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自古民风纯朴,百姓富庶,古称荆邑(为方便各位看官阅读,本书所有地名均用现代名称),地方不大,却也是独具特色,尤以制陶技艺闻名江南。
从灵山下来,云子昂心里十分不悦,一路走到宜兴街市,早已是饥肠辘辘,神情萎靡。
街市行人颇多,云子昂找了间酒楼坐下,把凌云剑放在桌上,只等小二前来招呼。
果然,小二见有客上门,忙不迭地打招呼:“这位客官,给您来点什么?”
“酒!有酒吗?”云子昂问道。
从问天派回来开始,心里就极度不快,又无从发泄,他能想到的最好的解决方法,也就是酒了。
小二陪着笑,说:“客官,瞧您说的,我们这酒楼哪能没酒呢!烧刀子,女儿红,竹叶青,您要哪种?另外本店还有牛肉、猪肉、羊肉……”
云子昂说:“来一坛女儿红,加二斤牛肉。”
小二爽快地答应着:“好嘞,这就给您上。”
因为不是吃饭的点儿,店里的客人不是太多,从装扮上来看,大多是做买卖的商客。
云子昂牛肉就酒,俗话说“一醉解千愁”,他现在就想把自己灌醉。
平时本就不善饮酒的他,不多会功夫便把一坛酒给喝下去了,只觉得有些晕晕乎乎。趁自己还神智清醒,他忙不迭地起身,拿起凌云剑往外走。
小二拦住他,说:“客官,还没结账呢!”
云子昂一摸身上,坏了,分文没有。
于是朝小二拱手道:“能否帮我先记上一笔,回头一定奉上!”
小二为难地说:“问题是我不认识你呀!”
“我是……”云子昂本想说自己是灵山派的青木堂堂主,觉得不妥,又改口道:“我是过路的,出门时忘了带银两!”
“哼!”小二嘴角一歪,说:“像你这样混吃混喝的,我见得多了,在本店休想耍赖!”
云子昂说:“小二,今日云某身上确实没有!”
店掌柜听到云子昂和小二的对话,从柜台里走出来,说:“别听他啰嗦!来呀,拖出去给我打!”
一名打手应声而至,把云子昂推出门外,一脚踹倒在地。云子昂自知理亏,没有还手,任打手对他拳打脚踢。
忽见一名年轻人路过,拦住打手:“唉唉唉,这是为何?”
打手望了一眼,见是个背着一张大弓的青年,也懒得理他,又狠狠地在云子昂身上踹了两下。
青年一掌将打手推开,怒道:“问你话呢,没听见吗?”却是中音充沛,显见内力不凡。
打手受了青年一掌,胸口被震得生疼,知道对方是个武艺高强之人,遂收敛了许多,说:“这小子吃霸王餐,你说该不该打?”
“那你也不能打他呀!”青年说:“多少钱,我给他付!”
小二一看,嘿,有人结账,忙拿着算盘跑过来,扒着算盘说:“一共是二十两纹银。”
青年从怀里掏出银子,递给小二,小二伸手接过,说:“这位大侠真爽快!”
云子昂爬起来,冲青年拱手致谢。
“你没事吧?”青年问道。
“没事,多谢仗义相助。请问侠士怎么称呼?”云子昂说。
“在下阿虎。敢问兄台,如何称呼?”
“在下云子昂,是灵山……”觉得不妥,又改口说:“是灵山山野匹夫。”
阿虎笑着说:“我看云兄气宇轩昂,怎可能是山野匹夫,兄台过谦了!唉,你手上这把剑不错呀!”
云子昂把剑呈上,说:“此剑名唤凌云剑,乃三年前偶然所得。”
阿虎将剑接过,抽出剑来,但见“呲”的一声,银光闪现:“好剑,好剑!”复又将剑插入剑鞘,还给云子昂,说:“兄台,我觉得我们有缘。但是阿虎还有事,先走一步,有缘再聚!”
说着,便走了,似有急事一般。
云子昂见这阿虎性情爽朗,心里便有些喜欢,即便寥寥数语,也对阿虎有了极深的印象,心想日后碰上,一定要跟他好好喝两杯,交个朋友。一想到喝酒,云子昂心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倘若不是阿虎仗义相助,今日在市集之中,岂不是丢脸丢大了!
云子昂被打手踢了两脚,神智竟清醒了许多,酒劲去了大半。
走着走着,便到了衙门口,见一群人在看着什么,走近一看,原来墙上贴着一张悬赏布告。
上面写着:近日城西有一只巨型野兽十分猖獗,已咬死数人,请大家尽量不要出城。现宜兴府悬赏一千两擒捕此兽,望过往侠士心系黎民,制伏凶兽!
一名猎户议论道:“这怪兽身高七尺,赤目褐身,十分凶残,若不是我跑得快,只怕已是它腹中之物!”
一名商人搓着手,着急地说:“出不了城,这可怎么办?”
一名百姓说道:“官府派人去了三次,都被野兽打败了,这野兽当真是凶残无比。”
云子昂听着大家的议论,心想正好没了盘缠,我且去会会那畜生,为民除害正是我等习武之人分内之事。
走到西门,被守城的官兵拦住,云子昂说我是出城捕兽的。
官兵见他年纪轻轻,有些不相信,说:“捕兽是好事,阁下最好量力为之!不如你在此等候半日,与其他侠士结伴而行?”
“兵爷的好意在下心领,昂某想一个人试试。告辞!”说罢,只身出城而去。
行约三里,便见路边有些零零散散的怪异足迹,尺寸约两只脚掌大小,形状却与脚掌迥异。
想必这便是那野兽留下的吧!云子昂不再犹豫,顺着脚印往林子里走去,陆续发现一些残骨,上面扒着一群苍蝇,味道难闻至极。
云子昂继续向前行了半里,听见一声嚎叫声,声音尖利,在这荒野之地听起来,却是瘆人得紧。云子昂身经百战,自然不会被这声音吓倒,反而有些兴奋,遂加快步伐,循着声音的方向,向前走去,野兽嚎叫的声音越发频繁,听起来愈发清晰。
远远地,就看见一团火一样的东西在林中冲窜,却又与火的颜色不同,正是那野兽!仔细一看,似在追赶一个人,野兽身体庞大,却十分灵活,那人被追得有些狼狈。云子昂顾不得他想,加快步子往前走去,走近一看,被野兽追赶的,正是阿虎。
云子昂本就对阿虎颇有好感,此时见他形势危急,云子昂身子一跃,在空中拔出凌云剑,朝野兽刺去。
野兽见有利器袭来,侧身躲过。云子昂落地双脚一点,再次腾起身子,往野兽胸口刺去。野兽见来人身法极快,只能左右躲闪,终因躲避不及,被剑刺中右肩。
阿虎在一边见云子昂身法剑术精妙,心中赞叹不已。
云子昂趁胜追击,不给野兽喘息机会,追得那野兽在林中乱窜。
“云兄,手下留情,别伤着它!”阿虎远远地喊道。
云子昂听到阿虎的喊声,遂收住招法,眼看野兽越跑越远,云子昂心有不甘,又待持剑追上去,却听到阿虎说:“云兄,你听我说……”
云子昂只得停下,看着野兽进了一个山洞。阿虎走过来,上下打量着云子昂,高兴地说:“云兄,好功夫啊!佩服!”
“在下献丑,让兄弟见笑了!”云子昂说:“那畜生进了山洞,再想杀它可就难了!”
“云兄不知,此兽乃仙界之物,不知为何遗落凡间。”
“哦?仙界之物为何这等凶残?”云子昂问道。
“此兽名叫云鸟,是十大神兽之一。听我师父说,原来它有翅膀,会吐火攻击,我也不明白为何它会成这样。”阿虎说。
云子昂说:“但是它伤害百姓,必须杀之而除后患啊!”
“云兄千万不要……”阿虎说:“它可是神兽,虽然现在不是,但肯定中间有什么问题,如果能降服它,那以后,呵呵!”
“原来兄弟是想降服这畜生,难怪适才阻止我杀它!”
阿虎说:“这云鸟……不,这畜生狡猾得紧,我连着守了它三天,刚才从城里出来,我躲在暗处射了它三箭,它装死倒在地上,我只当是制服了它,等我过去一看,这畜生装死,差点要了我得性命。幸亏云兄来得及时,不然……”
“可是……”云子昂说:“你不让我杀它,也不知道怎么让它变回云鸟,一旦它再出来伤害百姓,那可如何是好?”
“呃……”阿虎思索着:“云兄,不如这样,你随我去见师父,他老人家肯定比我们懂。阿虎求你了!”
“好吧!”云子昂说:“反正我现在也无处可去,如果真能帮你降服此兽,也是一件美事!”
阿虎高兴地说:“太好了!请受阿虎一拜!”说着,便躬身朝云子昂拱手作揖,云子昂忙拦住他,说:“你我兄弟,何须如此多礼!”
“云兄,如果你不嫌阿虎笨拙,我们结为兄弟,如何?”
“好啊!”云子昂高兴地说:“你我一见如故,结为兄弟,甚好,甚好!我今年十九。”
阿虎说:“我十八。你是兄长,请受阿虎一拜!”
说着,便朝云子昂行礼,云子昂扶着阿虎的肩膀,说:“好兄弟!”
“大哥,我师父住在太湖边,到那要一天的路程,如果我们离开之后,这畜生出来伤人怎么办?”
云子昂摆摆手,说:“放心,我这凌云剑犀利无比,它被刺中了肩膀,一月之后才可恢复。我们大可离开,不用担心它伤人性命!”
“如此甚好!大哥,我们走吧!”
“嗯!”云子昂点点头,于是两人一起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