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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少年矫情范儿(3)

杨峰说他想不通的是,最近偶尔见到顾孟东,确实病恹恹的,整个人虚弱恍惚,脸色发白,而且越来越瘦。这一点顾孟东的爸妈也有同感,一直点头,说原来以为这孩子是突然懂事儿了,知道用功学习,这下看来不打是不行了!

杨峰连忙说,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不能动手。

我心里暗叹道,好吧,一切只好等到天黑,等顾孟东回家,才能真相大白。顾孟东,这次我真的帮不了你了!我一肚子疑惑,也满腹担心,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色慢慢变暗,天黑之后好大一会儿,顾孟东才背着书包晃晃悠悠回到家。

也不用过堂会审了,顾孟东一看到杨峰,就全招了。

顾孟东每天上学是没错,可是除了测验、考试、偶尔去交请假条,其余的时间他都在学校外面的一个大草垛上待着,从早上到天黑他只干一件事儿,看武侠小说,一本接着一本。

这下很多事儿就都好解释了,顾孟东多要钱不是为了吃食堂,而是因为租书是要钱的,而且随着看小说的速度越来越快,租书的频率不断增加,钱越来越不够用,他只好耍心眼儿,问他妈要过钱之后再跟他爸要一回。面黄肌瘦病恹恹的是因为他几乎每天都不吃午饭,一是看书看迷了,根本想不起来吃,二是如果吃午饭,租书的钱就更少了。

当着杨峰的面,顾孟东他爸脱下鞋就开始往顾孟东身上招呼,顾孟东躲闪着,他爸见距离远了又抄了把笤帚,倒拎着接着打。他妈有些心疼又不敢劝,边朝顾孟东哭骂他胆子太肥了,边帮着顾孟东挨两下,有时说着说着气不过,又伸手帮着打两下。顾孟东开始还哭,后来看他似乎没力气了,站着不动,脸色煞白。

从头到尾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挨打我经验丰富,可是看着好朋友挨打,自己感同身受却又不能帮忙,只能茫然无措地频繁看向杨峰,希望他关键时候能发挥一下师道尊威,让顾孟东起码有个机会解释一下,顺便少挨一些打。

可能是觉得差不多了,也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儿,杨峰伸手拦住了顾孟东他爸的笤帚。这下我们才发现顾孟东眼睛紧闭,不哭了,也不说话,嘴唇青紫,脑门上都是汗。顾孟东他爸松开攥着顾孟东胳膊的手,顾孟东竟然直直地就向后倒了下去,他晕过去了。

后来送到医院,打针加吊水,顾孟东才缓慢地醒了过来。医生说,顾孟东晕过去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很虚弱,加上饿了一天又被打了一顿,被吓得不轻。

医生反复叮嘱他爸妈,要让顾孟东好好在家养上一阵子,可能要考虑休学了,得靠自己在家自学。

但没多久,顾孟东还是回来上课了,他不愿意休学。看起来他胖了一些,也更白了,最明显的变化是他竟然戴着眼镜。他近视了,度数还不低,所以他成了我们班第一个戴近视镜的。顾孟东比以前沉默寡言了许多,任凭围着他的同学怎么调侃,他一言不发,只低着头看书。

顾孟东回来的时候,初二的分班考试都快开始了,所有初二的学生因为这次考试,将根据成绩重新打乱分班。之后,每个班级名称前也就会多一个字,快或者慢。我连帮顾孟东辅导的时间都没有,所以考试之前我就知道,我们俩初三应该不会分在同一个班,也不能再称彼此为同班同学。所以考完试那天,我们俩在学校外的池塘边坐了很久,就慢慢聊天,聊初一、初二我们做过的事儿,和他那段草垛上的时光。

他还带我去看了那个草垛,顶上被他掏了一个凹坑,正好躺得下他。那些日子里,顾孟东每天的内容几乎都是一样的:一本一本地看武侠小说。如今回想,他已经不记得什么故事情节,甚至连主人公姓名都忘了,因为太多,都看乱套了。反正,看困了就晒着太阳吹着风睡一觉,醒了接着看。他说他不知道饿,也不觉得累,只是感觉这个世界真小啊,好像草垛上就是江湖,下面就是悬崖。刀光剑影他喜欢,江湖险恶他也喜欢,奇门异派他更喜欢,至于儿女情长,他还不太懂。虽然他看得面红耳赤,总觉得莫名冲动,焦躁异常……我最感兴趣的,其实是顾孟东怎么从武侠小说里挣脱出来的,这事儿他没说,我也没好意思问,想来换谁都会有点儿儿羞于启齿。

没想到杨峰竟然知道,而且在分班之前的最后一次班会上说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他说他经过了顾孟东的同意—顾孟东在医院的时候,他们聊过好多次,没聊学习、人生、未来这些无聊的事情,就是听顾孟东聊他最喜欢的四大偶像写的武侠小说。可是聊了半天杨峰才发现,顾孟东前前后后几乎把学校周边所有能看的武侠小说都租遍了,租的都是最便宜的,可是人物、情节、细节都很奇怪。后来他特意去看了,那些书竟然不是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写的,他拿了几本一端详,作者是全庸(也有金庸著)、吉龙、粱羽生、温瑞农。

盗版真害人啊!

清风掠过春天,带走我们清澈的容颜……后来:

我和顾孟东已经失去联系好几年了,某天他突然给我发了个短信,说他儿子出生了,让我帮他给儿子起名儿。我受宠若惊,除了普通级别的好看好听的字,我还查了小宝宝的生辰、属相、星座等,另起了金、木、水、火、土都合适的名字备选,可是,最后都没被征用。问顾孟东原因,他说统统没有大侠风范。

小作文

说实话,吴老师在课堂上拿我那篇作文当范文读的时候,我受宠若惊。

吴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看过《一觉睡到小时候》的人知道,他叫吴文化(其实是个挺有文化的老师)。他原来是我们的实习老师,后来申请分配到我们学校(他竟然真的来了),教整个四年级的语文,还是我们三班的班主任。

据说我那篇作文他在四年级三个班都读了,这事儿我真的没吹牛,虽然我在三年级时因为写不出作文《公园一角》还急得掉过眼泪,但这次我那篇《一件难忘的事》真的是被当成范文朗读的。吴老师说:“它好就好在真实,有感情,特别是在大部分同学都编造了一件并不难忘的事儿来糊弄我的前提下,这篇作文就格外出彩了。”

这是吴老师的原话,不信你可以去问他,现在他应该还没退休呢。

我那篇作文写的的确是一件真事儿,是关于一只乌鸦的—去年秋天麦子种下之后,我妈每天傍晚都要下地,去看看麦子发芽没有,发得齐不齐,这样万一有情况还来得及补救。那天傍晚我跟着下地去玩儿,结果到了地头,发现一群鸟正在地里开Party,趁着暮色,欢天喜地地啄着土下面的小麦种子。我妈那个气呀,顺手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鸟群一哄而散,四下飞逃。没想到有一只跌跌撞撞,怎么也飞不起来—那块石头竟然砸中了它。我妈也有点儿发愣,她本来只是想吓唬一下那些鸟,毕竟来年地里的虫子还得靠它们来捉不是?它们捉虫可是免费的。可谁能想到随手扔的石头,竟然就砸中了一只,看看这寸劲儿。

那是一只黑色的幼鸟,左腿被砸折了。我把那只伤鸟带回了家,在灯光下才发现那是一只乌鸦,我妈觉得特别晦气,让我赶紧把它扔了。可是我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满眼无辜的哀伤,所以坚持要留下给它养伤。我奶奶也坚决不同意,因为在家里养一只乌鸦,太不吉利了。最后没办法,我悄悄在院子后面的泡桐树下为它搭了个小窝,把它拴在地上凸起的树根上,还模仿电视里治骨折的样子,给它的伤腿绑了两根树枝。此后,我每天都拿我最喜欢吃的菜去喂它,可是它死活不肯吃。我正挠头犯难呢,被我二姐看到了,她笑着说:“谁都知道乌鸦喜欢去地里吃粮食,你喂它有油有盐的菜,它能吃吗?”

我这才找到原因,从家里偷偷带小麦去喂它。喂了一个冬天,它长得又肥又壮,脖子和翅膀上的羽毛闪着翠绿的光,让人完全忽略了它本来的黑色。我最喜欢它摇头晃脑或者抖动翅膀的时候,简直浑身都在闪耀着光芒。春天来临,它头顶的那棵泡桐树开花了,它的腿伤也好了,开始它只能爪子点地慢慢走两步,很快就可以蹦蹦跳跳了。有一天我再去喂它,窝里只剩一截断绳,它竟然不见了。我院里院外翻找了个遍,突然听到“呱”的两声,一抬头,它正站在泡桐树枝上,歪着头怔怔地看着我。我双手高捧着小麦,用尽各种诱惑,没用,它还是飞走了……吴老师布置作文《一件难忘的事》的时候,我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这个,马上决定写它。我一直想着它会不会再回来,我还有遗憾呢—我想知道,电视里放的乌鸦会叼着核桃找路过的汽车帮忙压碎,这事儿是不是真的?另外我每天喂它,可因为怕我妈发现,一直鬼鬼祟祟的,都没能跟它说话,甚至连个名字都没给它起。一想到这些,我就写得特认真,可能无意间就有了吴老师要求的真情实感。

在三个班都读过一遍之后,吴老师意犹未尽,把我叫到办公室,跟我说:“这是个难得的好素材,不仅真实,感情也饱满。县里正在举办小学生作文竞赛,我们学校每年都参加,但从来没拿过奖,你这篇作文是有希望的。”

我“啊”了一声,浑身每个细胞都在表示惊讶。吴老师笑了,用他沾着粉笔灰的右手拍了拍我的后脑勺,接着说:“不是说现在这样交上去就能得奖,得修改修改。首先要改一下结尾,不能是乌鸦自己啄断绳子跑掉的,这样没有什么意义,也没有升华。要改成是你发现春天来了,老乌鸦总来看望它,于是你为了让它们全家团聚,主动把它放了。最后它站在泡桐树枝上久久不肯离去,你赶它走,它才跟着父母恋恋不舍地飞走了。就这么改,你改完了重新抄写一遍,拿来我再看看。”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茫然地回到课桌前,想了半天,一脑袋迷茫地改了结尾,放学时放到了吴老师的办公桌上。

第二天一大早,吴老师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指着我昨天交的新作文,皱着眉头说:“结尾改得不错,不过我想了想,前面也要改,咱们这儿都认为乌鸦是个不太吉祥的鸟,所以你救一只乌鸦,这事儿总觉得有点儿儿怪。这样,你把它改成喜鹊吧,喜鹊听起来比较喜庆,而且也好看一些。”

“可是电视里说乌鸦是特别聪明的鸟,所以它才能啄断绳子飞走。喜鹊,很笨的吧,连老窝都能被人占了,‘鸠占鹊巢’说的就是它吧?”

吴老师有点儿不耐烦,“看电视学知识是好的,但是知识学来了还没消化就到处卖弄,是会惹笑话的,喜鹊在鸟类里面算建筑大师,怎么能说它笨呢?先按我说的改,好吧!”

于是,我不情不愿地又回到教室。其实,乌鸦和喜鹊对我来说没有区别,吉祥不吉祥的我也不太懂。可吴老师让改的,应该不会错。如果这篇作文真的能拿到奖,用同桌小利的话说,这事儿是可以进校史的,很牛!为了能牛一把,改就改吧。于是我把作文重新抄写一遍,只是作文中所有的乌鸦都改成喜鹊。

我想着,这下该大功告成了吧!

谁知下午快放学的时候,吴老师又把我叫去了,这次不是办公室,是去他的宿舍。他拿着我那篇作文和两张稿纸,让我坐在他那张办公桌前,说:“我把作文拿给校长看了,校长也觉得这次得奖有希望,所以特地让我叫你过来,有些细节还要再改改。你看—乌鸦,哦不,喜鹊,不能是你妈妈拿石头砸伤的,这样写,显得大人多不爱护小动物,对吧?咱们改一下,改成是它练习飞翔,不小心摔伤的。还有一点,放飞喜鹊如果按之前写的是你自己主动的,显得不太合理,你这么小的年纪觉悟没这么高,改成老师知道情况后给你做工作,你想不通,然后校长出面说服了你,你才想通了把喜鹊放飞的,好吧?你现在就改,改完往新稿纸上抄一遍,校长明天一大早要去县里开会,正好把稿子交上去。我去食堂给你打晚饭,吃了饭再回去。我已经让小利去你家跟你妈妈说了,今天你不用担心回家太晚,我送你回去。”

吴老师说完,给我拧亮台灯,拿着饭盒就去了食堂。我坐在椅子上百般纠结,这结尾改了,开头改了,细节也改了,连鸟的种类都改了,还是我那篇作文吗?可是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吴老师连晚饭都给我想到了,我能说不吗?

那天的晚饭,吴老师一直给我夹菜,夸我修改得好,还说我各方面都有进步,下个学期的班委肯定是要进了。我机械地吃着饭菜,食不知味,以前特好奇食堂专门给老师准备的饭菜到底是什么滋味,可那天我没留下一点儿印象,不知道为什么。

一个月后,学校大门边上的通知栏里用一整张红纸盖住了黑板,是一张大喜报,上面写着“庆祝我校第一次在‘全县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全班的同学都拉我去看,因为喜报上虽然没写我名字,可实际上我才是主角啊。

我死活都不肯去,小利说我乐得脸都红了。我高兴吗?当然不。害羞吗?也不是。谦虚吗?更不是。

可是第二天的全校表彰大会,我就躲不过去了。那个表彰大会本来是颁奖给上一个学期各班和各年级的三好学生、前三名的,没想到最后的压轴是隆重颁发我的竞赛二等奖,我现挖地缝想躲都来不及。在全校师生面前,我捧着大红绒面的获奖证书、卷成卷轴似的奖状和奖品(一本《全国优秀作文选》),却低着头,像犯了错误。校长亲自给我颁奖之后,还宣布本学期每周一的全校升旗仪式都由我来领队。

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放声大哭。

吴老师带领大家在台下拼命鼓掌,大家都很感动,觉得我真情流露,是激动的。可是谁也不会相信,我真不激动,而是莫名其妙地羞愧难当。我觉得那篇作文跟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可是每个字又的确都是我写的。这种感觉,反正我怎么说也说不清楚……我不知道风要吹向哪里,也许它自有方向。

后来:

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问过我,如今写作是一件多么落后老土的事情,你怎么还写了这么多年,减肥都坚持不了,竟然把写字坚持下来了。如果非找个理由不可,可能就是想擦去这个污点,用更多由心的字密密麻麻地盖住那些一直嘲笑我的字。只是,不知道哪天才能做到。

小宠爱

只有我自己知道,赛狮和赛虎这两条狗对我有多重要。我从来没把它们俩当成宠物,而是当做小伙伴。我所有的得瑟,机会几乎都来自赛狮和赛虎,因为带它们俩出去实在是太拉风了—身材高大,站起来前腿就能搭我肩膀上,跑起来威风凛凛,耳朵个个竖立着,尖得像刀片,眼睛清澈灵动又犀利无比,这些几乎都是狼狗的纯粹血统特征。

赛狮和赛虎跟着我在村里走一圈,我能收集一大口袋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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