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486400000001

第1章 最努力的小三(1)

常平姑娘最配得上“平淡无奇”四个字。如果不是听说她喜欢闪闪发光的卷毛,我从来没注意过她的样子。后来听说她是卷毛的众多爱慕者之一,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我格外留意了她几次。那会儿她已经读大三,头发半长不短,没有造型,脸圆圆的模糊一团,衣服穿得也没什么出挑的颜色和轮廓,整个人很像写意不写实的中国山水画。这样的女孩,我们暗自揣测,给卷毛做“备胎”都不够。

卷毛何许人也?辈分上讲他是我师兄,但是他威名之大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时就已听说过他的传奇。他入校就是学生会的宣传部红人,没过多久就荣升部长。他身材高挑修长,有宽宽的模特肩膀,头发稍长,卷卷的,上场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会扎起来,配上些许络腮胡楂儿和略显忧郁的眼神,简直是翻版的小田切让。他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没有走美术特长生的路线,但是一手中国书法写得潇洒飘逸,泼墨山水画得成熟老练,据说学院领导经常会找他帮忙给国外的重量级教授写手写信,就因为他那笔好字太给学校增光添彩了。

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他的“硬件条件”,那么他的一个为他加分的“软件条件”更让人心醉并心碎。他有个初中开始谈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六年,常以“老夫老妻”相称呼。名草有主这种事儿从来只会给“草”提升人气,女生们得不到他的垂青反而更会心生想念。我清楚地记得刚刚跟卷毛师兄混熟的时候,我在球场边给他递毛巾,他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脑袋,我连第二天要交课程论文这种事儿都忘了,顶着被卷毛师兄拍过的脑袋在日记里足足写了两大篇儿。

只不过,卷毛师兄的女友在远方。高考的时候卷毛和女友都报考了外省的重点大学,女友考上了,卷毛却差太多,差到自费都够不到线。他放弃了复读,决心跟女友来四年异地恋,他坚信以他和女友这“老夫老妻”的情分,四年异地恋根本不会冲散他们牵着的手。那会儿卷毛还特意自己做了个小网站,名字就是他自己的名字加上女友的名字,中间一个大大的“爱”字,真是又肉麻又招人嫉妒。

卷毛对于常平来说,真的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即便是神经病,他也不会神经到放弃“老伴儿”去跟常平好。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常平对卷毛表白。

听说平淡无奇的常平向闪闪发光的卷毛表白了,我们很多人都惊讶得嘴巴张得像窟窿,并追问结果如何。结果当然没有意外,卷毛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答应跟她做好朋友。这种拒绝太没有创意,我们几乎连继续听故事的好奇心都没有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常平把“做好朋友”这句话当了真,真就跟卷毛成了好朋友。

据说那个表白和拒绝的晚上,他俩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连吃带喝到很晚,酒过三巡真就快成了哥们儿,常平把自己对他的喜欢原原本本一点儿不差地和盘托出,卷毛对这个相貌一团模糊的女孩有了新认识,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不少,这样“自不量力”坦诚得让人吃惊的女孩还没见过。据卷毛同寝室的哥们儿讲,那晚酒量不差的卷毛回到寝室的时候都走不了直线,送他回去的常平姑娘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字正腔圆地说:“你们能照顾他吗?要不,我留下吧。”寝室哥们儿目瞪口呆了半天,说:“你要是真留下,我们真不介意……”

常平自然没留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了卷毛寝室的常客,经常过去打牌、看碟、玩游戏。那会儿常平没买电脑,想写个东西或者上网,直接就跑去卷毛的寝室用他的电脑。她不讨人嫌,去的时候总是带着零食、水果,跟寝室的另外几个哥们儿称兄道弟。原本毫不起眼的一个姑娘,忽然之间就成了卷毛寝室最受欢迎的人。

卷毛那个寝室是那一层楼里最大的一间,外面有个很大的阳台,常平在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花草草,经常过去浇水除虫,甚至帮他们打扫卫生。原本又脏又乱又臭的男生寝室在她的照料下变得整洁又清新,风信子开花的时候,甚至香气四溢──当然,混着香烟、酒精和臭袜子味道有些奇怪,但是跟其他男生寝室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堂。有一次我跟朋友过去打牌,都惊着了。

那会儿我们对常平的做法喜忧参半,喜的是竟然有这样执着的姑娘,用实际行动不间断地向自己喜欢的男生发起猛攻;忧的是在这样穷追猛打的情敌压迫下,卷毛那位远在外省的女友有了非常大的危机。我跟卷毛师兄关系不错,QQ上也有她女友,忍不住会义愤填膺地跟她八卦几句,提醒她目前面临的严峻局势。我说:“师姐,你要有心理准备,师兄遇到了高手!”那语气很像讨主子欢心的丫鬟──因为师姐长得很漂亮,长发大眼白脸细腰,还会跳优美的民族舞,作为资深外貌协会患者我忍不住就想向她靠拢。师姐信心满满地说:“我对他有信心。如果我们之间有人变心,那肯定是我。”顿时我就震惊了。

后来有一次,一位知名教授来我们学校做讲座,我老早就跑去礼堂占座位。因为在同一个学院混得比较熟,知道卷毛师兄他们一帮人也会去,我就顺道占了好几个座位。果然,卷毛师兄到了,除了他们寝室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儿,还有常平和另外一个女生。我和同座的女生一起嘀咕:“这常平手段何其高明,铁了心要鸠占鹊巢呢。”

接着我们就看到,卷毛师兄要坐的那个位置上貌似有什么脏东西。他是男生,粗心,没有带纸巾的习惯。他几乎是非常自然地把手伸向了常平,而常平脸上出现了一个笑容,很自然地在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那个笑容叫什么比较合适呢?哦,对,宠溺。

人们总说女人心中会有女儿和母亲两种天性,这两种天性在喜欢的男生面前都会不自然地流露出来。我见过太多跟自己的男友大发女儿性的,甚至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各种甜软绵贱少女心玻璃心一起泛滥,巴不得对方像哥哥像爸爸一样呵护我迁就我。扪心自问,还真的很少像妈妈一样去大度宽容地爱对方。但是常平不同。那个递纸巾的小动作留给我的印象至深,以至于很多年后每次递给别人纸巾,我都会回想起来。

不光是我,我旁边同坐的朋友也注意到了。她捅捅我的胳膊说:“喂喂,张躲躲你看到了吗,那个常平啊,对待卷毛师兄啊,简直像个贤妻良母。那个笑容啊,太贤淑了!”我长叹一口气:“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师兄恐怕是晚节不保啊。”很多年后有一句更毒舌的话:“没有打不垮的正室,只有不够努力的小三。”看到这句话我一不小心就会想到常平。

少不经事的时候看热闹的心理远远多过深入思考,巴不得天天有花边新闻才好呢。那会儿“小三”这个词也没有敏感到现在这种程度,我们自己也年轻,没有切身感受过“小三”的危害,所以虽然我们知道常平扮演的角色不讨人喜欢,但是又觉得她的存在也理所应当──即便没有她,也会有其他女生献殷勤,况且,换成另外一个女生未必像她那样对卷毛好,所以我们很宽容地看到了她给校草“松土”这种行为,等着看卷毛如何取舍。

后来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先一步回来了,到学校见卷毛。熟络的朋友都一起去吃饭喝酒,常平竟然也去了。是啊,她的名号是卷毛的“好朋友”,既然好朋友的女友来了,大家一起吃饭K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同类推荐
  • 汉晋文学中的《庄子》接受

    汉晋文学中的《庄子》接受

    本书主要探讨汉晋时期思想学术领域庄学全面复兴的背景下,文学中的《庄子》接受状况。回答了以下问题:汉魏之际庄学复兴有何表现?复兴的原因是什么?汉晋文学以怎样的方式接受《庄子》?汉晋各时期的《庄子》接受有何特点?汉晋文学主要接受了《庄子》的哪些方面?有何表现?《庄子》强烈的生命精神及由此生发的诗性精神是汉晋士人和文学对其进行选择接受时的一个主要兴奋点。本书以此为中心,对汉晋文学与《庄子》在生命意识、理想人生境界的建构及叙述方式上的深层联系进行了专题研究。
  • 时间会证明一切

    时间会证明一切

    爱过,错过,都是经过。好事,坏事,皆成往事。生而为人,红尘浮浪,免不了世间一番摸爬滚打。也曾迷茫,也曾彷徨,虽抵不过少年白发,却终可见淬火成金。尝遍人间滋味,领略万种风情,然后发现,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是时间。无不可过去之事,有自然相知之人。我们都曾不堪一击,我们终将刀枪不入。时间会证明一切。
  • 国防部长浮沉记

    国防部长浮沉记

    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敢于为民请命、犯颜直谏的彭德怀从此罹难。这一历史的大悲剧仅仅是本书的序幕,而层出不穷的磨难和骇人听闻的迫害才是彭德怀坎坷命运的真实记载。老奸巨猾的康生之流如何在毛泽东面前诡进谗言;毛泽东将彭德怀遣往大西南目的何在;奉“中央文革”之命的两大派红卫兵头头如何十万火急抢押彭德怀进京。为民族昌盛两呕心沥血的彭大将军如何被惨不忍睹的法西斯手段摧残至死。
  • 灵魂在远方

    灵魂在远方

    这本《灵魂在远方》,是王开林的第三本散文集。在此之前,已经出过《站在山谷与你对话》、《落花人独立》两本集子。
  • 中国军旅文学50年

    中国军旅文学50年

    《中国军旅文学50年》编写前后历时7年,数易其稿,以新中国1949——1999为期50年的军旅文学发展历程为考察对象,以62万字的篇幅,全面梳理了半个世纪以来军旅文学的历史,深刻总结了军旅文学发展进程中的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以系统的理论规范和宏阔的学术视野将诸如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理论批评、戏剧、电影、电视剧等不同文体的创作悉数纳入研究范围,以客观的批评品格和敏锐的审美视角将产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作家、作品和独具艺术特色却被长期忽略的作家作品一并纳入研究的范畴。
热门推荐
  • 不敢想未曾忘

    不敢想未曾忘

    初见时,她13,他14,她回眸一笑,他一眼万年追求时,她14,他15,她眼里只有他,他想也许他可以试一试热恋时,她15,他16,他们彼此形影不离,她说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他说等你23岁时我娶你好不好分手时,她19,他20,她说,求你,不要分手,没你我怎么办,他说,你回家吧相遇时,她22他23,她说,你好,多谢你们照顾我弟弟,而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从背后抱住她,小汐,你这几年你可曾想过我?没有,从来没有,吴修恒,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去想一个从来没喜欢过我的人
  • 星途:黎明

    星途:黎明

    137亿年前那场史上最伟大无声的爆炸,创造我们已知或未知的一切事物,最令人赞叹的不是永恒的时间,也不是无尽的空间,却是平凡无奇的生命。而如今,那创世的余威,一场屠灵的灾难,席卷宇宙,我们已无路可走。期待新时代黎明的开启,我们正处黑暗。
  • 西北风同学

    西北风同学

    阳光灿烂九月天,我却在这里暗恋。男神啊,您什么时候能看看我啊。“喂,你又在看’西北风‘啊?”“你又来干嘛?”“你喜欢他,我早就知道了。”“保密哦,儿子~”“一边去!!!”
  • 绣花毒后

    绣花毒后

    什么!她只不过是喊一句“菠萝菠萝蜜”就魂穿了?还穿到一个走三步喘百下大字不识的皇后身上?听说皇后是被蜈蚣吓死的。可在一次后宫嫔妃,文武大臣集聚的宴席上,是谁居心叵测在她盘里放一只蜈蚣?想吓她还太早了吧,筷子一夹,吩咐太监:“这是上好的中药,别浪费了,快收起来。”
  • 堂吉诃德(下)

    堂吉诃德(下)

    《唐·吉诃德》(中文读音:tángjíhēdé又译作《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等)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反骑士小说。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唐·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唐·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都称《唐·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 青梅竹马:幸福其实很简单

    青梅竹马:幸福其实很简单

    从两人相见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未来相守的时光,你把我放在心上,我把你揣在心口;相爱的两个人不会因为误会而产生隔阂,他们比谁都更懂得珍惜;如果误会导致分离,只能证明还不够了解,还不够在乎不够爱......
  • 血族殿下星若晨雪

    血族殿下星若晨雪

    她是全球知名品牌——魅颜的董事长之女,本该享受幸福的生活,奈何她天生紫瞳手腕处有一个紫色半月胎记被视为远古恶魔转世所以即便她拥有富裕的家庭却享受不到拥有朋友的乐趣他是血族高贵的殿下,他小小年纪却看透一切导致他性格冷淡,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小小的她——“喂,你怎么是红瞳,你一定也跟我一样受众人排挤吧,没关系我们做朋友好不好”她向他笑着伸出了手。他看着女孩的笑容冰冷的心开始融化了他发誓只对她一人温柔。但是不知为何她离开了,他从未停止过寻找她。许多年后他们相遇了,而她却说不认识他,他们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他们的命运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 灵修战神

    灵修战神

    世间有一种花名叫绝恋花,此花生长在万魔窟中,服下此花便可忘记恨忘记爱。一段纠葛千年的绝恋,一段因为阴谋开始的绝恋,一段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绝恋,一段令大陆所不耻的师徒绝恋,爱就要爱的轰轰烈烈,恋就要恋的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 魔书之灵

    魔书之灵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器灵。当科技世界的人们遇到魔法尊的时代。命运的交汇与转折又会擦出怎样的耀眼火花。这是一场进化之歌!
  • 天龙敢死队

    天龙敢死队

    在美国大片《第一滴血》中史泰龙扮演的蓝波一度影响了八九十年代的热血青年,现如今我也要创作一本关于特种兵的经历。他们是一群自称是天龙敢死队的雇佣兵,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成为了赏金猎人中的佼佼者,他们将完成一个个常人无法所及的特殊任务。既然敢做敢死队队员他们就拥有了过人的能力,气魄和智慧。但是赏金猎人不是那么好当的,我们就看看他们是怎样在一次次残酷的任务中九死一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