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我就说公子会被双双给迷住,还真的被我猜到了。”铃铛站在一边看着秦少天想要掩饰自己的尴尬立马又火上浇油的笑了起来,这种事情平时也是做惯了,自然是没有畏惧,但是却将纪双双下了一个跳,这个丫鬟胆子也有点太大了,说不定要被拉下去打棍子,但是秦少天像是没听到一般,只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轻轻的笑了笑。
纪双双越来越看不懂秦府上的这些人了,从刚才帮忙自己倒水的丫头,到铃铛,再到秦少天,好像府里的所有人都是那么的随意,很开心的样子,她有些迷茫了,这跟自己之前的认识并不相同。纪双双在确定要跟秦少天回来只是,便在心中有了作为一个奴婢该有的准备,首先是放低身段,然后是顺从主人,但是来到这里他所准备的一切好像都用不上了,这里的丫鬟没事的时候竟然在院子里荡秋千,玩的那叫一个开心,想到这些心里不由得苦笑,虽然看上去一切都很不错,但是往往自己看不透的却是让人感到最危险的,这就是人的下意识行为。
“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样子了,双双你可不要被铃铛给带坏了。”秦少天看着在那里不知道献血什么的纪双双说道,他自然是知道这个女孩子刚刚来到这里,对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是最喜欢别人关系的地方,一个缺少存在感的人是永远不会融入一个环境里去的。
“少爷,王女仙不是给你送了个请帖邀你明天去参加那个什么文人诗会,我刚才跟双双聊过了,她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跟着少爷前去最是合适不过了。”铃铛的话一转,就说到了王晓晓给秦少天送的那张请帖的事情,不过说的确实是事实,这文人诗会也就是明日了。当日铃铛看到秦少天拿着那一个请帖回到小院的时候便脸色不好,暗骂道这个王晓晓果然是个狐媚子,竟然想出这种方法来跟自家少爷约会,这文人诗会虽然表面上的名字是这个样子,但是谁不知道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变相的相亲大会呢。
“带着双双?这怎么可能,我一个男人出门哪有带一个丫鬟的道理!”秦少天听了铃铛的提议立马摇头,这确实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被人发现好的话落一个**公子称号,要是弄不好自己岂不是成了一个沉迷女色不思进取之人了?秦少天哪里知道铃铛心里的小算盘,在铃铛看来自己早晚要是秦少天的人,而王晓晓在她眼中则成了假想敌。
像是铃铛这种身份,至多也就是个通房丫头,当然现在还没有同房,如果王晓晓现在就跟秦少天勾搭上的话她在秦少天心中的地位则是更加没有了,不知不觉,铃铛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态竟然变了,她这种通房丫头是不开脸的,算不得家庭成员,而且封建制度上对于女人这种三六九等的划分就是为了让他们“各安本分”,让男人享尽齐人之福。但是很明显,铃铛在秦少天的一些影响下,慢慢的忘记了一些事情并不是他可以管的,他也管不到,秦少天虽然知道铃铛的一些小把戏,但是也没有在意,只是看做这是一个吃醋小女人的表现罢了。
纪双双的身份跟王晓晓又不一样了,虽然之前他可能是一个大家小姐,但是现在就是秦少天从外面捡来的小乞丐罢了,身份比莲儿都不如,虽然莲儿也是卖身进的秦府,但是那也是父母皆在身世清白之人,这一点上她就比纪双双强上许多,而纪双双现在刚刚进府跟脚不稳,如果能够联合纪双双将秦少天拴住,要是能够生下个一儿半女的那么自己在府里的日子还会好很多,到了晚年的时候也就不用担心了。
“没事的,让双双穿上小厮的衣服装扮成书童不就得了。”铃铛嘿嘿一笑,他是打定主意要这样做的,当然最终的决定还在于秦少天,“再说了,少爷你明天自己去也不太好,小五虽说可以充当你的书童,但是毕竟她不识字呀,这倒是不太美,而双双绝对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好吧,这倒也是一个选择,当然,前提是双双不反对的话。”秦少天听了铃铛的话感觉还算有道理,像是跟他年龄差不多的读书人出门一般都有带书童的习惯,虽然说他自己之前一直没有用过书童,但是像是这种场合自然是要跟随大流,不能让自己显得太过于突兀了不合群,不过他考虑了一下又说道,“让小五也跟着一起去吧,这种地方多一个人去也没事,再说小五跟随苏伯选了一身功夫,带着他出门也倒是安全一些。”
铃铛听到秦少天的话没有任何意义,不管带不带小五对她来说都是无所谓的,最主要是带上纪双双,不能让自家公子随随便便就让别的女人给迷倒了,她对纪双双的容貌还是相当有自信的。而她自己也算是有自知之明,自然是知道自己跟前了完全帮不上忙,说不定还会帮倒忙呢,而且自己经常着男装出门,难保那些去参加诗会的人有认出自己的,毕竟这些人大多也都是天下第一锅的常客,要是那些人看到自己家想也走到哪里都要带上自己这个通房丫头可是会对少爷的名声产生很大的影响的。
与此同时,在博医馆的后院了,王晓晓也在跟他的丫鬟莲儿商量着要去参加诗会的事情,要知道王晓晓的年纪已经是十六了,在这个十八岁即为大龄剩女的时代,这确实是个不小的年龄了,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可能已经嫁人生子了,要是结婚再早一点,套用现在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王晓晓经营这家博医馆已经有三年,三年前作为这个世上他唯一的亲人父亲王禄山也去世了,现在可就真是所有的事情只能自己张罗了,头两年倒还好,三天两头的有媒婆上门来给他说媒,今天是李家的公子明日便是某某的小舅子,总之介绍的男人无不是所谓的门当户对,但是王晓晓都给拒绝了,这两年上门的人倒也有,只是没有之前那么多了,一是几乎所有能够门当户对的人都已经来过一遍了,二是他的年龄上他已经不是很占优势。
王晓晓的闺阁是在博医馆后院里的一个两层高的红楼里,院里种的不是什么红花绿草,反而多是一些平常人叫不出名字来的草药,所以他的闺阁也是起了一个满是草药味的名字女贞阁,女贞可能很多人想到的是女子的贞烈,虽然也有这层意思,但少有人知的是女贞这种草药。女贞是一种树,也有人称它为蜡树,它的果实补中,安五脏,养精神,除百病。久服,肥健轻身不老。另有强阴,健腰膝,变白发,明目等功效。这个时代的人能够认识到女贞作用者也是寥寥无几,也可看出王晓晓医学知识的扎实,不愧被称为金州女仙。
女贞阁内,王晓晓在看着纸上的一首诗出神发呆,如果秦少天在这里定然会惊讶不已,因为那首诗竟然是他那次偶然间吟诵出口的苏东坡的《水调歌头》,这首诗他当告诉过家里的人不要外传,哪里想到此刻竟然摆在王晓晓的案头。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晓晓轻轻的读着这首水调歌头,眼里雾蒙蒙的,不知道是想起了谁。这首词在金州城不是流传很广,但是却被很多文人墨客所熟知,最令人出奇的是这么一首诗词竟然不知道作者是谁,有心人追其源头,只是知道最早传出来的地方是天下第一锅,所以很多人便猜测这是天下第一锅的东家秦少天所做,当然也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虽然秦少天在商业上的天分通过一个天下第一锅让整个锦州人都佩服不已,但是因为此人过于神秘,倒是没有什么文学上的作品流出,倒是不知道文学上水平如何,水平这么高的作品至少也应是以为前辈所作。
“小姐,你说这首诗词真的是秦公子所作吗?”莲儿看着自己小姐那副出神诵读《水调歌头》的样子,忍不住打算王晓晓问道,他作为王晓晓的贴身丫头也是懂得一些诗词歌赋,自然能够看出这首《水调歌头》的不同寻常,当时听说是天下第一锅的东家秦少天所作时,她跟着王晓晓也是到天下第一锅找人去打探了一下,当时那个伙计含糊不清的说是秦家少爷所作,自此王晓晓便对这个秦家少爷伤了心。
哪想到前几天去天下第一锅新推出饮冰室,前去凑个热闹吃个新奇,竟然能够意外的偶遇到秦少天。虽然当时不知道那个人便是秦少天,初次见面给秦少天的第一印象也不是十分好,但是莲儿自从去过一可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次秦府之后近距离的跟秦少天接触过,也倒是知道这个人是个好人,如果自家小姐能够嫁给他自然是很不错的,最主要是莲儿对秦少天的感觉也不错。
这个时代贴身丫鬟一般都要作为陪嫁丫鬟跟随自己小姐一同嫁到男方家,而莲儿作为王晓晓的贴身丫鬟自然喜欢王晓晓嫁的人同样会是一个对她也不错的人。这个时代的陪嫁丫头是最苦的人之一,平时不会得到家主的宠幸,而且在人家行夫妻之事的时候还要在一边侍候事后还有负责清理工作,只有当女主人受孕期间才会成为一个替代品或者是发泄物陪着男主人睡觉,而秦少天对她还不错,主要是那种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平等的交流方式,他感觉如果自家小姐嫁了过去,秦少天应该也不会太冷落自己,不至于落了一个不好的下场。
抱歉,昨天发错了,先把十七章发出来了,,本书已签约大家放心收藏吧