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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传说也归零

甄伍除了随身有一些钱,基本上就没别的东西了。既无身份证明,也无家门钥匙,从口袋里摸出来的手机,也已成了一把碎零件。他在村里养了一个半月,热心的老乡们也都没能帮他查出他姓什么、叫什么,究竟来自何方。后来他从梦里找到了一点线索,他梦见自己的皮肤是古铜色的,还梦见坐在卡地布部落的巴拉冠里听故事的情景,他好象还有一条渔船。对了,很重要!他好象还有一群深肤色的孩子……他激动万分,从床上坐了起来,紧紧握住大叔的手说:“爷叔,我想起来,我终于想起来了,我是台湾人,台湾少数民族。”大叔摇摇头,叹了口气走开了。

后来他发现,有一样东西经常在他眼前晃啊晃,十分眼熟,就是大叔隔壁家孩子手上玩的一把黑乎乎的玩具手枪,却怎么都想不起那东西跟自己有什么关联。莫非自己以前是个经营玩具的商人?

甄伍身上的钱分批付给了大叔家。这确实是一户好人家,救了他的命,为他四处想办法治疗,还尽心尽力照料着他的饮食起居。甄伍与他们告别的那天,从身上仅剩的一捆钱中抽出70张给了他们,跪在地上给大叔一家磕了一个响头。

离开村子,甄伍不知道要去哪里。听村民们说,他应该是来自上海市区的居民,因为从装束上看得出,口音上也听得出。于是甄伍就往市区方向而去。他并非全部记忆丧失。首先,父母的离世是有印象的,为他留下了房产他也清楚,那些房产后来拆迁分得好几套房他也记得,他甚至还记得居于老宅时那个暗香幽间里的风尘女子……可路名、门牌号却又一概不记得了,只记得大致是在上海的西南,每天推门可见一幢很破的大厦。于是他就往西南方向寻去,去寻那幢破楼。他心里很清楚,那啥台湾少数民族之类的不过是南柯一梦,应该不是他真正的家。

甄伍象个孤魂野鬼似的在市区里游荡了20几天。没有身份证,住不了旅店,他就每晚去火车站候车室里睡。每次进去前,都还要在附近的快餐店里找洗手间把脸洗洗干净,就怕人家见他邋遢不让他进。他每天都乘不同的公交往西南方向去,可一直都没找到那幢心里仅有的影像清晰的“标志性”建筑物。

一天,他在七宝商业区的周边转悠,经过他和美鹃一起居住了两年多的那个小区,心里突然生出一种奇妙的亲切感。小区里的布局及进进出出的人,都令他有似曾相识感觉。他兴奋地跑到门卫室,从窗口探进头去,朝里面一排坐着的三个门卫开口问:“请问,你们认得我么?”其中一个门卫没留神,被他吓得周身一个哆嗦,顿时恼得满脸胀红,开门就要出来轰他,口中不停地咒骂:“神经病,哪个医院跑出来的,拿你送回去关起来。”

甄伍哪里知道,这已经是他二度“死”后回家了。可自从他易了容,这个小区里也就不再有人认得他了。他见门卫没一个认得自己,对面也只有一个工地,不见他印象中的“地标”,当下心就凉了,立即排除了自己就是这个小区居民的可能性,灰溜溜地跑开。

如今的甄伍,终于彻底变成了个隐形人,这世上真的不再有人认识他,包括他自己。他意识不到之前的那段“负人生”是如何残忍地折磨过他,假如任其一路反向延续下去,其尽头也许就是地狱。走出那段阴暗的人生,一切终于归零。

几天后,他在那附近的一个小菜场里碰见一个奇怪的女人,很年轻,很漂亮——是他走出崇明岛后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那女人离老远就盯着他看,目不转睛。从身边经过时还在侧脸看,好象甄伍脸上长了吓人的杨梅大疮样的。走出几步,当甄伍回身来望时,又觉得那面容似在哪里见过,跟他有限记忆中那幢老宅里的女房客恰有三分相象。不过那似乎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假如那女人又回到了这里,一定老得认不出了。

后来甄伍进了一家小面馆吃面,那女人也前脚后脚跟了进来。店里一共5张桌子,她居然偏偏挑了甄伍那张桌子,就在他的对面坐下。

“你不认得我了么?”那女人战战兢兢来试探。

甄伍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想不起来了——那你认得我么?”

“我应该是认得的,样貌、声音、走路的样子。”

“那你能告诉我么?我是谁?”甄伍瞪大了双眼。

“哦?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谁么?”

甄伍又一次摇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好象来过这里——”

那天,甄伍被那女人带走了。令甄伍感到惊讶的是,她竟住在这里——前几天差点在门口被保安痛扁的那个小区。她领他回了家,给他做了饭,还放了洗澡水给他洗澡。

女人说她叫李美鹃,是个有丈夫的人,丈夫叫甄伍,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没了,如今她单身。女人还告诉他,他的名字叫吴大财,是她丈夫生前的好朋友。李美鹃拿出她与丈夫的合影给他看,“喏——这个人就是我丈夫。”那上面的甄伍,是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眉宇间藏着七分自信与三分孤傲。

从那天起,吴大财便与他好朋友的“遗孀”住在了一起。他显然是对那位好朋友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成天缠着李美鹃问东问西。李美鹃告诉他,他丈夫生前并不如意,生意失败,四处欠债,可她还是很爱他,一心只想与那男人白头偕老。不过,她同时又觉得,也许她丈夫英年早逝也不尽是遗憾,至少于他个人而言,那是一种彻底的解脱……

在不远处松江的一幢别墅里,狂欢落幕,这里刚刚结束了一场无所谓名义的派对。此时佣人正清理着花园草坪上的污物。车库边上停着那辆在金山海边上诡异蒸发的SUV。有余兴未了的客人出门前朝男主人打来了招呼:“赵鸣,今天高兴,改天去我那里再聚,不许放鸽子哦!”

男主人行走缓慢,微跛,笑脸盈盈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嘴边挂着意犹未尽的笑意转身回房。

这是一幢相当豪华的别墅,有宽敞的客厅和一眼数不尽的房间。欧式装修风格,陈设考究,古朴典雅,随处可见繁复的雕花。成套浅色调地中海风格的家具上镶着贵气逼人的金边。

男人进了卧室里的洗手间,欣赏着镜子里那张完美的脸。说那张脸完美,是因为它竟如此逼真。唯一美中不足的不在这张脸上,而是那条不争气的跛腿,好在无人辨出。毕竟,能一眼辨出并敢于当场识破的人,如今都已不在人世了。

这时从楼上下来一个女人。她步履轻飘,面露醉态,走过去关上大门,回身时却碰翻了佣人临时摆在门口的吸尘器,“哎哟哇”了一声,紧接着又骂了句“册那”。听到客厅里的异响,卧室里立即传出男人不满的抱怨声:“袁静啊,你不能喝以后就别喝那么多,少给我在朋友面前出洋相。”

客厅里的女人很不服气,眉梢挑上了额,顶了一句:“朋友?呵呵,天晓得!”说完,往太妃椅上重重地躺了下去。

卧室里又传出男人的声音,语气较之刚才温和了许多,仿佛想借此跳过理屈的一瞬,“对了,差点忘记问你了,这次行里提你做信贷部主任,到底有没有希望啊?”

女人躺在太妃椅上,拨弄着发梢,道:“啥人晓得——张副行长不双规了嘛,行里领导班子在调整呢,原来的信贷部刘主任你认得的,还在活动呢,老男人一个,三天两头跑到行长办公室哭,也要等他先动了才轮得到我,假使他都顶不上去,那我就更加没希望咯——你以为那么便当啊?”

男人从卧室里走出来,玩笑道:“那你也去哭。”

“神经!”

“作孽哦,你们那个张行长这么一倒,不晓得屁股后面要跟着倒掉多少负翁哦。”

“切,负翁?去看看那些城投城建的资产负债表吧,整个地方融资平台恐怕都已经是负现金流了,区区几个张行长关照过的负翁又算个屁。”

“这有啥讲头?政府信用,有借有还,很正常,搞建设光靠地方财政也不现实啊。”

“讲白了,这跟个人行为还不同,你平常最看不惯我刷卡,但你没意识到,那刷的毕竟是老娘我自己的信用额度,我今天透支,明天只要不死,还是要我自己还,一点也不可耻,你再看那些政府信用贷款,那就好比是不同的人在刷同一张信用卡,谁的任期内刷少了,那谁就吃亏了,政绩是自己的,债务可以代代相传。”

“连银行都是国家的,从自己口袋里拿点钞票出来花花,总还是天经地义的吧。”

“说明你还是一知半解,套取的是谁的钱?银行的么?银行的资本金才多少啊,撑得牢么?还不是老百姓的储蓄?可又由谁来还呢?呵呵,下一届?再下一届?等到银行也变成了大负翁,我看天下负翁都可以解放了——信用大崩盘,重新洗牌咯——”

“唉——是哦,全社会都在白相信用游戏——我一直在想,宇宙里的能量是守恒的,有物质,对应也有反物质,同样道理,我们的城市现在越是光鲜亮丽,背后对应未来几十年的黑洞也就越大——都被掏空了啊。”

“老公威武,开始研究反物质和黑洞了——我看你还是研究研究怎么把以前那套房子转到我的名下吧,你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只能算失踪人口,我连你的‘遗产’都继承不了——唉——悲剧啊——又是个阿伍的翻版。”

“哦——”

一年后,农历兔年……

吴大财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与李美鹃也相处得很好。她是个温良贤淑的女人,很会照料生活。他们之间的相爱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费周折,更没有纠结。

在这一年当中发生了很多事,不过百分百都发生在李美鹃的世界里。李美鹃被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李美鹃从一开头三天两头去医院,到后来渐渐地少去,最后干脆一次也不去了。李美鹃的同事与朋友们都特别喜欢她,什么活动都要拉上她,当然,吴大财总是扮演“拖油瓶”的角色。李美鹃被不止一个学生的爸爸追求,可每次她都将收到的鲜花扔进小区门外的垃圾箱,一次也没带上楼来……

吴大财就象一粒依附在李美鹃世界里的微小尘埃,而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既是那样的熟悉,又是那样的陌生。他仿佛是个刚刚投胎来到这世上的婴儿,却比婴儿懂得太多的东西。这世界里每天发生的事情,每一件对他而言都是那样新奇,可于世情俗理中却又每每谙熟其规律,不至于迷惘。

他没有身份证明,记不得自己都擅长些什么,所以根本找不到工作,只能成日游荡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到各个角落去搜寻记忆碎片。至少他想知道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不见得什么也不做就把自己养这么大,还满脑子海量知识,甚至能凭借高数去计算路边小孩在风向作用下尿出的奇异曲线。走走逛逛间,他竟发现了一些有趣或无趣的问题,他不确定这些问题以前自己有没有意识到。

他每天眼前变换着各种肤色与漠然表情的面孔。那些人行色匆匆,穿梭于高耸入云的写字楼宇间,可以在行进的人流中伴随嘈杂的背景声吼叫,也可以在面无表情的网络上发着各种表情符号,只为示意自身毫无意义的存在,却很少有机会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看着对方的脸说说心里话。即便相交,也只为浅薄的利用与被利用。“友谊”可以被标上价码四处兜售与交换,有时甚至可以被廉价转让,美其名曰“人脉”,那些雪片似的名片便是介质。甚至见过有人丢了本名片夹就嚷着要报案,声称那玩艺的无形价值远超其个人资产总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多近,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就有多远。他想,这也许本就是一座孤独与空虚的都市,只不过他的期望过高。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个城市的资源在迅速枯竭甚至被严重透支。人口急剧膨胀带来人均资源急速萎缩,拥挤得令他窒息。他不得不随着人流用身体去填塞沙丁鱼罐头般的地铁车厢。惊异于大人们用孩子去点缀那人比鸽子还多的人民广场。焦急地坐在出租车里,忍受着司机用赶不上步行的车速去丈量这个路口到下个红绿灯之间的距离。所有人都在为很低的人均绿地、人均超市、人均医院、人均学校、人均游乐场而排着长队……

兔年春节,吴大财是跟着李美鹃到北方老家过的。李美鹃的家人似乎对她在上海的生活一无所知,见她带了个新男人回来,始终都要关起门来多问几句。

吴大财自从在那断崖下睡过之后,似乎耐寒能力大增,穿着很薄的衣服都敢在隆冬的北方大街上走动。李美鹃的街坊邻居见了都夸他身体好。他骨头一轻,从此以后逢人便鲜格格自称原本就是个北方汉子。李美鹃听到了就笑他:“我看你是个北方‘憨’子还差不离,可笑!”

过了元宵节,李美鹃专程带着吴大财去她家巷口那家著名的“老头小鸡店”美美地吃了一顿。可令李美鹃倍感意外的是,吴大财一进那店门就高喊:“来一碗老头,再上一盘小鸡!”李美鹃问他怎么知道?他支支吾吾说好象听过一个笑话,记不清了。

春节过完回到上海,李美鹃的学校又开学了,吴大财不得不再次回到以前无所事事整日闲逛的生活中。他不断去回忆老信息,也不停接收着新信息。

他发现头顶架着大功率移动通讯发射塔,脚下踩着距地面仅几尺的高压电缆,每天要与高速转弯的车辆拼抢过马路的权利,来往还不时要穿梭于路边脚手架之下。看着电视新闻里惊心动魄的食品安全危机,心有余悸地去超市选购“安全”食品。回到小区也未必安神,时刻要堤防高空坠物,打开电视看到的也是令人胆战心惊的“楼歪歪”事件的进展。他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担忧生病而生病,因为追求美丽而毁容,因为追逐财富而破产,隔三差五就会有人带着股市里的绝望与悔恨,从自家顶楼以大头朝下的姿势去验证那万有引力的存在。

他对目前的生活开始有些胆怯,因为他看到越来越多在他想来是超级可怕的事情,他的神经也因此变得越来越脆弱……

一个周六的晚上,吴大财和李美鹃看完电影回家,两人满脸倦容依偎在公车上。吴大财望着前面的司机大哥出神,仔细观察着他熟练的操控动作。不一会,他转过脸来,若有所思地跟李美鹃说:“我猜,我以前一定会开车。”

“为什么?”

“我能在脑子里模拟驾驶一辆汽车时的情景,真的,每一个步骤,这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一定是后天训练出来的技能。”

“那又怎样呢?我们现在买不起车。”

“我晓得,不过这让我想起我好象还有一辆车……”

“好了,大财,不去想那些事了好么?你以前有车又怎样?你现在跟我在一起难道不快乐么?我们就乘公车,就这样紧紧地靠在一起,我觉得已经很幸福了,真的,我才不稀罕坐小汽车。”

吴大财无声地点着头。此时听到后排座位上有两位大婶在聊天。

“听讲了么?亿科破产了,那个姓马的大老板,房子还没造好就跳楼自杀了,亏得没买他们的房子哦,唉——这下买的人苦咯。”

“昨天就听讲了,他这倒还讲得过去,毕竟欠了人家银行好几亿还不出来,死了倒清爽了,你再看看我们弄堂里的阿王呀,你认得的,开烟酒店那个,炒股票只不过输掉10万块的样子,也去跳楼嘞,也是一条命哦,啧啧,太便宜了……”

吴大财静静地听着身后的对话,嘴角似挂着不屑的笑,仿佛不过是在听故事。他想,那个世界里的那些事离他实在是太遥远了。

那是一个贪婪与恐惧并存的世界。当越来越多的人学会金融理财的一刻,也就学会了操纵和管理自己的未来,于是,上帝正式下了岗。银行里,贪婪的人热衷于跟自己的过去与未来发生频繁交易,索取过去的利息收入、投资回报,支付未来资金的借用成本。保险公司里,恐惧的人甚至已将未来住进坟墓前的所有事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而每次经过证券交易大厅门前时,吴大财的感触就更深,就象是打酱油路过了硝烟四起的战场。里面既有贪婪的人,也有恐惧的人。那些人会天马行空地预期未来,频繁转换手里的现金与筹码。在那个世界里,人在贪婪的时候总会忘记恐惧,恐惧的时候又贪婪不起来,所以才会有人昨天还大富大贵,明天就跳了楼……

第二天是礼拜天,李美鹃还象往常每个礼拜天一样,放自己一天假,独自一人去了一个地方,见了一个人。当她在弄堂里看见那人的时候,那人也还是象往常一样身边围拢了一大圈老人与小孩——都在听他讲故事。李美鹃往前靠近了些,第N次加入了听众行列。这人其实不是说书的,而是李美鹃以前的追求者——牧长渊。

牧长渊已经完全认不出李美鹃,只拿她当普通听众,有时还会突然间发问:“哎——那位站在后面的女同学,我来问你,我刚才讲到……”整个就是一神经病,可也不耽误有听众,且听众队伍越来越庞大,只因他讲的故事太吸引人了。

故事里有甄伍、邵启亮、赵鸣,也有裴思格、李美鹃、袁静,还有更多连李美鹃也没听过的名字。牧长渊讲的正是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且还有不同的好几个版本。他后来不仅在弄堂里讲,还跑到网络上去发。他声称那都是真的,其实谁晓得是不是真的,有时,真不真其实也没那么重要。只有李美鹃一人深信是真的,因为这个男人曾因痴狂地爱恋她,几乎走火入魔,四处跟踪打听,发誓一定要为她找回幸福。李美鹃每次在边上听了那些故事,都会偷偷地抹眼泪。

一个故事,有人说,自然会有传说……

传说中,李美鹃后来在常丽芳的帮助下带着甄伍去了台湾。又有传说,失忆的甄伍一次在路上开车,突然记起了以前的事,受了刺激,注意力分散,出了车祸,李美鹃当时也在车里。后来警察从车里拖出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却有一具无论如何也查不出是谁,于是成了一桩悬案。甚至还有人说,甄伍最后在常丽芳的帮助下,按照她提供的一张身份证再次整容,从此名正言顺地跟李美鹃生活在了一起……

已经是2011年的3月份,今年上海的春天来得不算太晚。日子还是一天天无聊地过,在这个新老交替、东西融汇的立体大都市里,小资们一如既往地陶醉于文化废墟里全情投入,装腔作势,愤青们不辞辛劳地耕耘在网络上情绪亢奋,额爆青筋。穷人们掰着脚趾幻想得到一张“均富卡”,富人们做梦也想拥有一张“免死牌”。

上班的人,上班时忙碌着与上班无关的事,下班回到家却打开电视津津有味看起了《上班那点事》。无班可上的人,就象吴大财这种,不是躺在床上眼望天花板等开饭,就是往公园里一蹲数蚂蚁。做过的唯一一件得到李美鹃充分肯定的事,便是分别给云南盈江310及日本311大地震捐了款。当然,也还是从李美鹃那里拿的钱。可他的脑子却一刻也没闲着……

他近来又记起了一个地方——墓地。他凭借着大致印象,独自去过好几趟。有一天回来后终于忍不住,满脸愁容、满口遗憾地告诉李美鹃:“唉——我都不晓得该怎么跟你讲——你还是自己去看看吧,你丈夫甄伍的骨灰盒好象被人偷了。”

“啊?!”

李美鹃好象是在做梦,好半天才理清脑袋里的线头。一是她几乎已经把那块墓地遗忘了——现在想起来了:二是那只一年前从青岛带回的骨灰盒还在殡仪馆里寄存着,也被她遗忘了:三是吴大财怎么会去墓地?

“你都看见什么了?”

“我看见连盖板都被人砸碎了,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清明是下个月,李美鹃决定提前带着吴大财去给甄伍“扫墓”,于是跟他商量:“哦,那明天我请半天假,你陪我一起去给甄伍烧柱香吧,不管怎么说,你们以前曾经那么要好,跟一个人似的。”

“应该的,绝对应该的!要不是他高风亮节让出位子,我现在还在外面流浪,不过,他骨灰盒丢了怎么办?”

“呵呵,骨灰盒倒是没丢,还没落葬呢,明天一起办了吧——这样看来,将来我也不能葬在那里了,治安这么差,说不定另选一块地方,跟你合葬。”

“好,好!”

第二天,李美鹃带着吴大财去了趟墓地,把那盒不知姓名的骨灰封入了****,然后又清扫了一番,上了两柱香,算是个走走过场的仪式,也让吴大财安心,可心里其实真的跟甄伍道了别。相比之下,如今洗尽铅华的吴大财才是真正可以与她一道走完人生路的伴侣。

离开时的一路上,李美鹃见到了两桩咄咄怪事。一是墓地管理员似与吴大财相熟,竟朝他们打来了“有数”的招呼:二是她无意间看见了赵宽佑的墓,并意外地在那块墓碑上发现了裴思格的名字,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那是裴思格的母亲让人帮忙刻上去的。老人家姓裴,早年被赵宽佑抛弃,女儿随母姓。

回到家中,吴大财仍旧沉浸在对“友人”的沉痛缅怀之中。其实他一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甄伍似乎与他有着太多的共同与共通之处,如今与他阴阳相隔,却仍旧可以感受到他的存在。他的衣物穿在他的身上是那样的合体,他遗留下来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样合他的心意……

在墓地里游荡的那几日,吴大财与墓地管理员交上了朋友。他只在两块墓碑前驻足并流泪。一块是李美鹃与甄伍的,另一块是赵宽佑与裴思格的……

李美鹃坐了过来,靠上了他的肩头,手捧着一本《愚盅诗集》,念道:“等我们老的时候,我想这么跟子孙说:我走过很多地方,看过一些风景,也曾是风景中一抹颜色,把我的骨灰沿路撒去吧,向着那最绮丽的方向,就让我作为一枚幸福的尘埃,与这个星球来一次酣畅的拥抱,我就是四季,我就是风光……”

吴大财靠在沙发上,被这熟悉的诗文感动,眼中含着泪。一只蝴蝶意外地从窗外飞了进来——自从对面的大厦拆除,自从李美鹃的身体康复,她渐渐喜欢上了开窗,有时甚至整日不关。那只蝴蝶飞行的姿态特别优雅,如翩翩起舞一般,缓缓地飘过来,一直飘到吴大财的面前,在他的头顶盘旋了几圈,最后停落在他另一侧的肩头。

吴大财笑着问它:“你是谁呀?呵呵呵呵——”象是在跟可爱的小妹妹讲话。

那蝴蝶的身上带来了一味天然的芬芳,勾起了吴大财脑海里一些若隐若现的影像——那个老屋,那个梦中的女人,也许还有……那蝴蝶没容他想起更多,在屋子里绕了一圈,飞出窗外,远去了。

“你在跟谁讲话?”

“呵呵,没呢,一只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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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毕业前,她被迫离开,不容选择,他只留给她一件曾经沾满泪与艾草味的毛衣;高中毕业前,他被迫放弃,不容分说,她只留给他一个曾经他思恋并难忘怀的背影。他们原以为能够长相厮守,但是,那些泪水、欢笑与鲜血,甚至糖果的甜气,都重口味得像一场博弈。但是那不是博弈,也非莫名,只是时过境迁,荏苒漠然,你可还记得我究竟是谁?蓼彼萧斯。瞻彼洛矣。读这两句诗时我总能想到那时候,那时啊,只愿树木葱葱,白色长廊尽头,你会站在那等我,而我会向你走去。
  • 大赤天主

    大赤天主

    导致自己数年无法激活血脉的原因,竟然是一个神秘的珠子?里面还住了一个狂傲的器灵?神秘的传承!逆天的秘法!开启血脉,成就魂师,这个世界将会在我面前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于血与火中崛起,在爱与殇中堕落。
  • 血魔无悔

    血魔无悔

    今生我为魔,至死亦无悔。利剑手中握,不分善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