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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好朋友的遗愿

自从孟小伟把他的粉蝶交给我之后,我凭空地添了很多心思,生怕我养它们养得不够壮,不够肥,到时候屙不出卵,孵不出小青虫。

这是孟小伟嘱托给我的唯一的一件事,我不想弄砸了它。

瓦钵里的四只粉蝶,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呢?有几只公、几只母呢?这个问题对我永远都是个谜。我查了《十万个为什么》,可书上没有关于粉蝶公母的答案。余朵去网吧上网时,我请她帮我在网上发个帖子,她回来时告诉我,个大的、颜色漂亮的是公粉蝶,反之是母的。我赶快去阳台,把纱巾揭开一角,把眼睛搁在钵沿上,仔仔细细地看。看来看去,我看到的四只粉蝶一般大小,颜色和花纹也相差不大,它们颤颤地、无声无息地趴在瓦钵里,翅膀收拢着,触角也耷拉着,有气无力的模样。

余朵凑过来看了看,惊叫:“余宝,你怎么搞的?你不给它们吃,不给它们喝,你还指望它们产卵?孟小伟要知道你这样,不气死才怪。”

天哪,我真是白痴,居然没想到粉蝶也需要食物。

“赶紧啊,赶紧啊,喂点东西啊。”余朵催促我。

“可是……该喂什么呢?”我束手无策。

我知道养鱼要喂鱼食,养鸟要喂鸟食,养狗养猫要喂狗食猫食,但是养粉蝶,这是桩新鲜事……

余朵听我一说,跟着发了愣,眼睛扑嗒扑嗒地看我,张口结舌。她这么神气活现的一个人,居然也会被这样一个问题难倒。

可是余朵毕竟是余朵,脑子一转,马上有了主意,并且气势逼人地责备我:“脑残啊?这问题还用得着问我?想想不就知道了,粉蝶喜欢围着什么转?”

围着什么转?自然是花喽,菜花、蚕豆花、南瓜花,所有所有散发出迷人香气的花。

余朵屈起中指在我脑袋上“噗”地敲一下:“要动脑筋!蠢货。”

我摸摸脑袋上被她敲疼的地方,一声不响。她对我一向都是这么野蛮,可我不能跟她计较,毕竟她是我姐,又是女孩子。

我换了鞋,咚咚咚下楼,去寻找粉蝶们喜欢的花朵。

我们天使街是一条灰暗破旧的街,街道上除了垃圾和尘土,除了灰尘扑扑眉眼不清的行道树,几乎见不到像模像样的绿地和花草。可是你只要离开这条街,坐地铁一站路之后,见到的景物完全不一样:街道洁净而宽敞,行道树修剪得像列队士兵,街心公园、中央隔离带的花坛、一盆一盆被吊在半空中的色彩缤纷的波斯菊或者串串红,让你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城市实在很漂亮。

有什么办法呢?我们住在天使街,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我妈总是说,人比人,气死人。我明白她的意思,她希望我们一心一意过自己的日子,永远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

可是我走完一条天使街都找不着一朵花,这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我的粉蝶们快要饿死了,我还在街上茫然无措地瞎转悠。我真希望童话故事里的事情偶尔也能够发生一次,比如说,现在,此时此刻,我吹一口气,我的面前“哗”地一下子,丑陋的街道不见了,房屋变成了花园,绿草如茵,鲜花开放,彩蝶飞舞,鸟群啁啾。我一伸手就可以采到花朵,红的黄的粉的,想要什么品种都会有。

哎哟,真可惜,我是鬼眼男孩,我不是神仙和造物主。

我叹口气,准备继续往前走,走得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我知道,过了天使街尽头的大土坑,有一片建筑工地上临时开出来的菜园子,也许在那里可以看见几朵南瓜花或者茄子花。如果看菜园子的大狗不让我走近,那也没关系,我可以去工棚里找人,对方不会小气到连几朵不结果子的花儿都不给。

正当我这么盘算时,我的眼角有微微的红光忽闪了一下。我心中一动,抬眼去看,果然是花,鲜红鲜红的美人蕉的花,在河南人面馆的院墙里摇曳着,像飘动的红绸子一样,亮艳艳地灼人眼睛。

面馆的院墙本来就矮,前几天下大雨,老墙砖泡朽了,有几处缺了口,像小孩子嘴里豁开的大牙巴。河南人不知道是忙碌还是懒惰,一时片刻没来得及补墙头,肥嘟嘟的美人蕉便探头探脑地要想穿越破墙出来见世面。

我站着,隔着一堵墙,馋巴巴地望着那几丛美人蕉。我琢磨着,既然院墙这么矮,我是不是可以从破墙头上爬进去,给我的粉蝶们弄到一点儿口粮。这些花一簇一簇开得这么大,汁液饱胀得要从花蕊里冒出来,我只要采摘其中的一小朵,就足够粉蝶们饱餐一整天。

忍住心跳,我偷眼往四边侦察。日头正午,阳光强烈,整条街上白花花一片,马路上的石子儿烫得能够炒熟鸡蛋,人啦狗的吃饱了中午饭,都在屋子里歇晌打瞌睡,所以我不管爬墙还是上树都不会被人看见。开面馆的河南人呢?我蹑手蹑脚走到店堂门口瞄了瞄,这家伙也正自在着呢,用两条长凳搭成一个简易的铺,四仰八叉地睡在柜台边,旁边一台电风扇吹得呼啦呼啦地响。

侦察间,我另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根本不需要我费事爬墙头。因为我看到面馆的案板上扔着一双又粗又长的竹筷子,应该是河南人从面锅里捞面条的工具。那几丛美人蕉长在院墙边,离缺口近在咫尺,我只需拎着筷子走过去,伸手一夹,不是我吹牛,我想夹哪朵花就能夹到哪一朵。

主意打定,我踮着脚尖跨进面馆的门,从案板上轻手轻脚拿起了那双长筷子。河南人睡得鼾声连天,口水流了一下巴,连身子都没有动一下。

这双筷子真是长得过分,我抓到手里时,它就像从我的手掌中生长出来的又一根胳膊,一刹那间我变身成了一个真人版的变形金刚,胳膊可以或长或短任意伸缩,威风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握着这双神奇的筷子,得意扬扬地回到院墙豁口那儿,先把大半个身子从砖缝里挤进去,再把长筷子举起来,伸向美人蕉。筷子太长太粗,而我的手太小太笨,要想将它们操纵自如并不容易,我必须双手抓牢,胳膊夹紧,屏息静气……

就在这时候,一个细细的声音在院墙里面响起来:“谁呀?要干什么呀?”

四处无人,万籁俱寂,所以这声音来得非常突然,我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长筷子居然从手里掉了下去,啪嗒地两声落在院墙里。

“是你呀!老余家儿子啊!你这个小皮孩儿,筷子也是好玩的?”

河南人的老婆,矮小得像三岁孩童一样的女人,仿佛从地洞里钻出来一样,皱着眉头站在美人蕉下,抬头责问我。她穿着一套小碎花的宽松衣裙,头发在耳边绑成两根小辫子,皮肤枯黄,额头上光秃秃的,很清楚地看到一条又一条细细的皱纹。你也只有在看到她脸上这些皱纹时,才会意识到她其实是个标标准准的成年人。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筷子,先互相敲打一下,敲掉上面的浮尘,而后撩起裙摆,很爱惜地拭擦一遍。她的小手小胳膊跟这双筷子很不成比例,筷子像两杆长枪,好像比她的身高还要长,她摆弄它们就像小人国里的女勇士要披挂上前线。

“说啊,小家伙,你拿我们家筷子干什么?”

天哪,我的个头比她高出这么多,她居然叫我“小家伙”!

我从来就不是像余朵那种理直气壮的人,被人当场撞见干坏事,不由得满脸流汗,惊慌失措,心里想着要不要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她个子这么小,还跟我隔着一道墙,我要是拔脚开溜的话,无论如何她都不可能追上我。

可我垂头站立着,一动都没有动。

她细气细声抱怨:“哎哟,一放暑假,你们这些孩子就成了野马,没人管没人问的。中午这么大太阳,不好好在家写作业,出来跟大人捣蛋!你妈妈呢?你爸爸呢?”

我老老实实告诉她,妈妈去上班了,爸爸到医院陪亲戚了。

“回家吧,啊?晒出毒疖子来,不是好玩的。”她仰着脸,好心好意劝导我。

我不肯走,都要到手的东西哪能就这么放弃,再说我们家的粉蝶肚子饿了,再吮不上花蜜就要死了。我磨磨蹭蹭地赖在她家院墙边。

“求求你……”我小声说。

她大概没有料到我会这样低声下气地恳求她,愣了一下,抬起一只小肉手捂在嘴巴上,嗤嗤地笑:“什么呀!”

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像小女孩一样娇憨、细嫩。

我指着那丛美人蕉:“要一朵花。”

她笑得更厉害,两只手都捂到了嘴上:“你要花?小男孩要一朵花?嘻嘻……好吧好吧,你不要脸红哦,我什么都不问了,可以吧?”

她一边笑,一边走向那丛美人蕉,抬手要帮我摘花。可是花株很高,她的个头实在太矮小,把脚尖踮成了跳芭蕾舞的,还是够不着。

她歇了一下,喘两口气,返身进里屋,端出一只藤料编制的小爬爬凳,放在美人蕉下,扶着花株站上去,伸腰抬手,一口气给我摘下四朵花,再从凳子上跳下来,两手捧着送到院墙边:“呶,够不够?”

我隔墙抓过那些花,慌张得就像抢劫一样,顾不上说“谢谢”,一溜烟地回头便跑。跑出好几步,我还听见墙里边那一连串清脆的、小姑娘一样的笑声。

四朵花摊在我掌心里,湿漉漉,沉甸甸的,很有分量。按照粉蝶的体形胃口测算,我认为足够它们吮食到产卵期。余朵说了,根据网上的资料,粉蝶从蛹中羽化出来,到产卵之前,总共只有五六天的生命。所以,养在我的瓦钵里的小东西们,很可能已经到了壮年,再有个三两天的时间,它们就会老得吃不下食物,只剩下产卵这一件事情了。这么算起来,一天吃掉一朵花的话,四朵花维持它们的生命是绰绰有余。

我掀开瓦钵上的纱巾,神情肃穆地放进去第一朵花。

粉蝶们真的是饿狠了,一只一只垂头耷脑,气息奄奄,翅膀软绵绵拖在肚皮下,看这模样,就算它们嗅到了花蜜的甜香,也没有足够的力气爬上花朵。我只能动手帮忙,挨个儿捏起它们的翅膀,轻轻放到花朵的中间。

求求你们了,吮一口吧,尝尝吧,好甜好香的花汁哦,吃了会让你们长力气的花汁哦。我合拢双手,一心一意地拜托着。

也不知道是我的虔诚感动了它们,还是湿润的花汁的气味触动了它们,总之,短暂的沉默之后,它们居然慢慢地苏醒过来了,也缓缓地行动起来了,一只接着一只地打开翅膀,昂起触须,试试探探地在鲜嫩而滑腻的花瓣上移动着脚步,然后猛地扎下脑袋,匆忙而又贪婪地吮吸吞咽。

我拍拍胸口,总算可以把一颗心放回到肚子里。能吃就能活着,甭管是人还是动物。生命的奇妙之处就在这儿吧,我想。

剩下三朵美人蕉的花,我把它们浸饱水之后,装进塑料袋,扎好口,放到冰箱里。冰箱也是好东西,否则的话,这么热的夏天,搁上一夜,鲜花还不脱水成了干花?

就在我爸爸通宵排队挂到了专家号,二大爷和狗叔即将住进医院病房的那天,粉蝶产卵了。

一早起来,头一件事,我赤着双脚冲到阳台上,捧起瓦钵,揭开纱巾,察看我的宝贝。我看见四只粉蝶全都萎缩成一团枯叶样的丑陋玩意儿,四脚朝天地躺着不动,而瓦钵的当中,东一摊西一摊的,全是麻籽儿大小的淡黄色的卵泡泡,很多很多,几百颗几千颗那么多。

我激动得大呼小叫,手举着瓦钵,喊余香和余朵过来看。

她们两个人却表现得超冷静。余香含着满嘴的牙膏沫,屈尊到阳台门口草草看一眼,皱起眉头、口齿不清地说:“什么呀!鸟屎一样,还当宝贝。”

余朵呢,跟着捂胸捏鼻子,做娇滴滴的淑女状:“哎呀,好恶心!我都要吐了……”

我气得真想踢她们每人一脚。

还好,从老家来的狗叔适当地表示了他对我的钦佩。当时他走到阳台上收他的短裤汗衫,准备往医院转移,瞥见了瓦钵里的虫卵,惊讶得眉毛都挑起来:“哎哟!”他说,“哎哟哟,你们城里的小孩,你们真是的,什么都能玩啊!”

我很奇怪他说这样的话。难道乡下老家的小孩不玩这些吗?不玩这些他们又会玩什么呢?我实在想象不出来。我对老家的了解太少了。

瓦钵里的虫卵如期孵出了幼虫,这个过程简单得实在让我没什么可说的,因为我既没有动手也没有动脑,它们是自然天成,就像一颗种子一样,你把它埋进土里,它自己就会生根发芽。

幼虫就是菜青虫,它们必须吃菜叶长大,这个我懂。我恳求余香,每天早晨去菜场买菜时,无论如何要买一点带绿叶的菜,哪怕一小棵,几片叶子。余香真不够意思,走出门屁股一转,已经把这事忘得精光,买回来的全都是块茎类的菜:土豆、洋葱、茭白,还有菜青虫根本不吃的东西——一小坨肉丝。我气得对她大叫大嚷,她一点儿不在乎,朝我翻个白眼:“你还真想把那些恶心人的东西当爹养啊?”

我当然不会把虫子当爹,可我得让它们活着,怎么说它们也是生命。我只好顶着大太阳再去一回菜场。菜场里有很多买菜的老婆婆,她们总喜欢一边跟菜贩们讨价还价,一边偷偷摸摸剥去青菜的边梗啦黄叶啦,好让秤盘里的分量更加实在。她们丢弃的,就是我所需要的,我的青虫一点儿不挑嘴,只要是菜叶,一律吃得香。

捡菜叶的时候我常常看见丁老师,他依然守着菜摊,戴着那副缠胶带的眼镜,旁若无人地低头看小说,不在乎他面前的菜卖掉还是卖不掉。他每天总穿同一件发黄的汗背心,裸露的脖颈和肩背瘦得有点可怕,活像科技馆里搭出来的恐龙骨架。他的头发比以前白了许多,油腻腻的,一缕一缕粘着,鸟窝一样盘踞成一团。只有他盯住书页的专注眼神,那副耸着肩胛雷打都不动的姿态,还跟从前当我们老师的时候一模一样。

每次我捡到菜叶后,总是从他的摊位旁边绕过去,不跟他打招呼。我不想妨碍他读书。一个人沉浸在幸福当中的时候,他肯定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我把捡到的菜叶拿回家之后,总要清洗,擦干,再扔到瓦钵里。从前我养过一回蚕,有一个下雨天,给蚕宝宝喂了带水珠的桑叶,结果小东西们一夜之间全都死光了。我要接受这个教训。菜青虫跟蚕宝宝应该属于同一类物种,蚕宝宝不能碰的东西,菜青虫最好也不要碰。

我的两个姐姐,余香和余朵,她们只要在家,就喜欢一刻不停地嘲讽我。

“余宝啊,你把那些小青虫服侍大了,它们会不会管你叫爸啊?”

“哈,才不,它们不叫余宝爸,它们要叫他儿子呢。”

“儿子,呵呵呵……”

“儿子哎,嘻嘻嘻……”

一唱一和,叽里呱啦,活像两个女人的对口相声。

可我一点儿不在乎,因为我知道她们心里也对菜青虫的长大充满好奇,她们会偷偷摸摸跑到阳台上,掀开纱巾看那些蠕动不停的小东西,有时候还会动手喂它们菜叶,把手指伸进去摸摸它们凉津津的身体。我这么认为:她们嘴巴上对我的攻击越多,说明她们心里对小虫子的关注越强烈。

这期间,我二大爷被医院确诊是肺癌,我爸好不容易给他交够了手术押金,可他接着又被宣布心脏有毛病,需要先治心脏,再治肺癌。二大爷因为绝望偷偷回了老家,我爸思来想去又开车把他拽回医院……一切一切发生的事情我全都很清楚。我妈愁得整夜睡不着觉,我爸不停地抽烟叹气,我也都知道。

有时候想想,钱这件事真是太重要了,我们家里此时此刻需要很多很多钱,可我们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些钱。

菜青虫一天一天长得飞快,而我一年一年长得很慢。我要是能够一夜之间变成大人就好了,我就可以替我的爸爸妈妈分担忧愁了。

小青虫长到葵花子那么长的时候,我把它们统统扫进一个塑料袋里,拎到菜场,准备出卖。我本来想数清楚到底有多少条,可是它们爬来爬去动个不停,一秒钟都不消停,弄得我眼花缭乱的,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打算。

照孟小伟的说法,菜青虫卖给菜贩子,价钱是一块钱一条。要真有这么好运,我手里的虫子最起码能卖到三百块钱。天哪,我大姐余香在超市干一个月,工资还不到一千块。

三百块好像还不够,最好能卖到五百块钱,我、成泰、罗天宇,我们三个人才能看一次大银幕的3D电影。这是孟小伟活着时跟我们说好的事,我不想让他在天堂失望。

不幸的情况是,我刚走进菜场,恰好被丁老师看见。他热情洋溢地招呼我:“余宝!哈,余宝,你好多天都不来找我借书了。手里拿的什么?我看看!”

他眼睛近视,却又好奇心重,我只能走过去,把塑料袋拎起来给他看。

“菜虫!我的妈,这么多!你干什么干什么?”他扶着眼镜,吃惊不小。

我不想说,不写作业跑到菜场来挣钱,丁老师八成会骂我。

“余宝!”他大起声音,像在课堂上喊我发言一样,目光透过厚厚的眼镜片盯牢了我。

我胆小,被老师这么一吓,不敢不说。

“卖钱……”我嗫嚅。

他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想菜场里肯定有许多人玩过这把戏。

他目光定定地看着我,瘦精精的面孔先是憋得发红,而后又发青,发紫,看上去有点可怕。“你们这些人……”他嘴唇哆嗦,“你这个小孩……我都不敢相信哦,社会真没有一点点诚信了?不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就活不下去了?嗯?余宝你说!”

我不能说。无话可说。他一提到“诚信”两个字的时候,我就明白我犯了大错。拿菜青虫骗人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可是之前我真没有想到过。没有人这么提醒我。

“你枉为我的学生。”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有点难过。他的话像刀子割在我心里。我之前为什么就这样糊里糊涂呢?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动动脑子去想一想呢?

他把菜摊前的木板掀开,侧身走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拎到旁边一个卖活鸡的摊档前。“余宝,你一直是个好孩子,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这事的,我知道。告诉老师,你现在是不是很需要钱?”

我怎么对他说?我要是告诉他要用这钱看电影,他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余宝,有困难要对老师讲哦,老师一定会帮你,真的。”

我拼命摇头。我真怕我当众哭出来。菜场里来回走动的都是天使街上的熟人,我要是哭了,传到余香、余朵的耳朵里,她们要骂死我了。

丁老师这时候做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他突然把手伸进裤子口袋,掏了一样什么东西,飞快地塞到我的手心里,并且紧紧按住,不让我打开手心看。

“一百块钱。老师只有这么多。”他面红耳赤,好像反过来拿了我的钱一样。然后,他扯过我另一只手里抓着的塑料袋,用劲地扔到旁边堆着臭鸡毛烂肚肠的垃圾篓子里,嫌恶地拍了拍手。“好了,赶快回家,下回不准再做这种事。”

我当时愣在那里,因为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样的场面。等我回过神的时候,老师已经走回到他的摊位上,而且背过身子不看我,不准备再跟我啰唆。

老师的钱安静地躺在我的手心,小小一团,滚烫滚烫。我想,只能算我借他的了,等我长大,有了工作,拿到薪水,我一定要用十倍的金额去偿还他。

我爸爸带着一千块钱去看望那个倒霉司机的第二天,又分别给了我和余香、余朵每人五百块钱。“拿着吧,爸不知道你们都喜欢什么,自己买。”他说得轻描淡写,而且故意没有看我们的眼睛。

这个给钱的日子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之后没两天,我从阳台上看到了那辆破旧的桑塔纳,然后我爸就失踪了,再也没听到他的消息。

五百块钱实在是个大数目,我和两个姐姐都目瞪口呆。我们想不出来爸爸从哪儿发了财,先是替二大爷看病,现在又大手大脚仙女散花一样地给我们零花钱。我看到余朵躲在阳台上一张一张地对着阳光照那些红颜色的百元大钞,还闭起眼睛拿手捏,拿鼻子闻。我问她这是干什么?她紧张兮兮地说,我爸的钱不会是假钱吧?她又自言自语:不是假钱的话,太阳从西边出了吗?

验明正身,确信不是假钱之后,余香、余朵简单地打扮了自己,结伴儿去逛一公里之外的金贸大市场。余香说她要买高跟鞋,买拎包和花阳伞。余朵要买军装款的韩版连衣裙,还要买串珠头饰,买水晶手链,买日本漫画书。她们出门之前一起盘算了很多东西,最后叹息说,钱还是不够。

这真是有趣:没有钱的时候,什么心思也没有;有了钱之后,买东西的欲望变得那么强,什么都想要,永远都没个够。

我不想买任何东西,我要用这钱去看3D超大银幕电影,带着成泰和罗天宇。孟小伟活着的时候,我们想看没有能看成,现在我有钱了,必须替他完成遗愿。

体育中心影城的售票员仍旧是那个脸上长雀斑的阿姨,可影院海报张贴出来的不是《变形金刚》了,是《闪电狗》。成泰眼巴巴地说,闪电狗就闪电狗,只要是3D电影,看什么都行。罗天宇附和道,对呀,没准儿狗比金刚更好看。

五百块钱,买了三张电影票,还剩二十块,我心想花掉算了,就买了一桶喷香喷香的爆米花。反正爆米花我们也没有尝过,一次过足瘾,痛快就痛快个够。

成泰和罗天宇两个人的神情有点不自然,两个人走路磨磨蹭蹭,从那个花纸桶里抓爆米花的时候也是缩手缩脚。我要求他们:“抓大把的!”可他们只肯尖着手指头,小心拈那么一两颗,再小心放到舌尖上,拿口水抿。

我明白这是为什么了,他俩一定是因为花了我的钱,心里不过意,不好意思。这事要换了我,我也会局促不安。我只好大声跟他们说笑,讲一些我们在白云街小学的糗事,比如上课说话被老师往嘴巴里塞了纸团啦,体育课上被自己的裤子绊了跟头啦,什么什么的,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还好,等我们在放映厅的宽大沙发上坐定,银幕上灯光亮起来以后,我们顷刻间就忘记了一切,全神贯注在令人惊诧的3D画面上。

电影一开始,讲了一只名叫“波特”的狗,被女孩佩妮带回家之后,佩妮的父亲就动手改造波特,最终让它成为一只“超级闪电狗”。这只狗有强壮无比的筋骨,风驰电掣的速度, 无穷无尽的力量,当佩妮的父亲被“绿眼人”绑架后,波特就和佩妮一起开始了拯救父亲的战斗……

我们戴着影院发给我们的3D眼镜,无比惊奇地看到银幕上的一切那么真实和鲜活,如同我们生活中看到的景物一样。鲜花开在我们手边。房子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蜜蜂嗡嗡地飞绕在我们头顶。街道从我们脚底下开始往前伸展。“绿眼人”挥出的一拳,“嗵”的一声巨响,拳头从银幕里伸了出来,仿佛是照着我们的脑袋进攻,吓得我们失声惊叫。顽皮的波特滋了一场尿,尿水直射进我们嘴巴里,我们三个人一齐偏开身子,而后哈哈大笑。我们简直不能明白,那些活灵活现的花草人物,怎么就能从银幕里跳出来,游弋在我们的身前身后,让你觉得一伸手就能够抓住它们。我发现成泰和罗天宇真的伸手在空中抓握了好几次,当然他们抓住的只能是空气,要是波特和绿眼人能让他们抓住的话,下一场电影就该放不出东西来了。

在漆黑的影院,在一片惊叫和大笑声里,我看到了盘坐在一道雪亮光柱上的孟小伟。他没有看见我,因为他也在全神贯注地盯着大银幕。他跟我们一样陶醉和开心,他盘着膝盖前仰后合的样子,跟他在学校里看一本笑话书的时候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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