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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礼论(3)

①鬠:同“髻”,把头发束起来。体:肢体,此指整理四肢、剪指甲等。晗:古代给贵族办丧事时,塞在死人口中的珠、玉、贝、米等物统称“唅”,死者所含之物视其贵贱等级而定。饭晗:把晗放在死者口中。②式:通“拭”。③设:铺陈,此指穿上。亵衣:贴身上衣。④袭:加穿(衣服)。⑤称:计算衣服的量词,套。⑥缙:同“捂”,插。绅:古代贵族束在腰间的大带。缙绅:即搢笏,指把笏(官吏上朝时拿的手板)插在腰带上。⑦掩面:又称“掩”,死者的裹头巾。按古代礼仪,死人用整幅宽、五尺长的白色熟绢裹头。儇目:又称“幎目”,是用丝带扎在死者眼上的黑色方巾,一尺二寸见方。⑧笄:古代固定发髻或别住帽子用的簪子。⑨重:死者刚死未葬时暂时代替神主牌的木牌。⑩荐:献。器:指明器,古代用竹、木、陶土等制作的随葬器物。

【译文】

丧葬的礼仪,就是按照活人的生活方式来装饰死人,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所以侍奉逝世如同侍奉出生,侍奉死人如同侍奉活人,对待人生的终结与对待人生的开始一个样。

刚死的时候,给他洗头洗澡、束头发剪指甲、把含物放入口中,这是摹拟他生前的生活。如果不洗头,就用沾湿的梳蓖梳理三下就可以了;如果不洗澡,就用沾湿的毛巾擦三遍就可以了。填塞耳朵使用充耳,把生米喂入口中,把贝壳塞在嘴里,这就和出生时的办法相反了。给死者穿好内衣,再穿上三套外衣,把朝板插在腰带上但不钩紧腰带。裹上遮脸的白绢和遮眼的黑色丝巾,束起头发而不戴帽子、不插簪子。把死者的名字写在狭长的明旌上,然后把它覆在死者的临时神主牌上,那么他的名字就看不见而只有灵柩十分明显了。

送给死者的随葬器物,戴在头上的有头盔似的帽子而没有包发的丝巾,瓮、庑空着不放东西,有竹席而没有床上的竹铺,木器不作加工,陶器不制成成品,竹子芦苇做成的器物不中用,笙、竽具备而不调和,琴、瑟绷上弦而不调音,装运棺材的车子随同埋葬而马却牵回去,这些都表示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准备好了生前的用具而送到墓中,这是模拟搬家的办法。随葬的器物简略而不完备,只具外貌而不能实际使用,赶着丧车去把它埋葬掉,但拉车的马及其设备却不埋进去,这些都是为了表明随葬的东西是不用的;模拟搬家的办法,也是表明那些随葬的东西不用了。这些都是为了加重哀悼之情的。所以,生前的用具只起礼仪的作用而不再用它,随葬的器物只具外貌而不精制。

凡是礼仪,侍奉出生,是为了润饰欢乐之情;葬送死者,是为了更好地表现哀悼之情;祭祀,是为了修饰恭敬之情;军队,是为了装饰成武之势。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但是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代传下来的。所以墓穴和坟冢,它们的形状像房屋;内棺外棺,它们的形状像车旁板、车顶盖、车前皮盖、车后革帘构成的车厢,尸休与棺材上的被子、丝织麻织的遮蔽品、棺材的遮蔽物,它们的形状是模仿门帘和各种帷帐的;承负坟冢、覆盖墓穴的葬具抗折,它们的形状是模仿墙壁、屋顶、篱笆和门户的。所以,丧葬的礼仪,并没有其他的涵义,而是为了彰明生死的意义,以悲哀恭敬的心情去葬送死者而最终把他周到地掩藏好。所以埋葬,是为了恭敬地掩藏死者的躯体;祭祀,是为了恭敬地侍奉死者的灵魂;那些铭文、诔辞、传记家谱,是为了恭敬地传颂死者的名声。事奉出生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开始;葬送死者的礼仪,是装饰人生的终结。这终结与开始的礼仪全部做到了,那么孝子的事情也就完成了,圣人的道德也就具备了。

削减死者的用度来增加生者的用度叫做刻薄,削减生者的用度来增加死者的用度叫做迷惑,杀掉生者来殉葬叫做残害。大致地摹拟他的生前来送他的终,使逝世和在世、人生终结和人生开始时的仪式无不得当合宜而尽善尽美,这就是礼义的法度标准了,儒者就是这样的啊!

【原文】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①群②,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③也。齐衰,苴杖④,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礼以是断之者,岂不以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越月逾时,则必反⑤铅⑥;过故乡,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⑦,犹有啁啾⑧之顷焉,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将由夫愚陋淫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纵之,则是曾乌兽之不若也,彼安能相与群居而无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一使足以成文理,则舍之矣。

【注释】

①饰:通“饬”,整治。②群:指有亲属关系的群体。③极:极限,最高限度。④苴:通“粗”。苴杖:用粗劣的竹子做成的手杖,供哭丧时用。⑤反:通“返”。⑥铅:通“沿”。顺流而下叫“沿”,此指随大流、合群。⑦爵:同“雀”。⑧啁噍:同“啁啾”,象声词,形容细碎杂乱的鸟鸣声。

【译文】

三年的服丧,是为了什么呢?回答说:这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礼仪制度,以此整治亲族,区别亲近的人与疏远的人之间、高贵者与卑贱者之间的不同礼节,而不能再增减了。所以说:这是无论到什么地方也不可改变的规定。

创伤大的,愈合时间就长;疼痛厉害的,痊愈就慢。服丧三年,是根据人的感情来确立的礼仪制度,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穿着丧服、拄着孝棍、住在简陋的房屋中、喝薄粥、把柴草当作垫席、把土块当作枕头,是用来给极其悲痛的心情所作的外表装饰。

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但哀痛之情并没有了结,思念之心并没有忘怀,然而礼制却规定在这个时候终止服丧,这难道不是因为送别死者要有个终结、恢复正常的生活要有所节制吗?凡是生长在天地之间的,有血气的种属一定有智能,而有智能的种属没有不爱自己同类的。那些大的飞禽走兽如果失去了它的同伴或配偶,那么过了一个月或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一定会返回合群;经过原来住过的地方,就一定会徘徊周旋,啼鸣吼叫,驻足踏步,来回走动,然后才会离开那里。小的就算是燕子麻雀之类也还要在那里叽叽喳喳一会儿,然后才能离开那里。有血气的种属没有比人更聪明的了,所以人对于自己父母的感情,到死也没有穷尽。

要依从那些愚蠢浅陋放荡邪恶的人么?那么他们的父母亲早晨死了,到晚上就忘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放任他们,那么他们就连鸟兽也不如了,他们又怎么能互相在一起合群居住而没有动乱呢?要依从那些注重道德修养的君子么?三年的服丧,二十五个月就完毕了,他们会觉得时间快得就像驾车的四匹马经过一个墙缝一样;像这种情况如果还是成全他们,那么他们就会无限期地服丧。所以先王圣人就给人们确立了适中的标准、制定了这服丧三年的礼节,使人们完成礼仪,然后就除去丧服。

【原文】

然则何以分①之?曰:至亲以期②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则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③、小功④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注释】

①分:半。②期:周年。③缌:细麻布,此指细麻布制成的丧服,服期三个月,是古代五种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中最轻的一种。④小功:丧服名,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服期五个月。

【译文】

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还要把三年的服丧期打个对折呢?回答说:对于最亲近的父母本来就是在一周年时终止服丧的。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因为经过一周年,天地都已经变换了,四季也已经循环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动植物没有不重新开始其生长的了,所以古代的圣王就用这一周年的丧礼来象征性地表达丧礼。

既然这样,那么三年的丧期又是为了什么呢?回答说:那是为了使丧礼更加隆重,于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础上加倍,所以就过了两周年了。九个月以下的丧期,又是为什么呢?回答说:那是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丧礼。把服丧三年作为隆重的礼,把三个月的缌麻、五个月的小功作为简省的礼,把服丧一周年、九个月作为中等的礼。这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们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谐一致的道理也就被全部体现出来了。所以三年的服丧,是为人之道最高的礼仪。这叫做最隆重的礼仪。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

【原文】

君子丧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①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②之尽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③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两至者俱积焉,以三年事之,犹未足也,直无由进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注释】

①辨:通“办”,治理。②情:指臣民忠诚之情。貌:指臣民恭敬之貌。③食:通“饲”,供养。

【译文】

君主的丧礼期限之所以要选取三年,为什么呢?回答说:君主,是治理社会的主宰,是礼仪制度的本源,是忠诚的内情和恭敬的外貌所要侍奉的尽头,人们互相遵循而极其尊崇他,不也是可以的吗?《诗经》上说:“和乐平易的君主,就是人民的父母。”那些君主本来就有是民众父母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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