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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让演讲的力量助你一飞冲天

演讲口才不仅是政治家获得成功的强大助力,也是帮助商界精英、企业高管、学术大师和其他各行各业的人赢得成功的关键技能。所谓地球在缩小,舌头在延长。舌头就是一把利剑,夸张一点,演说甚至比战争更具威力。

演讲能力是综合语言素质的体现

我们的言谈,我们当众说出的每一句话随时会被别人当成评价我们的标准。我们的语言,显示了我们的修养程度,它能让听众知道我们的出身、教育程度和个人修养。

一位英国人,又穷又没工作。于是他就在费城的街道上找工作。

他走进了大商人保罗·吉波斯的办公室,要求和保罗先生见面。保罗先生用十分不信任的眼光盯着这位陌生人,只见他衣衫褴褛,衣袖底部全已磨光,浑身都透着寒酸气。保罗先生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同情,答应接见他。保罗原来只计划同他说几秒钟,但随即几秒变成了几分钟,几分钟又变成了一个小时,可是谈话依旧进行。谈完后,保罗先生又打电话邀请费城的大资本家狄龙出版公司的经理罗兰·泰勒先生,同自己一起和这位陌生人吃午餐,然后又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工作。

这位外表贫困潦倒的陌生男子,怎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影响了如此重要的两位人物?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他有很强的英语表达能力。

原来,这个人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到美国从事一项商业任务活动。不幸这项商务活动没有成功,当时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朋友。因此就被困在了美国,有家不能回。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说得既标准又漂亮。他一张口,就使人们忘记了他那破旧的衣服、沾满泥土的皮鞋和没有刮净的脸。他的言谈立即成为了他进入高级商界的通行证。

有许许多多的人稀里糊涂地过了一生,他们离开学校后,不知要努力增加自己的词汇,不去掌握各种字义,不能准确并肯定地说话。他已经习惯于使用那些街头和办公室使用的、意义虚幻的词句,这也就难怪他的讲话缺乏个性特点了。

在哈佛大学担任了30多年校长的爱罗特博士说:“在绅士和淑女的教育中,我认为只有一课必修,那就是能准确、优美地使用他的母语。”这句话意义深远,很值得我们深思。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准确、优美地使用本国语言呢?林肯就曾使用了这一公开的秘密方式,获得了惊人的成就。

林肯的父亲是一位懒惰又不识字的木匠,母亲是一个没有特殊学识与技能的平凡女子。这样的父母所生的林肯并没得到上苍的厚爱,天生就没有运用语言的天赋。那么他为何能把语言编织成如此美丽的形式,能说出如此无与伦比、富有音乐节奏的语句呢?

林肯当了国会议员后,他的官方记录中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他接受的教育:“不完全。”其实,他一生所接受的教育时间还不到一年。那么,是不是有什么良师的教导,才有现在的林肯呢?肯塔基森林内的瑟加林·帕尼和凯利帕·基哈思,印第安纳州鸽子河岸的耶基安·都瑟和特路·科洛弗,这些都是他的巡回小学的教师,他们从这个屯垦区搬迁到另一个屯垦区,只要当地的拓荒者愿意给他们面包和火腿,他们就留下来教导孩子们读、写、算。那时,林肯从他们那里得到的启蒙和帮助很少,而他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帮助就更少了。

后来,他来到了伊利诺州第八司法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农夫、商人和诉讼当事人,这些人也根本没有特殊或神奇的语言才能。但当时林肯没有把他的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他和一些头脑灵活的人成为了好朋友,这些人包括各个时代最著名的歌手、诗人等。他能背诵伯安斯、拜伦、布朗宁的整本整本的诗集,写过评论伯安斯的演讲稿。他的家里和办公室内都各有一本拜伦的诗集。办公室中的那本,因为经常翻看,所以只要他一拿起来,就会自动翻到《唐璜》那一页。

他入主白宫后,内战的悲剧虽然消耗了他的大量精力,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但他仍然抓紧一切时间,阅读英国诗人胡特的诗集。有时深夜醒来,随手翻开诗集,如果看到让他高兴或很有启示的诗,他就会跑到他的秘书那里,一首一首地给他读。有时他会抽时间复习他早已读得滚瓜烂熟的莎士比亚名著,也会给演莎剧的演员写信,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曾给莎剧的名演员荷基德写信,信中说:“我已读过莎士比亚的剧本,并且读过多遍。哈姆雷特、李尔王、查理三世、亨利八世,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麦克白写得太棒了,没有一个剧本能比得上。”

林肯非常热爱诗歌。他不仅背诵诗、朗读诗,而且他还写诗。在妹妹的婚礼上,他就朗读了自己写的一首长诗。到中年时,他已经写满了整本笔记本。

鲁宾逊在《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说:“林肯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人,他用真正的文化把自己的思想装饰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他的成长过程,和文艺复兴运动领导者之一的伊拉基默斯一样:虽然离开了学校,但他用永不停息地研究和练习来教育自己,直到成功。”

举止笨拙的拓荒者林肯,年轻时在印第安纳州鸽子河的农场里,靠杀猪和剥玉米叶子,一天赚取3角1分的微薄收入生活。后来在盖茨堡,却发表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精彩的演讲。著名的盖茨堡大战中,有10万人参加,7000人阵亡,林肯曾就这次战役,发表了演讲。在林肯死后不久,著名的演讲家琴姆纳说:“这次战争的记忆已从人们的头脑中消失之后,林肯的演讲却仍清晰地印在人们的脑海中。如果人们再度记起这次战争的话,那一定是因为林肯的演讲。”

著名的政治家爱卫莱特曾在盖茨堡一口气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演讲,但人们早已把他的演讲忘掉了。而林肯的演讲还不到两分钟,当时有一位摄影记者想拍下他演讲的情形,他还没来得及架好原始的摄像机,林肯的演讲就已经结束了。林肯这次演讲的全文,曾被人雕刻在一块铜板上,陈列在牛津大学的图书馆里,成为英语文字的典范。下面就是那段被刻在铜板上的文字:

“我们的祖先八十七年前,在这块神奇的大陆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孕育了自由,并且决心献身于一种信仰,那就是人人平等。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次伟大的内战。我们在试验,想看一看,有这个信仰和主张的国家,究竟能否长久地存在。今天,我们在这场战争发生的盖茨堡集会。我们为那些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牺牲了生命的人,奉献出这个战场上的一部分土地,作为他们永远安息的地方。我认为,我们这样做是非常合适和正当的。但是,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我们又不能奉献这片土地,因为它的神圣和尊严不是我们创造的,是那些曾经在这里奋斗的勇敢的人们——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人们,是他们使这块土地神圣,而不是我们。全世界的人不会长久地记得我们在这里演讲,但他们却会永远记住那些英雄们在这里所做的事。因此,现在还活着的我们,应该献身于曾在这里作战的人们曾经未完成的工作。他们已经牺牲了,我们更应坚定有力地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要让这个国家在上帝的保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让那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至于从地球上消失;更让那些牺牲了的人们不能白白地死去。”

许多听过这次演讲的人认为,这个不朽的结尾是林肯独创的。其实不然,林肯的律师朋友赫安德在几年前曾送给林肯一本巴科安的书,书中就有“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管理,权利属于全体人民,由全体人民分享”这样的句子。正是林肯从书本上获得的丰富知识和语言素养造就了他卓越的演讲才能和这篇不朽的演讲。

第一句话就制造悬念

如果演讲者想引起听众的兴趣,有一点必须记住:一开始便进入故事的核心。

经常有这种情况:本应获得听众兴趣的开头,往往成了演讲中最枯燥的部分。比如说这样一个演讲:“要信赖上帝,并且相信自己的能力……”这样的开头就像开水煮白菜,说教意味太重。接着他说:“1981年我的母亲新寡,有3个孩子要养育,但是身无分文……”这第二句话就渐渐有意思了。演讲人为什么不在第一句就叙述寡母领着3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奋斗求生的事呢?

弗兰克·彼杰就是这样做的。他写了《我怎样在销售行业中奋起成功》一书。在美国商会的赞助下,他曾经在全美做巡回演讲,谈论有关销售的事情。他总是能够在第一句话就制造悬念,简直堪称“悬念大师”。他演讲《热心》这个题材的开始方式,真是高妙无比,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一不讲道,二不训话,三不说教,四无概括的言论,一开口便进入核心。

“在我成为职业棒球选手后不久,我便遇到了一生中最使我感到震惊的一件事。”

现场听众听到这个开头后,立刻就来了兴趣。每个人都迫切地想听听:他遇到了什么事?他为什么会震惊?他是怎么办的?

罗素·凯威尔的著名演讲《怎样寻找机会》,进行了6000多次,收入多达百万美元。他的这篇著名的演讲是这样开头的:

“1870年,我们到格利斯河游历。途中我们在巴格达雇了一名向导,请他带领我们参观波斯波利斯·尼尼维和巴比伦的名胜古迹。”

他就是用了这么一段故事,来做他的开场白。这种方式最能吸引听众。这样的开场白几乎万无一失,它向前推进,听众紧随其后,想要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

即使是缺乏经验的演讲者,只要运用这种讲故事的技巧,那么照样也能成功地制造出一个精彩的开场白,以引起听众的注意力。

对自己演讲的内容要有崇拜式的热情

演讲者几乎都怀疑选择的题目是否会引起听众的兴趣。让听众对所演讲题目感兴趣的办法是:点燃自己对题目的狂热之情。

对自己的演讲题要有深刻的感觉,这极为重要,除非你对这个题目有特别的偏爱,否则就别想让听众相信你。二十几年前的一场讲演,因为热诚而形成的说服力,至今还呈现在人们的脑海中。

在纽约一家极具知名度的销售公司里,有个销售员提出反常的论调,说自己能使兰草在无种子、无草根的情形下生长,他将山胡桃木的灰烬撒在田地里,然后转眼间兰草就出现了。所以,他坚决相信山胡桃木灰是兰草生长的原因。在对这件事情进行评论时,卡尔温和地指出,销售员这种非凡的发现,若是真的,可在一夜之间使他成为巨富,因为兰草的种子价格很昂贵,而且这还会使他成为人类历史上的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但事实是,根本不可能有这种奇迹发生。

这是个很明显的错误,没有人能从无机物里培植出生命。但那个人连想都没想,立即站起来反驳,大声说他自己没错,只是自己还没有引用论据只是陈述经验而已。因此,他继续说下去,扩大了原先的论述,提出了至关重要的资料,举出了更多的证据,他的声音中透露出无限的真诚。有人再一次反驳他,说这是不可能的,他百分之百错误。他马上又站起来,提议可赌5块钱,让美国农业部来解决此事。

经过几次争论,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场一半以上的人支持销售员的观点。卡尔问那些改变主张的人,是什么改变了自己最初的观点?他们都说是讲演者的热诚和确信让他们对自己的常识产生了怀疑。

毋庸置疑,销售员的结论肯定是错误的。但这件事可以给人很大的启示,那就是:演讲者如果真的确信某件事,并热切地谈论它,便能让人相信。即使是说自己能从尘土和灰烬中种植出兰草也无所谓。既然这样,那么人们头脑中归纳、整理出来的信念,并且是正确的常识和真理,该会有怎样的力量让人们信服呢?

巴尔的摩的一个演讲者曾发出警示,说如果继续使用奇沙比克湾捕石鱼的方法,石鱼肯定会绝迹。因为这不是一件小事,所以他十分关注这件事,并且表现得热切之至。在他讲话前,大概很少有人会知道奇沙比克湾里有什么石鱼,也就没有什么兴趣。可是,在这个演讲者还未讲完时,恐怕已有很多人都愿意联名向立法机关请求立法来保护石鱼了。

曾有人问前美国驻意大利大使理查德,他是如何成为一个意趣无穷的作家的?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理查德说他非常热爱生命,所以不能静下来不动。他只觉得必须把内心涌动出的意念告诉人们。假如你遇上像理查德这样的作家或演讲者,不被他吸引才怪呢。

有一位叫夫林的先生,他从一家报社所发行的一本小册子里仓促而肤浅地搜集了一些关于美国首都的资料,然后演讲,虽然在华盛顿住了许多年,但他却不能举出一件亲自经历来证明自己喜欢这个地方,所以,他的演讲听起来枯燥、无序、生硬,他讲得很痛苦,大家听得也很难过。

两周后,发生了一件事。夫林先生的新车停放在街上,有人开车将它撞得粉碎,并且逃逸无踪,他当时非常生气。但这件事是他的亲身经历,当他说起这辆被撞得面目全非的汽车时,讲得真真切切,滔滔不绝,怒火冲天,就像苏维尔火山喷发一样。两周前,同学们听他的演讲时还觉得烦躁无聊,在椅子上坐立不安,现在却给了他以热烈的掌声。

别把即兴演说搞砸了

演说者与听众之间建立的和谐关系,是一切成功演说的关键。向一群人作即兴演说,其实不过是在自己客厅里对朋友即兴谈话的扩大而已。

在情急之下,能够收拢自己的思想并发表谈话,就某些方面而言,比要经长时间努力准备之后才能演说,更为重要。现在的商业需要,以及现代口头沟通所必须的自在随意,使得这种即席发言的能力不可短缺,我们要能迅速动员思想并流畅地遣词造句。许多影响到今日工业和政府的决定,都不是出于一人,而是在会议桌上商定。个人仍可各自发言,对这群策群议的讨论会议发生影响。这也是即兴演说所以要生动突出,才能发挥效果的原因。

(1)练习即兴演说

任何智慧正常、拥有相当程度自制力的人,皆能发表一场令人接受,甚至于常常还是很精彩的即兴演说——简言之,就是不经准备的谈话。而这种演说完全可以通过练习达到你想要的结果。

(2)要有即兴演说的心理准备

当人们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请你发言时,多是期望你对某一个你能发表权威言论的题目表示一些意见。这里的问题是,要能面对讲话的情况,并决定在自己能支配的短短时间里确实要谈论些什么。有个极好的方法可以使你渐能登堂窥奥,那就是心理上对这些情况先有准备。在开会当中,不断地问自己,如若现在站起来讲话,到底要讲些什么?这一次最适合讲述自己题材里的哪个方面?对于眼前的那些建议,如何措辞以表示赞同或反对?

因此,要在心理上随时准备着在各种场合做即兴演说。

(3)立刻进行举例

为何要这样?有3个理由:①你可以从苦苦思索下一句的需要中解脱出来。因为经验极容易复述,即使在即兴演说的情况下亦然;②你会渐渐进入讲演的状态。开始的紧张,自然飞逝无踪,使你有机会把自己的题材逐渐温热起来;③你可以立即获得听众的注意。因为,事件——实例是立刻攫取注意力万无一失的方法。

听众凝神谛听你所举出的富于人情趣味的实例,可使你在最迫切需要时——讲演开始后的极短时刻里,对自己的能力重新获得肯定。沟通是一种双方面的过程,能捉住注意力集中的人马上就会感知这一点。当他注意到那种接纳的力量,并感觉到那种期盼的光芒如电流般在听众间穿梭时,你就感受到有种挑战要你继续,要你尽最大能力去做回应。演说者与听众间建立的和谐关系,是一切成功演说的关键所在——没有它,真正的沟通就不可能发生。这便是力劝你以实例展开演说的原因,尤其是在人家请你说几句话时,举例是最管用的。

(4)采取适时适地的原则

如果你事先毫无准备,主持人突然请你说几句,这时最需保持平静。你可以先向主持人致意,说上两句,可以有个喘息的机会,然后便要发表与听众有密切关系的言论了。听众只对自己和自己正在做的事感兴趣,有3个来源可供你撷取意念,作为即兴讲演之用。

一是听众本身。谈论自己的听众,说说他们是谁,正在做什么,特别是对社会和人类作了什么贡献。使用一个明确的实例来证明。

二是场合。当然也可以讲讲造成这次聚会的情况缘由,是周年纪念日?是表扬大会?是年度聚会?还是政治或爱国集会?

最后,如果你注意地听讲,何妨不指出,对自己之前另一位演说人所谈及的某一特殊事物特别感兴趣,然后将它扩大详述一番。最成功的即席演讲,都是真正的当场演讲。它们表达的,是讲者对听众和场合的感想,它们适时适地,如同手和手套般密切相合。它们是为了这个场合,而且是专为了这个场合而量身订做的。它们的成功也就在于此。它们自特殊的时刻里绽放,如罕开的玫瑰,不多时便又萎谢不见,可是听众所享受到的愉快却连绵不绝,在你尚未想到之前,他们已将你当成即席演讲专家了。

(5)切莫即兴乱说

光是不着边际地胡扯瞎说,用没有逻辑的细线将不相关而又无我的事串在一块,是不成的。你必须围绕一个中心思想,来把自己的意念合理归类。而这个中心思想,很可能就是你要说明的。你所举的事例应与这个中心思想一致。同时再提醒一次,若能抱着至诚来讲演,你必然会发现自己当场演讲,精力充沛且又效力无穷,是有准备的演讲家不能企及的。

赋予演讲生命力

生命力、活力、热情是讲演者必须具备的条件。听众的情绪完全受讲演者左右。

几乎所有的讲演者都会怀疑,自己选择的题目能否提起听众的兴趣。只有一个方法保证让他们感兴趣:点燃自己对题目的狂热,就不怕无法掌握人们的兴趣了。

对自己的题目要有深切的感受,这一点很重要。除非对自己所选择的题目怀着特别偏爱的情感,否则就不要期望听众会相信你那一套话。道理很明显,如果你对选择的题目有实际接触与经验,对它充满热情——像某种嗜好或消遣的追求等;或者你对题目曾做深思或有着个人的关切因而满心热诚,那么就不愁讲演时会不热心了。

对于自己认为很好的题目,除了要想方设法地多了解一些之外,还应该重视自己对题目的感觉,倾住自己的热心。不要抑制自己真诚的情感,也不要在自己真实感人的热情上头加个闭气闸。让听众看看,你对自己谈论的题目有多热心,如此,他们的注意力便会在你的掌握之下。

绝不可以破坏你的精力,旺盛的精力是很吸引人的。每一个演说班在雇用演说者及指导老师时,首先要注意的是他们是否拥有活力、活泼、热情这些特点。人们总喜欢聚集在精力旺盛的演说者身旁,就如同野雁总喜欢聚集在秋天的麦田里。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哈利来到伦敦与勒威·托玛斯共事。当时托玛斯正对阿拉伯的阿伦比和劳伦斯发表一连串精彩的演讲,听众场场爆满。他在一个周日,信步来到了海德公园,在大理石拱门入口处,各种主义、人种、政治、宗教信仰的演讲者都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地畅谈自己的主张。当时有3位演讲者天天在发表演讲:一位社会主义者在谈马克思主义,一位天主教徒在解释教皇无谬论,第三位演讲者正阐述说一个男人应有3个妻子才正好恰当。在鼓吹一夫多妻制的家伙的面前,听众很少,而另外两个演讲者的面前已聚集了很多听众,并且人群正在不断扩大。究其原因是,那位大谈特谈有3个老婆正合适的家伙自己并没有兴趣讨3个太太,而另外两个演讲者,几乎都是在针对所有对应的观点来说明道理,忘我地沉浸在各自的演讲里。他们好像在拼着性命演讲,他们做着激烈的手势,声音洪亮且充满自信,浑身散发着活力和热情。

因此,要想作精彩的讲演,维系听众的注意力,就把你的热情和活力加入讲演中吧!

听众的情绪是演讲者自身情绪的反射,想让听众充满激情,首先自己要有激情,要善用姿势表情达意,要善于将自己的激情寓于相应的身体语言之中。借以形成活力,感染听众。

演讲者总是在捕捉听众的意愿,听众也总是在满足自己的需求。如果演讲者感觉到每个听众都在思考你的问题,那么就说明你的讲话已经做到了这点。“为什么我会关心这个演说?”在每位听众的心中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位成功的演讲者应该总是在寻找这样的卖点去影响听众的思想:“我能够满足这些听众的哪些需求呢?”

不要奢望所有的听众对自己演讲的话题都会表现出同样的热情,演讲者必须尽力去激发他们的兴趣。无论你认为自己已经付出多少努力,你的激情都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不断地提升听众的热情,事实上,所有人都是潜在的怀疑论者,你的任务就是打消他们的疑虑。因为你无法说出涉及话题的每一点细节,所以你必须说出听众想知道的那一部分。

吸引听众的开场白

演讲者站到听众面前,很自然地就会引起听众对他的注意,然而要想持续这份注意力,演讲者在第一个句子中就要说出某些吸引听众兴趣的话来,不是第二句、第三句。记住,是第一句。

任何形式的演讲,开头总是关键。在演讲开始后的几分钟或者几秒钟内,听众通常会决定是否接受演讲,是否听下去。有趣的是,准备演讲从来不是从开头入手,而是应当先确立演讲的目的,然后围绕目的收集材料,并将材料加以组织整理,最后要做的才是着手准备开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选择正确而恰当的开头方式。

为使听众从演讲者一开口说话就全神贯注,必须有段能够吸引人注意的开场白。

大凡具有演讲常识和经验的人都这么做,他们总会想出一段能够吸引人注意的开场白,立即抓住听众的注意力。

演讲开头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并集中听众的注意力。演讲时获取听众注意力的方式随题材、听众和场景的不同而改变,一般可以运用事例、轶闻、经历、反诘、引言、幽默等手段达此目的。

演讲者一开始利用“震撼的技巧”,可以震撼听众的思想,与听众建立接触,从而达到获得听众的注意力的目的。

迈克鲁是一家重要刊物的创始人。他曾说过:“一篇好的杂志文章,就是一连串的惊吓。这些文章把我们从睡梦中惊醒,让我们屏住呼吸,抓住了我们的注意力。”

巴尔狄·摩蒂巴兰丁演讲《广播的奇妙》,他是这样开始的:

“各位是否知道,无线电可以把一只苍蝇在纽约的一个玻璃窗上行走的微细声音,从美国传播到中非洲,而且还能把这种微细声音扩大成像尼亚加拉大瀑布一样惊人的声响?”

保罗·基朋斯是费城乐观者俱乐部的前任会长。他在演讲《罪恶》这个题目时,说出了这段让人瞠目结舌的话:

有人说,美国是人类文明中犯罪最严重的国度,这种说法虽然令人震惊,但这却是事实。俄亥俄州克利弗莱的谋杀是伦敦的6倍。按人口比例计算,它的抢劫犯人数是伦敦的170倍。每年在圣路易市遭人杀害的人数,比英格兰和威尔斯的总和还要多。纽约一个市的年谋杀案就超过法国、德国、意大利3个国家的总和。

这里还有一个更让人悲哀的事实,那就是罪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你如果谋杀了一个人,而你会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到1%。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都是追求和平的善良公民,而你们死于癌症的几率,却是你枪杀一个人而被绞死的几率的10倍。

由于基朋斯在言语之间流露出了无比的热诚和力量,所以这段开场白是十分成功的。但是,也有其他人在讲犯罪问题时,用相似的例子来作为开场白,结果却显得很平淡。原因就是他们说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些空言空语。他们的结构技巧无懈可击,但他们的精神却几乎是零。他们的态度破坏和削弱了他们所说的一切。

纽约哈里·琼斯公司的总裁哈里·琼斯先生,在演讲《犯罪情势》时,用了下面几句话作为开场白:

“美国最高法院前任首席法官塔夫特宣称:‘我们对刑法的管理,是对文明的一种耻辱。’”这个开场白有两点高明之处:一是这是一段令人感到震惊的开场白,二是它是从一位司法权威那里引用来的一段惊人的宣称。

我们一定要避开过分戏剧化和过分耍噱头的开头的危险。曾经有个人为了引起听众的注意,用对空放了一枪来展开演讲。结果是虽然获得了注意,但却把听众的耳膜震破了。

开场白就好像与人促膝而谈那样,平易近人。有个方法,可以有效地了解你的开场白是否真像你平日的谈话,那就是在餐桌上试讲。倘若你的方式不够平和,那你就上不了餐桌,那么,对听众恐怕就不亲近了。

作为演讲者,不管你准备了多少演讲内容,最初的30秒都是最重要的。不要小看这短短的开场白,他将决定此后你所说的每一句话的命运。听众将根据你给他们留下的第一印象来决定是否耐心聆听你的演讲。因此你必须把握好自己的开篇,事先反复练习。作为你与听众的第一眼接触,你的双眼应该远离笔记,认真地注视台下的听众。因为此时你最需要拉进与听众的距离,建立自信。只有当你确信所有听众都在饶有兴致地聆听你的演讲,你才可以放心自己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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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年前,他从血族人獠牙下救下五岁的她,并在她的脖颈上印下一朵蓝色罂粟。500年后,他坐拥整个血族,已是暗夜之王,也早已将那个小丫头抛诸脑后。她正值妙龄,且气势汹汹找上门,要置他于死地!他冷观她的放肆与阴谋,为她灭狼族,废弃两位王后,他们早已难舍难分,他却从不开口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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