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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和我的死党

暑假真正地开始了。我和我的死党:孟小伟、成泰、罗天宇,我们有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像一群快乐的鸟儿一样,在天使街区这个大人允许的范围里,自由自在地转悠和扑腾。我们也有暑假作业,但是不算太多,完全可以在最后一个星期中加班加点赶出来。我们的父母不会想到送我们去上各种补习班,他们自己从来没上过,现在照样生活得好好的,既然是这样,干吗花钱给自己的孩子找罪受?所以,当报纸上和电视里一条声地抱怨小学生负担太重时,我们嘻嘻哈哈偷着乐。

孟小伟到我们家里来找我,鬼头鬼脑提供消息说,他看见我们的语文老师丁文华在菜场卖菜了,一屋子扯着喉咙吆三喝四的男人女人中,只有他最特别,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光等着别人问价,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他不行,”孟小伟十分内行地下结论,“做生意还能想着要面子?他要这么着,不赔本我名字倒过来写!”

他信誓旦旦告诉我说,他已经跟他妈妈约法三章:从今往后去菜场,只准买那个四眼儿叔叔的菜,不准买别人家的,再便宜也不能买。“算我帮他一把啦,终归是我的老师啦。”他嘭嘭地拍着自己胸脯。

这就是我喜欢孟小伟的原因:他嘴巴有点损,心肠绝对好。

第二天大清早,我起床之后,早饭也没有吃,先奔菜场。我怕我去迟了菜场要歇市,见不着丁老师。

天使街菜场大概是我见过的最简陋最省工省料的建筑了,只有柱子和屋顶,没有围墙,应该在砌墙的泥地上,拿木桩木板绕着圈儿搭成首尾相连的半人高的台案,菜贩们根据租金多少分割了台案的位置和长短,然后拱腰从案板下钻进去,或者抬脚从案板上跳进去,在属于自己的领地上摆一台电子秤,摆一个装零钱的铁皮盒,再摆上红的绿的紫的白的各色瓜果蔬菜,生意就这么做起来了。好处是敞快,透气,顾客们只需要围着菜场转一圈,荤的素的转眼都齐,省去了室内菜场摩肩接踵挤挨碰撞的烦恼。坏处是冬天的寒冷不好受,买的和卖的全都低头缩肩咝咝哈哈,生意就做得很匆忙。

离菜场还有老远我就看见了丁老师的身影。正如孟小伟说的那样,他站在堆满了茄子黄瓜空心菜的案板后面,瘦高瘦高的个子,戴厚厚的白边框的眼镜,穿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对面襟的短袖衬衫,低垂了脑袋,好像在打瞌睡,又好像在想什么心思。在他的左边右边,只看见胳膊乱飞,递进钱的,递出水淋淋菜捆的,吵吵嚷嚷一片繁忙。可怜的丁老师挤在这一群连抓带挠争抢顾客的凶蛮的菜贩当中,显得这么的孤单落寞,格格不入。

一直到我走得很近,走到他的菜摊跟前,才发现他低着脑袋原来不是打瞌睡,也不是想心思,他在看书。他把一本小说书埋藏在一堆青紫色的茄子里,翻开的书页拿一个大圆茄子压住,沉重的眼镜挂到了鼻尖上,手指头点着字行,慢慢地有条不紊地移动。我的个儿矮,他的个头高,我一仰脸刚好看见他的下巴和嘴唇。他大概因为低头久了,也过于全神贯注了,一丝黏糊糊的亮晶晶的口水挂在嘴角上,要滴不滴的样子,而他居然一丁点儿都没有察觉。这就让他的模样看上去带了傻气,好像他这个人跟他身边的世界完全没有关系,他就是一个不知道从哪个外星球上掉下来的古灵怪神。

我喊他:“丁老师!”

喊第一遍他没理,可能没听见,第二遍他才抬起头。

“呵呵,余宝!好家伙,我没想到你这么勤快,放假就帮妈妈买菜。”他看见我之后,笑,显出惊喜和开心。

我默认了,免得他以为我没事跑到菜场来,是故意看他笑话的。

他大大方方地拿手背擦去了嘴角上的口水,顺手从茄子堆里抽出那本书,巴巴地送到我面前:“没读过吧?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四大本,好家伙!我还是大前年在地摊上特价买来的,放家里几年都没时间啃,这下好了,这个夏天无论如何我要读完它。”

开拉面馆的河南人举着个大篮子挤过来,指着丁老师面前的新鲜黄瓜问:“多少钱?”

丁老师大概还处在阅读名著的兴奋中,爱搭不理地把下巴往前一点:“看价格牌。”

河南人当然不会看价格牌,他开面馆,每天要采购的食材多,算是菜场的大主顾,牛气得很,要等着菜贩们主动降价做他的生意呢,既然丁老师态度不积极,他噘了一下嘴,马上向后转,站到了一个头发吹成鸡屁股模样的浓妆女人的摊位前。

丁老师丝毫都不在意,探身朝着我,很激动地拍着手里的书:“名著好啊,了不起!要读名著!余宝你暑假有没有读书计划?一定要抽时间读名著!你作文好,我看好你,真的,名著对你太有帮助了……”

我一抬头,才发现周围挎菜篮子的老头老太们都在看着我们两个人,活像看一对耍把戏的活猴子似的。哎哟,真是的,这么喧闹生猛的菜市场里,我和我的老师居然隔着菜摊谈名著,太不搭调了。我一下子感觉脸上火烧火燎,恨不能挖个地洞钻进去才好。没等丁老师说完他的话,我瞅个空子一猫腰,从旁边大人的腿缝挤走了。

走出丁老师的视线范围后,再想想他刚才那副热切希望我读书求上进的期盼的眼神,心里又揪了起来,怎么都觉得对不起他。

我重新回头,回到菜场拥挤的人流中,想着我能够用什么办法帮帮丁老师。我人小个子矮,夹在人群中间跟着人流走,大人们以为我是哪家跟出来买菜的小孩子。我看见一个菜贩在一块硬纸板上写他的价格牌:西红柿三块五,小菜秧五块,豇豆三块二……写完了把纸牌朝外插在菜堆里,把红色粉笔头随手往旁边一扔。我看着看着心里有了主意,伸手拣起那截粉笔头,弓着身子绕菜场一周,眼疾手快地,把所有摊位上的插在菜堆里的价格牌都修改了一下,菜价分别提升了一到两块钱,除了丁老师的菜摊之外。那些菜贩们只顾唾沫横飞地做生意,谁也没有低头注意到我。我很兴奋地想,不出两分钟,新一拨买菜的人走过来,就会惊讶今天的菜价怎么高得这么邪乎,同时又会发现丁老师的摊位是整个菜场里价格最低的,人们会蜂拥而去买他

的菜。

对不起呀丁老师,你可能暂时不得空闲读你的世界名著,不过没关系,很快你卖完菜,时间又全部都是你的了。

老师努力!

我决定照丁老师的话做一次:读名著。道理很简单,如果做老师的殷殷期盼他喜爱的学生去做一件事,那么这件事对于这个学生肯定很重要。我希望我读了名著之后,自己就能够写出很漂亮的作文,而不是做贼一样把人家的好作文拿过来改头换面。

读名著最好的去处是新华书店。要说起来,书店哪儿都有,我们白云街小学对面就有一家,卖文具,兼卖教辅书、漫画书、武侠小说、鬼故事什么的。可是书店老板小气得要命,要是不给他看到你口袋里带的钱,他根本都不让我们碰一碰书架上他的那些宝贝,他说我们手脏,脏手碰过的书再也卖不掉。这真是侮辱人。新华书店就不一样,人家天生是做大生意的气派,店堂敞亮,书多,四季打空调,地面干净得找不着一粒灰尘,顾客们在里面想看哪本书看哪本,站着看,坐着看,躺在地上看,谁都不会走过来说个“不”字。

我喊了孟小伟做伴。两个人总是比一个人底气足。

孟小伟不乐意,愁眉苦脸哀告:“祖宗哎,看书这事可难为死我了哎,你能不能换个人陪你啊?”

我编话哄他:“丁老师都说了,看一回书,作文就能多写一百个字。”

“真的假的?”

“你不试哪能知道啊?”

他想了想,觉得“多写一百个字”对他来说不是小事,就顺坡下驴地提了条件:红山动物园免费开放的那一天,我必须陪他去看一回北极狼。

我管我爸爸要了十块钱乘地铁。十块钱其实不够,从我们天使街到新华书店,单程三块钱,两个人就是六块,来回要十二块。孟小伟是陪我去的,当然不能让他出路费,所以我把攒了好久的饮料瓶卖给了家门口的斜眼老于,总共卖了五块二毛钱。

我们顶着太阳走了好长一段路,走到家具城附近的地铁站。坐上自动扶梯,下到地底深处,凉气扑面,满头汗水突然间就没了,真是奇怪。孟小伟发现了这个夏天的好去处,大声嚷嚷着“太舒服了!”还说以后再来,多叫点同学一块儿过来玩。

新华书店的店堂里也舒服,空调温度不高不低,看书和买书的人安安静静,就连四面八方整齐排列的书,也显得那么的文气和懂事,让我们一走过去就不由自主地闭起了嘴,放轻了脚步。孟小伟甚至还在裤子口袋边擦了擦他的小脏手,因为他一路过来手都不肯闲,看见什么都要上去摸一摸,摸得手心都黑了。我责怪他手太贱,他说他生来就有这个病,不摸心里就过不去。

一楼店堂左侧有个儿童游乐区,几个幼儿园的小朋友很用心地趴在桌子边上画图画,其实就是用彩色蜡笔往印好的图案里填颜色。孟小伟很好奇地扯着我过去看,看着看着他的手又痒了,抓过桌上的一支黄蜡笔,要帮他身边的小男孩涂向日葵。小男孩也要强,捂住图画本不让孟小伟碰。孟小伟很生气,搡了他一下:“有什么了不起的啊!”小孩子撇撇嘴,哇地哭起来。

这时候走过来一个涂着红嘴唇的营业员,拖长声音对着孟小伟:“我说这位同学,今年几岁啦?中班还是大班啊?”

孟小伟听出来人家是讥讽他的,脸一红,拉上我就走,走到电梯口才愤愤地骂一声:“牛什么牛?几根破蜡笔算个屁!”

我不知道他是骂营业员还是骂那个小孩子,骂小孩子不值当,骂营业员呢,人家又没有做错什么事。归根结底还是孟小伟走到这个书太多的地方胆怯了,他要用骂声缓解一下心里的不适应。

我们两个人没头苍蝇似的在这座四层楼的图书殿堂里转,坐着自动扶梯上去又下来,下来又上去。书真是太多了,一本挨着一本,一摞迭着一摞,横排,竖放,斜摆,层层叠叠,铺天盖地,眼花缭乱。空气中满满的都是纸的香味,油墨的香味,说不清道不明的令人肃穆的学问的香味。我心里很慌张,一下子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找什么样的书,哪一层楼哪一个书架上才有我想找的书。我觉得我在犯迷糊,晕晕乎乎的,飘飘忽忽的,好像在闹市里迷了路,满眼都是陌生,满眼都是惊恐。

孟小伟倒是很踏实,他穿行在书籍堆出来的窄窄的过道里的时候,像鸟儿一样张开着手,轮流抚摸着两边的书,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笑。后来我们经过一片漫画书和绘本书的陈列区,他看到了长长一排足有三十本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哇呜”一声叫起来,眼睛里顿时就像点着了火,甩下我,摆出一个短道速滑的姿势,“刺啦”一下子冲进了书堆里,抓起其中的一本,急急忙忙看起来。

我只好叹一口气,一个人继续我的寻找。奇怪的是,身边没有了孟小伟,我反而清醒了很多,我想我鼻子下面不是长着一张嘴吗?我有嘴巴不会问吗?我就走到附近的收银台,问营业员阿姨哪儿有名著?

“名著?”她正在啪啪地往电脑里面敲打一张表格,听见我问,很茫然地抬起头:“你要买什么名著?我们这儿卖的都是名著。”

她说得斩钉截铁,一下子把我弄得羞愧不止。我想,这下可糟了,如果新华书店里铺天盖地的书都是名著的话,八辈子我也不可能看完它们。

我回想起了丁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读过的那本书——《双城记》,那本书的作者叫什么来着?狄更斯?

“狄更斯啊。”营业员想了想,“是个小说家吧?小说都在二楼。”她顺手朝下一点。

我谢了她,赶紧乘电梯下到二楼。我走过了哲学区,又走过了社会学区,七绕八绕,总算找到卖文学书的那个区域里。文学区很大,比哲学和社会学区要大很多,站在书架前入神阅读的人也多。我还是拿不准什么叫“名著”,干脆就照着狄更斯的名字找。这一找,扯着葫芦牵着藤,找出了一长排用金粉描字的硬纸封面的书,它们手牵着手,肩并着肩,雍容华贵地站在书架上,比一般的书厚,也显得比一般的书骄傲和尊贵。我挨着个儿读这些书名:《浮士德》《神曲》《失乐园》《堂吉诃德》《战争与和平》《包法利夫人》……我猜想这些就是丁老师一再嘱咐我要读的书。

可是我总共只有一个下午的时间,一个下午连半本书都不可能读完。如果我明天后天接着再来的话,我还要花钱买地铁票,我爸爸未必能够答应给我钱。

犹豫了两分钟之后,我终于有主意了:每本书先读十页纸,要是好玩,就接着再读十页,然后读三十页……

精装书很重,而且书页硬邦邦的,你想把它翻开,它自己偏要合拢,躲着藏着不愿意跟我照面。我费劲地翻了几本,读得索然无味。真的,我完全不明白名著里面写了些什么,人名地名都那么拗口,又没有好玩的故事。名著都是这副面孔的话,它离我的世界就太遥远也太模糊。

后来孟小伟急急慌慌找我来了,他来的时候哭丧着脸,两只手别在屁股后面,身体扭扭捏捏,连走路都迈着很奇怪的小碎步子。起先我以为他是憋着一泡尿找不着厕所了,后来他转过身体,把捂紧后裆的双手挪开给我看,我才知道他的裤裆被撕开了一道巴掌那么长的豁口,就像一个巨人正在用劲张大了嘴巴打哈欠。更倒霉的是,他的长裤里面根本没有穿内裤,裤裆撕开后,两片黑乎乎的屁股蛋儿就露出来了,要多丢人有多丢人。

“你打架啦?”我急忙往四面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到我们的狼狈。

他用哭一样的声音说,没打架,但是他看书看腻了就去玩自动扶梯,坐在扶手上往下滑,一不小心撕裂了裤裆。

没说的,只能怪他的裤子太不结实,悲哀经不住,欢乐也经不住。

“怎么办?”我问他,“穿着开裆裤回家?”

“穿就穿,谁怕谁?”他貌似强大地回答我。

我放下那些华美沉重的书,陪着垂头丧气的孟小伟回家去。来的路上他两只手东摸西摸不消停,回的时候彻底老实了,一刻不松懈地捂在屁股上,两条腿也走得别别扭扭、拖拖沓沓,那副可怜巴巴的倒霉相,让我心里都不落忍。

到家之前,我把口袋里剩下的几枚硬币掏给了他,算是安慰吧。如果不是因为要陪我,他也不至于弄得这么惨。

月底这一天是爸爸发工资的日子。余朵一早起来就声称她今天哪儿也不去。不光不出门,她还表现得很乖巧:帮妈妈给电动自行车充了电,帮余香淘米洗菜剥毛豆,帮爸爸洗干净了他的那双墨绿色塑料大拖鞋。她把她的宝贝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扎成一束马尾辫,走路的时候故意地甩来甩去,好显摆头发有多么的滑溜,她自己又有多么活泼讨喜。临近中午时,她甚至把余香端上桌子的菜碗挪到一边去,腾出一块空儿来,大张旗鼓地摊开暑假作业,做出热爱学习孜孜不倦的模样来。

其实我和余香都知道,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醒我爸爸,她是这么听话这么勤快这么用功的好孩子,工资拿回家别忘了她的那份零花钱。

余香臭她:“马屁拍到天上,不就是二十块钱吗?还能多得过余宝?”

我爸爸的确是偏心,而且是不藏不掖地偏:他给余朵二十块,给我三十块。以前他也给余香,后来余香工作了,他就落得省下一张小票子。

余朵朝余香翻眼睛:“有些人就是喜欢挑拨离间!不过挑拨也没有用,爸给我钱,又不会给你。”

余香气愤:“好意思说?我十四岁的时候都已经往家挣钱了!”

余朵不甘示弱:“那又怎么样?等我长到十七岁,我不光能给家里挣钱,我还能帮家里买大房子,买汽车,供余宝上大学,再把爸妈都养起来。”

说完这句话,她大概也知道牛皮吹得太大,嘻嘻哈哈地笑得不可开交。

余香没好气地吼她:“笑,笑,笑!唾沫星子飞到碗里了!”

余朵一向笑点低,这下子就更来劲了,拍着桌子前仰后合的,马尾辫甩来甩去的,屁股差点儿从方凳子上滑到地上。

余香拿她没办法,绷了一会儿,也笑,只不过她不肯张嘴,在鼻子里面笑,吭吭吭憋气一样,搞得我鼻腔里面都跟着痒痒。

我妈总说我不像我两个姐姐,我的姐姐们性子好,知足常乐,偏我这个男孩儿心思重,生下来就爱皱眉头。我妈常唤我的名:“余宝哎,你露个笑脸呗,笑一笑三年少呢。”我就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扒开嘴角笑给自己看。我觉得我咧嘴的模样很吓人,比电影里吸血恶魔的扮相还要惨。

十二点左右我妈妈先到了家。她到家就问:“爸回了没?”我们都说没。她嘀咕:“别是又被疤眼绊住脚了吧?”

我妈妈最怕这一点:爸爸的工资才刚拿到手,疤眼王成就如同神兵天将拦到了他面前。那个人真就有这般能掐会算的本事。

“余宝,你出门迎迎爸。”妈妈吩咐我。

我答应着,套上一件条纹小背心,正要出门,楼道里响起重重的脚步声,我爸爸回来了。我爸爸走路声音跟别人不一样,脚后跟拖拉拖拉的,一听就能够听出来。我猜他是因为总坐着开车,坐久了,有点儿不习惯抬脚走路了。

余朵的动作最快,猫一般地窜上前,先把洗得干干净净的爸爸的拖鞋递上去。“爸!”她叫他,声音尽可能甜美。

她眼巴巴地盯住爸爸换拖鞋的每一个动作,希望他发现这双鞋子异乎寻常的干净,继而再问一声:“谁帮我刷了鞋子啊?”接下来,爸爸会怎么表彰她,那就看她的运气了。

可是爸爸心不在焉地脱鞋穿鞋,把脱下来的鱼干一样硬邦邦的旧皮鞋扔在门口,把拿在手里的一串沉甸甸的钥匙掷到了摆放杂物的小柜子上,啪嗒啪嗒趿着拖鞋进了里屋。“你来一下。”路上他对我妈妈使一个眼色。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拖鞋干净与否。他可能永远也不会想到余朵站在门口等他表扬是什么样的心情。

妈妈跟进里屋。两个人随手关紧了房门,开始叽叽咕咕。

余朵很失望也很生气,说:“不就是发了工资嘛,不就是不想让我们看到钱嘛。”

“马屁拍到了马脚上。”余香幸灾乐祸。

余朵伶牙俐齿:“嗬,说我爸是马,那你是什么?”

“余宝来帮我端饭。”余香跳过余朵支使我,摆明了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态度。

余朵想想还是气不过,抄起筷子,对准饭桌上那碗红艳艳的辣椒炒肥肠就下手,恶狠狠地包进一大口,弄得两边嘴角都在滴红油。

“你要死!爸妈还没动筷子呢。”余香惊呼。

余朵就得意扬扬看她,故意把嘴巴嚼得啪嗒作响。

然后爸妈开门出来了。他们两人出门时的神色都有点沉重,我爸爸垂着眼皮不看人,我妈妈先是看了我们一下,很快躲闪开去,显得又胆怯又心虚。

我抬眼看余香,余香又转头看余朵。我猜她们两人的心思都跟我一样:爸爸被公司辞退了?或者说,他这个月接到的罚单太多,工资和奖金被扣光了?

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很识相,谁也不敢开口,连筷子都不敢往荤菜碗里伸。我爸爸比我们大家吃得都快,三口两口就扒拉下去一碗饭。余朵麻利地站起来要帮他添饭,他却伸手摁住碗,目光不看余朵,看我,一字一句地说:“听好了余宝,那天晚上你不在车上,你在家睡觉,所以什么都不知道。你要是说错一句,我扇你嘴巴子!”

我呆呆地看着他,一时很诧异,印象中他从来没有这么凶神恶煞地对我说过话。

我听懂了他说的“那天晚上”是指哪一天。可是,明明我在车上,为什么要撒谎说不在?要知道,不是我们的货车出了车祸,是人家开温董的保时捷出了车祸哎!

我妈妈捅捅我的胳膊:“这孩子,回句话啊!爸爸的话你要听,听了就会没事,懂不懂?”

我点头,不敢说不懂,可我实际上真不懂。

余朵发广告已经挣了一百五十块钱,她说想去银行开个账户,把这些钱存起来,存到明年的时候,希望能给自己买一个第五代“苹果”手机。“我们班冯小鸣,你见过的,大眼睛那个,她表哥给了她一个旧的,iPhone3,真炫!玩游戏、听音乐、上网,什么都能干,超合算哦。”

我听说过这种手机,因为满大街都能见着它的广告。我想它肯定很贵,最起码要一千块钱。余朵先是瞪起眼睛,看怪物一样地看我,然后就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蠢货哎,你可真是个蠢货哎,苹果手机才一千块钱?做梦吧?我怎么就梦不到这种美事啊?”

我红了脸,问她到底是多少钱?她说第五代机型还没出来呢,等明年上市的话,售价至少四千块,也可能是五千块。我吃一惊。我觉得照她暑期打工挣钱的速度,到明年最多能存上四百块,当中距离差得太多。

“你就是个标标准准的悲观主义者。”她批评我。她又说:“余宝你记住,人活着必须要有梦想,有了梦想才有努力的方向,如果一开始便认为不可能,那就永远都没有可能性。你比如说我,我今天开了账户,那就是我积累财富的开始,我会时时刻刻想着挣钱,时时刻刻想到要把挣到手的钱往账户里面存。我今天存一百五十块,明天存十块,后天存十五块,大后天存五块……聚沙成塔这个成语你懂不懂?懂就行啊。”

我很佩服我二姐,她只大我三岁,可是她的雄辩能力比我在电视上见到的那些政府发言人还厉害。

我又想,既然她说我是悲观主义者,那她自己肯定是乐观主义者了?她也实在乐观得过头了吧。一个初中生,每个月的零花钱只有二十块,她能够做到每天都有钱往账户里面存?

哎哟,我管她呢,账户是她开的,主意是她自己的。

我穿上我的那件最体面的kappa运动衫,陪她去银行。毕竟她也是头一回跟银行打交道,嘴上硬着,心里还是虚,我的陪伴对她很重要。

走到半路上我想起来:“二姐,你还没有办身份证呢,我看见在银行存钱取钱的人都拿着身份证。”

她很得意地把她的那个绿色小拎包打开一道缝,给我看她带出来的户口簿。原来她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我是什么人?事先不问清楚能出来办事?”言语中透着十足的骄傲。

我承认她厉害,可她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让我不舒服,好像我真是傻到不能再傻的人。下回她再这么对我,我肯定不理睬她。

银行是天使街上最漂亮的建筑,虽然小,只有一间营业厅,可是外墙贴着乳白色的大理石,双扇玻璃门是自动开关的,门里站着一个穿灰色短袖制服的保安,每进去一个人,保安就要拿眼睛在来人身上仔仔细细扫一遍,仿佛要确信这个人不是盗匪也不是窃贼。

我和余朵一进银行就遭到了保安的质疑:“干什么的,小孩?”

他很年轻,胖胖的,嘴唇上长着一圈细细的茸毛,下巴壳上还隐着一个酒窝。可是他吆喝我们的口气,活像他本人就是银行经理,有权利审查眼前的每一个客户。

余朵才不吃他这一套,她大概在第一时间就看穿了小胖子的虚张声势,爱搭不理地拍拍她的绿色小包:“存钱!”

“就你们两个?”小胖子的眼睛使劲往玻璃门外看。他肯定以为我们的父母在外面耽搁了。

余朵赌气地拉我一把,甩开他,直接往柜台前面走。小胖子马上追上来:“哎哎哎,懂不懂规矩?领号,排队!”

一屋子的人都扭头看我们。可我们真不知道去哪儿领号,狼狈得可以。

胖子保安走到一台半人高的机器前,在电脑触屏上很迅速地点了几下,看着出票口慢慢吐出一张小纸片,嗤地撕下来交给我:“拿好了啊,小孩。”

余朵不服气地嘟囔:“拽什么拽?不就是个保安吗?”

我倒是觉得他人挺好,他拦住我们是因为负责任,余朵真不该这么说他。

我们坐在一排铁制的漆成白色的镂空座椅上等候。空调气温打得很低,屁股底下冰凉冰凉,低头的时候,我发现腿上的汗毛一根根竖着,毛孔也凸了出来,像鸡皮,特别恶心。大厅里的服务窗口只开了两个,而每个顾客都喜欢霸在那里絮絮叨叨问这问那,把这笔钱取出来,再把那笔钱存进去,整钱存到哪儿,零头又存到哪儿,哪一笔的利息有多少,存几年比较合算,什么什么的。碰到过来购买理财产品的老头老太太,那就更慢,耳朵不好,心算又不精,一个问题颠三倒四重复好几遍,然后再是复杂的填表,复印身份证,签合同书,戴上老花眼镜哆哆嗦嗦地写自己名字,弄不好写错了,前功尽弃,从头再来,真能把人折腾死。我有点儿同情坐在柜台后面的那两个大姐姐,她们得要有多大的耐心才能上完一天班。

可是余朵并不这么看,她说每天坐在空调房间里数钱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你注意过没有?钞票上有甜味,甜丝丝的可好闻了,数钱的时候眼睛甜,鼻子甜,心里也甜。”

余朵从她的小包包里拿了一张钞票让我闻。我没闻到甜味,只闻到一股油腻腻的腥味。余朵说我肯定有鼻炎,对气味不敏感。她说我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不是挣大钱的主儿。

我从来没有想过挣大钱。我爸爸是司机,八成我长大也会当司机。

想到“司机”这个词的时候,我忽然又想起中午爸爸嘱咐我的话。爸爸从来不会无缘无故让我撒谎,这当中一定出了什么事,而爸爸不愿意把我搅进去,他想保护我。

可是爸爸自己会不会有事呢?我很担心。

我们足足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余朵才算存上了她的一百五十块钱。营业员大姐姐态度很和气,一点儿都没有嫌她的钱太少,甚至她还建议余朵为自己设立一个存取款的密码。“这样更保险。”她说。

余朵决定用我的生日做密码。“万一存折丢了,被人家捡着了,人家猜八辈子也不会往你身上猜。”

我受宠若惊,站在柜台边就对她发了誓,无论以后她的存折上有多少钱,哪怕有几百万几千万,比世界首富还要多,我都不会顺手牵羊地取走她一分一厘。

“傻瓜!脑残!”余朵亲亲热热骂我,“我要是首富了,还在乎你花个十块二十块?我们两个人谁跟谁?”

天太热,我们家里没有装空调,电风扇又是坏的,缺失了很重要的摇头功能,余香、余朵都在家里时,总是会为了霸占风扇前面的有利位置吵得不可开交。余香说她在家里要做饭,没有电风扇在背后吹着,烟熏火燎真能晕过去。余朵就强调自己怕热,爱出汗,半个小时吹不着风,头发立马发馊,气味难闻。“你想闻我的馊头发吗?想闻吗?”她拎着自己的头发往余香面前靠。

可是,争归争,吵归吵,只要我往桌上一坐,摊开作业本,她们两个人马上偃旗息鼓,一声不响地走开,把最风凉的位置让给我。

我是男孩子。我必须读书上大学。我要为我们余家传宗接代,光宗耀祖。

爷爷奶奶活着的时候就把这样的信念灌注给了家中每一个人,现在他们死了,可是他们定下来的规矩没有变。

我知道我的责任重大。我也知道我的希望渺茫。我们学校的老师每年都会更换,不是校长辞退他们,就是他们请辞校长。差老师没法教课,好老师教不好功课。我们班长赵小娟就说过,白云街小学的第一名,连实验小学的小拇指头都不如。你看,丁文华整天泡在世界名著里,算是有学问的了,我们年级的语文考试分数却在区里垫了底。小容老师教英语、音乐和自然,可是她根本就是个“打酱油的”:不识五线谱,无论如何发不好英语单词中的“z”这个音,而且弄不清蝴蝶和蛾子的区别。

我觉得我们家的人都好傻,他们只盼着我考上学当公务员,根本就不知道大学离我们天使街太遥远,看得见的东西并不等于都能够得着。

孟小伟和成泰在楼下叫我,长一声短一声的。从窗户里看见他们两个人都赤着大膊,穿着三角裤,还装模作样地在脖子上挂了一副游泳镜。孟小伟肩上扛着一只花花绿绿的游泳圈,成泰则把一副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橘黄色救生衣绑在身上,鼓鼓囊囊活像中东地区捆上了炸药包的人肉炸弹。

我冲下楼。孟小伟迫不及待吆喝我:“走走,游泳去,游泳去。”

“哪儿游?”

“花神湖啊,免费泳池。”孟小伟带点卖弄地把脖子上的游泳镜绷到眼睛上。

游泳镜是他在丁字路口的地摊上买的,三块钱。去年罗天宇就买过这样一副,试了以后告诉我们说,根本不防水,还差点儿把他的眼珠子勒出来。孟小伟明知不防水还要买,就是觉得戴在脸上能耍酷。

花神湖离我们天使街不到两站路,抄近路过去的话,其实只需要走一刻钟。在我们这一大片地区,花神湖是唯一的公共水域,湖景很美,湖水很清,春夏秋冬都有人在湖里游泳,只不过年年都有人在湖里淹死。我二姐余朵说,肯定是真有一群花神在湖底下住着,他们住腻了就想上岸玩玩,要上岸得先找人做他们的替身啊,那时候扎在湖里游泳的人便倒了大霉。

说心里话我不太想去。我的游泳技术太差,除了“狗刨”别的都不会,去了白让他们两个笑话。再说我妈妈一星期前就有了交代:要是偷着去花神湖下水,她会打断我的腿筋。

“今天我没空,我姐让我帮她绷毛线。”我吞吞吐吐找借口。

孟小伟马上大叫:“绷什么毛线?你又不是女的!”

成泰没有说话,却在一旁窸窸窣窣解他那副救生衣的带子,解开之后,从后肩扒开,跟着两手一张,不由分说地套在了我的身上。

“你干吗干吗?”我挣扎。

“你穿上试试,坠块石头都沉不下去。”他热情洋溢,一边手忙脚乱地帮我系着那些长长短短的带子。

这样一来,我还真不能说不去,我不去就太不够哥们儿:人家连救生衣都让出来给我了。

成泰怕我不过意,拍着胸脯赌咒发誓:“救生衣就是为你借的,真的!你说我四岁就能在老家河里扎猛子,我游个花神湖算屁事!”

孟小伟歪头看看我,笑眯眯地敲边鼓:“余宝,你穿上这件救生衣还真是酷毙了。”

酷什么酷啊?我被厚厚的海绵块前后心夹着,就像周身围一圈火炉,热不死也要闷死。这两个家伙真够坏的,为拉我入伙,什么花招都能够使得出。

就这样,我几乎成了他们两人的俘虏,被他们捧着哄着胁迫着,很不情愿地往花神湖边走。我在汗背心外面不尴不尬地裹着那件炸药包一样的救生衣,胳膊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放,只好叉开着,像扎撒着翅膀的鸭子一样走路。我的头上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胸前背后贴着滚烫的海绵泡沫块,汗水从我的额头上耳根上脖子上汹涌而出,一条条地汇聚在肩窝处,小河淌水般往下流,橘红色救生衣转眼间湿成了深紫红,热腾腾地散发出久未清洗的棉织品的咸腥臭。

事到如此,我倒又盼着赶快走到花神湖,赶快扑进清澈见底的湖水中,好好地享受湖水的清凉。

从爸爸公司的停车场外面经过时,隔着齐肩高的一圈一圈的铁丝网,我看见了爸爸常开的那辆解放牌重卡。最近几天他都没有出车。他们运输队的活儿时多时少,活多时成月见不到他的人影,活少时在家一住三五天也是常有的事。司机们愿意多干活,因为多干多拿钱。我听爸爸说,有时候来了活儿派谁不派谁,摊不公平的话能闹出人命来。

我们三个人一边走,一边辨认着停车场里哪些车是熟人开的车。我们同学当中好些人的爸爸都在“好运道”公司里打工,有当司机的,有做保安的,还有开吊车的、开挖土车的,搞爆破的,做厨子的,出门拉生意的,陪吃陪喝的,没事练武功专为出面摆平事情的……奇奇怪怪什么样的职业都有。如果同学的爸爸是司机,他开的是哪辆车,我们一眼就能够认出来。

成泰在我背后拍了我一下:“余宝,你听说没有,温董刚刚换了个新司机,他原来那个司机投案自首进了局子。”

“什么叫进局子?”我糊里糊涂。

“看守所啊。”

“他杀了人?”我吓一跳。

“什么呀,还杀人,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是车祸压死了人。本来想瞒过去的,可是交警追得太厉害,把肇事车都查出来了,不自首不行了。哎,知道他那天开的是什么车吗?老板的保时捷哎!那车修一次都得几十万!”

我心里怦怦地跳,汗水越发汹涌地淌下来,眼帘上全都是水,弄得我看所有东西都是一片模糊。

我知道成泰的爸爸是公司里的保安队长,退伍之前干过连队指导员,从成泰爸爸那儿传出来的消息不可能靠不住。

“自首了……嗯,自首之后会怎么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成泰“嘁”了一声:“还能怎么样?判刑呗。”

现在我终于明白,我爸爸中午回家时的神情为什么那么怪异,为什么把我妈妈叫进里屋嘀嘀咕咕说了半天话。八成他也知道消息了。

可是照成泰的说法,司机顶下了罪名的话,接下去他就要判刑坐牢。坐牢哎!难道他自己不明白这个后果吗?还有,是温董要司机顶罪的吗?那个被别人顶了罪的人,那个胖子,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都想不起来我是怎么跟着他们走到花神湖的了。我头发晕,脚发飘,身子软得像面条。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是中暑之前的预兆。

还好我们在湖边遇到了民警小凌,他说他这几天没事就在湖边巡逻,专逮我们这些不知道死活的混账小孩。“真是混账,没看见路边竖着警示牌啊?暑假才放了一星期,湖里已经淹死两个人了!”他凶巴巴地推着我们往回走。

他一推,我脚底下一绊,木偶人一样地倒在了草地上。他弯腰拉我时,发现我的脸色不怎么对。“怎么回事啊?不会是中暑了吧?”这时他注意到我身上湿得能够滴水的救生衣:“晕死我了,大太阳底下穿着这个走路!你这个小孩!我的天,真让我崩溃!”

他飞快地扯开左一道右一道捆扎在我身上的带子,帮我卸下了热气蒸腾的救生衣,顺手将我的腰腿一抄,抱起来,送到小树林子里。他又掏出一张十块钱的票子,叫孟小伟到湖边商店里给我买一瓶冰果汁,还扯下我的汗背心,让成泰拿到湖边汲水,过来挤在我的脑袋上降温。

“很玄哦,中暑要出人命的!”他自言自语。

我躺在树荫下,喝下一瓶冰果汁,脑袋上顶着凉津津的湿背心,被湖风吹了一阵,总算缓过劲儿来了。小凌问我要不要去医院?我坚决不同意。我要是去了医院,十有八九我妈妈会知道,我妈一知道,没准儿我的脚筋真是保不住。

最后我是被小凌用他的蓝白两色警用摩托车送回天使街的。这辆摩托带有一个载人车斗,我是平生第一回坐这种奇怪的车。我抓紧着把手,有一点儿紧张,更多的是觉得威风凛凛,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死党们这么羡慕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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