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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21 希望方舟

诗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歪歪扭扭,那支笔像是快没墨水了,写出来的字笔画间时常断掉。

舫,方舟,希望之船。

手指轻轻划过那些痕迹,脑海中出现他拿笔的样子。那只手……以及秋天里的梧桐树叶,枯朽的、仍然带着温柔气息的树叶,穿越了时空的间隙,一齐轻柔地降落在头顶。

就在这种接二连三的胡打小闹下,日子竟不知不觉开始趋于平缓。外婆生日的那天中午,我跟舒雯下五子棋惨败,让她灌了半瓶红酒不说,还被勒令联系沈复,拉他出席晚上的酒宴。借着酒兴我当仁不让地拨通号码,一方面展示我身为雇主的气魄,一方面报复此人,谁让我每次交锋都处于落败的可悲境地,今儿说什么也要翻身农奴把气出!

“喂,现在是组织在说话!稿子进展如何?”

“汝以为老夫是像汝一样游手好闲养尊处优的有钱人?”

那边不客气地回答,理直气壮地笑。

“混蛋,我给了钱的!”我捏着拳头吼,不管他看不看得见。

“可没规定什么时候交货。”

那是因为怕你赶时间糊我差事,“你在哪儿?!”这个人的屁股不踢不行,虽然踢了也不见得就会自觉往前走,“今天无论如何要让你小子动笔!”

“在学校,等下三堂课,汝要来听吗?嘿嘿。”

我哼:“两个半小时以后过去,顺便提醒一句,你已经三星期没有任何进展了!”

挂了电话,我指挥舒雯开车,“别以为我是真输你!我梁沁舫是良好市民,交通意识强烈!要不是考虑到你得开车,哼哼,现在神志不清躺在这儿的就是你蚊——子——啦!”

“唷,这么说来你承认你神志不清啦!才半瓶耶,沈复要是知道你这个万年受压迫的无能雇主喝酒不叫他,肯定造洋反。”

“闭嘴!”汽车滑出停车场时,我突然看到路边一个推着自行车卖廉价花束的小贩,颜色鲜艳娇嫩的花朵映入眼帘,我脑袋一下子清醒无比。

“停车,我要买花!”

一捆勿忘我,两枝马蹄莲,一枝玫瑰,一枝扶郎。

想了想,又多要了一把满天星。

依然是报纸裹着,抱在怀里。我想了想,“沈复还有三堂课呢,我们先去趟墓地好了。”清明节一到,会有很多人摩肩接踵地上坟,全家出动,搞得跟野餐似的。我不喜欢凑热闹,所以赶早不赶晚。

舒雯不说什么,发动车子。

路边的烂泥里冒出星星点点的绿,还有嫩黄色的雏菊。小时候坐车过盘山公路,我特别希望司机能停下来,让我下车去采那些花,那是几岁时的记忆呢?应该是四岁以后吧——我之所以会喜欢那些开在路边的雏菊,是因为父亲骑摩托带我穿越山涧的草坡时,总会停下来,耐心地等我采光整整一片绿地里的野花。

所以,那是更早更早以前的事了。

墓地布置得像菜园子——这是我第二次踏足的感觉。上次正值肃杀的严冬,万木凋零,现在才发现,原来这里漫山遍野都是油菜花。

更远一点,还有棵开着白花的树,那花真多,沉甸甸的,一团又一团,特别惹眼,相较之下,我带来的这捧显得很多余。

“你慢慢来,我到处走走。”舒雯兀自晃开了,我都没来得及开口说马上就可以走。

她飞快地不见人影,我只好坐下来等,没等来舒雯,却等来了沈锥。

我瞪着一双眼看他放下花束,取下墨镜别在衬衫上,转过身,对着我。我在想究竟要不要逃走呢?是打个招呼再逃还是立马爬起来就逃呢?

我不说话,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还是瞪着他,样子傻不拉叽的。

“看到我,傻了?反应不过来了?”他哼了一声,一副气结的样子,“行,真有骨气,半句辩解都没有,多了不起呀!文人的臭德行!”

“为什么要辩解?”我斜眼看他带来的花,白得惨兮兮,“如果根本不在乎原谅的话。”

沈锥气得笑了起来,“好,说得好,是啊,你们这些向来以自我为中心的家伙,何时考虑过别人的感受。”

我不理他,偏过头去,目光触及石碑上的名字,下意识地又一甩头。

“不负责任的家伙,就这么一走了之,把我坑苦了!”他重重地哼一声,“竟然会有这种人,情愿不被原谅地去死,怎么,想扮演浊世圣人?好突显别人都是小丑?”

我忍不住了,“反正他也不在意你原不原谅他,你就继续恨好了,没人会管。”

“我?恨一个死人?”沈锥斜我一眼,却无端泄了自己的底气,苦笑起来,“不说了,不说了,算我自找苦吃,要不是逼他交出那6%的股份……”我听着听着,不觉淡淡地笑起来,他看在眼里却不揭穿,“加拿大那边,除了股份,每年还有红利,总之该是他的,我都还给他。”

因为沈锥突兀的出现,害我去接沈复的时候迟到。本来有点担心他会先走掉,在楼梯上问过和他同一办公室的教授后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那家伙绝对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人,迟到三个钟头也不要紧,只要他有地方落脚。

沈复的办公室,自然就是以前沈陌呆的地方,连桌子都是同一张。

这些,都是我从他的描述中得知的,因为根本没有亲自去看过。替沈复办手续的那阵子,我跑上跑下,颠进颠出,唯独避开那间屋子。

四月了,爬山虎重新包围整幢楼。

我轻巧无声地上楼,门是开着的,在走廊的尽头。五点来钟的阳光穿透长而高的木框窗户,照在正对着门的那张旧桌子上。

一切都一览无遗地呈现面前,没有悬念。

沈复很难得地没有睡,抱着一只旧式的搪瓷缸杯喝得不亦乐乎。

“酒?”我看也不看,直接问。

“难道是糖水?”他笑眯眯地回答,“杯中有日月,酒中有乾坤。”

“快点!舒雯的车就在大门外,那里人多路窄不能停太久。”话是这么说,但我知道这家伙不可能快起来。

果然磨蹭了三十多分钟才坐稳,舒雯的火气都过去了,只剩白眼。

“大爷,奴婢可以开车了吗?”

“难道让车开汝?”沈复一脸唯恐天下不乱的温文笑容,舒雯朝我瞪来,那眼神的含义分明是:这个可恶的读书人。

“等下有没有空?”我想起中午的赌约,“带你去一个地方喝酒。”

“都上了贼车还问老夫有没有空?而且汝后半句话怎么突然让老夫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嘁了一声:“去不去随便你,不过酒水无限量供应哟!让你喝到没空撒尿!”

舒雯在一旁起哄:“对啊对啊,啤酒红酒鸡尾酒,绍兴花雕二锅头,不去的是傻子。”

事实证明那天我真是灌酒灌过头了,不然绝对不会这么干——把一个对家人而言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拉去外婆的生日宴大喝特喝。也不知道舒雯安的什么鬼心,我喝多了她可是清醒的啊,居然一点也没阻止我做出这种糊涂事。

我们三个就那副毛衣仔裤球鞋样地迈进熙苑假日酒店的大门,沈复突然说:“咦,你是不是喝酒了?”

我“嗯”了声,然后一愣,“啊?那又怎样!还有,你别突然转正常人的讲话方式,听起来很恐怖。”

“难怪觉得哪里不对劲,外表是蛮自然的,只不过净干些出格的事。”

这家伙眼还挺利,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老妈的怒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现脑海,吓得我立刻原地踏步。

“哟呵,怎么了?”

“没,等一下。”我扭头四处找因为停车慢我们一步的舒雯,眼神阴霾地揪住她拽进厕所,“你小样的,你想害死我是不是?沈复跟梁家一点关系也没有,把他拉来我外婆的生日宴算怎么回事啊?”

“喂,你决定的啊,脏水不要泼到我头上。”死家伙悠闲地拂开我的手臂。

“还不是让你给灌的!”我气不打一处来,“幸好我悬崖勒马及时醒悟,现在怎么办?快点帮忙把沈复哄回去!”

“干吗哄他回去,你不觉得他这个人很有趣吗?”

“有趣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在梁家人面前出现,你不知道吗?”我磨着牙笑。

“你外婆叫沈凡秀——她姓沈喏!”舒雯一个字一个字地提醒我,“她的生日,为什么要以梁家人的喜好标准来度过啊?”

我一时语塞,但很快找到反击词句:“你就那么肯定外婆会喜欢沈复吗?我怎么看他都像是个在社交方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可恶知识分子。”

“那就要试了才知道喽。”舒雯冲天花板翻个白眼,挤开挡在门口的我,往外走。这女人肯定蓄谋很久了,她早就看梁家一群人不顺眼。我怏怏转身,开始想象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尴尬场面并由衷祈祷上苍庇佑。

虽然事先说好这次只是和以往没有任何区别的普通的家庭聚餐,但实质还是因为地点的转移而发生了变化。外婆穿着一件黑底白花的真丝裙,还是去年某回我陪她饭后散步,偶遇丝绸商场过期打折,图实惠买的。我出现时她正站在包间里一个劲地埋怨我妈:“怎么订这么贵的地方,真是,我说还是在家里搞来吃的好嘛。”

“难得出来吃,远之一点心意,妈你就别嗦了。”

我妈看见我们三人,眼里闪过那么一丝丝的疑惑,没等她开口我就主动出击:“早!人还没到齐呢?啊对了,这是沈复,刚从美国回来,我请他帮忙翻译沈陌的书稿,P大毕业的噢,是沈陌师弟……”

舒雯终于忍不住,偷偷伸手出来掐我,“你够了没,欲盖弥彰!”

是,我画蛇添足,我多此一举,我心虚,我怕我妈会给我脸色看,更怕她们让沈复难堪,导致他跟我翻脸,导致沈陌的稿子搁浅……天爷,我梁沁舫今天怎么会做出这么失策的事!

不知道是在人前装样子,还是我妈本身就对满腹经纶的人没辙,她很客气地跟沈复打招呼:“哟,您好,人多热闹,不嫌弃的话请一起吃饭吧?”

沈复斜眼瞥我一记,“……哦,明白了。”我顿时冷汗涔涔,在心里把舒雯的祖宗骂了个遍,“那不行,没有贺礼怎么敢打扰,告辞,告辞。”

“喂!”我不管了,一把揪住他的衣角压低声音,“给点面子,给点面子OK?算我求你!”

沈复不恼不怒,笑眯眯地对我说:“稿子哟!稿子。”我僵持三十秒,艰难地撒手,这两个字简直就是我的死穴,而我却无论如何不能对他优哉游哉地说:“十万哟!十万。”恨哪!

舒雯总算没有袖手旁观,在我沮丧之际拔刀相助:“CamusXOSuperieur,我爷爷的收藏,便宜你啦。”

他们两个才是臭味相投,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复倒戈。

外婆正站在我旁边,自言自语地开口:“舫啊,你朋友有点苏杭口音呢。”

我随口说:“他苏州的!”

外婆“哦”了一声:“难怪呢。”

我突然发觉不对劲,“外婆,你是苏州人吗?”

“几十年没回去啦,虽然靠得这么近……”外婆笑着说,“不过老家的人都不在了,所以也没什么回去看的必要。”

我哑然数秒。几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口音、生活习惯,但是童年的记忆,大概是一生也磨灭不了的吧。

那天的晚饭让我明白了一个事实,舒雯沈复,真是一对让我又爱又恨的活宝。他们几乎喝掉了筵席上所有的酒,连同我在内,三个人当着服务员和经理的面把梁家的面子丢光光。

不过到后来,我几个弟妹也加入了混战,上大学的沁舷以朗诵的音量教读高中的沁舶怎么追女人;四妹沁艶明目张胆地在她老妈眼皮子底下翻我塞过去的BL漫画,看得满脸惊叹;小表弟沁航正值狗都嫌的七八岁,自然闹得比谁都凶,一身名牌拿去擦地板,滚来爬去地钻桌底。

小孩造反,大人却管不着,因为外婆很高兴,哪个家长要去骂就开口阻止说:“让他们玩嘛,难得一次。”然后回过头继续兴致勃勃地听沈复唠叨老家各种闲事,外带舒雯的插科打诨。

在研陆续邮给我的小说片段里,提起过一两次沈复这个室友的嗦程度,据说他能对着墙壁一口气说三个小时,我还以为研夸大其词,可亲身经历之后我不得不说,看来……事实上,这个形容还算克制了。

再后来,我索性抱着酒瓶爬到一旁的沙发上歪倒,耳畔嗡嗡嗡嗡的喧闹渐渐远去。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一个耳光把我打回现实,“起来,去吃消夜!”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看清楚面前的人后一掌回击过去,“吃就吃!谁怕谁!”

一声响亮的“啪”让我完全清醒过来,感觉自己刚才那一巴掌好像力道不轻……舒雯在旁边狂笑,“看吧,我就叫你离她远点!这家伙下床气可重了。”

原来打我的是舒雯,我打的却是沈复。

这家伙摸着又红又肿的脸居然还能笑眯眯地点头,“好,汝选地方——还有,汝请客。”

我自知理亏,又不想道歉,自然而然同意请客弥补。好在请客的人有权利做主,于是不由分说拉到福昌明去喝粥。

这种时段海鲜粥当然是没有的了,舒雯要鱼片粥,沈复要牛肉粥,我要鸡丝粥。老板已经不认得我,收钱时一视同仁地客气着。

没想到我的粥第一个送来,挖了一满勺送嘴里,烫、烫死我了!旁边的舒雯和对面的沈复嘿嘿嘿地冲吞也不是吐也不是的我乐个没完,我张大嘴拼命吸气呵气,“像只河马。”舒雯评价。

“不不,应该拍下来,拿去做大江健三郎《哭嚎声》的海报。”沈复笑得很有分寸,但我还是更想揍他而不是狂笑着捶桌子的舒雯,“不然鲁迅的《呐喊》也可以。”

有我这个前车之鉴,他们舀粥时都小心翼翼的,优雅地微笑着。不爽,为什么丢人的总是我?

一股无名怒火上来,不吃了,拿勺子在粥里拼命搅,边搅边猛吹气,白雾报复似的争先恐后往我脸上扑打,却被强而有力的气流吹散。

“你就别拿人粥泄火了,搅成这样还能吃吗?”舒雯看不下去,脸像缩水鱿鱼般皱着。

“搅成糨糊我照吃!”试了一口,怎么还这么烫!继续搅,更大力。

“瞧你那样儿,要是手里拿的是根杵,花椒都能磨成粉了。”

舒雯摇摇头不再说话,埋头兀自吃她的粥。

那两人快吃完的时候我终于不再和稀泥,端起来直接往嘴里倒,三下五除二就赶上了他们的进度,“你就折腾吧你。”舒雯目瞪口呆地对着我的空碗。

我抽出纸巾,视线突然定格。沈锥正拥着傅凭澜往里走,他们也看见了我这一桌。

看来老板对他们印象深刻,立刻从柜台后面跑出来帮忙张罗位子,“要不要去打招呼?”舒雯伸手问我要纸巾,头往那个方向一偏。我把整包照她脸丢过去,然后起身。沈复还是笑眯眯的,拿起刚才摘下的眼镜慢条斯理地戴上。

“好巧啊。”

“巧?”沈锥耸肩,“我们一个礼拜有四天来这儿吃饭。”

我置若罔闻,兀自说自己事先编好的词儿:“我们都吃完了,没桌子的话坐我们那桌吧。”

店里虽然人多,但有几张桌始终是空着的,摆了预约的牌子。我又没瞎,当然看得见,只是除了客套话实在没别的好说。

倒是傅凭澜轻轻拉住了我的手腕,“今年我交了论文就回去了,有空要来巴黎玩,让我招待你。”

我反手握着她的,“……对不起。”

“别这么说。”她晃晃我的手。

“哼,气死我了。”沈锥已经坐下来,目光瞥过我和他老婆握在一起的手,“可怜我的儿子就这么成了牺牲品,怎么想怎么火大!”

“我是赔不了你了,你们继续努力吧。”我鼻子突然一阵酸,赶紧稍稍使点劲把手抽回来,转身溜掉。

“看起来似乎已经尽释前嫌的样子……”舒雯正在跟沈复连比带划地描述,我坐下来。

“那是沈陌的弟弟啊?”沈复当一声丢下勺子,满脸迷糊地摸索他装着啤酒的塑料袋,“怎么跟没教养的土鳖似的。”幸好嘴里没粥,否则我就喷了。

“好形象呢。”舒雯憋着笑。

“旁边那个是他老婆?说什么回巴黎——不是吧?她在巴黎住了很久吗?”

“法裔华人吧,似乎是。”

沈复揉揉眼,“怎么穿衣服哪——谁教她的啊?把格子裙换成米色长裤还差不多,在巴黎呆那么多年也没染上一点儿审美艺术细胞吗?”

“你缺德不缺德!”我鼻子早不酸了,巨想笑。这个人在课堂上的确是满腹经纶,可惜总微笑着说学生都是白痴,纯粹浪费他时间,“同样是教授,沈陌比你强多了,至少嘴巴不臭!”

他谦逊地笑,“老夫比他强多了,至少直来直去!”

我哼:“唯恐天下不乱的臭书呆子。”

沈复气定神闲地冲我笑,“汝不也是个级别非同一般的傻妞?花那么多钱,就为了找人翻译一本破烂,还有汝啊,蚊子……”

舒雯因为嫌粥烫,正喝着凉茶降火,闻言一口喷出来,然后赶紧举双手作投降状,“哎哎哎,先声明,我可没惹大爷你啊。”

沈复呵呵笑,“老夫只是想说,汝还好,没有苍蝇那么傻而已。”

我估摸着他鞋所在的方向然后一脚踩过去,“我愿意!你管得着吗?”

但是,落空了。

除了学习上的天才生活中的废人外,沈复如果还有什么能让人印象深刻,那绝对是他那张损人且不在乎利不利己的嘴。

彻底领教这点,当然是在他翻译书稿的过程中。

鉴于此人属于不踢不转的懒驴型工作者,我一有空就赖在他那儿充当监工,事实上我本来就是给了钱的雇主,只不过窝囊到得负责佣工的衣食住行,他说东我不往西。

“麻烦你快点翻好不好,学校都放暑假了,应该没什么事要您大教授操心了吧?”

“热……”简单明了的回答。

我承认租来的屋子只有一台空调扇,热是热点,可是他又不愿意去我家干活,难道叫我花钱给他装空调吗?别逗了,这家伙只不过在N大做访问学者,现在学期结束,最多月底就会回美国,“你就忍一忍吧,不然去咖啡厅里翻?”

“那不如去酒吧了。”

“酒鬼。”我气得真想举起脸盆朝他兜头扣下去。

“还有好几篇呢。”他苦恼地翘起嘴角,轻轻拍额头。

没办法,我给齐漱玉打了个电话,征求她同意后径直把沈复拖到了沈陌的书房里。

“电脑、桌子、冷气、书,又大又宽敞的房间——未来几天拜托你就给我呆在这里直到译完最后一篇为止,否则休想离开N市一步!”

他随手抽一本书出来,啧啧地边看边翻,“好家伙,收藏真不赖呢。”

我一把夺过,“查资料可以看,磨洋工打手心。”

“真是个傻妞。”他摇头晃脑地回到桌旁,“也不知道巴黎有什么好,竟然在那里一呆十年,学制落后得跟大锅饭差不多,科学院就是老人院,一群博士聚在一块不是研究阴沟就是琢磨鸽子屎,笑都笑死了!”

我忍受着他那张利嘴,“好好好,你快翻。”

“年轻人有点出息的都往美国跑,就好像老夫。”他还在喋喋不休,我接过齐漱玉送来的冰镇绿豆汤,使劲暗示他积点口德,可这家伙充耳不闻,“这稿子在法国估计还不够出版水平,在中国又没法直接出版——谁让他写法文的,真是!超麻烦的一个人,明星学生是不都这样啊?早知道几年后要给他译稿子老夫当时就坐底下听听报告得了,虽然绝对会听得睡着。”

齐漱玉笑了笑,“不打扰了,午饭好了再叫你们。”

“跑回国其实是因为混不下去了吧,听N大那几个孩子说他还做生意?天!读书人就要有读书人的样子,看老夫多好,这儿混混,那儿跑跑,哪儿热闹哪儿有我……”沈复左手一支笔右手搁IBM的键盘上,左右开弓地作标记、写译文,嘴里滔滔不绝地喷毒汁,那嗓音竟然是清清亮亮的,江南才子啊。

我侧着头看他微低的脸,张嘴就是一句:“你这混蛋怎么一年半前不出现?”

“什么?!”

“现在跑来把沈陌贬得一无是处……一年半前我跟踪他的时候你怎么不出现!那时候你这嘴巴缺德的家伙死到哪去了?!”

“老夫在美国,在动物园看大熊猫拉屎。”他答得十分流利,且有板有眼,“啊对了,那天研也在,他说一年后的冬天要去参加裸奔呢。”

“裸奔?”我下巴掉下来。

“是啊,一年后的冬天,哎,差不多就是他遇到汝的时候?”

沈复笑呵呵的不再理我,专心写他的东西去了。

在沈陌的书房呆了足足半个月,效率似乎真的提高不少。大概沈复也知道去美国的日子将近,没多少洋工好磨了。

这些天,他那边刚写完,我就立刻把整理完毕打出来的中文版部分给齐漱玉看,然后转身又去督促雇工。

“终于可以告别这个鬼地方了!”最后一句写完,沈复把笔一扔,电脑一推,伸懒腰。

“完了?”我昏昏欲睡地歪在椅子上,闻言跳起来,几步上前,按打印键。

机器显示:黑墨不足,无法打印。

“靠!破机子!”我一巴掌拍在一闪一闪的指示灯上。

没办法,只能出去买。天已经黑了,耗材店也差不多要关门了。我抓了背包,拖起沈复就跑。

“明天再做嘛!”这家伙当然推卸。

“你后天就上飞机了,要是稿子哪里出了纰漏得修改怎么办?”

“汝不会在电脑里看吗?非得打印出来。”

我是可以,但齐漱玉不行,她的眼睛不能对着光线太强的东西。

对她来说,儿子的字,应该在柔和的白纸上,黑暗般地沉稳着,触手时,仍有温热。

沈复其实也是清楚的吧,呵呵笑一声,紧紧跟上我的步伐。

买好墨盒回来安装时,闲坐一边的沈复忽然问:“四个圈圈加四个叉叉是什么呀?”

我一怔,“啊?”大脑仍没反应过来,忙着按运行键看打印效果。

“四个圈圈,加四个叉叉。”他竖起手指凭空划着,“是什么字?”

“……雷字。那是雷字的古体写法。”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忽然问这个,还有,你怎么知道的?去过西安吗?西安的碑林?”

就算去过,也不会仔细得一块碑一块碑地看过来啊。

他眯着眼睛笑,“是沈陌说的哦。”

我“哦”了一声,隐约记得的确跟他说过,下五子棋的时候。

但是那会儿,他的稿子应该早就写完了啊?而且是写完很久了。

打印机呜啊呜啊地吐出纸,沈复拿起来,“自己看吧!估计这个应该不是文章里面的内容,嗯——信手涂鸦?”

文稿最后,的确有看起来似乎是随手写的几句话,跟正文拉开了很大一段距离。

此行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雷字的古体写法。

四个O加四个X。圈圈+叉叉=雷,古人真是有先见之明!

……

骗子,从不撒谎。

我安静地看着这几句,下意识把手里那叠白纸攥得死紧。

清醒过来时,我正站在厕所里的洗手台前,水龙头哗啦啦地流着水。

掬水,低头,俯身,深深把脸埋下去,憋不住了就在水里呼吸,在湿润的掌心流泪,坚决不哭出声音。

都过去了,是的,一切都过去了。我这样想。

可是为什么,像有人逼我吞了一块烧得滚烫的铁片,整个喉咙,连同心底深处,都又哽又热。

还要背负着那个人留下的东西走多久?以前的日子,过得颠三倒四混乱不堪,可至少,是一直往前的,是隐藏在杂草下的铁轨,锈迹斑斑、荒芜却如一地延伸向未来。现在?现在是一个漩涡,一条深河上出现的漩涡。

水池里真的出现了漩涡,顺时针的。因为我们在北半球。

以前在科普读物上看到介绍,说北半球的水流进下水道时呈顺时针,南半球相反,呈逆时针,我总算记住了。

永远有人研究和在意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不管怎样,生活都要继续。

收起那张纸,我向齐漱玉告辞,送沈复回去。一出门,这人就开始自言自语。

“沈陌,啧啧,可惜了。要是留在那儿的学术界好好混,出头不难。谁让他回来了,回来不等于是学术自杀吗?”

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赞别人,而且那人还是他从接手翻译之后就一直贬低的学长。

“哎,所以,老夫一定要去美国!”他一副迫不及待又意气风发的样子,“沈陌学长就是老夫的反面教材啊!”

“崇洋媚外。”我嘀咕,内心逐渐漫上潮湿的淡淡哀伤,“不过,还是你好,买醉,散财,风风光光当教授,人模狗样做学者,沈陌才真是想不开,到头来一切都是空的。”

“沈陌没有想不开。”那清清亮亮的江南男人嗓音响起,“目莲救母听过没?为了老妈,连地狱都下得。”

我苦笑,“孝道真古怪。”

他耸肩,“古怪什么?到头来,人间谁能亲得过父母?对你爱得最毫无保留的人除了父母还有谁?你连父母都不孝敬,还有什么可说?”

“可是孝敬成这样子,值得吗?”

“……还是值得的吧。看得出来,他妈妈是个被伤害过的女人。”

沈复忽然“啊”了一声,从白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片,晃一晃,砸向我头顶,“拿去。”

我打开一看,竟是那张十万块的支票。一时错愕,非言语能形容。

“找间贫困小学什么的,替老夫捐了吧,盖间图书馆,买它一屋子的书。”他笑眯眯的,“这可是老夫从小的梦想呢,有朝一日拿到笔横财一定得这么干。”

“你可真是个大疯子!”我惊得目眦尽裂。

“疯吗?汝那破稿子的翻译费也就值几顿酒钱而已,不稀罕。”沈复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踱开,哈哈笑着,“真好,想不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梦想、还替尔等这种有钱人积了德。”

“怪人!”

夜色中,我瞪着他的背影,逐渐没入深处。

第三天,沈复踏上赴美征程,想来和研必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会晤吧。

我坐在市中心的麦当劳,看打印得整整齐齐的稿,《秋光镂空的船》,译者沈复。

包里还有两本书,《骨子里的零》和《普希金诗选》,从医院回来后,它们就一直在我的背包里,只是再未翻开过。

拿着《普希金诗选》,我竟一下子就翻到了202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那里夹着一张钞票,背面写了“请注意”三个字。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未来,

现今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即逝,

而那逝去的将成为怀恋。

诗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歪歪扭扭,那支笔像是快没墨水了,写出来的字笔画间时常断掉。

舫,方舟,希望之船。

手指轻轻划过那些痕迹,脑海中出现他拿笔的样子。那只手……以及秋天里的梧桐树叶,枯朽的、仍然带着温柔气息的树叶,穿越了时空的间隙,一齐轻柔地降落在头顶。

我拿出钞票,合上书,去柜台买一杯咖啡、一个甜筒。服务员接过它,捏了两下后就麻利地找了钱。

我把纸钞和硬币收进钱包,一手咖啡一手甜筒,走出去。

天空湛蓝。晴朗得让人不敢直视。

原来,冰淇淋还是这样甜、这样冰凉,咖啡的香气也不曾改变。这些属于回忆也存在于现实里的东西,并不会随之苦涩。

手机响起来,我只好匆促地找个花坛把咖啡放下,空出手来接。

陌生的号码,010开头,北京打来的呢。“喂?”

那头顿了一下,然后,是流利的英语:“舫?我在北京!”

我怔一下,大叫:“哇,你这么快就到了!不是要等夏天结束吗?”

“小说写完了呀,我拿了个系里的fellowship,可以放假,没事干,就写小说。”研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种清淡的味道,在这样的盛夏让人心里微凉,“你的呢?”

“见面再说啊,还要在北京玩两天吧?什么时候飞N市?航班号发我邮箱,去机场接你。”

“OK,拜。”

挂了电话,我走出几步,突然想起花坛上的咖啡,真冒失!赶紧转身手舞足蹈地跑回去拿。

一位母亲正带着孩子在那片阴凉下歇脚,孩子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肆无忌惮地瞪着我,那样坦诚而不设防的注视让我内心轻轻一跳。

“妈妈,阿姨捡地上的饮料喝。”

“傻瓜,那是阿姨忘了拿的。”

耳机只戴了一边,喧闹的、人声鼎沸的广场上,左耳听着这样的对话,右耳里,Lenemarlin忽近忽远地唱着歌。

Heavenisaplacenearby,天堂近在咫尺,

soIwon'tbesofaraway,所以我离你并不遥远,

andifyoutryandlookforme,若你执意寻我,

maybeyou'llfindmesomeday.也许有天终能相遇。

Heavenisaplacenearby,天堂近在咫尺

sothere'snoneedtosaygoodbye,所以没有必要说再见,

Iwannaaskyounottocry,不要哭泣,

I'llalwaysbebyyourside.我会一直伴你身旁。

—完—

不得不写的后记

之所以装酸,说这是不得不写的后记,乃是因为有一个文中没有出现,却又不得不提的人。此文若能出版,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倪湛舸小姐,拜她给予俺无微不至的……打击与指教,回头看来,俺能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地写完这文真是不容易啊!俺的脸皮厚度果然更上了三层楼啊!

初兴此想全赖Nicoco(倪湛舸)的网络小说《异旅人》。该文描述在异国他乡的漫漫求学路程!主人公北川研——因为俺很喜欢这个角色,所以让他客串了一下自己的小说……啊,失礼了(作揖中),当然Nicoco花了数万字去刻画的Ken的形象,比我这里要深刻多了,隆重推荐去看。

看完《异旅人》后,俺在追星族的发热头脑以及严重自卑感的驱使下,跑去大众书局买了她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黑暗中相逢》一书,这书虽然是纯文学评论,但还是让一窍不通文化又低的俺锲而不舍地啃完了,俺在MSN上悲愤地对Nicoco说:“俺要发泄。”

她:“哈哈哈哈。”(有种得逞的感觉?)

于是俺就真的发泄了,“成为沈陌的原型吧,可恶的始作俑者!”

她:“什么?这个角色要死?你……你竟然搞死一个知识分子!”

为了心理平衡,我还是安排了一个沈复,“复”也是《异旅人》中的角色之一,身份是研的室友,只不过有名、但无姓。让复姓沈是Nicoco的提议,大概是因为喜欢《浮生六记》吧(俺看到她的评论里有提),所以忍不住就……

关于《骨子里的零》中引用文字,有些是俺自己杜撰,有些出自于《黑暗中相逢》,这个也一定要提下的。

倪湛舸小姐的各位读者如果看到这个故事,可以动手打,但表鄙视俺,俺已经很自卑了……知识分子困难,俺也不容易啊。

最后,俺真是佩服这些能够一直读到博士学位的家伙,俺光是读完大学,就已经崩了N次溃了。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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