢消匿于庸常的幸福;一个初中退学,成了我们当地的小混混,也没混大,就黑白两条道各踩一脚地捱着他的人生节奏;还有一个杳无音信,就像从来没有这个人一样。

龙凤腾飞队—对,就是《小组合》里说的那个。其实,这个组合虽然带着浓重的“乡村重金属、土气轻民谣”气息,但并不短命,因为到现在我们也没人说过要散。当年小祥的班干部范儿虽然我一直不屑,但他的字体我很是羡慕,直到现在,我写字遇到口字旁的,还是会逆时针画圈,那是小祥当年出黑板报最出风头的标志,我得接受现实,我一直在模仿他。尤爱花的近况在《小组合》后有详细介绍。

这里要说的是王卉。好吧我承认了,她是我暗恋的第三个女生,证据是,前些年她结婚的消息传来时,我默默酸楚了好半天。

我爸、我妈—说到我爸,你一定想不到,当年都快把一亩三分地翻过来倒腾的人,如今来到北京,面对我费了老鼻子劲儿才弄到的一块给他打发时间的菜地,一脸嫌弃地说:“种了一辈子地了,鼻子眼里都是,腻了,不种!”我一脸黑线,又不敢起争执。我妈已经是个小老太太了,还是个暴脾气的小老太太。为了来北京跟我一起生活,她卖了猪,卖了羊,还卖了她每年都要囤在家里舍不得卖的粮食。

她说她是抛家舍业来的,必须什么都她说了算,所以每天都试图全面控制我的生活。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反正日子一天一天过着,还凑合。

我—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吧?懒到无可救药的一枚死胖子。

当然,这不是我的初衷,但我已经放弃了自我拯救。“忙时固执卖命,闲时吐槽卖萌”,字字贴切属实。要是想看我的笑话,去微博@巩高峰就行。

当然,更多的人飘散在风里。

我一直偏执地认为,自己所经历过的人和事,都是我生命里的一盏灯,无论是明是灭,我都梦想能和他们有一天久别重逢。可是有些人、事、物,注定只是我人生这部戏里的路人甲乙丙丁,即使我再抓心挠肝,也真的无从寻摸打捞。

那就算了吧,曲未终人已散,时光匆匆向前,现实和回忆一样不可控。

少年总得长大,有那一场相伴,有这一场相遇,终归是欣慰。

写到这里,满怀都是“这个世界空空荡荡,大路朝天没有翅膀”

的失落感。时光重叠交错,一恍惚我就在光影里降落,重回少年……一年来的丰盈、喜悦、繁琐、煎熬,总得画一段落了。就在这一年,我女儿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专栏即将结束、书开始成形的这个季节。我希望有一天,她可以花半个下午翻一翻我的少年,这是她矫情的爹写给少年时光的一封信,因为一落笔就和事实一路偏差,这封长信很可能在半路就被邮差烧了。

无论女儿怎么看我留下的这段印迹,我希望自己都能心平气和地看着她长大,也让她看着我正常地衰老。我会告诉她,这个世界虽然依旧不好,甚至比以前更糟了,我们还是可以好好的。

2014.6.1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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