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我并没什么恶意,只是我的老板对你有点兴趣,不知道可否赏脸让我来蹭蹭饭呢?”树林里钻出来了一个和凌枫差不多大的人,双手举起,做出投降的样子。
“不要激动,我是天翔,不介意的话就收下我的名片吧。”天翔见凌枫渐渐放下了心中的警戒,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明信片递给凌枫。
“好,你还有事么?我很忙的,请回吧。”凌枫没有给天翔好脸色,直接让他是打道回府,天翔似乎也预料到这一点了,并没有生气,呵呵一笑道:“不请我进去吃一顿饭吗?我知道你不会下面条,就让我来帮你吧。”
天翔的话直戳凌枫的痛处,但凌枫并不是不会,而是下的不好吃,他的妹妹曾经把他做的面条评论为“世界十大最危险食物之首”,的确是很夸张,可没见过最危险食物的他们,也相信是最危险食物的事实了。
“可以,正如你所说,我不会,还请多多指教。”凌枫把天翔带到饭馆的厨房后,正好与喝水的杰克撞了满怀。
“不好意思,枫。这位是?”杰克一脸迷惑的看着凌枫旁边的天翔,问道。
“您好,我叫天翔,是凌枫的朋友,您是?”
“我是杰克,你好。”杰克伸出手,天翔也很默契地握住,二人就算是认识了。
“杰克,你找一个干净的餐桌坐下吧,等我们一会,厨房下面条的时候会很热,你出去等。”凌枫笑着把杰克打发出了厨房。
“现在,做面条吧,天翔,希望你能做出让他最满意的面条,明白吗?”
“恩,一定的啊,看我的吧!”
......
“面来了!杰克!”凌枫拿了一个盘子,上面放这三个冒着热气的大碗面条,传来的香气让杰克开始情不自禁地流出口水。当凌枫把属于他的那一碗放到他面前时,杰克拿起筷子,就跟不要命一样吞着面条,顾不得烫,还问凌枫,“枫!还有吗!”
“有的有的,够我们一人三碗呢!安心吃,等一会还有点饭菜,不要光吃面条喽。”凌枫刚说完,厨房就传来一阵吆喝声。
“凌枫帮帮我!菜太多我一个人端不过去。”
“好,天翔,等一等,我马上过去。”凌枫喊道,对一脸疑惑的杰克说:“不用担心,不用付钱的,以后大家一起这样吃的机会多的是。我先端菜去了,你面条吃完了跟我说一声,我帮你再添一碗。”
杰克呆呆的看着凌枫,又想哭一次,但却是苦笑了一声。哭早了,现在没眼泪能留出来了。
“天翔?你做了那么多菜!我们三个人能吃的掉吗?”凌枫看着各式各样的菜,其中不乏他没见过的菜种,让凌枫也有些馋了。
“吃不掉?那我就待会加一点自己吃。”天翔用筷子挑了挑他正在卤的三个猪肘子,还一般自言自语:“这次的手艺出奇的棒啊。”
“别说小话!快说哪些菜能带过去!杰克都等不及!”凌枫咽了咽口水,装作自己一点都没兴趣的样子说。
“这个,还有你旁边的那两道菜,都可以哦。”天翔指了指,“我现在抽不出空,只能麻烦你了。”
“小事小事,不用在意~”
“枫,要我帮你吗?”杰克处于好意问了问两只手拿三道菜的凌枫,但凌枫笑了笑,并没有回话,显然也是怕会分心和菜来一次“玉石俱焚”。
“呼,三道菜,麻辣干锅鸡,耗油杏鲍菇,还有是你们西方的美食黑胡椒姜汁烤鳗鱼。”凌枫麻利地叫出这些菜的名字后,杰克看着这些他从来都没见过的菜,虽然口水留下了很多,出于礼貌问了问凌枫:“这些?能吃吗?”
“恩。”
听到凌枫肯定的回答后,杰克直接用手抓了一个鸡腿和几块烤鳗鱼,头也不抬地吃着他从未品尝过的美味。凌枫也坐下来,开始吃着久违的午饭。
“凌枫!来,这龙虾太多了!我一个人端不过来去。”听到天翔的求助,刚坐下的凌枫到了厨房,无奈的看着天翔。
“喂,这么多的龙虾你从哪弄得?怎么那么快就好了?”
“一点点我个人的小方法。哦,对了,还有三个肘子,先吃肘子,最后在吃龙虾,冰箱里还有好几瓶冰啤酒,也顺便拿上。”听到天翔的话,凌枫也发现自己两手只能提着一锅龙虾,再拿上肘子和啤酒有些勉强,就向杰克喊道:“杰克!来厨房拿菜!”
杰克跑到厨房,发现满满两锅龙虾后,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手也情不自禁地在锅周围游走。凌枫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意思呢?于是对杰克说:“这些等吃完主食再吃,乖。”
“恩。”杰克也很听话,用盘子装好猪肘子,又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放到桌子上,就和天翔与凌枫一起吃着丰盛的午餐。
“咱哥几个碰一个。”虽然没喝几口,天翔还是行使中国常见的彭久,凌枫倒是不怎么在意,杰克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我不知道什么意思?是不是,啤酒举起来,再‘嘭’地清脆碰一下?”杰克手比划着,把举着酒杯的天翔逗笑了。
“哈哈,是啊,你来中国没有参加过什么朋友聚会吗?”天翔借着酒劲说出很伤人的话,虽然他并没有发觉,可杰克也并不避讳,也和天翔说了自己的往事,以及,碰到凌枫的经过。
杰克说出这些话并没有感觉到这是羞耻,反而认为这些是自己的荣誉。
“这些就是我的事迹了,我准备过个几年就回到家乡,看看家有没有变样。”杰克举起酒瓶,和天翔干了一口,倒是凌枫一个人吃完了面前的面条,意犹未尽地闻闻余留的香味。
“凌枫,锅里还有。”在天翔的提醒下,凌枫这才想起来锅里还有好多。虽然凌枫平时根本中午一大碗面条已经够了,也许是今天的心情很好吧。但人们不都是说心情不好吃多吗......不管那么多了!吃饱要紧。
凌枫半生不熟从锅里捞上面条,但口袋的手机突然震动吓了他一跳,幸好碗没有打碎,要是碎了的话,里面的面条可就全白瞎了。
“喂?社长,有什么事吗?”凌枫此时并不是很高兴,如果是在前一天,他接到社长的电话一定很高兴,可经过这一顿较为丰盛的午饭,他对杰克的未来感到担忧,尽管他答应帮杰克找一份工作,可他也根本不认识什么人,更别谈攀关系找工作,而且是学历全无没有背景的外国黑人。
“凌枫,收拾收拾,吃完中午饭就来报社吧,给你再介绍几个同事,免得耽误时间,下去再去趟y市,明白了吗?”
“明白了。”
“好的,就这样,再见。嘟嘟......”
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电话结束的声音,凌枫用左眼瞟瞟高兴地吃饭的杰克,叹了一口气,心里道歉着说:抱歉,我可能帮不了你什么了。
“凌枫!赶快来说鬼故事吧,之前你给杰克说的鬼故事都挺精彩嘛。”天翔招呼凌枫快来说一说他天天在饭后给杰克说的鬼故事。
“好的,等一下。”凌枫带着面条小跑到餐桌,变成忘掉电话的状态,说着一个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听过的鬼故事。
朋友是从菲律宾到加拿大留学,在加拿大念书的时候,和母亲共住一间小房子.朋友的书桌摆放在房间的角落,旁边有一扇窗.朋友是个十分用功的人,但搬进房子後不久,每当他坐在书桌前专心念书时,便感觉到一直有东西轻轻的敲著他的颈子.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便不太在意,但久而久之,这种感觉便一直存在,只要他一坐在书桌前,就不停的感觉到有东西轻触他的颈子,然而只要一离开书桌,这种感觉便消失无踪.於是他便将这个情形告诉他母亲,他母亲就找了个算命师询问。
算命师告诉他,有许多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可以被照像机所捕捉,於是就叫他下次再有这种感觉时马上拍张照片,说不定可以解开谜底.朋友半信半疑,回到家後便坐回桌前念书,不一会又感觉到有东西轻轻敲著他的脖子,他的母亲马上替他拍了张照片,赶紧送去照相馆冲洗.拿到照片时,两人皆吓得脸色发白,照片上在朋友身旁的,是一双悬在空中的脚,原来朋友一直感觉到的,便是上吊自杀的那个人悬在空中的脚,因在空中摆荡而不停的轻触他的颈......
“这算什么啊!为什么今天说的我听过!不行,你必须讲个精彩的。”天翔耍起小孩子脾气,但天翔不怎么想理他,反而问道:“天翔,你有没有什么门路帮杰克找一份好工作?明白吗?别喝傻理解错我的意思啊。”
“工作?你不是要帮他找一份......当我没说。可以哦,这个很容易就解决了,我们x市大学最近正好缺一个大学语言系的教授,把他安到那就可以了。”天翔被酒精涨红的脸逐渐变得正常,更重要的是说话时没有酒味,让凌枫很是欣慰。
“为什么?而且杰克可是毫无学历,进大学当教授......不勉强吗?”凌枫刚说出这话有些蠢,可说出去的话就和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
“妥妥的,根据杰克说的,他来中国菜几个月,但能把汉语说的那么好,尽管有些还是不会,可也足够了,大不了只当英语和汉语的翻译也行啊。大学嘛,不是所有学生都会好好学的,而好好学的学生一般自学的也不少。这么一说就和很容易理解了吧。再简单地说,第一,杰克有很强的语言学习天赋,第二,大学又没多少人会让你真听老师讲课。”
天翔又吹开一瓶酒,接着说:“大学教授工资虽然不算高,可好歹每当别人问的时候显得倍有面子啊!而且工资足够租一套不小的房子了,只要不乱浪,每个月的工资是绝对够的!”
“这个人情算是我欠你的了,天翔,”凌枫看看一旁呆若木鸡的杰克,不忍心叫醒在幻想世界中的他,叫醒反而会让他更有一种是做梦的感觉。
“就这样,凌枫,你先走吧,这一盆没动的小龙虾带上,以你的能力保温没问题,带到报社大家一起吃吧。”天翔把满满一大盆龙虾交到凌枫手上,“安心,我会安排好关于杰克接下来的一切。”
凌枫虽然不太熟悉天翔这个人,可通过言谈可以推断出,天翔并没有骗自己。
“谢谢,再回。”凌枫头也不甩地转生,然后就消失在了天翔和杰克二人的视野中。
然后,凌枫到了报社,在社长的介绍下,大致了解了报社所有人的身份。
首先,报社只有死人,加上凌枫也才堪堪五人罢了。
社长和凌枫就不用多介绍了,大家日后就会知道,首先是一个叫陈昆的青年,和女朋友几年没见了,俗话说一对恋人分手两年后重逢,女的依旧知道男的长短,男的却未必知道女的深浅。虽然他并不相信这句话会发生在他的女友身上,而且他说自己的女友是一个千金,坐拥巨大的财产。
叼丝和女神,这个很不现实的现实却往往在这个现实中现实的发生了,报社的另一个叫陈昆的青年经常调侃说,贵圈的乱,不是我们这些平民能理解的,特别是私生活这一块,前一天说不定连跳/蛋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晚上,全部都知道了。
陈昆,一个对摄影由衷热爱,特别是私人隐私这一块,他的监控安装技巧也是非常高超,想要自己寻找全部,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他玩腻你了。
剩下一个就是报社唯一一位女性了,晓玲。
她和一般的女主一样,皆属于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红颜祸水,可是卸了妆呢?这谁知道,反正一般你看女性素颜,背影很美,就足够了,别贪看正脸。
而且晓玲有个特点,不管怎么吃都不会太容易胖,是一种病,可她本人十分喜欢,拥有怎么都吃不胖的身材,这也算得上是女性的福气罢。
然后,在社长的安排下,一行人去了y市,在y市找到一个工地,然后凌枫又遇见了天翔,天翔拿出一个符箓,抢了凌枫的猎物,凌枫就不欠天翔什么人情了。回到报社后,举行了每次归来都要吃的“庆功宴”。虽然社长从没掏过一次钱,这次决定,让凌枫这个新人来表现自己。
在吃饭中,凌枫和晓玲二人聊得很投机,互相产生了一定的好感。但不知道是周围的情况,让凌枫想到了大学发生的事情。
(呜,前三章修改完毕!全部换血,没有按原来写的编。但是我还是感觉少了些什么......我第三章写了三遍,这是第四遍......实在是不好写工地这一段,因为要写的实在太多了,前三次字数交代太简略不喜欢,我索性最后一次写一句话带过好了,我会看看和后面的情节发展有没有出入,也会稍微修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