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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进击海洋——笛福小说与野性思维(2)

最后,鲁滨孙不仅在岛上建立了殖民秩序,而且还推动它迅速资本主义化。8年后,他重返小岛时发现西班牙人已经按照鲁滨孙设计的蓝图建立了一个海外帝国。他们镇压了两个反叛者,并从大陆带来11个男俘、5个女俘,增生了约20个孩子。此时,鲁滨孙作为小岛的所有者、立法者和全权统治者,将土地分给每一个殖民者,并与全岛的居民全面达成了有关法律、权利的协议。此后,鲁滨孙通过巡视,统治和管理着这个海岛:“我从那里到达巴西,在巴西买了一条船,运更多的人到海岛。船上除了各类物资外,我还捎上7名女人,都是一些既能干又可以嫁人的女人。至于那些英国人,我向他们保证带一些英国女人去,如果他们安心耕作,我还会给他们运来各种必需品,这点我后来做到了。这些人被驯服后变得勤劳、诚实起来,并且开始建置起自己的产业。我从巴西给他们运去五头奶牛,其中三头怀着崽儿,还有一些绵羊、猪,待我再去岛上,这些牲畜已大量繁殖起来。”由此可见,鲁滨孙在岛上推行的是一种理想的、绝对自由的资本主义模式。瓦特曾经指出,荒岛上没有家庭纽带或公民义务干涉他的个人自主权。“给了他经济人实现其目的所需要的完全的自由放任。国内市场条件、税收和劳动力提供等问题,使个人不可能控制生产、销售和交换各个领域……听从空旷地区的召唤,找到只因没有占用者或竞争者而荒芜的岛屿,在一个星期五那样的不需要工资、为白人的繁重劳动提供更多支援的人的帮助下,在那里建立你的帝国。”

笛福不仅在《鲁滨孙漂流记》这部孤独史诗中虚构了一个冒险乐园,而且凭空塑造了一位帝国英雄。在英国海外扩张的过程中,鲁滨孙的漂流并不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然而与他同时代的那些流落荒岛的众多殖民骑士们,由于恐惧的折磨和生态的退化,或失语痴呆,或变得疯狂,或空虚而死。作为小说主人公原型的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塞尔克因与船长争吵,1704年被遗弃在太平洋上的一个无人居住的胡安·费尔南德斯岛上,不过4年就变成了野人,丧失了语言能力。在笛福肯定看过的《J阿伯特·德·曼德尔斯洛的航海旅行》一书中,也记载了类似的两则故事:其一是一个法国人在毛里求斯岛上过了两年孤独的生活后,一次因食用了生乌龟而沦为狂人,把自己的衣服撕得粉碎。其二是圣海伦娜岛上的一个荷兰人,掘出了一个已被埋葬的伙伴的尸体,坐着棺材开始了海上旅行。然而,鲁滨孙经过作者的精心制作和包装,却在28年的孤独岁月中,在建立父权帝国的过程中成了一位文化超人。这种夸大自己阶级创造力量的帝国叙事,表现出了强烈的种族情绪。

二、食人生番与野性思维

欧洲白人在征服全球的过程中,从未将有色人种引为同类。

在早期殖民者要使土着人开化的宏伟蓝图中存在着明显的文化“僵化”,笛福则通过对“食人生番”的描写,率先在其他文化不在场的裂谷里填上了欧洲对他者“妖魔化”的符码。正是这种写作策略使作者对美洲“食人生番”的野蛮化书写构成了《鲁滨孙漂流记》中最阴暗的一幕。

笛福一生蛰居英伦三岛,从未到过美洲,但这并不妨碍他别有用心地凭空虚构美洲野人以食人为生的神话。在作者笔下,鲁滨孙一踏上荒岛,就认定西班牙美洲和巴西之间的野蛮人“是最坏的野蛮人,吃人肉为生,从不放过落到他们手中的任何人”。在小说中,鲁滨孙一度试图通过荒岛对面的陆地逃离蛮荒之地,但终因不无恐惧地想起“我听说加勒比海沿岸的居民都是吃人肉的”

而作罢。在他的野性思维中,野人比非洲的狮子和老虎更可怕,比兽性还低劣,竟然吃自己的同类。

经过了以上的渲染,笛福便不厌其烦地4次编造美洲土着那种血淋淋的吃人场面了。第一次是流落荒岛的第18年,鲁滨孙突然在岛的西南角发现了土人吃人的现场:“遍地都是人头盖骨、人手、人脚和人身体的其它部位……有一处生过火,地上挖了个像斗鸡场似的圆圈,我猜是那是些野蛮恶徒围坐在一起大嚼同类肉体的地方。”面对这个虚假的场景,鲁滨孙煞有介事地大声喝斥:“恨不得杀他二三十个光着身子的野蛮人才解恨,不管这行为本身多么惨无人道。至于说这些野蛮人有什么冒犯我的地方,我没有仔细推敲,只是想到他们那种恐怖的陋习,就怒火中烧,一味地蛮干下去。看样子在上帝对这个世界的英明策划中,这些人好像被遗弃了,无人为他们指点迷津,他们只能凭借可憎、堕落的冲动行事,斗转星移,依然如故地做出那种毛骨悚然的事,养成那种令人发指的习俗。只有被上天抛弃,受地狱驱使的本能才会使他们陷入这种境地。”

5年之后,鲁滨孙第一次目击了野人吃人的过程:

“我匍匐在山顶上,举起特意带来的望远镜朝那个地方望去,我发现约9个野蛮人围坐在一小堆篝火旁,天气这么热,他们显然不是在烤火,而是在用他们带来的俘虏做人肉宴会。我不知道那些带来的是活人还是死人。……“潮水开始往西流动的时候,我看到他们把船推入海,划桨离去。在他们离开的一小时之前,他们在跳舞,从望远镜里我能清楚地看到他们手舞足蹈的样子,再仔细望去,发现他们赤身裸体,一丝不挂,但是男是女,我分辨不出。”

鲁滨孙下山后,眼前的一切令人惨不忍睹:“这是一个极为恐怖的情景,尤其是下山来到海滩,我看到遍地狼藉,触目惊心。到处是血、骨头,和没吃完的人肉,这都是他们饕餮宴会后剩下的。”

第24年,鲁滨孙又一次和土人不期而遇并救下了星期五。

这是小说第三次描写吃人:

“靠望远镜观察,他们有30人。他们已点起了篝火,准备烤肉。他们准备怎样烤,烤什么肉,我都不知道。他们以自个儿的方式,围在火堆旁手舞足蹈,跳着野蛮人稀奇古怪的舞蹈。

“我透过望远镜看到两个可怜虫被拽出他们躺卧的船,准备宰杀。其中一个立刻倒下,我猜是被一根木棒或一把利剑砸倒的,他们常常这样干。这人一倒,两三个人马上过来把他开膛破肚,准备烧烤。”

土人离去之后,鲁滨孙带着星期五“来到那个地方,面对眼前的恐怖景象,我感到血管里的血都凉了,一颗心沉了下去,真的,这一切都太可怕——至少对我如此,星期五倒是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那地方遍地尸骨,血流满地,到处零散着一大块一大块没吃完的人肉,有的血肉模糊,有的烤得焦臭,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战胜敌人后,在这里举行庆功盛宴。我看到三个头盖骨,五只手,一些腿骨和脚骨,还有许多身体的其它部位。星期五用手势告诉我,他们带来四个俘虏宰杀,三个已被吃掉,而他(他指指自己)是第四个。这群野蛮人跟他的国王打了一场大仗,俘虏了许多人,分带到好几处地方,谁抓住的,谁就可以带走,不为别的,专为了用这些俘虏举办人肉宴会,就像此处的恶人一样处置他们带来的人”。

随后,鲁滨孙与星期五之间进行了如下的一段谈话:

主人——怎么打败的?如果你们打败了他们,你怎么给抓起来了?

星期五——在我参加战斗的地方,他们人比我们多,他们抓住了我们一个、两个、三个和我,在其它地方,我们国家打败了他们,抓住他们一个、两个、1000个。

主人——为什么你们国家不从敌人手里把你救出来?

星期五——他们跑了,带着一个、两个、三个和我坐独木舟跑,那时我们国家没有独木舟。

主人——星期五,你们国家怎样处置抓来的人?也像这些人一样把他们带走吃掉?

星期五——是的,我们国家也吃人,全吃完。

主人——他们把俘虏带到哪儿?

星期五——带到他们想去的地方。

主人——他们上这儿来吗?

星期五——是的,上这儿来,也到别处去。

主人——你跟他们来过这儿吗?

星期五——是的,来过。说着,指了指西北方向,看样子那是他们的地盘。

我明白了,我的仆人星期五以前也跟其他野蛮人一起来过岛的最远处,举行人肉盛宴。过了一阵子,我鼓足勇气带他到那里,他立刻认出了那个地方,告诉我他曾来过这儿,吃了20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第27年,鲁滨孙遭遇野人第四次吃人:“从望远镜里我很快发现有21个野蛮人,三个俘虏,三个独木舟。他们上这儿来干的营生就是拿这三个人做人肉大餐——典型的野蛮宴会,没有其他意图。”这一次,鲁滨孙和星期五等杀死了17个野人,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

在小说中,笛福如此喋喋不休地侈谈美洲的土着人不啻为“食人生番”,是在诠释人类文明进化的遗传密码,还是为了让谎言变成真理,抑或借机宣泄一种潜在的野性思维?这些,正是笔者下面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确实,在人类文明粗野的摇篮时期,同类相食,即以活人献祭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文化现象。远古时期的人祭陋习五花八门,但仔细考察起来,不外乎祭神、杀神和涤罪三大类型。

对神的祭祀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仪式。可以说,在蒙昧时期,差不多每一个地区的和民族的主神的祭坛上都浸透了人牺的鲜血。最初的祭祀主要是为了解释宇宙的起源。原始印欧人的创世神话说,在时间开始的时候,有兄弟俩,一个是祭司,名叫“人”(Manu),一个是国王,名叫“双”(Yemo),他俩与一头牛一起周游各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俩就自己创造了世界。

末了,祭司拿他的兄弟和牛来献祭,是为初祭。他肢解了他们的身体,用身体的各个部分创造了物质的宇宙以及人类社会(包括社会的三个等级)。在希腊神话中,克诺洛斯阉割其父乌朗努斯是以献祭性的肢解而创世的变形。在故事中,乌朗努斯的身体被肢解,成为意义重大的宇宙的一部分,他的血产生了复仇三女神,阳具产生了阿佛罗狄忒。

中国的盘古开天地可以说是另一种变种:

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

后乃有三皇——《三五历记》

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河,毛发为草木。秦汉间传说,盘古氏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先儒说:

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古说,喜为晴,怒为阴。——《述异记》

此外,类似的神话还有北欧的彩蛋开天,埃及的金狗开天等。

这种献祭据说重复了宇宙的起源,它以人祭,特别是国王为祭品,乃是最完美地重复宇宙起源的献祭。仪式牺牲的身体被肢解,分配给宇宙;没有从他们身上取下来的东西,诸种物质世界——太阳、大地、水、气——就会枯竭、耗尽、死亡,只有通过定期的献祭得到补充,才能保证物质世界的存在。有一份为献祭性地肢解一头动物祭品提供指导的印度仪式手册就直接运用了创世神话的术语:“将其足置于北方。使它的眼去向太阳。把它的气送给风,它的生命力送给周围。就这样,祭司把牺牲置于这些世界里。”塔西陀也记载了日耳曼部落的类似仪式:“塞姆诺内斯人……的宗教可以证明他们的古老。每逢一定的时期,所有属于这种人的各个部落都派遣代表聚集在一个丛林之中,一方面由于祖先的兆迹,一方面由于丛林所引起的原始恐怖,因而将这座丛林献给了神。在这里,当众肢解一个人作为牺牲,这就是举行他们野蛮宗教仪式的恐怖开端。”

这个仪式说明:社会有一个自上而下的分层,即祭司(国王)、武士、平民;国王是社会秩序的整体体现,乐意为人民奉献他自己;祭司的主要职责是献祭,而献祭是一种创造行为;人类的机体是宇宙的一种微观宇宙模型(事实上是宇宙的起源),宇宙则是人体的宏观宇宙的反映。

在人类的游牧时代和农耕时代,人类对自然的依存度极高,世界各地都毫无例外地盛行过繁殖神崇拜。古代神灵,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和北欧的12个大神,还是古埃及的太阳神,古印度的雷神,以及非洲、美洲的众神,多多少少都与斗转星移、四季更替、植物枯荣有着密切联系。

古代先民的猎神崇拜和树神崇拜起源于极久远的狩猎时代,如古希腊的阿耳忒弥斯崇拜、古罗马的狄安娜崇拜。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人们尊崇她们为主管森林、野兽、家畜、人的生育和大地产物的女神,认为只有向她们祈求并供给祭品才能获得庇佑。所以除了定期的祭祀之外,任何登岸的外乡人都被宰杀在她们的祭坛上了。

与此相较,农耕时代的谷神崇拜更是遍布五洲,主要的谷神有起源于埃及的爱希斯和奥西里斯,肇始于西亚的阿多尼斯和阿蒂斯,来自色雷斯的酒神狄俄尼索斯,以及基督教圣杯传说中的渔王。希腊神话中的谷神为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传说冥王哈得斯抢走了少女珀耳塞福涅后,其母得墨忒耳伤心过度,再也不让谷物发芽。经过宙斯的调停,珀耳塞福涅每年三分之二的时间与母亲一起在阳间度过,这时万物争春;其余时间则与丈夫一起在阴间度过,这时寒冬肃杀。事实上,这样的五谷妈妈遍布五洲,从而演化出了各种谷神祭祀仪式。

在原始社会,为了促进五谷丰收,一般是以杀人作为农事仪式的。西非洲的一个皇后每年3月献祭一个男子和一个妇女,将其驱体埋在刚犁过后的田地中央。在几内亚的拉各斯,每年春分以后把一个小女孩活活钉死在木桩上,以祈求好的收成。贝专纳部落的马里莫人杀死人牺后,将其前额和脑髓烧成灰当“种子”

撒在田里,身体的其他部分则被吃掉。

在厄瓜多尔,瓜亚基尔的印第安人播种时常以人血人心献祭,卡尼亚尔过去每年收获时要以100个儿童献祭。古时的墨西哥人在玉米生长的每个阶段都要以活人献祭,人牺的年龄与玉米生长的阶段相适应。播种时献祭新生的婴儿,发芽时献祭较大的孩子,依此类推,到谷物完全成熟时则献祭老人。

波尼印地安人认为不献祭,玉米、豆类、南瓜就会全无收获,所以他们每年春天播种时献祭一个活人。1837年或1838年4月,他们祭献过一个苏族的女孩子。此女约15岁,被蓄养了6个月。到了4月22日,人们把她全身涂得一半红,一半黑,系在一种绞架样的东西上,用慢火烤她一阵,然后用箭射死。主祭的人把她的心掏出来吃掉,然后一块一块地割下她身上的肉,拿到谷田里去,将人血滴在新种的谷种上,盖上土。

猎取人头作为促进谷物生长的手段,在古代的欧洲和西亚的野蛮土着中可能是普遍的现象。菲律宾吕宋岛内地的土人为了保证庄稼丰收,每块地至少在栽种和收获时种一个人头。印度达罗毗荼族的贡德人,在播种和收获时,都要用毒箭射杀一个男孩,将人血撒在犁过的田地或麦场上,把孩子的肉吃掉。

在世界文明的蒙昧时期,这种祭神习俗可能遍布全球。所以,英国人类学家詹·乔·弗雷泽指出:“在野蛮的社会里通常是为了促进庄稼生长而杀死活人。因此,假定在弗里吉亚和欧洲,为了类似的目的也一度杀过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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