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义气是古代法制混乱的产物。
“只要对方有什么事,另一方必赴汤蹈火。”这样的承诺,隐含着非常恐怖的逻辑。因为它意味着,只要一方有求于己,另一方必然要赴汤蹈火,即使是违法犯罪,也在所不惜。这已经是典型的“江湖义气”了。
我们所熟悉的还有“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仇必报”,等。
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分青红皂白,是“兄弟”就讲“江湖义气”,打架斗殴、抢劫偷盗,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触犯法律。大量事实表明,讲“江湖义气”的,到头来只会害了朋友、害了自己。要知道,我们的头上有法律,我们的心中有道德。为了“哥们儿”,将他人生命、财产置之不顾的,是“私情”大于法,法律绝不允许。
古人说:“君子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就是说,朋友间是得讲义气!
但如果他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一定的道德规范,相信你的帮助无疑是一种纵容;不是真的帮他,而是在害他,唯有好好劝说才对;反之,如果你的帮助对他有利,是往好的方向发展,那就是对的,尽力而为之,未必就非得两肋插刀的!是真朋友他也不会忍心让你这么做的对不对?就事论事就行。生活中,谁都有朋友若干。歌中唱得好,“千里难寻是朋友,朋友多了路好走。”我们要珍惜的是纯洁的友谊,而不是那种违法犯罪的“江湖义气”。
君子之交淡如水,如果是正常的友谊,绝不会要求你去“赴汤蹈火”。需要“赴汤蹈火”的,多半都在干违法勾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应慎重。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行事原则都要以法则为准,如果还抱着江湖义气不放,就只能回到几百年以前去了。
其实我们为人处世有两条原则,一是以做好事为标准,二是以处好人为标准。有人把前者作为最终目标,而有人却以后者为目标。如果以后者为目标,那么他的一切将以讨好别人为出发点,以情面为准则,这种人是肯定做不好事的。光凭义气行事的人就是以处好人作为他毕生的目标,似乎一辈子有许多哥们朋友夸他够义气,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这是很不足取的。
在一般情况下,朋友间互相帮助并没什么不可以,但如果其中掺入“义气”两字,就会生发危险。有的人能清醒、理智地对待问题,那么当互帮互助和原则问题发生冲突时,就能以遵守法则为重;而如果一味以义气为重,那就可能冒犯法则而尊重义气,到头来是害了自己。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
要把义气之害减到最低程度,首要的任务是学法,把法律牢牢地记在心头,当你冲动的时候,它会及时浇水灭火,让你害怕,让你清醒。
其次,要养成不轻易承诺的习惯。有些人是因为要面子而随口承诺别人,然后为保面子而铤而走险,结果是丢大面子。所以要保面子就要舍得丢小面子,在开始的时候要考虑清楚,有时,犹豫一下是好事。
最后,要勇于拒绝别人。如果明摆着此事要冒险,那就该想想:对方不顾我的安危让我去犯法,这是不够朋友的,我也没必要太够朋友。
朋友首先应为对方考虑,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让朋友去冒险,那是卑鄙的,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