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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追随者

从我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只有最优秀的女孩子才可以跟他一起,而那时,他身边站着的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她学习好,人长得更是万里挑一。我从未想过像他一样的人有天会迈入我的生活,只是,我自私的把他放在了心头。

我成了他的追随者。

——题记

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之后我越来越忙的日子里,想起那一天,我依旧觉得世界里满是阳光,好像我独自立在满是热烈的向日葵之间,你从我面前走过,带着异域的微笑。我只是觉得心轻微地颤了一下,连接着我全身的神经,而那一颤却让你砸开了我那本不愿开启的一扇门。

我从未与你一起并肩走过,但我相信我曾与你走过了太多太多共同的时刻,在同一个地点。数隔几米。

你的身边总站着一位高高瘦瘦的男生,你俩总在一起,上课,下课,吃饭,回宿舍。我有时恍惚,会觉得你俩竟有些相配,可能人就是如此,看的太久,便会习惯。就像你不知道,我总走在你的十米之内,不近不远。刚开始会心虚,之后就越来越自然的走着,好像,我就该在与你那样的距离似的。

你也不知道,我算准了你下课经过我门前的时刻,每一晚自习之后我都偷偷跟在你的身后,或者走在你们的旁边,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那时候就想多看你一眼,好像有种看一眼少一眼的感觉,如今想来,也确实如此。课间跑操结束,我也总是多绕一圈,只是为了与你走在同一个楼梯上。

你还记得那时候你最喜欢在什么地方吃饭么?你喜欢在二楼最南边靠窗的地方,那里阳光充足,尤其是早餐时间,那些光线柔和地打在你的身上,还有你微黄的头发上,让我觉得你像一个王子。

那个地方大多都是情侣,所以人特别少,一般人是不喜欢坐在那里的,而你跟你的哥们总爱坐在那一排靠中间的位置。我就在你们身后两三个餐桌的地方。我的早餐大多时候只是一小碗面条,可是我总跟你们吃的一样慢。我记得你喜欢吃鸡蛋,小米粥还有油条,整天吃,你也不会腻。

我甚至还记得你洗头发的日子,每周三次,在中午的时候你会打两壶热水,而常常跟你一起的那个哥们负责去超市买泡面,我曾无数次在你的旁边打热水,只是你都未偏头看过我。而好几次我都是帮宿舍人打的热水。

每周五你都会一瘸一拐的回宿舍,因为周五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你喜欢打篮球,可每次都会伤到腿。我也曾经偷偷看你上体育课,整整一节课你都在打篮球,连脚伤了也不管不顾。好多次,我都将给你买好的药膏握在手里,一次又一次,最后都没有塞给你。

那些平安夜,我让人送给你的苹果你都收了,我只是站在很远的地方看你,可我看不清晰你的表情,我在圣诞节送给你的围巾你从来没有戴过,或许你不喜欢吧,我想,也或许,你觉得凭空收到的包裹太不可思议了。

在某个周日我偷偷随你身后走近那家网吧的时候,我有些许的害怕,那里很小,有点暗,刚进去的时候有一股浓重的烟味,也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吸烟的你,当你细长的手指夹着半根烟从我身边经过时,那些烟草味和你身上淡淡的绿茶香水味缠绕在一起,让我顿时有些凌乱。

那天你离开网吧的时候去喝酒了,你一个人在一家小店里喝得很醉很醉,我把你扶上车,然后找地方住了一晚,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你。你不是王子,是个天使。我一直陪着你到半夜,你口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直到你吐完睡着,我收拾干净后便独自离开了。

我终究是不愿你见到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你妈妈确诊为癌症晚期。而在之后我们认识好久好久以后,我胃寒,不舒服,你总是尤其担心,然后逃课照顾我。你很少跟我说什么关心的话语,但是我记得你常说的那句,女孩子要格外照顾好自己的胃。我听你的,如今已是冬天,可是它已好久未疼了。

你那时的扣扣名称是“暮沉”,在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就是暮沉。我得了二等奖,当小说写在前面的话被朗诵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模糊了。

那段日子有一天的清晨我只看到韩磊,就是经常跟你一起的那个哥们。那么巧,我在下早自习吃饭的时候在超市门口遇到了你,与其说遇到,不如说找到。而你只是刚从宿舍出来,路过了那里。

夏天清晨的风里夹杂了法国梧桐的浓密,却又很纯净。你看起来没有精神,低着头向前走。我承认我再一次跟踪了你,直到混杂在人群里,走出了学校。

那天我第一次跟班主任扯谎请假,班主任很好,他很爽快的批准了从未请过病假的我。在他心里,我一直是个好孩子,我甚至没有迟到过。

我跟着沉默的你上了公交车,我就坐在离你很近的地方,你只是朝窗外看,我不知道你在看什么。我看不到你转向的角度。

你下车后走进了一个公园,你只是用手指抚了抚那些花花草草,很温柔的,你盯着一棵大树愣了好长时间,然后便坐在了一条长椅上。你显然没有发现我,可我还是躲在了一处冬青后面。

我看不到你的眼泪,可是我知道你哭了,你只是很随意地轻轻试着眼角,一次,两次,三次‘’有那么一刻,我是想冲上前去的,可是我想,你一个人就够了,你也不愿别人看到这样一个你。

那天你还去了一所小学,然后是幼儿园,我看到坐在秋天上的你,你的眼神依旧模糊,可是你的嘴角却稍微牵动了一下。你终究还是你。

我什么也不知晓,可是我记得那天我一直跟着你,直到那个城市的灯光在瞬间绽放。你返回时没有零钱了,你找了好久,最后是在你身后的我给你投的硬币,你说谢谢的时候仍低着头。

那天过后,直到很久,久到我们可以倾心而谈,你都没有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从未问过。有些事情知道与不知道既然结果都一样,那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那天过后不久下了很大一场雨。雨水洗刷了整个校园,一切看起来都是新的,而你也一如从前。那一天好像一个梦。你不知道有我,而我也只是依稀记得。

你的女朋友,不,是你的前女友跟你形影不离的哥们一起了。你的嘴角依旧挂着那抹微笑。我曾辗转得到你的扣扣号,在你空间里,我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那段时间你的心情。你在后来跟我说,你是真的曾喜欢过她,在高中也只交往过她一个女朋友,可是,只是曾经。

我一直觉得我们认识是上天赐给我的机会。你的钱夹被偷了,就在街边,你边跑边喊抓小偷的时候只有我跟在你们后面跑。最后我也不知道跑出多远,最后小偷骂了我一句神经病便扔下了钱夹。在很多回忆的时刻我想,如果他冲我来,我绝对打不过他。

里面没有多少钱,却有一张你妈妈相片,我看到你很真诚的跟我说谢谢,我当时觉得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可是我只是面部平静地说了声没什么。然后转身走了。我转过身去的时候,你没有看到,我的嘴角微微斜了一个弧度,尽管我的脚踝很疼。

因为那次的英勇,我在家待了一个多周,而你也不知从谁那打听到了我。再回学校,已是朋友。除了认识,几乎依然如故。

毕业的时候,你去了我国的最南端——北海。我也选择了一个城市,一个靠海的小城市。在某些黄昏日落,我会独自漫步沙滩,我总用手轻轻触那些海水,我知道对岸不是你,可是我想,海水涌动,它终归会把我的温度带到你的身边。我也会冲大海喊出你的名字,大海潮起潮伏,最后,湮没了我的声音。

一年的短信,扣扣,微信,谢天谢地,我们成了彼此熟识的好友,你有时甚至喊我丫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去找过你,只是站在离你的很远的地方看了看你,便消失了在那个地方,我是不能让你知道,我心里那个秘密的。

有一天,你发短信说你有女朋友了。那一天,恰好我的生日,我打了十七遍电话,你都未接。再收到关于你的消息时,你人已在泰国。

是你继母送你出国的,在你没有上满一年大学的时候。

我终归断了与你的联系,因为那个秘密。你对我说,其实你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好。我只是听着,什么也没有说,或许,是我从未进入过你的生活,所以,我根本不知道下一句到底要说什么。

你走的那天我不知道,我只是后来看到你在空间里发了一句“如若幸福安稳,谁愿颠沛流离?”心里淡淡疼了一下。秋意翻弄,我有些许的想家。高中毕业一年了,你在我心里变成了一个影子,依然深刻,却没有了曾经的热烈。

我每个月都会给你发明信片,你从未回复过,我想你或许没有看到,也可能不想再有何牵扯。而我也只是发些零零散散的文字,一月两次,说的最多的只有四个字:愿君安好。

我整整干了两年的兼职,把所有省吃俭用的积蓄放在一起就简单地收拾了行李踏上了曼谷之旅。

当我终于又一次跟你踏在同一片土地上,享受着同一片天空下的空气时,我觉得心里格外踏实。我似乎又望到,春日乍暖,你走在高中的那条樱花街,花瓣零散而下,斑斑点点,异常惊艳、动人。

我半买半借了一套你们学校的校服,好不容易在第三天搜到了你的身影。你进了校篮球队,你高了,头发又恢复了黑色,不过短了好多,你不再是以前的样子了,看起来成熟了,只是,看起来越发沉默。

在曼谷的那所大学里,你似乎过的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你有一帮男男女女的好朋友,身边依旧不缺女孩子,我放心了,便回去了,在回去之前,我找人帮我给你送了治疗扭伤的药膏。

大三的时候,我的日子像死掉一样,只是,我变得异常的繁忙。我有大量的东西要写,我觉得脑袋在不停地运转,以至于,有几次我出门撞到了大树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喜欢躲在学校附近的公园里写小说,尤其日落西山的时候。而他,也是在那时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他偷拍了一张我的相片,相片中我独坐在长椅上,身后是大大的法国梧桐,我低着头,长发散在一侧,嘴角有一点弧度,我猜,那时候我肯定记起了你。

在之后的之后,我跟他常常牵手走在那个公园,走过满是法国梧桐的那些小街道,这个城市里,有大片大片的法国梧桐,这总是让我想起【夏至未至】里的香樟树,我有时甚至可以闻到男女主人公的那种青涩。你空间相册名称是“悲伤逆流成河“,我想,或许,我是有些想念你的。想你或者怀念。

他真的很像你。在听到快门声,抬起头,第一次与他四目相对时,他扯了扯嘴角,在夕阳仅剩的余辉里,我恍若隔世。有时候,他拥着我,我甚至觉得那就是你,他身上有你的味道,一种独特的味道。

那一天,我给你发邮件说,我恋爱了,你一如从前的沉默。

我毕业的时候,你依然没有消息。你甚至不再在空间里更新一下心情,你只是把网名改成了“野狐禅“,我发给你好多邮件,邮件里都是我当时去泰国时拍的照片,地点都是你空间相片上的地方,我就站在你照相地方的旁边,就像那是我们一起照的一样。你依旧没有任何回应,可我总习惯性的说一些关于我的事情,包括我跟他一起的。有时想,或许你真的没有看到过那些邮件,不过,你的沉默,那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

当他向我求婚的时候,我们的联系已经断了整整七个年头,不看相片,我已经快不记得你的样子了,可是我依旧发邮件给你习惯的。我发最后一封邮件时说,我要结婚了,你来吧。依然石沉大海,你像丢了一样。

我相信那是我一辈子最美的时刻。我曾经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我遇见你,要在我最美的时刻,所以分开后我从不会懈怠。我再也没有给你发过任何邮件,直到我生命里第一个小生命来临,我去公婆家翻旧相片时,无意间看到你。

他是你的同胞弟弟,我一直不知道。我去墓地的时候,他给了我一封信,是你的字,很短,你说“我一直在,也一直懂,只是切勿再多挂牵“。一直到在那冰冷的墓碑上再见到你,我都没有流一滴眼泪。

太久了,久到你已经成了我的整个青春,而如今,已同岁月一同被埋葬。

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恰迎着阳光。我手腕处的水晶链子莹莹闪闪,有些晃眼,就如当年十七岁,高中的我在橱窗外看到的那条一模一样。我记得那天在橱窗上映出了你的影子,我转身,便不见了。只剩整条街的车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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