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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放飞帝国之鹰——夏绿蒂的禽鸟传奇(1)

在19世纪欧洲小说走向文化帝国的过程中,夏绿蒂·勃朗特(1816~1855年)的《简·爱》(1847年)是西方帝国文化叙事链中举足轻重的一环。通过这部小说,我们不难看到,奥斯汀、玛丽·雪莱笔下那些在英国本土植物性生长的、不失优雅之风的伦敦绅士形象已经过时,而一种具有动物性扩张特点的、鲁滨孙式的帝国鹰派人物却在蓬蓬勃勃地生长。

在夏绿蒂笔下的禽鸟寓言中,正是罗切斯特、约翰·爱、圣约翰这类帝国之鹰翱翔加勒比,窥探亚细亚,才使盎格鲁·撒克逊人保持了海外扩张的强劲势头,迅速拓展了帝国的广阔疆域。因此,重读这部英语文学的经典作品,对于我们研究西方文化帝国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翱翔加勒比

19世纪中期的英国,处于重大的历史转型阶段。1832年6月的议会改革,宣告了资本主义秩序的全面的普遍的确立,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大国。1837年,年仅18岁的少女维多利亚登基,并一心致力于帝国的强大。

从50年代开始,工业资产阶级长期执政(在1851~1874年的23年中,自由党执政19年),资本主义进入新的快速增长时期。

在这个所谓的“维多利亚盛世”,英国经济极为繁荣,铁路代替了驿车,煤气灯让位给电灯,以伦敦为标志的资本主义大都市成批出现,北部出现了许多工业中心,机器生产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教育事业得到很大发展。作为当时的国际贸易中心,此期英国举行了第一个工业博览会,这是全球资本主义经济的第一个橱窗展览。与此同时,大不列颠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外扩张,人们普遍沉醉于日不落帝国的迷梦之中,时势造就了一批具有强烈殖民野心的帝国之鹰。

夏绿蒂一生几乎足不出户,但是她十分关注推动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工业美学和城市美学。在《简·爱》中,接到菲尔费克斯太太发自米尔考特附近的准聘信之后,久居穷乡僻壤的简不禁浮想联翩:“我渴望到有生活有活动的地方去。米尔考特是爱——河边上的一个工业大城;毫无疑问,是个够热闹的地方,这就更好;至少是个彻底的改变。……一想起长烟囱和烟云,我的幻想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具有狂热的帝国意识的公民,夏绿蒂的目光不仅聚焦于英伦三岛的资本主义快车,而且鸟瞰着东、西印度群岛的帝国经济前沿。早在少女时代,她就被一种扩张的地理意识所吸引。在她的小说中,简从童年时期就开始迷恋博物学家比维克的《英国禽鸟史》、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及东方的《一千零一夜》,她的思绪或沉醉在马德拉、牙买加、西班牙城所在的西印度群岛,或飘飞到好望角、赤道几内亚那样的黑色非洲,或翱翔于灼热的印度和东方的沙漠之上。少不更事,她就能够随心所欲地临摹桑菲尔德府中暖房里的外国植物,也能够心有灵犀地描绘小亚细亚拉脱莫斯山的皑皑冰峰。

出于对英国海外霸权的关注,作者必然鄙视里德家族里那些大腹便便的绅士、无病呻吟的贵妇、挥金如土的伦敦阔少和搔首弄姿的闺房淑女。在需要大批帝国猛禽出猎的血与火的世纪,他们却只能抱残守缺,养尊处优,坐食祖产,自生自灭,在英国本土的阳光下植物性地生长。结果里德夫妇失意早死,少爷约翰破产自杀,伊丽莎遁入空门,乔奇安娜则像蔓藤一样地攀爬到上流社会一棵高大但已衰老的朽树身上。

夏绿蒂认为,以上这些摄政时代的遗老遗少已经成为病态人物,帝国需要新一代冲劲十足、孔武有力的殖民骑士。所以,她在《简·爱》中赞叹罗切斯特家庭宴会中那些做派庄严、颇具“军人气概”的绅士们;她把简的表妹黛安娜嫁给了一个海军上校,因为他是一个“英勇的军官”;她让帝国之鹰爱德华·菲尔费克斯·罗切斯特横空出世,振翅高飞在帝国那无垠的天穹。

根据作者的描述,罗切斯特出身于一个“强暴的家族”,因而这个35岁光景的男子是披着皮领钢扣的骑马披风出场的: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五官严厉”。他有“两道粗粗的浓眉,方方的额头,坚毅的鼻子,大大的鼻孔,严厉的嘴、下巴和下颚”。

他那“用花岗岩凿出来的五官和又大又黑的眼睛”是那样的使作者心醉神迷,百看不厌。

罗切斯特长相粗野丑陋,性格暴烈无常,全然没有传统小说主人公所具有的翩翩风度。然而,在简·爱看来,斯人独具强力之美。所以她在一见钟情的同时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偶像崇拜者的谵语:“我的主人的苍白的、橄榄色的脸,方方的、宽大的额头,粗而浓的眉毛,深沉的眼睛,粗犷的五官,坚定、严厉的嘴,——全是活力、果断、意志,——照常规说,都不算美;可是在我看来,它们不止是美,它们还充满了一种兴趣、一种影响,把我完全制服了。”简“慧眼识珠”,认定罗切斯特正是大英帝国扩张时期那种风头正劲的冒险家,他“已经同许多国家的许多人交过手,还漫游了半个地球”。即使他的身体残疾之后,简·爱仍然不改初衷,认为他的身体和以前的一样,“任何忧伤都没能消除他那体育家的力量,也没能摧毁他那朝气蓬勃的青春。……笼中的鹰,在金环围绕的眼睛被残酷弄瞎之后,可能看上去会像那一个失明的参孙一样”。

作为一个鲁滨孙式的极具扩张性和侵略性的帝国男子,罗切斯特大学一毕业,就远征西印度群岛,到了牙买加,其目的是为了猎食当地的克里奥耳人。牙买加位于加勒比海北部,1509年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1655年被英国占领,1670年成为英国殖民地,一度成为贩运黑奴的市场之一,其居民主要是克里奥耳人。克里奥耳人通常指在拉美出生的西班牙人,也称土生白人,或指白人与当地土人结合而生的混血儿,操西班牙语,保持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克里奥耳人在殖民统治时期,成为中产阶级,社会地位高于印第安人、黑人和混血人种,但低于半岛人。在巴西,克里奥耳人指在殖民地出生的黑人。

在作者看来,即使具有白人血统的克里奥耳人,也不是英国人的同类。在简·爱眼中,来自牙买加西班牙城的梅森,具有令人厌恶的相貌,“它既变化无常又缺乏生气,他的眼睛游移不定……给了他一种古怪的神情”。“他使我感到万分厌恶;他那皮肤光滑的鹅蛋形脸没有力量;那鹰钩鼻和樱桃小口没有坚毅,那低而平的额头没有思想;那漠然的褐色眼睛没有威力。”然后,简·爱将梅森与罗切斯特作了比较,得出了下面的结论:“肥鹅和猛鹰之间,温和的绵羊和毛皮蓬乱、目光犀利的看羊狗之间的对比也不可能比他们之间的更鲜明了。”

在这里,作者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帝国之鹰搏击加勒比,就是为了捕捉伯莎·梅森这样的“肥鹅”和“绵羊”。为了掩盖这种不可告人的企图,她还故意通过罗切斯特的自述将他打扮成一个不知情的受害者:

“我父亲是个爱钱如命的人,他决定把全部财产都留给我的哥哥罗兰,他又不能容忍他的另一个儿子成为一个穷人。他的老朋友约纳斯·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群岛的一个种植园主和商人,财产又多又可靠,愿意给女儿三万英镑陪嫁。伯莎·安东瓦内达·梅森小姐在西班牙城以美貌着称,我发现她是个美丽的女人,属于布兰奇·英格拉姆那个类型;高高的,黑黑的,十分庄严。穿着华丽。我受到了迷惑和刺激,我的感官兴奋起来;由于无知,不成熟,缺乏经验,我以为我爱她。社交场合里发疯似的竞争、青年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促使人什么糊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

她的亲戚鼓励我,竞争者刺激我,她引诱我,我几乎还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跟她结了婚。

“伯莎·梅森是个疯子;她出身于一个疯子家庭,——三代都是白痴和疯子!她的母亲,那个克里奥耳人,既是一个疯女人又是一个酒鬼!——我娶了她的女儿以后才发现,因为在这以前,他们对这个家庭秘密是闭口不谈的。伯莎像个孝顺的孩子……我有了一个可爱的伴侣——纯洁、聪明、谦逊。”

在这场精心策划的跨国骗婚行动中,由于伯莎·梅森的美貌;更重要的是这位绝色少女拥有3万英镑陪嫁,这才使罗切斯特与其父兄共谋掠得这笔不义之财,然后像一个高等绅士那样地生活,心安理得地挥霍掠自西印度群岛的殖民财富。

与罗切斯特一样,小说中的简·爱开始也是一贫如洗。她的父亲是一个穷牧师,母亲不顾亲友们的反对,与他结了婚,乃父一气之下,和女儿断绝了关系,“一个子儿也不给她”。一年后,简的父母在一个月内,先后患上斑疹伤寒去世。简成了一个孤女,被寄放到舅母家抚养。由于舅舅早逝,她便过了10年被轻侮、受虐待的生活,后来又被送到了劳渥德孤儿院。简·爱在孤儿院读书6年,留校任教两年。她厌倦院里冷酷无情的生活,通过登广告成为桑菲尔德府主人罗切斯特的家庭教师。在当时,家庭教师是一个极为卑微的职业,对此,夏绿蒂有着切肤之痛。她在给妹妹艾米莉的一封信中写道:“私人教师除了在她该干的劳累的活儿这一方面以外,是没有存在意义的,根本不被当作活的、有理性的人看待。”

很显然,家庭教师处于社会的边缘。在简进入桑菲尔德不久,有一段描写主人公的边缘化的一个场面:“那一天是没有散步的可能的了……户外活动是不可能的了。我觉得很高兴。”当简突破了给她划定的活动范围的约束之后,处于中心地位的家庭撤回休息室这样被认可的建筑空间里;简则溜进一间与会客室相连的小小的早餐室,而这个代表身份地位的早餐室理所当然地不欢迎她,结果她遭到太太绅士们的无情戏弄与嘲讽。英格拉姆小姐尖刻地对罗切斯特说:“玛丽和我在我们小时候至少有一打家庭教师;她们当中有一半是讨厌的,其余的都很可笑,全都是梦魔。”她的母亲迎合女儿的讥评,煞有介事地告诫人们“决不能有一刻容忍男女家庭教师之间的私通”,以此给简更大的伤害。

然而,世事的无常让简连这样的栖身之所也不能维持。在她逃离桑菲尔德府的几天流浪生活中,她已沦为乞丐,倒在泽庄奄奄待毙。在北国的凄风冷雨之中,身无分文的简·爱餐风宿露,饱尝了贫穷的苦难。

无独有偶,简的两个表妹里弗斯·黛安娜和里弗斯·玛丽也是家庭教师。里弗斯家族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亨利时代就是乡绅,祖先很富有,整个莫尔顿曾一度都属于他们。但其父在几年前因为信托的人破了产,损失了许多钱。家道中落之后,姐妹俩只得在伦敦和其他城市去当家庭教师。在英国南方时髦的大城市里,“那些人家的富有的、骄傲的成员把她们看作卑微的下人,既不知道也不寻求她们的天生的优点,只把她们学得的才艺像欣赏厨子的手艺和侍女的情趣一样来欣赏”。简的表兄圣约翰刚刚成人就进了学院,后来在一个穷教区当上了牧师。

处于这样的贫穷状况,她们无一例外地强烈渴望财富,企求殖民地边缘财产对中心财产的支持。黛安娜说:“玛丽和我,一人有一千镑就会认为自己是富有的了。”为此,她们都为舅舅在遗嘱中忽略自己而耿耿于怀。简·爱早年在舅母家里饱受摧残,但她从不愿意去投奔自己的穷亲戚,“降低身份去换取自由”。在她看来,“贫穷这个字眼儿只跟破破烂烂的衣服、不够吃的食物、没生火的炉子、粗暴的态度和卑劣的习性联系在一块儿”,“贫穷就是堕落的同义词”。因此,她梦寐以求地希望天外飞来一笔巨款,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要是我能有很小的一点儿独立财产……那将是一种安慰;我永远也受不了让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打扮得像个玩偶,或者像第二个达那厄每天让金雨淋洒在我周围。……只要我想到将来有一天能让罗切斯特先生增加一笔财产,那自己现在由他供养,也会觉得好受一点。”

于是,为了把这种虚拟的梦想变成现实,作者在小说中又虚构了另一只帝国之鹰,简的叔叔约翰·爱。此人把自己的一生经历和全部激情都献给了殖民事业。他早年作为酒商,或酒商的职员、代理人,终年旅居西印度群岛,是马德拉群岛首府丰沙尔的梅森商号的多年老客户。经过多年的掠夺,他积累起了巨额的财富。正如他在给简·爱的遗嘱中所写:“蒙上天赐福,我苦心经营后,得以获致相当财产;我未婚,无嗣……在我去世后将一切财产留赠给她。”正是他在西印度群岛马德拉掠得的2万英镑遗产,一举改变了小说中4个人的命运。因为简出于抽象的正义,将这笔钱一分为四,和三个表兄妹共享。结果,黛安娜和玛丽都嫁给了门当户对的人家,圣约翰尽脱穷酸之气,简·爱则在经济上、精神上获得了与罗切斯特平起平坐的位置,以致敢于夸口在芬丁建造一座森林庄园。由此可见,在夏绿蒂的全球视野中,帝国之鹰们应该步罗切斯特和约翰·爱的后尘,像候鸟一样地定期横跨大西洋,将西印度群岛变成大英帝国的经济前沿。

二、搏击不列颠

英国的殖民扩张,是要建立一个白色的帝国。这个高秩序的社会必然有着自己的统治规则,即绝不允许一个异类混迹于帝国的心脏地带,尤其不能容忍一个混血儿成为富有的英国贵族世家的继承人。所以,罗切斯特与殖民地女性的结合显然不符合帝国的根本利益。为了帝国的自洁,必须颠覆这场婚姻,将异类清除出去。帝国之鹰理应匹配一位好斗的同类,以共同推进英国的海外扩张事业。在小说中,这场短兵相接的搏击,以简·爱闯入桑菲尔德府开始,而以伯莎·梅森的毁灭作结。

在隐匿疯妻事发之前,罗切斯特似乎一度钟情于英格拉姆小姐。不错,这是一位漂亮女子:她长得像月亮女神一样,高个儿,胸脯丰满,肩膀坦削,脖子细长优美;脸色黝黑、明静、呈橄榄色;容貌高贵,眼睛又大又黑,像她佩带的珠宝一样明亮。

穿一身纯白色衣服,且多才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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