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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没字词

余方理堂事,见仪门之外,有少妇扶老妪长跪其间,手展一楮戴头上。遣吏役呼而进之,曰:“若告状,宜造堂前,何跽之远也。”命吏人接受之。吏复曰:“素楮耳!”余曰:“妇人不知状式,素楮亦不妨。”吏曰:“没字也,惟空楮而已。”余曰:“亦收之。”展视果然。

召而问之曰:“若有冤欲白,当据事直书,何取空楮来也?”妇人曰:“不识字,又短于财,代书者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余即将其楮命吏书之,吏曰:“不知也。”余曰:“书供词。”

则老妪郑氏,年八十六矣。少妇姓刘,郑之寡媳也。郑言:“亡儿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为李阿梅逼杀。将鸣之官,阿梅恳族中生监李晨、李尚、家长李童叔等,劝我无讼,为我敛埋,贻我住屋,养我老幼。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绝我粮食。餐风宿露,不知命在何时,我是以来告也。”

余日:“人命至重,汝不应私和。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经九阅月矣,告何为者?”刘氏曰:“阿梅欺凌孤寡,实以夫亡隔岁,无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负约耳。我等亦知夫死已久,当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偿,今者敢有他望?但毁屋绝粮,情实难堪。而诉之族长、生监,互相推诿,视若秦越。姑年风烛,儿在襁褓,天不怜救,死无地矣。”

问阿梅家在何处。刘氏曰:“在昆安寨,离城不远。”余曰:“汝妇姑少待。”即飞签遣役,拘李阿梅对质。

有顷,阿梅至。讯之,阿梅狡赖曰:“无也。我与阿梓有服之亲,去岁阿梓不幸病死,我怜其母老子幼,常周恤之。今灾余米珠青黄不接,我自救尚且不赡,岂能复顾他人?”郑氏、刘氏再三争辩,阿梅固不承,且曰:“妇人无厌,义举原非可以常继之事。我妻儿现在苦饥,何况于汝?”问以逼死李阿梓,及李晨、李尚私和贻屋养老诸事。阿梅曰:“此风影俱无者,不过欲求助升斗,误听讼师造此耸诳。李晨、李尚、李童叔可以唤质。”

余亦心疑其果无有也。但以郑氏妇姑不类狙诈之人,而阿梅目动言肆,似非诚实,试之曰:阿梅胆大,敢于我前弄巧!

我听人两语,即以洞见心肝,岂汝利口所能欺诳?汝以我初莅任,可以相欺,欲试我三尺法乎?有罪首实,虽重谴亦可姑宽。汝不以实情告我,我唤李晨、李尚、李童叔与汝质对,水落石出,先责汝欺诳四十板,然后按情治罪。汝试思之。

阿梅服曰:“是也。阿梓乃我从兄之子,因去年十二月向我索找田价,我不依,彼一时短见,服毒图赖。族中李晨、李尚诸人,劝我代为殡殓。我曾给郑氏银十二两,又将旧日十五两借券亦取还之。并无许其养老之事。”郑氏曰:“原约两间房屋亦为栖身,今拆去瓦桷,置我妇姑于何地?且公议赡养一年,今尚少四月。李阿梅,遂昧良心乎?”阿梅曰:“屋瓦系风灾吹毁,我暂收存,今仍去盖好,还郑氏妇姑居住。月给与食米一石,至腊月以后,则不干我事矣。”郑氏、刘氏皆曰:“可!”

余日:“李阿梅应加刑责,以儆无良,惩欺诳。姑念片言一折,辄自服辜,据实输情,如约补过。此亦非甚顽梗不可化之民也,从宽令其修屋、给米,免行笞杖,以全亲亲之谊。俱各和好如初。”郑氏、刘氏皆大悦。李阿梅亦欢欣叩首,转身吐舌而去。

译文我刚刚升堂处理公务,看见衙署内门的外面,有一个年轻妇女扶着一位老太太跪在那里,双手展开一张纸顶在头上。我派衙役把她们叫了进来,说:“要是告状,应该到大堂来,为什么跪得那么远呢?”说着,让书办接过她们的状纸。书办说:“是一张白纸。”我说:“妇道人家不懂状纸程式,没用状纸写状子,用白纸写也没关系。”书办又说:“没有字,只是白纸而已。”我说:“也收下来吧!”接过来打开一看,果然是一张没写字的白纸。

我召呼她们问道:“如果有冤情要诉说,应当按照事实直接写下来,为什么拿一张空纸来呢?”两个妇女说:“不识字,又没有钱,代写状纸的人被李阿梅阻拦,没有一个人肯代我们写。”我就让她们把纸交给书办,由书办替他们写。书办说:“我不了解情况。”我说:“你就把供词写下来。”

老妇人郑氏;已经八十六岁了。青年妇女姓刘,是郑氏的寡媳。郑氏说:“我那死去的儿子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被李阿梅逼死。我们要告官鸣冤,李阿梅请求族中秀才李晨、李尚、族长李童叔等人劝我不要打官司,由李阿梅为我殡葬儿子,给我住房,养活我一家老小。现在李阿梅不存好心,逼我们搬家,收去我们住的房子的瓦和椽子,断绝供给我家的粮食。我们一家风餐露宿,不知能活到什么时侯。因此我们才来告状。”

我说:“人命至关重大,汝不应私和。而且,从去年冬天到今年秋天,已经九个月了,还告什么呢?”刘氏说:“李阿梅欺负孤儿寡母,实际上就因为我丈夫死去已经隔年才来控告伤害人命,所以他敢于不守信约。我们也知道,我丈夫死了很久,当时原是威逼服毒,没有控告抵偿人命,现在哪里还敢有别的指望。只是他毁坏我们住的房屋,断绝粮食,情况实在难以忍受,便向族长、秀才们诉怨。但他们互相推脱,当作好像毫不相干的样子。婆婆风烛残年,孩子还在襁褓之中,老天要不可怜,救救我们,我们连死后埋的地方都没有。”

我问李阿梅家住在哪里。刘氏说:“在昆安寨,离县城不太远。”我说:“你们婆媳稍等一等。”我就飞速发签,派衙役去抓李阿梅来公堂对质。

不一会,李阿梅到了。我讯问他,李阿梅狡猾抵赖说:“没这回事!我和李阿梓是没出五服的本家。去年阿梓不幸病死,我可怜他家母老子幼,常常周济她们。现在灾荒年,米贵得像珍珠,青黄不接,我自己还顾不过来,哪里还管得了旁人!”郑氏、刘氏和他再三争辩,李阿梅坚持不肯承认,而且说:“女人家没有满足的时候。行善事,本来就不能长时间持续下去的。我老婆、孩子现在还为饥饿所苦,何况对你们!”

问到逼死李阿梓,以及李晨、李尚说服双方私了和给住房、养老等事情,李阿梅说:“这真是一点影子都没有的事,不过想求我帮助一点,误信讼师之言,造出这些耸人听闻的谎话。这事可以把李晨、李尚、李童叔叫来对质。”

我心里也怀疑这些事实在没有,只是看郑氏婆媳不像奸诈的人,而李阿梅眼珠乱转,说话放肆,好像不诚实,就试探他说:“李阿梅。大胆!竟敢在我面前耍弄乖巧。我听人两句话,就能看透他的心肠,岂是你巧牙俐口所能欺瞒的?你以为我刚刚上任,可以欺骗,想试试我的刑法吗?有罪自己说出实情,即使罪重也可以宽大处理。你不把实际情形报告我,我叫李晨、李尚、李童叔和你对质,水落石出,先处治你扯谎欺骗官府,打上四十大板,然后再按实际情形治罪。你好好想一想吧!”

李阿梅认罪说:是这样。阿梓是我堂兄的孩子,因为去年十二月,向我索要地钱,我不依,他一时想不开,服毒自杀,以便赖我。家族中李晨、李尚等人劝我代为发送。我曾经给了郑氏十二两银子,又把从前十五两银子的借条,也拿出还给她。

并答应养老的事。“郑氏说:原来约定,两间房屋永远为我家住处,现在拆去房瓦、房椽,让我们婆媳到何处去住呢?而且,当时大家商订,你养活我们一年,可现在还少四个月呢!李阿梅,你真这样昧着良心干吗?”李阿梅说:房上的瓦,是闹风灾大风吹掉的,我暂时收存,现在仍去盖好,还给你婆媳居住。按月给你们吃的米一石,到腊月以后,就不干我的事了。

郑氏、刘氏都说:“这样行!”

我说:“李阿梅本应施加刑法予以惩处,以便警戒不良分子,惩办欺骗行为。姑且念他经我几句话审询说服,就自己服罪,并说出真情,又愿意按着规约补救过失,这样看起来,还不算很顽固不可教化的人。因此从宽处理,让其修好房屋,继续供米给郑氏,免于杖责,以成全‘亲亲’之情,让你们都和好如初。”

郑氏、刘氏都极为高兴。李阿梅也欢欢喜喜叩头,转过身,吐吐舌头,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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