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每个月底有一次单休日,其他时候只是半休。高中生的假期成为应试教育中最残忍的体现,亦是最狠的剥削。
高三之路神秘而漫长,以这个夏末秋初为起点,以明年的红色六月为终点,中间有金黄的秋叶,有隆冬的飞雪,有衔泥的春燕。然而,在美丽的景致下潜藏的又的怎样的孤寂和陷阱。
学子们无法看清命运的脉络,山一程,水一程,他们日夜兼程。曾经度过了太多如浮萍般逐水流转的日子。现在,不管情愿与否,也不管难度多大,这种茫然四顾的日子都得结束。没有方向的混沌日子无法通往黑夜之后的露水清晨,不合旋律的自吟自唱无法组成动人的乐章。
带着承诺上路,伴随着孤单和忧伤,喜悦和希望,通往那永恒的未知世界,向着心中的那所大学。大学的砖墙砌出的是莘莘学子梦想的模样。
晴天在这个行列中,有着憧憬,有着努力,有着付出。她告诉我,她的梦想,她的心情。她对我说:“姐姐,我要棒棒地度过高三。”
“姐,原夜轩有事要我转告你。”晴天轻描淡写地说道。
原夜轩?我与他不过见过两、三次面,聊过一次天,彼此也没有过多的接触了。他让晴天转告我什么事,我的心有些许地提了起来。
晴天继续说道:“他叫你下个星期去他家,他有事拜托你。”
我疑虑道:“是什么事啊?”
晴天摇摇头说:“不知道。”
我觉得似乎不是什么好事耶,而且他直接叫我去他家。我的心里在犯嘀咕。
晴天接着说道:“我问他究竟是什么事,可他却闭口不答,只说到时会有重谢。说完后,他就转身离开了。”
“你有帮我拒绝他吗?”
“我想替你拒绝他的,但他没给我机会。我只能在他身后大喊‘我姐可不一定会去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这句话。”晴天还向我重演了她当时的表现。
“究竟是什么事呢?”我轻喃道。
这时,晴天贴近我的脸,她歪着脑袋问道:“姐,那你会不会去啊?”
我反问道:“那你说我要不要去啊?”
晴天笑容灿烂地对我说:“去也无妨啊。不过,我会尊重并支持姐姐的决定的。”她的神情中有些许的揶揄。
我摸摸晴天的脸,笑笑说:“晴天真是懂事。”
此时,晴天话锋一转地说道:“姐,好像你和原夜轩突然变得好熟似的,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啊?”
我轻推一下晴天的脑袋说:“我和他什么关系也不是,只是碰巧见过几次而已。”
晴天点了点头,“哦”了一声后就不再多问关于原夜轩的事。
周围的空气在我与晴天的欢声笑语中摇曳。然而,我的心总有些七上八下的。
早上,店里的生意有些冷清。坐在玻璃柜台的我心绪集中在某一点上。
原夜轩究竟要拜托我什么事。我满脑子的无解。与他没有深交的我对他的了解是微乎其微的,莫名的感觉清晰心海,一个个疑问没有答案。
不知何时,天空下起绵绵细雨。伤感的情怀令我觉得天空在哭泣。街上的人有的忙着躲雨。带伞的人儿漫步雨中,不需找寻避雨点。雨中、伞下,冲刷不掉的是人们的目的地。
几名中学生模样的学生走进店里。她们的鞋面上沾有微泥,与雨水混合后模糊了鞋子,也狼狈着自己。女孩们在店里看着饰品,又似乎在寻找什么。看中一件饰物时,她们会轻声议论。当客人将某一商品放入置物篮并不再将其放回原处时,老板们是开心的。
几十分钟后,女孩们来到我面前。她们将置物篮放在键盘旁,然后示意我结账。我回以这些女孩一个微笑。
女孩们结账后,伴随一声“欢迎下次光临”,一笔小生意也就完成了。
整个上午,店里的客人寥寥无几,时光依然一分一秒地划过。
此时,新尚里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铃铃铃……
“你好,新尚。”
“我要10个发圈、20个发夹、30条项链、40枚戒指。”
“OK,我会如期送到你那儿。”
丁翎每次打电话给我,开口就是下订单的架势。这样的语言成了我们之间通话的专属方式。
两年前,丁翎告别校园。对于一个偏爱自由的女孩来说,校园对她而言就是一个牢笼,校园的生活和学习在她看来是一种坐牢,一种受罪。她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要开创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
丁翎的父母视她为掌上明珠。最终,父母也拗不过她,也只能让她提前进入社会。只是,这小妮子目前还是闲人一个。不过,偶尔她会玩玩网络游戏,也发表发表画作。游戏和画漫画应该算是她的工作了。虽然收入不稳定,然而,丁翎有一对有钱父母。所以,她不愁一日三餐。
“小妞,店里的生意还好吗?”这妮子就喜欢叫我小妞,感觉我像是她的马子。其实,这是说明咱俩交情不赖啦。
“还好啦,你就尽管放心吧。”不知道这是骗丁翎,还是我的自我安慰。好像记起什么,我问道:“翎,下午你有空吗?”
“是不是想让我帮你顾店啊?”丁翎一下子就猜中了我的意图。
既然如此,我直接而亲昵地问道:“那你能不能帮我顾店嘛?”其中似乎还有一点撒娇的意味。
“唉ooo”电话那端传来一声叹息。随后,丁翎清楚利落地说道:“由于小女子我生性善良,有一副热心肠。所以,你这忙我帮了。”
“谢谢你咯,翎,我就知道你最好啦!”我有点昧心地夸赞丁翎。实际上,这妮子还有下文的。
“我帮了你有啥好处啊?”
“我会好好报答你,请你吃好吃的。”
丁翎这妮子都不觉得她是个说话自相矛盾的家伙,就懂得吹嘘自个儿了。其实,我始终很感激她,也在乎她这个朋友。一直以来,她都陪伴着我,帮助着我。我相信我们之间的友情,有时的玩笑何尝不是这段情谊的助推器。
丁翎答应帮忙,那我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干某件事了。
挂掉电话,一位客人走进新尚。
他应该是名学生吧?我在心里默默猜测。
他身高约莫一米八,修长的体干,过耳的发丝,身上散发一股清新的气质。无论他是王子还是骑士,最终只是自作多情的念想。
他游走在店里,走马观花地打量店内的物品,似乎没有找到他所中意的饰物。
我凝视他。蓦地,他转过身。我们的视线在一刹那交织。
“请问这儿有一些别致的饰物吗?”他上前问道,声音宛若天籁之音。
“别致的?”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想为朋友买一份别具意义的情侣礼物。”他看穿了我的疑惑。
“原来是这样啊。”一番思想积淀,接着,我从玻璃柜台下的储物箱中取出一个小盒子,随后便递给男孩。
他打开盒子。
盒内静置两个物品,那是一对打火机。一个是深青色的,令一个为淡红色,两者相依相衬,表示彼此足以相配。擦亮打火机,它们的火焰称之为恋光,表示双方的爱恋燃烧,永不暗淡。这既可挂在手机上,也克作为钥匙圈使用。目前,这份饰品尚未在店内摆放,我打算在圣诞节才出售的。
听完我的讲述,他仔细打量这份饰物。最后,男孩示意购买。
我选用淡蓝色的图案纸张将饰品包装,并在左上角粘有一朵银白花边的礼花。随后,我将物品装袋后递给他。
“谢谢,你的服务令我觉得很满意。”他微笑道。
“谢谢你的肯定,欢迎下次光临。”这已经是一种客套话了。
提着饰品,他走出新尚。
我朝门外望去,发现他是自己开车的。虽然看不清车子的品牌,但可以看出对方是个出身背景不错的家伙。
有时的我就是犯迷糊,不晓得是被车子吸引,还是对人产生兴趣。或者两样都有吧。
所谓的现实就就是房、车、人的世道,人类总有侧重点,这也是人之常情的表现而已。偶尔的我们也会大惊小怪,往往却是可望而不可即。
看着街上车来车往,有几人不盼有某一款车就是自己所拥有的,即使是QQ的也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