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革命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中,我只是跟着党走了一程,而且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从事的主要是机关工作,基本没有参加真刀真枪、血雨腥风的第一线斗争。但长期的阅历和对中国革命史资料的大量涉猎,使我对中国革命的全貌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没有谁能够否认党领导的这场革命的巨大成功和伟大历史功绩。它的理论和策略,也由于革命本身的巨大成功而带上了神圣的光环,为所有参加革命的人无条件地接受。但令人困惑的是,过去很多被视为神圣的革命行动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比如,按照财产的多少给人们确定一个政治身份,而不问这些财产的来路如何,对所谓阶级敌人的残酷批斗,对反革命分子的大规模镇压,对革命队伍内部的残酷清洗,等等。这些,相对于和平年代的一般常识思维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这种巨大的反差不能不使我们对传统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理论进行某种反思。就这个理论以及由之而来的一整套政策和策略把中国革命迅速引向胜利而论,它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当革命的形势和任务发生根本转变以后,这个理论就越来越暴露出严重的局限性,它只能在社会陷入极端的两极对立、而且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在社会陷入两极之间残酷争斗的时候,一个正常的社会或多或少具有的那些共同的价值,如个体生命、尊严、自由、仁爱、法律、秩序等已经荡然无存。支配社会的只有一种逻辑:你死我活,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这种局势下,只有那种能够有效地组织大众、唤起人们某种强烈的情感、调动人的原始力量、使人能够摆脱一切日常道德的束缚的理论,才是“好”的理论。这种策略性理论注重的只是总体性的政治效果,而不是对事物的精细把握和对标准、规范的准确运用。所以在这样的革命运动中,发生冤假错案、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几乎是难以避免的。这样看来,革命作为社会公平正义彻底丧失、社会冲突不可调和、解决社会冲突的正常途径被彻底堵死后的一种必然出路,尽管有其正当性,但代价也是巨大的。一个明智的统治者决不应该将社会逼向革命,一个成熟的、负责任的政治组织也决不应该在非通过革命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轻言革命,更不可在不存在激烈阶级冲突的情况下推行阶级斗争和革命的极端理论,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和革命。
问题在于人类社会是否可以完全避免这种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暴力争斗。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私有制、利益冲突、阶级差别不仅过去长期存在,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不可能完全消灭。在这种情况下,那种只代表少数人利益、漠视其他阶级正当的利益诉求甚至对其进行武力压制的政府,必然迟早会遭到社会的激烈反抗,导致社会陷入残酷的暴力革命的恶性循环。唯有一个能够兼顾各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并推行阶级合作政策的政府,才能避免社会走向两极对抗。
令人欣慰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终于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极端理论,转向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常轨道。近30年来,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也基本保持和谐稳定。从我个人看,近30年来也是心情最畅快、工作上较有成绩的一个时期。如果说,过去的转变是出于敏锐的政治直觉,还缺乏高度的理论自觉,尤其是对抛弃过去的阶级斗争和继续革命理论后,用一种什么样的新思维来处理新形势下可能重新出现的阶级分化和利益冲突,以及如何在抛弃阶级斗争和继续革命的极端理论的同时,保留过去的一切革命特别是社会主义运动所追求的那个核心价值——公平正义,还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和政策构想的话,那么,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理论、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则说明我们党已经彻底完成了由革命党的极端思维向执政党的正常思维的转变。这是国家和民族之大幸,因为当权者的执政理念、政策取向,对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进步和人民的安宁幸福是至关重要的。历史上那些开明的统治者所开创的太平盛世,都是因其执政理念和政策比较开明的缘故。但从长远来看,创造一个公平正义、没有激烈阶级冲突的和谐社会,除了掌权者的执政理念和政策取向外,更重要的是制度。只有在一个各种诉求可以平等地得到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程序化的制度进行商议和协调的社会,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暴力革命才会永远成为不可能和不必要的事情。这样的社会就是有宪法保证的民主社会。
回首往事,我的心情极为复杂。综观我的一生,既没有可圈可点的业绩,也没有犯过不可饶恕的大错;做了一些对人民有益的好事,也做过一些蠢事、错事,虽然个人的主观愿望是好的。我认为我只是一个幸运儿,而不是一个成功者;虽然曾身居省级领导干部岗位,也只是同志们的关怀热爱和机遇所致。只有一点我是感到安慰的,那就是我尽力了。我的智力平平,文化不高,但是我在任何岗位上以及各种复杂困难和艰险的环境中,都是尽力去学、去思、去做,直到从岗位上退下来,也未改变我的这个初衷。我坚信每个人都有无穷的潜能,只要你尽力地去开发,就会有用不完的能量。因此,有一天我入土了,“我尽力了”这四个字就是我的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